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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很忙(H) 作者:白夜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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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声质问:「你是不是用药物控制时生?不然他为什麽会答应帮你杀人?」
「我没有用任何东西控制他,若真要责任归咎的话,当初把他赶出旭日饭店的人不是我。」张黎光意有所指道,「是你亲手创造了『全新的白夜』,希望重逢的时候不要太过惊讶,虽然我猜测你可能会吓到枪都握不住。」
「人们都说世间唯一可怕的东西是死亡,但其实真正可怕的东西是『黑夜』,无边无尽的黑、纯粹的黑、深不见底的黑、无始无终的黑。」雷旭文擒起了嘴角,「如果说混元无极是无始无终的『无』,黑夜就是连『无』都看不见的黑。」
「你加诸在时生身上的痛苦,我会用万倍的『黑』来回报你。」雷旭文说完挂断了电话。
无极尊望着他的侧脸,表情坚定:「舞台都准备好了,该上场了。」
雷旭文发现心情突然变得无比轻松,脑子像从未受过损伤一样,连细微的疼痛都感觉不到。
时生的身体里孕育着他跟他爱的结晶,这个小小的生命,拥有半个时生,半个他,但却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个体,象徵着时生跟他相爱的证明。
他笑了。不论结果如何,他都要让时生跟肚子里的宝宝平安,因为这两个人的重要性远大过他,远远大过一个雷旭文。
凌时生脱下夜行衣,其实根本没有血溅在身上,但他还是很讨厌这种感觉,尤其杀的还是熟识的人。
从厕所出来,他望着被困在墙边的李能生跟冥雅,那两人吸入了微量乙醚,一时半刻不会清醒。
他对这两个家伙没甚麽兴趣,只想快点宰了那个叫雷旭文的家伙,这样他就会是唯一的雷旭文。
『最近出现一个盗用你名号的人,奇怪的是fobia的人都承认那家伙才是黑夜。』
因为张黎光的这句话,他穿着出任务时的劲装只身闯入fobia,果然,那两个小护士跟警卫都叫他「少主」或者「白夜」。
他杀他们只因为这些人竟然认不出眼前的人是黑夜,蠢蛋跟无知者死不足惜,他眼睛都没眨一下就让他们通通身首异处,去另一个世界为自己的蠢哀哭痛悔。
原本他想把冥雅跟李能收也杀了,但是同行的张黎光提醒他,要让这两个fobia的元老承认他才是真正的黑夜,必须在这两人面前打倒那个冒牌货。
光承诺会帮他安排一场格斗,所以他同意收手,他会让这两个眼睛跟年龄一样老眼昏花的元老认清真正的黑夜是谁。
他轻车熟路的步上二楼卧房,今天还没跟时生宝宝亲热呢。
作家的话:
☆、(20鲜币)127、真假王子
即使闭上眼睛,脑子依旧无法停止的持续运转着。
他一直追在那只美丽的猎豹身後。直到遇见张黎光,他才知道,男人可以同时兼具强悍以及美丽。
他透过哥哥认识这个男人,三人出游过几次,即使张黎光表现的像个普通人,或者说,比普通人有魅力一点,他依旧能感受到这个男人跟自己完全不在一个等次上。
男人很像风,还是启航时刮起的风,下一秒似乎就会飘到地球的另一端去。
他知道哥哥对张黎光的感情不是普通的友情,但他却没想到张黎光是有目地的接近哥哥。
在某个去哥哥住处过夜的晚上,他在路上见到张黎光,男人一反常态没有叫他的名字,却用冰一样冷的目光瞥了他一眼,在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听到那人细弱蚊蚋的声音:
「对不起。」
敏感的他察觉到了甚麽,拚了命的朝哥哥的住处跑去。
在看到那个倒在厕所里,鲜血泡满浴缸的尸体时,他以为踏入了地狱。
他知道张黎光是带着某种目地接近哥哥,但他以为这个魅力十足的男人只是个欺骗爱情的惯犯,他以为会看到泪流满面暗自伤神的哥哥。
他没想到会看到一具不会动的尸体,这具尸体也是他在世上仅存的亲人。
原来张黎光不是骗子,是死神。
他把自己锁在浴室里,直到尸体的异味让邻居打电话报警,接获线报的警察冲进来的那一刻为止。
自小他的第六感就非一般人可比,如果用野兽来比喻,他就像嗅觉奇佳可以闻到几里外猎物的狼。
狼是群居的动物,他也一直与哥哥形影不离。
但是为了抓到那只美丽的猎豹,他必须离开群体,独自踏上旅程。
一开始他不知道自己紧追在张黎光身後是为了甚麽,若说报仇,似乎又不是这麽深沉愤怒的情绪。
究竟是为什麽?
他像一只刨垃圾寻找食物的肮脏野狗,为了追寻张黎光,付出无法想像的代价,他不吃不睡,恍若活人僵尸,彻底跟这个社会脱了节。
只有这个时候,他能感受到内心涌出一股跟过去全然不同的力量,源源不绝,无止无尽。
都说耐性在等待中流逝,他却在漫长的追缉过程中产生了一种近乎腐臭的变调情感。
他不仅想让这只猎豹成为他的东西,还希望在这人身上留下特殊的,只属於他自己的记号。
在调查到张黎光竟然有一个交往甚密的恋人时,他唯一的反应是把那女人碎尸万段。
但是女人的肚腹里正孕育着一个生命,张黎光的子嗣。
美丽的猎豹有了小小猎豹。他的内心极度挣扎,最後决定等女人产下孩子再杀了她。
因为他幻想着让这只小小猎豹也成为收藏品之一。
如果说遇见张黎光是命运对他开的玩笑,那麽遇见『小旭』绝对是这个玩笑里最疯狂的部分。
他跟小旭相遇在一间老旧旅馆,这个孩子似乎是第一次接客,他站在长廊的这一端都能听见房间里传出的骚乱声响,然後门无预警被推开,那个小小的身影就这样出现在他眼前。
男孩眼底盈满了惊惶,几乎是本能的往他这里狂奔,他的目光下移,发现这孩子的双手都只有四根指头。
他是趴在地上闻气味扒垃圾为生的野狗,眼中一直只有那只永远跑在前面的美丽猎豹。
第一次看到小旭,他以为天使降世。
看这群男人就知道他们要对这孩子做甚麽,目测这孩子应该才6、7岁吧?他搞不懂为什麽会有人恋童到这种地步。
那群男人很快抓住小天使,把他拖回房间里,门被重重关上。
他以为这是跟天使的最後一次见面,谁知过了四年,他竟然在另一个城市的某间夜店看见他。
小天使稍微长大了一点,但还是很小,身形纤瘦,穿着一件鲜黄色开领衬衫,一个人坐在吧台那里似乎在等人。
他盯着小天使用四根指头握着玻璃杯,等自己意识到时已经坐在天使身旁。
原来这间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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