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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手:“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邱瀚宇。”
“你好。”辰良点点头。其实他进公司这么久,只知道公司的老总叫“邱总”,没人告诉他邱总的真实姓名,他也没怎么关注过,因此听到邱瀚宇的名字,他也没什么反应。
邱瀚宇刚想接话,看到厨师将鹅肉腾进锅里翻炒,他立刻指着道:“快看,有意思的来了。”
要说醉鹅这道菜,独特之处就在于做法,厨师将腌渍好的鹅肉倒入热锅里翻炒,等鹅肉半熟发出香味时,就往锅里倒入一整瓶的低度白酒,接着盖上锅盖,用打火机在锅盖边点火,瞬间,苍蓝色火焰就像美丽的蓝色缎带,沿着锅盖熊熊燃烧起来。
跳跃的火焰充满了活力,为充满凉意的深秋添上一分温暖,邱瀚宇搓了搓开始暖起来的手,兴致勃勃地道:“怎样,有意思吧?”
辰良没有回答他,他一直盯着那苍蓝色的火焰,眉头皱得都快成凹凸不平的山丘了。
火焰成色不纯,不够鲜艳,应该是酒精纯度不够,也就是说,白酒里掺了水。
醉鹅是要靠酒来提香的菜品,如果白酒里掺水,口感和香味肯定下降了一个档次。这家店为了节省成本,不惜砸了自己招牌,这样的态度,真让人生气。
辰良实在看不过眼,眼看厨师准备掀开锅盖,翻炒已经焖熟的鹅肉,他立刻站起来,接过厨师手里的勺子,冷冰冰地说了一声:“我来就好,不麻烦你了。”
厨师整个人僵在了那里,他还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当厨师那么多年,多少人求他赏脸亲自掌勺,他都不屑一顾,要不是顾客是老板的朋友,他才不亲自下厨呢。结果这都碰上了什么事?被一个门外汉嫌弃就算了,居然还被赶出去?
厨师脾气顿时上来了,可当辰良将锅盖掀开后,他一肚子的火气顿时被从未闻过的香味软趴趴地熄灭了。
香!他不知道怎么用笨拙的语言形容这种香味,与他喜欢用大量香料提味的香味不同,这香中带着一股清新的鲜肉味,不太浓郁也不太清淡,味道正好,空气里都是这个味道,他已经饱腹的肚子居然应景地咕咕叫了起来。
只是减少了香料量,竟然就有如此香味,天,那他之前都做了些什么?他看了看辰良,心情变得非常复杂,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悻悻地关门离开了。
邱瀚宇看到厨师甘拜下风的眼神,更加兴致高昂,他双手交叠,支撑着下颔,兴味地看着辰良翻炒鹅肉:“你这手艺,可以去当主厨了。”
“过奖。”辰良勺了几块鹅肉,嗅了嗅香味,感觉火候差不多了,他才关小火,将鹅肉盛到邱瀚宇碗里,“尝尝。”
邱瀚宇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鹅肉放入嘴里,香味猛地在口腔里四处乱蹿,顺着钻进了鼻腔,香得整个人都酥了。肉质的口感正好,不硬,轻轻一咬,肉就酥烂了。他又夹了一块鹅肉,吃得津津有味。
辰良也尝了一块,怎么说呢,酒精的纯度果然影响了口感,欠缺了一分香味,且鹅肉腌渍的时间明显不够,不够入味,如果满分是一百的话,这道菜最多给八十分。
察觉到辰良紧皱的眉头,邱瀚宇好奇地问了一句:“怎么,不好吃?”说完,他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有什么想法只管说,别顾忌我,要是有什么建议,你告诉我,我让老板改进。”
辰良放下了筷子,斟酌了一下道:“一是鹅肉腌渍的时间不够,一般早上购买新鲜的鹅肉,处理后,放酱料腌渍,再放冰箱冷藏,以保证味道足够,但这不够入味,腌渍的时间不够,准备不充分,如果腌渍得好,每一口肉都能尝到鲜香味。二是酒精纯度问题,这白酒掺了水……”他一字一句,很认真地讲解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
邱瀚宇默默地放下了筷子,看着碗里酱料裹得不匀的鹅肉,他突然觉得自己吃的就是垃圾,而辰良改进后的,才是美味佳肴。
“这只是我个人见解,你如果认为我说得不对,可以提出不同意见,毕竟你来这家吃过。”辰良谦虚地说。
邱瀚宇突然不说话了,他真的很想像辰良一样,中肯地品评一道菜的好坏,反驳辰良说得不对之处,赞同辰良有建设性的看法。
可是,他不能。
他悲哀地拥有一个只有家人知道的秘密,这个秘密痛苦地困扰了他多年。
☆、5第五章
味觉性障碍,一个多么可笑的症状,在五年前出现在了他身上,他再也尝不出酸甜苦辣咸的滋味,再也吃不出除了清淡以外的味道,再刺激的味道到他嘴里,都跟白开水一样,淡而无味。
他曾疯狂地吃辣椒刺激舌头,结果嘴巴都辣肿了,他也没找回丢失的味觉,他也曾自暴自弃地大量吃盐,结果差点因为脱水出事。他试过了很多种方法,看过很多医生,但残忍的人生没有向他伸出成功的手。
他真的喜欢吃这家店的醉鹅么?并不,对没有味觉的舌头来说,醉鹅好吃与否他都不知道,他只是喜欢看醉鹅的做法,他觉得火焰让他感到温暖,不像别的菜一样,冷冰冰地嘲讽失去品尝资格的他。
他曾以为自己的人生将在灰色中度过,但就在一个月前,他的人生出现了曙光。那道无意中在厨房尝到的红烧茄子,让他沉睡多年的味蕾苏醒了,他尝到了茄子的味道,咸中带着一丝丝的甜,油而不腻,味道好得根本无法形容。
他当时激动得要喊出来,眼眶都快盛不住几乎要翻涌的热泪,他用了很大力气才克制自己的情绪,回去后一直打听厨师的名姓,可惜没能如愿。后来因缘巧合知道了厨师的名姓,却又因为顾虑太多,最终无缘结识这位可能改变他人生的厨师。
热腾的气氛顿时像闯入冰窖一般,凝固成了冰,邱瀚宇看着碗里有些凉的鹅肉,很艰难地扯动嘴角一笑:“我没意见,你说得都对。”
辰良指尖一顿,敏锐地捕捉到诡异的气氛,中止了这个话题,安静地吃着并不是特别好吃的菜。
本该畅谈淋漓、举杯共饮的一餐饭,就在将近沉默的氛围中度过了,饭后,邱瀚宇绅士地提出要送辰良回家,辰良婉拒不得,只能应了他的要求。
本以为通往辰良家的路定是宽敞无比、灯火通明,谁知道,路边没几盏灯就算了,偏偏还一个劲地往狭窄的小路拐,邱瀚宇几乎以为自己开进了城中村。
千辛万苦到达了小区门口,一栋栋七八十年代的破房顿时闯入视野,沉淀着历史气息的危楼爬满了皲裂的痕迹,仿佛秋风一吹,就会倒塌。早已被时代淘汰的铁大门上锈迹斑斑,保安正在狭窄的保安室里翘着脚打盹,听到汽车的喇叭声,也只是抠了抠耳朵,翻个身继续沉入梦乡,完全没有起来检查来访人员的迹象。
邱瀚宇实在想不到,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居然还有这么破烂的小区,这跟他居住的别墅群相比,根本是天壤之别。
他压住心里的好奇与讶异,尴尬地找话题道:“这条路这么黑,都不装路灯?供电局是不是油吃多,堵着脑了。”
辰良身体很不自然地一抖,他偏过了头,窗外世界被可怕的黑暗笼罩,只有昏黄的车灯散发出一点点光热。
几个衣着啷当的男人闯入车灯的光亮中,他们举着手里的酒瓶边喝边笑,桀桀的笑声惊扰了夜间安宁,他们似乎觉得周围太安静了,竟然用酒醉的粗哑嗓音高声唱起了歌,还不雅地骂着粗话,其中一人注意到了邱瀚宇的豪车,他立刻不屑地竖起中指,吐口唾沫,举止粗鲁难堪,没多久,这些人就勾肩搭背地离开了,只剩下难听的歌声在空气里流荡。
辰良慢慢地握紧了拳头,声音含糊得几乎听不清:“这里是小混混的聚集地,他们喜欢这种黑暗,曾经有工人要来装灯,却被小混混们打进了医院,之后再也没人敢装。”
邱瀚宇正冲那个得罪他的男人瞪眼,听到这话立刻惊讶地道:“这种地方你也敢住!你以为会有蝙蝠侠来驱逐黑暗吗?为什么还不搬家?”
辰良很实诚地给出最简单不过的答案:“没钱。”
邱瀚宇顿时被噎得说不上话来。
就在这时,辰良的手机响了,他一看到来电人名,便对邱瀚宇道:“我要回去了,今天谢谢你。”
“急什么,”那帮小混混的歌声还嘈杂地砸入耳中,邱瀚宇实在不放心辰良在接电话分心的情况下,走进这黑暗的小区,“接完电话再出去,那帮人还没人走远,你这保安又不靠谱,万一他们回来抢你手机怎么办?”
辰良犹豫了一秒,按下了接听键,还没等他说话,电话那头就响起了少年兴奋的声音。
“哥、哥!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参加英语知识竞赛获得了一等奖!是不是很棒!”
辰良懵了一瞬后,脸上的冰墙皲裂出融化的裂痕,嘴角慢慢地上扬起来,露出一丝丝的笑意。
邱瀚宇顿时愣住了。
他见过很多人的笑容,有温和的,有美丽的,有妩媚的,就是没见过这样……怎么说呢,有感染力的。就像在困境中看到昙花绽放的瞬间一样,心情变得美妙起来,忧愁、烦恼都随着花朵的绚烂绽开而消失,脑海里只剩下花的美。
明明长得不出色,肤色也与洁白的昙花搭不上边,却在一点一滴的笑容里,呈现出让人过目难忘的美丽。
愉悦的谈话还在继续,辰良的笑意越来越盛,也越来越温柔。邱瀚宇撑着颔,仔细打量着辰良,发现辰良就像个迷,捉摸不透,却又有让人探寻到底的。
因为辰良很奇怪,他全身上下都透出与他五官和身份不协调的因素。
比如他腰部的皮肤,白得不像话,比如他的声音,好听得就像琴音一般,再比如他的手……邱瀚宇不由自主看向自己的手,因为家庭环境的缘故,自己能用很好的护肤品保养双手,但看辰良那只正激动地握着手机的手,除了黑外,其它无论是指型还是保养程度,都跟自己的不相上下。
这真是一个技工的手么?
更奇怪的是,邱瀚宇居然越看辰良,越觉得顺眼,五官其实挺不错的,双眼是漂亮的丹凤眼,鼻子高挺,棱角分明,唇的厚薄程度正好,不多一分不少一点,明明组合起来应该是很好看的脸,怎么乍一眼看却那么不堪?
邱瀚宇还在津津有味地观察,那头的电话却进入了尾声。
“好,明天我给你奖金,祝贺你获得一等奖。”辰良说完这句话不久,通话就在他无意识露出的笑容中结束了。
这笑容比刚才来得更温柔,邱瀚宇不禁在想,他在跟谁通话,居然那么开心,那么温柔。
“谢谢你,我要回去了。”辰良按下了通话结束键,将手机放回裤带。
他似乎很开心,笑意至今都没消失,以致于邱瀚宇说了一句“好走,有机会的话做醉鹅给我尝尝”时,他没克制住情绪,展露出更愉悦的笑容。
“好。”
那一刻,邱瀚宇的心跳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