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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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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哈劳斯来说,他的罗多克之旅似乎已经走到了头。城内饥饿的士兵再也撑不下去了,城墙已经摇摇欲坠。
    “陛下,北外墙失守,我们的士兵已经完全溃退下来。”
    “向预备队下令,让他们夺回城墙。”
    传令的那名骑士一脸的为难之色,不过没说什么多余的话,传达命令去了。
    哈劳斯也是在战场上潇洒多年的老将,自然知道他在为难什么。己方预备队本来就不多,现在罗多克人才刚开始攻城,这么早就将他们投入战场,几乎就是一种慢性自杀。况且,这些预备队也不一定能起多大作用,饥一餐饱一餐的日子过了这么久,连作为国王的自己都有些虚弱,更不用说那些最下层的士兵了。
    但是,他别无选择。从被困在岸上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此役怕是凶多吉少。所以他采取了玉石俱焚的战术,将亚伦城内的城堡等主要建筑拆了个七零八落,没有个几十年绝对无法恢复。这样一来是为了恶心葛瑞福斯,二来为自己提供补给。至于从维鲁加来的增援,他期待过,但从来没有真的做什么指望。原本的计划就是两路大军合围维鲁加,现在少了一半的兵力,他不觉得仅凭哈伦哥斯手下的士兵能快速拿下整座城市,然后突进千里,一路攻城拔寨,到达自己面前。
    他将沙盘上代表斯瓦迪亚士兵的一面红旗拔起,换上了一面代表罗多克的绿旗,然后又拔起城内的两面红旗,插到了绿旗旁边。此时,城堡内的红旗已经寥寥无几,而城外的绿旗依然密密麻麻。
    斯瓦迪亚的国王双手扶在沙盘的边沿,盯着沙盘上的旗帜左右为难,然后又冥思苦想了一阵,最后一把将沙盘上的旗子统统扫到了地上。
    在周围侍从和骑士们惊讶的眼神中,他从房间角落的置物架上拿起一瓶酒,随便找了张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也不用杯子,更不在意什么贵族形象,一仰脖,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酸涩的酒浆。
    这并不是什么好酒,准确的说和涮锅水区别也不是很大,只是,在这座已经被犁过一遍的城市里,还能幸存到昨天才从废墟中被扒出来,这就很难得了。
    “哈~”哈劳斯一口气将瓶中酒喝干,然后整个人颓然地靠在椅背上,不再说话。
    “报告,城墙已经被攻破,预备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报告,外围街区失守,幸存的部队正在溃退。”
    “罗。。。罗多克人已经打到内城了!国王陛下,我们撤退吧。”
    撤退,哈劳斯摇摇头,往哪儿撤?这座城市已经被团团包围,就算能冲出去,又怎么返回帕拉汶?
    他挥挥手,深吸了口气,半晌,才憋出了几个字:“投降吧。”葛瑞福斯身边簇拥着一群卫兵,一步步向内城走去,每走一步,心中的那股无名火就向上蹿一分。他刚刚成为国王的时候就来过这座城市,格特拉斯领主野心勃勃,一心想把亚伦建设成一座不亚于维鲁加的富裕之地,他连计划都做好了。他和自己曾在亚伦的城堡最顶端俯瞰着芸芸众生挥斥方遒。说要利用滨海的优势,建造一座巨大的港口,鼓励海上贸易来赚取大量金钱,之后,开设新的大学,并降低入学费用,给王国提供更多的人才,接着在利用人才优势进一步发展领地,不出一百年,亚伦将无与伦比!
    愿望是那么美好,可是面前的这片废墟却让现实冰冷不堪,这里就是将来的亚伦大学。至于那座可以预见的富裕港口,也在斯瓦迪亚士兵的掠夺下化为了灰烬,还有商会,以及准备高价出售的豪宅,该死的芮尔典人没有一点留情,华贵的木料随便地当柴火烧了个干净,精美的雕像被砍了脑袋,成为投石机的弹药,柔软的锦缎被随手撕成绷带,草草扎在那些俘虏脏兮兮的手臂上。道路两旁的景观树也没逃脱魔掌,细嫩的枝叶成为马匹或者士兵的口粮,粗壮的主干则充当了临时的建材,道路两旁只剩下一排光秃秃的树桩。
    好在,这场战役并不算惨烈。被围困了这么久,哈劳斯总算是山穷水尽了。前两天当他命令士兵趁夜出城,从战死的罗多克士兵身上搜刮口粮的时候,葛瑞福斯就知道这场战役即将进入尾声。老实说,恼怒归恼怒,他还是蛮佩服这个宿敌的,毕竟换他在同样的情况下,估计早早就投降了。不过,这钦佩之情很快就烟消云散,因为,他看见一个罗多克士兵从废墟里拖出来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实体上布满牙印,就像是被野兽撕扯过一般。葛瑞福斯忍住微微反刍的不适感,扭过头去,不再看这副残酷的景象。
    很快,他们就到达了亚伦的城堡。因为哈劳斯已经下令投降,他们并没有受到多少阻碍。不过,就算他负隅顽抗,估计也不会造成太大的麻烦,毕竟,连骑士都饿得脚步虚浮,还能指望普通士兵有什么战斗力?看到眼前的城堡,葛瑞福斯倒抽一口凉气。哪怕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眼前的景象还是让他觉得心都在滴血。城堡附属的塔楼五座垮了四座半,曾经花费了无数石匠性命,横跨天际的拱桥被毁掉了桥墩,化为一片断壁残垣,哪怕不是那么容易破坏的城堡主体也被砍断了不少梁柱,成为名副其实的危房,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挑战入住者的神经。幸亏他很有先见之明,把格特拉斯领主留在城外,否则,他要是看到这景象,八成得昏厥过去。
    “哈劳斯!”葛瑞福斯在一座保存还算完好的小宫殿里找到了这个三番五次找他麻烦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正懒懒地斜倚在一张长背椅上,恍若一只正在小寐的雄狮,看到有人进来了,却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葛瑞福斯背后的卫兵见此,大怒上前,想把哈劳斯从椅子上拽下来,可是,只听噌的一声,哈劳斯身边的骑士们同时拔出了配件,拦在国王面前,葛瑞福斯的卫队也慌忙抽出了自己的武器,双方一下子剑拔弩张。
    “哈劳斯,”半晌,葛瑞福斯开口道“你已经输了,还要负隅顽抗吗?”
    “输?”哈劳斯嗤笑一声,“要不是背信弃义的诺德人,现在就该是你跪在我的面前乞求宽恕!”
    “诺德人?”葛瑞福斯摇摇头,“看来你还不明白你将要面对多大的麻烦。罢了,你还是老老实实的投降吧,我会给你国王应有的待遇。”
    。。。
    哈劳斯的投降,宣告斯瓦迪亚的军事行动正式破产。然而,依然在山里跋涉的两人对此蒙然无知,依旧为着自己的性命奋力挣扎着。汉莫斯能明显的感觉到,老头子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最开始,他还能全副武装地前进,没过几天,负重就都转到了年轻人身上,后来连锁子甲都穿不动了,到现在,必须有汉莫斯的搀扶,才能勉强在山地中前进。
    “老头子,今天就走到这吧。”汉莫斯将老兵靠在一棵树下,在他身上搭了一张熊皮之后,就自顾自地去捡拾柴火。
    这张熊皮自然就是那天的战利品之一,老兵亲手操刀,将这一张能轻而易举地包裹一名壮汉的熊皮完美地扒了下来,顺便还剁了两只熊掌。按老兵的话说,这玩意儿贵族老爷们稀罕的紧,背回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只可惜罗多克熊不冬眠,要不然被野蜂蜂蜜腌渍得鲜香可口的爪子更加值钱。
    汉莫斯很快就回来了,这么久的荒野求生让他对各种生存技能特别熟稔,哪怕没有老兵的照拂也能顺利地完成所有工作。所以,他很顺利地升起了篝火,并架好自己的头盔,煮上了玉米。老头子,吃饭了。”汉莫斯将煮好的玉米塞到老兵手里,“加了点干熊肉,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老兵将头盔捧在手里,捻了一把慢慢吃起来。
    “汉莫斯。”
    “哎,啥?”年轻人下意识地回答,然后想到什么似的惊叫出声“老爷子,你喊我名字了?”
    “嘁,”老头子鄙视地瞥了他一眼“还以为你总算有点男人的样子了,结果还是个毛头小子。”
    “哎,别呀,”汉莫斯赶紧打断老头子的话“我现在绝对够男人,”他曲起手臂,“看,我这火一般炽热的肱二头肌!”
    老兵瞅了一眼他的胳膊,嫌弃地扭过头去,半晌,才望着面前的那座山峰,继续说道“只要翻过那座山,就是斯瓦迪亚了。”
    “啊,是啊,是啊。”说道这里,汉莫斯也愉快起来,“我们马上就能回家了,哈哈哈。”
    林地处一片安静,除了年轻人自顾自的大笑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汉莫斯的笑声顿时变成了尴尬的咳嗽,自讨没趣地挠挠头,才又在老兵对面坐了下来。
    “呐,小子。”正在年轻人因为尴尬坐立不安的时候,老兵又开口了“你现在还想当骑士吗?”
    “嗨,当什么骑士啊。”汉莫斯又害羞地挠挠头,“只要能活着回去见父母就谢天谢地了。”
    说着,他抬起头笑道“不过要不是老头子你,我现在怕不是已经饿死在亚伦城了吧。”说道这里,他又挠挠头,好像除了这个动作,他没有其它方式表达自己心情一样“对了老头子,你这些本事哪儿学的,我们村里也有不少老兵,可我没见过你这么屌的。”
    “我没跟你说过吗,”老兵抬起眼皮道“我不是维达的,而是出生在艾伯伦的猎户。”
    “哎,”汉莫斯吃了一惊,“你不是维达人却带维达的新兵?”
    “哼,怎么不行。”老兵哼哼一声,又有些怀念地回忆起往事“当年,我和你一样,是个想当贵族的毛头小子,跟着自己的领主和库吉特人开战,结果,那个惨哟。。。”
    汉莫斯想了想,问道“前些年我们和库吉特人打仗,有输过吗?”
    “骑兵没有,但是步兵死伤惨重。”老头子回答道“因为我们的重骑兵追不上满地跑的游牧民,所以不得不把步兵当诱饵,趁他们砍杀步兵占便宜的时候发起冲锋,将我们连带库吉特人一起犁掉。”“天呐。”汉莫斯低呼了一声,虽然老兵说的稀松平常,但他完全可以想像,那时的战况是多么惨烈“那,老头子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装死。”老兵随便地说道“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哪怕被马踩到背上都不动一分。”说道这里,老兵有些感叹“要不是我那时刚好背了块盾牌,怕是早就被踩死了。”
    “那,后来呢?”
    “后来,仗打完了,我就自己跑回去了。不过,当时我怕被当逃兵处理掉,所以绕开了艾伯伦,隐姓埋名跑到了维达,所以,包括我的领主在内,所有人都以为我战死了,”老兵有些忧伤,沉默了一会继续说“包括我父母,他们到死都不知道我还活着,在懊悔中生活了大半辈子,而我也没能看他们最后一眼,甚至连他们的墓碑在哪都不知道。。。”他把身体向后靠靠,凝望着天边的繁星,自嘲地笑了笑“小子,虽然你挺蠢的,但有句话确实没说错。要是混的像我这样,干脆死了算了。”
    一直想打破沉默的汉莫斯也沉默了,听着老兵的故事,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但是,老兵并不介意,自顾自地继续说,“后来,维达的柯乐宁老男爵征兵,那个时候,斯瓦迪亚以平叛为名,连年向罗多克进军,听我说上过战场就毫不犹豫地让我入伍了。”
    “而那个男爵,”老兵嗤笑一声,“毫无疑问是个白痴。开战的时候,如果打的顺利我就冲上去抢军功,如果不顺就装死或者逃走,然后再找个机会混进撤退的队伍。就这样,一直逃了十几年,最后居然被提拔为伍长,呵呵。”老兵的笑声里满满都是讥讽的味道“所以啊,小子,别老想着杀敌挣军功,只要你活得够久,该有的就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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