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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提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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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中午,‘石榴’亚东走了。
    来自白鸦佣兵团的提斯坦面无表情地站在树荫下,他真真切切地看到,这位长得又红又胖的泰格瑞拉小伙子走得很痛苦。
    他死于野猪的獠牙下,准确来说,杀死他的是一只承受兽化诅咒的野猪人。
    野猪人变成一头可怕的钢鬃野猪,它用两根长牙把‘石榴’亚东从下体一直撕裂到胸膛。
    这位胖胖的小伙子也趁机一剑捅烂了野猪的眼睛。
    他爆发出的力量恐怕连天上的诸神都要惊叹,他的钢剑刺穿野猪布满血丝的硕大眼睛,狠狠地没入到钢剑护手的位置方才卡住,让这头残暴的野兽当场毙命。
    野猪人在兽化人群体中,脾气是最粗俗凶暴的,它们在半人半猪形态下,体格强壮敦实,鬃毛又短又硬,而在完全体的野兽形态下,狂暴的冲锋,连提斯坦都要避其锋芒。
    其实这个可怜的小伙子是可以避免死亡的,他不禁心想。
    野猪锋利的獠牙本应刺穿的是惊涛城的侯爵次子布林登,但是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石榴’亚东推开了侯爵次子,替他迎接了死神的降临。
    战斗结束之后,布林登竭尽所能地为他缝合伤口,但效果依旧不明显,只坚持到第二天中午,便在痛苦中死去。
    女战士夏魅在战斗结束时,就向他提出建议,给这位小伙子一个痛快才是最仁慈的做法。
    毫无疑问,这个最佳提议没有被执行下去。
    布林登用来给他包扎的浸酒纱布沾满了黑糊糊的鲜血,散发的气味儿更是骇人,连远处的提斯坦都明显感觉到胃里一阵翻搅。
    他正面杀死了一头陷入狂暴状态下的野猪人,这样的战绩在龙首港的佣兵群体中,也是屈指可数的。
    提斯坦用充满敬意的眼神看他最后一眼。
    虽然从金羽城出发,他自始至终都未曾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但他的眼睛却在默默地观察着一切。
    在他们一行人中,这位又红又胖的小伙子是最热情的,对于前往龙首港成为公爵大人的手下,也是最向往的。
    因为他是平民出身,所以他将这趟护送任务视为自己荣耀起始的第一步。
    可惜,他连第一步都未曾走完。
    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不是交待自己的身后事,也不是拜托布林登帮忙照顾自己的家人,而是询问这位侯爵次子,自己杀死野猪人的战绩,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那位不是骑士的骑士向他保证,他一定可以在龙首港获得骑士的头衔。
    布林登细心地整理着‘石榴’亚东穿在身上的那件被獠牙撕裂的铁环链甲,以及沾满血污和泥土的长筒靴、厚斗篷,他的衣服有粗羊毛织的,也有天然动物毛皮。
    由此可以看出,他出生于泰格瑞拉北境,一个苦寒艰苦的地方,毫无怜悯可言。
    连提斯坦都感到遗憾的是,这位泰格瑞拉的小伙子,到死都没有向众人透露自己家人的丝毫消息。
    毕竟冒险者和佣兵的生存环境是严苛无情的,他们时时刻刻都走在危险的边缘,只要踏错一步,就有可能让人丢掉性命。
    提斯坦在白鸦佣兵团早已见惯了生离死别,每一位成员临死之际,最放不下的,莫过于远在他乡的家人。
    而这位‘热情’的小伙子什么也没透露,他认为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家人最大的心里慰藉。
    这让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自己的过往。
    他是一名威斯特人,出生于地精荒原,他的家乡在盖伦河东岸的嘉文子爵领地上。
    让他痛心的是,两年前威斯特王国与阿玛斯塔夏爆发战争,他的家乡,嘉文子爵的领地和城堡不仅被夷为平地,还惨遭大屠杀。
    他知道自己家人存活的希望非常渺茫,以至于他自始至终都不敢踏入家乡的土地半步。
    没有消息的消息才是对他最大的安慰,正如他不愿回家看望自己的老父亲和妹妹,不让他们知道自己还活着是一个道理。
    因为他也害怕自己在某一天像‘石榴’亚东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在薄暮之森。
    这对他的老父亲和妹妹来说,就太残忍了。
    提斯坦默默地观望着一切。
    他看到布林登整理好亚东的衣服后,将披在自己身上的那件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取下,又摘下肩头一枚土黄色大地为背景,紫色巨龙展翅俯冲的徽记,全部放在他的尸体上。
    紫色巨龙是他们的龙首港公爵为自己设计的旗帜和徽记,灰羊毛镶紫锻边的斗篷则是为自己属下设计的统一着装。
    当他们到达龙首港之后,所有人都会披着标志性的灰羊毛斗篷,以此证明自己的身份。
    这让他不禁有点向往起来。
    向往繁华的龙首港归于一统,紫龙旗帜在城墙上猎猎作响,披着灰羊毛镶紫锻边披风的战士,整齐有序地等待着自己的领主下达命令。
    而身为贴身护卫的他,则会默默地站住这位年轻的公爵大人身后,默默地审视着这种盛况。
    提斯坦心中坚信,这位传授自己真正剑道的公爵大人,绝对可以让龙首港与风暴群岛归为一统。
    想到这里,他背在身后木盒——装在木盒里的尼路斯坎恶狼的头颅,也似乎变得轻若无物。
    正是这颗人头,葬送了一个年轻人的性命,他不禁心想。
    他再度回想起昨天晚上的战斗,那头暴躁的野猪人化身为钢鬃野猪后,在战场上横冲直撞,无意中威胁到了装头颅的木盒。
    就当‘恶狼’的头颅即将被野猪踩碎之际,侯爵次子布林登狂奔而至,抱着木盒滚出了野猪的踩踏范围,以至于让狂暴的钢鬃野猪那布满血丝的双眼锁定在他的身上。
    结果可想而知。
    提斯坦将毫无感情的目光,放在这位将荣耀高于一切的侯爵次子身上。
    他看到对方将亚东的尸体入土之后,又在尸体上洒了把橡树种子。
    并声称,这样的话,在未来的某一天,这里便会长出一颗橡树,标记他的葬身之地。
    也许吧,他心想。
    ‘石榴’亚东刚好被埋在一颗野石榴树下,寒风吹起,提斯坦仿佛听见长长的树枝低语着:我可以被封为骑士吗?
    听得他心里没由来地一阵心酸。
    倾听着树枝在微风中的低语,他望着身边仅剩的几人,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昨天晚上那场毫无预警可言的战斗。
    他们一行11人,在战争突然爆发后,有两人因恐惧而选择逃入更恐惧的未知之地。
    他深知敌人的实力,所以并没有选择冷眼旁观,主动加入了这场战斗。
    因为那位年轻的公爵大人在传授他真正的剑道时,曾说过:
    真正的剑术大师,不需要考虑自己打造的剑刃上会滴落邪恶者、还是无辜者的鲜血,他们只求无愧于心。
    这才是每一个剑圣磨炼‘心’之技艺的方法。
    不然的话,很容易因此生出‘心魔’,导致自己的剑道停滞不前。
    他先是帮助布林登,两人合力杀死一只森林巨魔,便迅速投入了另一场战斗。
    之所以会率先帮助这位侯爵次子,主要是因为对方高呼的‘为了龙首港!龙首港万岁!’触动了他心底的一根弦。
    事实上,若不是碍于自己的性格和职责,他也很想在战斗来临之际,高呼自己所守护的荣耀。
    但是金羽城的那位魔剑士蛇眼告诫过他:一个合格的护卫,必须做到喜怒隐于色,顺逆藏于心。
    战斗结束之后。
    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名佣兵的尸体,他们的身体触目惊心,上面全是利爪和獠牙的深长痕迹。
    从他们倒在一摊已经凝固的血泊就可以看出,是最先丧命的。
    ‘洋葱’瑞姆颓然地靠在在一颗树下,全身插满了箭,‘瘦黄瓜’罗兰德的头枕在他的膝上。
    提斯坦本以为这两人都死了,但这位喜欢哼哼唱唱的诗人却突然睁开了眼睛,暗自庆幸这些简陋的箭矢威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接着一脚将自己毫发无损的游侠同伴踹开,骂骂咧咧地说道:老子帮你扛了这么多箭,衣服都被插出一堆窟窿,你还拿老子的膝盖当枕头。
    罗兰德嘟囔一句‘我还以为你死了呢’,连忙起身,帮他将箭一支支地从链甲衫和皮革护甲上拔出来,有几支箭射进诗人的身体,痛得他像个婴儿似的哇哇乱叫。
    另一边,‘螳螂’索拉斯昏迷不醒地倒在地上,他的右腿上有一道被鼠人用锋利的门牙撕扯的伤口。
    提斯坦猜测,对方昏迷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感染了兽化症。
    这个流浪的冒险者杀敌最多,五只鼠人、两只狼人全部毙命于他手中的两柄弯刀之下,他战斗的样子,真的像一只螳螂。
    真正让他惊叹的却是那位女战士夏魅,她独自一人挡住了实力最强的两只食人魔的攻击,而且还掌握着罕见的狂暴技能。
    随着充满野性的咆哮,她的体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拔高,直至变得与食人魔一样魁梧庞大。
    提斯坦深知自己根本不是狂暴下的女战士的对手。
    夜幕中,他们并没有过多停留,布林登没有听取夏魅的建议,背着重伤濒死的亚东,游侠罗兰德搀扶着他的诗人同伴,而那位女战士则直接将昏迷的索拉斯扛在肩头,一路狂奔。
    直到黎明拨开黑夜的面纱,他们终于在游侠的带领下,在森林里找到一处相对安全的地方休整到现在。
    随着亚东的离去,他们休整完毕之后,准备再度出发。
    就在这时,自始至终都昏迷不醒的索拉斯呻吟一声,缓缓睁开双眼,茫然地望着四周。
    “看得出来,邪恶的兽化诅咒没有摧残你的意志。”
    女战士夏魅用冷漠的双眼端详着索拉斯,又望向他腿部简单包扎的伤口,“不过,你的这条腿必须砍掉,不然的话,被兽化诅咒感染的伤口还会不停地折磨你的意志。”
    “这只是你的一家推断,老子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索拉斯吃力地从地上坐起来,吸着冷气,“我自己的情况自己清楚,这条腿根本不需要砍掉,只要将伤口的烂肉全部割掉,再清理干净,就可以避免。”
    “如果你真的变成兽化人,我会第一个杀死你。”女战士冷哼一声,不再理会对方。
    “那可能要让你失望了。”索拉斯故作强硬地笑了笑,环顾四周,“你们谁精通这种精细活儿,过来帮我清理一下伤口。”
    游侠和受伤的诗人将头扭到一边,‘洋葱’瑞姆的腹部有一道箭伤,经过半夜的奔波,似乎出现了恶化的迹象,脸色苍白的吓人。
    布林登倒是跃跃欲试,但索拉斯望了望他的双手,却皱起了眉头,似乎认为他并不合适。
    至于背着双手大剑的女战士夏魅,则直接被他无视掉。
    显然,他也认为用双手大剑干这种细活儿,实在是大材小用。
    “让我来吧。”站在树荫下的提斯坦开口。
    “那就麻烦你了。”索拉斯神色明显一松,开始呲牙咧嘴地将腿上的绷带拆开。
    提斯坦微微点头,蹲在索拉斯身旁,伸出一个指头轻按一下伤口,涌出的脓血让他不禁皱起鼻子。
    让他没想到的是,兽化诅咒竟然也可以加速血肉的腐烂。
    “附近的血肉都已变质,必须切除。”他建议道:“我认为最周全的办法是把小腿整个截掉。”
    “一条腿的螳螂,能蹦跶几天?还不如让我死了算了。”索拉斯皱紧眉头,咬了咬牙,坚持道:
    “让我碰碰运气,如果失败,就把我宰了吧,老子可不想变成贼眉鼠眼的耗子。记住了,动手的时候选一把最锋利的剑。”
    “您放心,到时候,我会亲自动手。”提斯坦默默地点了点头,掏出一柄锋利的匕首:
    “阁下,我现在需要把你的腐肉全部切掉,然后涂抹药膏,再进行缝合。事先声明,这会很痛,需要我将你打晕过去吗?”
    “不行!”
    索拉斯立即拒绝,他担心自己一觉醒来,会变成一只毛绒绒的耗子,还担心自己的腿真的没了,“尽管动手吧,我会尖叫。”
    “你确定?”连提斯坦都不知道自己竟然这么有耐心地征求对方的意见,他再度提醒,“这会非常的痛!”
    “赶紧动手吧,痛的话,老子就大声大声的尖叫。”索拉斯不耐烦地回了一句,两眼一闭,露出一副殉道者的表情。
    “要不先喝点酒吧。”提斯坦忽然想起自己的酒袋里还有酒,于是取了下来。
    “老子会需要……这是个不错的提议,早说啊。”索拉斯睁开双眼,一把夺过酒袋,开始大口喝酒。
    “死螳螂,别全部喝完了,给我的朋友留点儿。”罗兰德大喊道,他虚弱的诗人同伴就差流口水了。
    “我这里还有,本来是留给……现在已经没用了,你都拿去吧。”布林登取下自己的酒袋,叹了口气,丢给游侠。
    当索拉斯的伤口缝合包扎完毕,他们再度上路。
    虽然这家伙声称面对痛苦,会大声尖叫,但他仍旧在痛苦中昏厥过去,让他省了不少心。
    像往常一样,带路的仍然是半精灵游侠,‘瘦黄瓜’罗兰德出生于薄暮森林。
    他表示自己知道森林中有一处距离最近的精灵聚居地,那里还有一名精灵牧师,可以利用神术,帮助两人快速恢复伤势。
    于是提斯坦搀扶着奄奄一息的诗人,布林登则背着昏迷的‘螳螂’索拉斯。
    黄昏时分,罗兰德看到一条小溪边上燃烧着篝火。
    提斯坦让虚弱的诗人靠在大树旁,自己过去查看。
    他看到两人坐在火堆边靠鳟鱼,他们的武器防具堆在一颗树下,一个是少了鼻子的人类,另一个则是长着显眼獠牙的半兽人。
    毫无疑问,这两人也发现了他们,已经开始将武器和防具摸索到身旁。
    他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两人的警惕性非常强。
    “我们的鳟鱼只够两个人吃,不要过来掺和。”半兽人护着金灿灿的烤鳟鱼,大喊。
    “我们自己会抓鱼。”提斯坦若有所思的观察着两人,不冷不热的回了一句。
    随后,众人在他的示意下,于这两个陌生人的不远处生火休整。
    罗兰德自告奋勇地前往小溪抓鱼,让大家尝一尝烤鳟鱼。
    提斯坦递给女战士夏魅一个警惕的眼神,径直朝两人走去。
    身为一名佣兵,他当然清楚佣兵和冒险者是同一把剑的两面,他本能的直觉告诉他,这两个突然出现在这里的人很危险。
    他不得不警惕,于是选择主动出击。
    “打扰了,该怎么称呼,两位阁下?”提斯坦主动开口,他平时不喜欢说话,以至于语气显得有点生硬。
    但他又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他能够感觉到这两人的大概实力。
    女战士夏魅只会用她的刺鞭和双手大剑交流,善于言谈的布林登不是两人的对手,一不小心,就会遭遇不测。
    所以,这个重担只能落在他的身上。
    “我是一名曾经被歌手传唱的流浪骑士马赛罗。”
    没鼻子的男人说道:“也许你应该知道两年前我在地精荒野的事迹,我的伙伴是‘饿死鬼’克热木。”
    地精荒原,一个我永远都不敢回去的地方,提斯坦心想。
    “非常抱歉,你们的名字跟你们的纹章一样让我感到陌生。”他的目光停留在‘流浪骑士’马塞罗身上。
    他的脸又窄又瘦,头戴兜帽,连着一件打补丁的粗布斗篷,身穿的锁甲上斑斑点点的锈迹就像雀斑,他的盾牌——上面除了战斧劈出的深深裂痕,还画着耗子与猫。
    “那真是太遗憾了。”流浪骑士露出失望的表情,翻了一下烤鱼,说道:
    “我在盖伦河东岸的城堡大开杀戒,还赚了十几个狮鹫骑士的赏金,嘉文子爵你熟不熟?小伙子,你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我把他当场击毙,我们两个狭路相逢,刀剑相交之时,我从未后退,也从未躲在克热木的后方。”
    他的半兽人同伴露出夸张的憨笑。
    盖伦河,嘉文子爵的领地。
    提斯特的双眼浮过一抹微不可察的哀伤,又迅速转换成一种遗憾,“可惜我没有机会,不然的话,我说不定也会参加那场大战,赚几个狮鹫骑士的人头。这样的话,我们就不用在森林里冒险了。”
    “不光可以赚取人头,还有乐子可以找。”流浪骑士冲半兽人使了一个眼色,滔滔不绝的讲述道:
    “你知道吗?当我们冲进嘉文子爵的领地时简直不要太爽,我们抓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妞,扯下她的裙子,当着他老爹的面,就在桌子上把她办了,她就像只兔子一样挣扎扭动,还吵吵闹闹,当时那老头脸上的表情,把我笑得连酒都从鼻子里喷了出来,我还把她翻过来从后面进,然后她竟然不再挣扎,呵呵,或许她也觉得从后面最舒服,不过说老实话,我宁愿女人多扭扭……”
    “那个女孩儿的头发是什么颜色?”提斯坦冷不丁的询问道,他隐藏在斗篷里的右手紧握成拳,攥得关节发白。
    “红色的啊,像火焰一样。”流浪骑士悄无声息地朝半兽人同伴打个手势,笑呵呵的说道:“连下面的毛都是红的,像血一样红。”
    “不是金色的……那我就放心了。”
    话音刚落,一柄精金匕首毫无征兆地穿透他锈迹斑斑的链甲,刺入流浪骑士的心口,瞬间将他的心脏搅碎。
    流浪骑士瞪大双眼,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指,无力地扬了扬,缓缓倒地,没了生息。
    “铛!”
    紧接着,提斯坦的上方传来利刃碰撞的刺耳声。
    他猛然起身,闪电般抽出利剑,径直撕开空气,半兽人脖颈浮现一道深长的血痕。
    他举起战斧的魁梧身体,沉重地跌倒在溪水里,溅起冰冷的水花。
    “身为公爵大人的护卫,你犯了最致命的错误。”布林登甩了甩被战斧震得发麻的手臂,提醒道。
    “不会有下次了。”提斯坦收起利剑和匕首,面无表情的道:“多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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