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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月26日 中雨 夜泊秦淮近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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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主殿下的带货小会场如今热闹非凡,这些读书人是真的好奇,因为从收到公主殿下的召集再到听闻说她将要亲自上台时,整个文化界都沸腾了。
    首先,这个时代的阶级观念让他们根本难以想象去接触皇家的人,社会等级不够,连人家的边都摸不到。
    其次,公主本身就是天下间有数的才女,吟诗作词样样精通,很多人都是早有耳闻并心生向往,不夸张的说这女孩子就是大宋最炙手可热的明星,粉丝团都有好几千人的那种。
    最后,这次公主据说要帮助灾民,但听闻却并不是捐款而是推销。难以想象,一个皇家的公主要像一个小贩似的吆喝着卖掉手里的东西,这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场面。
    种种因素堆积在一起,这些读书人就像是赶来观看一个传奇一般蜂拥而至。
    今天的酒楼不似往常,而是被布置成了一个华丽的洞府,周围彩带飞舞,中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货品,周围还有侍女拖着盘子在场中游荡,盘子中装着美酒,只要想喝就招手示意侍女来到身边,饮下一杯热辣的酒水,恍惚间仿佛就多了几分盛唐夜宴的豪气,而自己更是化作了斗酒诗百篇的李白,笑傲人间。
    许多食物都被陈列在两旁任人自取,鄱阳湖的鱼、草原的羊腿、金辽的山货,就如那书上所说的酒池肉林。
    “难怪纣……纣王沉迷此道,好!极好!”一个喝了许多酒的青衣书生斜靠在柱子前,手中还捧着一只烧猪蹄,满嘴流油的咬了一口:“这种日子,神仙都不换。”
    “哼,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达官贵人享乐,那些受苦百姓却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有喜欢的就有恨的,这不就有人开始发起了牢骚,这部分人始终认为现在非常时期还如此奢靡,就应该严惩,不管是谁!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但若是问他这犯了什么法,他却只能支支吾吾哑口无言。
    这些声音都被奇装异服的宋北云听在了耳朵里,他背着手一身挺拔的站在那,显得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这人好生奇怪,怕不是别国的人吧?”周围有人对宋北云指指点点:“你看他那衣裳。”
    “看着就有些稀奇,不过要我看这衣裳还是蛮不错的,倒是方便的紧。”另外一个人似是看上了宋北云的衣服:“走,上前问问去。”
    “不好吧,贸然上前……”
    宋北云其实在这帮书生里算是身形挺拔魁梧的了,一米八的个头在这个时代可算是拔高的人物了,再加上身上有些肌肉能将衣服撑起来,看着绝对是有杀伤力,要不是头上留着长发,谁都会以为这人是个草原蛮子。
    “那个那个,阿姐你瞧,那个。”
    当然,除了一众书生之外,各家的小姐们也是少不得的,金铃儿的闺蜜团可就高达百人,而且他们在这次灾民危机中其实多多少少都出了力的,所以宋北云对庐州的书生没什么好感,但对金铃儿这帮立志“谁说女子不如男”的小姐妹其实是很有好感的。
    不过就算没有这次的事,他对小姐姐们也是有好感的。
    “哪个?”一个身着彩群的小姐模样的女孩顺着身边姐妹的手看了过去,正巧看到了站在那关注场上动态的宋北云,她眼睛顿时一亮:“呀……好威猛啊。”
    “走,阿姐,近前瞧瞧去。”
    “这……不好吧。”
    “走嘛,瞧瞧也不亏,且他身上那衣裳有趣的紧,去瞧瞧。”
    “怕是你小妮子动了春心。”那小姐脆生生的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去罢。”
    就跟人看猴子似的,一会儿就有不少人主动跟这个奇装异服的宋北云攀谈了起来。
    不过相比较那些爷们儿,小姑娘们反而更加放得开一点,有几个小丫头甚至借着说想看看衣服面料的借口偷偷摸摸的捏了他的胸肌。
    总体说来,这一朝大宋啊,真的是干啥啥不行,啥也不是,唯独在女性的自我意识上面几乎是将前朝那种男女意识给继承了下来,而不是后面那元明清的唯唯诺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也难怪会出现佘老太君那样的女中豪杰。
    “这位同窗,你这衣裳倒是有趣,可有何说法?”
    一个有些娘炮的小书生倒是对这套衣服感兴趣的很,但毕竟读书人嘛,追根溯源是个本能,所以上前主动问了一句。
    好,就等他了!
    宋北云一脸冷酷的像个译制片里的侠盗似的慢慢扭过头:“你问我这衣裳的说道?”
    “啊?”那小书生被宋北云吓了一跳,连连摆手道:“若是不愿,那也作罢……作罢。”
    周围的人立刻爆发出一阵哄笑,空气中都是快活的味道。
    而这么一笑,立刻便吸引了更多的人围拢了过来看个热闹,见此情景宋北云大概估算了一下,感觉时机差不多成熟了,他整理了一下身上的中山装:“这套衣裳名为玉生装。”
    “玉生装?”
    就跟路边吆喝卖货的小哥一样,有那卖的就有那捧场的,旁边的人见有这新鲜玩意,自然也开始发起问来。
    “何为玉生装啊?”
    宋北云故作深沉的一笑:“就是一个名为玉生的书生所创之装束。”
    说完,他转了一圈展示了起来:“各位同窗、姑娘请看,这衣裳正面有四个口袋,寓意国之四维,礼、义、廉、耻。这叫四维胸前装。”
    “好一个礼义廉耻胸前装!”旁边立刻有人附和:“还有何说道?”
    宋北云扬起手腕,露出了用蚌壳打磨的三颗纽扣:“左手手肘处各有三颗纽扣,则为家、国、天下,寓为以此双手齐家治国平天下,而双肩处收拢则为修身,这一双手上即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好好好,这等为极好!”
    编故事一定要附和环境嘛,虽然大家都知道中山装那袖口三枚纽扣是三民主义,但敢在这个时代提民权,真的会被拉出去喂狗的,那么换个东西来说,既正能量又帅气拉风还显得有才学,多好。
    宋北云说罢,指着自己脖颈往下的纽扣,本来这里应该是五颗,但为了好编,他加了一颗,就成了六颗:“这六颗纽扣,第一颗为风纪,而下面五颗则为社稷五谷,寓意以万民为鉴牢记风纪,为民则遵纪守法、为官则清正廉明。”
    这一番话说的实在漂亮,读书人嘛,大部分虽然怂怂的,但年龄摆在那,这种时刻的热血还是有的,一下子就壮怀激烈了起来,大家纷纷讨论这衣裳,甚至不少人已经觉得这衣裳不再怪异,而是有着说不出的美感。
    “后背不破缝,寓为江山望,待他日苍狼北顾,壮志饥餐胡虏肉。”
    这句话宋北云说得铿锵有力,生生将场内的气氛给燃了起来,众人连连拍手叫好,不少女孩子更是妙目连连,毕竟见惯了羸弱白皙的男子,宋北云这突如其来的铁血气息和咄咄逼人的文采谈吐,着实让女娃娃们眼前一亮。
    “这还不算完。”宋北云继续说道:“上下装颜色略有不同,意为求同存异。与脖颈立领遥相呼应,即为严谨治学、求同存异。”
    “那么,在何处能买到呢?”
    完美!上钩了。宋北云心中一喜,立刻开始之前准备好的说辞,就说是公主体恤灾民,为那些灾民谋求了个生计,这衣裳只能在公主殿下的工坊中买到,且每件衣裳都会有防伪标识,只有有此标识着方为公主授权之物。
    宋北云指着胸口一个小小的胸针:“买衣既送,多买多送,纯铜铸造、工艺精美,他人若是仿造即为以下犯上,可谓独享尊贵。”
    开始还慷慨陈词的宋北云,此刻化身街边货郎,口若悬河的在那吆喝着,甚至还喊道:“诸位,我之初买这衣裳,更是为了福王殿下的一首词。”
    “什么词?读来听听。”
    宋北云立刻抬头望天,满脸悲愤状的将岳飞的《满江红》给朗诵了出去,不过略作修改,让它更贴合福王。这一下,场面就有些悲怆了,想到家国破碎的大宋,不少感情细腻的书生学子都红了眼眶。
    “我怎的就不知道福王殿下写过这等好词呀?”
    泰王坐在包厢里,满脸揶揄的喝了口酒,旁边刚刚才匆匆赶来的福王满脸尴尬的连连咳嗽。
    “真的是顶顶的好词,跟你这福王的身份环环相扣,收拾旧河山……唉……”泰王听完之后不免也有些感伤:“这小兔崽子。”
    “是啊,这小兔崽子。”福王跟着附和道:“才华还是有一些的。”
    “一些?”泰王提高声调:“你号称大宋第一才子,你给我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做出一首这等水准的词,跟你严丝合缝。福王殿下,你是欺我未读过书?”
    “诶……王兄!”福王尴尬的不行:“好了好了,让小的们折腾去,你我来这是喝酒的。”
    而另外一个包间里的金铃儿悄悄趴在小窗上看着下面的宋北云,屁股来回扭着,嘴里还叨叨的说道:“你们说你们说,这等又可爱又才华横溢的人儿,谁会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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