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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纲法之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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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刚过完年,他终于是有了些闲暇,而通政司也奏上了年上积压的题本奏疏。
    看到这两份题本时,朱由校才发现,食盐专卖的问题并不象他想象的那样,因纲法而得到了解决。
    而引起“淮粤之争”的就是明朝盐法中划区行盐制度所造成的。所谓划区行盐,就是在全国划分为几大盐区,规定只准官盐行销,并且限制在各自盐区之内。
    而当时政府规定应当购买淮盐的湖广南部,因为距离淮盐产地路途遥远且运输不畅。而离食盐无处可销的广东非常之近,这就形成了很是尴尬的局面。
    正德二年,明朝政府批准使积存已久的广盐出省销售,之后湖南地区的便开始购买广盐。
    但朝廷的批准虽然解决了广盐的跨境销售,可官盐在价格上高昂,难以和价格相对低廉的私盐竞争,并引起了两淮地区官府的强烈不满。
    正德三年,吉安府重新销售淮盐,之后南赣巡抚又以筹措军粮为由奏请扩大广盐在两淮地区的销售范围,但是遭到江西巡抚的反对被迫终止。
    此后,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以及各势力集团为谋取自身的利益,或从中斡旋,或相互博弈,导致了历史上直到崇祯即位才勉强解决的“淮粤之争”。
    而所谓的勉强解决,也只是政府对地方的妥协,或者叫平衡,以求盐课的收取,却并没有彻底解决其中的弊端。
    其实,按照正常的思维也多少能想到食盐划区销售的弊病。即盐区边缘地带肯定要多花成本,离得产盐地远嘛!
    但官盐竞争不过私盐,导致私盐屡禁不止,这里面的水可就深了。
    在朱由校想来,管理上的繁琐,以及官方的盘剥肯定是重要原因。而私盐的发展壮大,其背后也肯定有某些权贵官僚的影子。
    就说“淮粤之争”吧,真的是两大盐区为了完成国家的盐课而争?还是地方官僚要借此谋取个人私利?恐怕是数者都有,是极为复杂的博弈。
    本来袁世振推出纲法后,两淮盐政颇有起色,朱由校觉得不用太费心,先集中精力把重要事情办好。
    可现在看来,这件事情不算太紧急,可也不能拖得太久。毕竟奢安之乱还未平定,赣南、湖南要保障明军的后勤供应,轻忽不得。
    “来人,叫刘若愚过来。”朱由校看过两个题本,并不是很清楚其中的症结所在,便命宫人将刘若愚召来。
    时间不大,刘若愚便赶到书房。朱由校直接让他找出袁世振提议纲法的题本,准备好好研究一下。
    同时,朱由校又命宫人去找户部尚书李起元,让他派熟悉盐政的官员入宫来问询。
    刘若愚的办事效率很高,说明平常对题本奏疏的整理很用心,很快就呈上了袁世振的题本。
    纲法能使两淮盐政每年上交几百万两银子,朱由校也知道是被清朝所延续,便没有深研。
    等拿到纲法具体的实施方案,朱由校让刘若愚边念边讲,他慢慢喝着茶水,脑子开始急速运转。
    明初食盐专卖实行“开中法”,就是叫商人采办国家急需的物资并运输到指定地方,官府颁发“盐引”,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再到指定的地区销盐。
    这本来是各取所需的一个政策,双方都得利,并没有太大的不妥。
    但明朝中期后,朝廷为了从食盐专卖中敛取更多的财富,不顾产销平衡,滥发盐引。
    后果则是商人拿到盐引后到盐场无盐可支,发生盐引积滞现象,这一问题在两淮最为突出。
    同时,官府对盐场的待遇也是一降再降,有的盐场主便铤而走险,将盐卖给私盐贩子牟取暴利。
    于是,官盐壅塞,私盐盛行,盐税也就难以保证。税监先是向盐商预借盐税,后发展到预征盐税。
    盐商资本由此被长期占压,运营成本增加。万历四十三年,官府又强行控制口岸(汉口)盐价,迫使一些盐商亏本逃散,市场陷入混乱。
    到万历四十四年,也就是八九年前,两淮盐税已停征两年半。当许多人认为两淮盐政已不可救药时,袁世振站了出来,担起了拯救两淮盐政危亡的重任。
    袁世振对当时盐政利弊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针对两淮盐政现状,提出了《盐法十议》,为神宗所喜,署理两淮盐法道,开始整顿盐政。
    而“纲法”则是在袁世振到达两淮上任后,所提出的以推行新引为主、疏销积引为辅的方案。
    简单地说,纲法便是将持有历年积压盐引的盐商编为十纲,每年官府向其中一“纲”的盐商兑换二十万张旧盐引,就等于是还债。
    同时呢,官府向其余九“纲”的盐商征收合计一百八十万张新盐引的盐税。
    这样,国家就等于把总共两百万张旧盐引的债务,分十年还清,同时还可以保证每年有新的盐税入库。
    朱由校抬手示意刘若愚先停下,他得琢磨琢磨,消化消化。如果单从这个政策上讲,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思索了半晌,朱由校认为没有什么不妥,但盐商好象无利可图,怎么就答应了呢?带着心中的疑惑,皇帝摆了下手,让刘若愚继续讲读下去。
    袁世振推出“纲法”后,果然没有多少盐商热切响应,反倒是多数都持观望态度。
    然后,袁世振就出台了“占窝”法来刺激商人。
    所谓“占窝法”,就是依据当下的数据刊定纲册,“留与众商,永永百年,据为窝本”,“每年照册上旧数,派到新引。”
    也就是说,以后在纲册上有名的,才能依据纲册上旧引之数来买新引,才能到指定地区经营食盐业务,还可世袭,纲册上无名的则被排除在外。
    我去!一听到“世袭”二字,朱由校本能地就觉得不妙。宗藩尾大不掉,成为大明沉重的财政负担,不就是因为世袭吗?
    当然,自己这个皇帝世袭,那是天经地义,上下几千年都是这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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