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皇器长枪
“好,我宇文驰州接受你的挑战,不过有一点我得事先说明。”宇文驰洲面对段浪的邀战竟然出人意料的认真,其实段浪刚刚已经被他所认可了,如此年纪就有这样的修为,别的不说,单单是这样的修炼速度都足以秒杀这艘飞船上的绝大多数人,而且还有一点,段浪的剑道此时已经点亮了第一盏天灯,这样的天赋足以称之为妖孽。
“我的修为比你高,但是你放心,我不会接着修为的优势压制你的,比赛的时候我会把我的真元量压制到和你相同的境界,斗技我也只会使用灵阶五品一下的,如何?”
段浪之前的想法没有错,元婴境的修仙者都是有着他们的骄傲还有信念的,所以让他们以大欺小是万万不可能的,所以段浪坚信,如果自己主动向他们邀战的话,那么对方一定会主动答应压制修为从而制造公平的决斗。
其实就算是压制了修为这场比赛依旧存在着不公,无论是对于“道”的领悟还是对于斗技的领悟,都是需要时间的,而且随着修为越高,这种领悟也会更加的深刻,就算对方压制了修为那在其他很多方面他对于段浪也是存在着优势的。
不过对方能够让步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段浪很满意了,只要保证在同修为,段浪就有把握能够获胜。“好,就这么定了,比赛的时间地点由你来决定。”
“还决定什么啊,我这里什么地方没有啊,随我来,我带你去格斗场。”宇文驰洲说完以后便带着段浪他们走了出来,虽然说这栋高楼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属于这个人,但是还是有五六层是属于宇文驰洲的领地的。在他的领地中,有一个区域是他专门用来战斗的,很显然之前对钟离铭的战斗根本就不需要使用战斗场地。
其实对于宇文驰洲的这个姓氏段浪也是熟悉的,当初段浪还在天羽城的时候曾经出手救了一个妖族的女孩,那个女孩其实是一个宇文公子的仆人也是好友,因为那一次营救,段浪认识了一个姓宇文的少爷,那个人为了感谢段浪还赐给了段浪一个灵阶斗技最为礼物。
那个斗技正是灵阶三品斗技,离火之境,这个斗技也是段浪目前的最强有力的攻击,领域斗技给段浪带来的好处是不可估计的,之前的比赛中,段浪无数次的凭借着这个斗技获得比赛的胜利,无论是在笑雨城的时候还是在安明国的时候都是如此。
这个战斗场地也是在楼宇之中的,除了段浪他们几人以为并没有其他的人员在场,看来宇文驰洲还是觉得和一个小辈战斗有些丢人,所以他才选择了这个只属于自己的战斗场地。
“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一会上了擂台可就没有反悔的机会了,到时候说不定你连投降的力气都没有了,那么你就得一直被我打下去了。”宇文驰洲在上场之前还在对段浪施加压力,段浪的沉着冷静让他有些不适应。
“你们学院的人除了嘴皮子厉害还有没有其他的能耐。”段浪说完后双脚一用力便窜到了擂台之上。
宇文驰洲哼了一声后也跳上了擂台。
压制修为其实并不算是什么难事,宇文驰洲经过了短时间的准备后便已经把自己的修为压制到了跟段浪相同的层次,比赛随时都可以开始。
“双方准备,”一个仆人代替了裁判的指责,至于比赛的安全问题,则只能让选手凭借自身的本事了。其实对于这种没有裁判的擂台战,在天界大陆其实有一套所有人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只要没有人投降,那么比赛就不会停止。
因为这一项规定,有些实力相差悬殊的对手会因为一方根本就没有机会投降而一直被挨打,最后终身残疾的都有的是,虽然人们反感这种比赛形式,但是不得不承认这是天界最流行的战斗方式。至少选手们都很享受这种放手一搏的感觉。
“比赛开始!”
宇文驰洲手中红光一闪,一杆长枪就出现在了他的手中,这杆通体红色,顶端像狂蛇一般的长枪虽然没有舞动,但是段浪依旧可以感受到那股刺骨的寒风,仿佛在这杆长枪出现的瞬间,段浪的要害就已经被瞄准了。
这种感觉让段浪有些不寒而栗,虽然不知道对方的武器具体是什么品阶,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一定已经达到的皇器的层次。
皇器可以说是武器的另一个层次,凡是达到了皇器程度的武器只要能够被施展出真正的威力,那么修仙者的战斗力绝对可以变强两倍以上,这是所有修仙者都会公认的事实,如果皇器的品阶很高的话,那么这种增幅会更大。
但是宇文驰州好像并没有使用这一皇器的打算,他把这干红色长枪深深的插在了擂台之上,然后对着段浪的方向大声说道,“这杆长枪跟随我多年,他的威力已经被我彻底挖掘出来了,无论你再怎么天才也是不可能跟一个手持完整皇器的人战斗的,所以这杆武器就是衡量咱们比赛胜利的因素。”
“如果你能逼迫我使用了这杆长枪,那么就算你赢,反之如果你投降,那就算是你输。”宇文驰洲对自己的战斗力很有信心,如果面对一个金丹境的小子还得使用自己最拿手的武器的话,那么说出去一定会被别人笑话的。
“你会后悔你的决定的。”
段浪不在多说,万渊剑入手以后,他便像是闪电一般爆射出去,斗技飞苍走黄已经被段浪施展到了巅峰,空气中不断回响起撕裂空气的声音,段浪一上来就将自己的优势施展到了极致。
此时的段浪根本就没有办法用肉眼捕捉,杀戮剑道的剑是一把无形的剑,要的就是速度。
宇文驰洲没有托大,他重新取出一杆长枪,只不过这一次的长枪只是一个极品法器,用来对付段浪也算是公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