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我欲揽天
戎尔城西郊集市,孟志泽忽然听得人群之中响起的那人声,他心头顿时一凛,因为那人声是那般的熟悉。
二十余载的峥嵘岁月里,虽然改变了那人的容貌,但那人的声音却一直未曾改变。
而孟志泽今日来到这西郊集市的目的,便就是为了来见一见那个人。
此刻,孟志泽只需略一抬头,便可以见着那个人,然而他却又有些迟疑了。
孟志泽并不清楚,自己此刻到底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他,所以孟志泽在听见这个人的声音后,他却默然地立在原地,一动不动,仿佛自己根本就没有听见那人的声音。
此刻,大战一触即发,现场围观的众人虽多,然而大家都敛气屏息。安静的集市上,稍有一点响声,便会有人察觉。
“小孟,果真是你吗?”
围观的人群之中,适才那人声再次响起,他似乎害怕孟志泽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一般。这一次,那人的呐喊之声,明显比上一次要洪亮得多。
那人的声音里,明显透着一股激动与兴奋。
孟志泽再次迟疑了一会儿,这才缓缓抬头。孟志泽寻着那声音望了过去,只见一名满脸皱纹的老汉,站在离他不远的人群中,正一个劲地朝他摇晃着手臂。
孟志泽望着那名老汉,他努力地在自己脸上挤出了一个笑容,旋即朝着那名老汉点了点头。
……
站在孟志泽对面的施金,此刻他心中的怒火愈来愈旺,因为孟志泽的这些举动,在施金眼中看来,那便是对自己的侮辱。
施金此刻的心中可谓是五味杂陈,暗道:“这小子似乎根本就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呀。”
在愤怒的驱使之下,施金身上所爆发出来的淡紫色斗气,瞬间便将他手中的战刀给染成了紫色。
……
能够操控自己的禁止威压,攻击固定的目标又能如何?
这小子是紫级大地战士,老子也是。
老子活了这么几十年,一路摸爬滚打,纵使没有名师指点,也没有什么显赫家景,老子不也一样能突破到紫级么?
哼……这几十年里,老子所吞噬的兽灵丹,连老子自己都已经记不清数量了,总之老子曾经就把它当饭吃过。
老子过了大半辈子刀口舔血的日子,死在老子战刀下的亡魂,不也有那么几个,修为甚至比老子要高出一大截的吗?
老子能活到今时今日,凭的就是一口气,一口老子要活下去勇气。
……
施金顿时思绪如潮,他猛地将战刀在虚空中一挥,瞬间,夹杂着紫级斗气的刀意,顿时发出一连串‘嗤,嗤’地破空之声,紧接着一股气旋便向四周散去。
众人被这股强劲的气旋,给逼得连步数退。而兀自站在集市两侧的恶奴,肃立在这股气旋之内,只是微微闭目,身躯却是巍然不动,显见这些恶奴的修为也并非一般。
孟志泽微微皱眉,他凝望着对面而立的施金,顿时淡淡地道:“阁下等人的修为已然不浅,为何不弃恶从善了?以阁下之能力,足以报效国家,为民谋福利。
正所谓匡扶正道,强我国家,这才是我辈修行之正途呀!”
施金‘呸’地一声,朝地上重重地吐了一口浓痰。
孟志泽一愣,却见施金正朝他冷笑道:“正途?何为正途?
呵呵……老子自小流落荒野间,吃尽了这世间的苦,更是受尽了世人的冷眼,老子甚至三番五次就差点被人害了性命,当时为什么就没有人出来说正途了?”
孟志泽被施金的这一番话说得心头一凛,毕竟孟荤临死之前,他将毕生心血尽数融入了尚在襁褓之中的孟志泽精魄内。
故此成年后的孟志泽,一路成长得太过平坦,他并没有经历过施金所经历的一切,所以孟志泽顿时语塞。
……
“呵呵……怎么不说话了?”施金一脸漠然的凝视着孟志泽,他右手食指忽然轻轻地弹了一下战刀的刃口,一阵清脆的轰鸣声旋即响起。
“好刀。”
孟志泽瞅着施金的战刀,忍不住微微点头赞道。
施金并没有去搭理孟志泽,而是突兀地抬眼望天,旋即冷哼一声,道:“哼……老子若不是被一只垂死的灵兽所收养,此刻怕是早已命丧荒野了……
那只垂死的灵兽不仅救了老子的性命,还引领着老子进修大地战士一门。
只可惜不久之后,那只灵兽便撒手人寰。于是老子干脆便取了它的兽灵丹,吸尽它的精血。
嘿嘿……至此之后,老子的修为居然突飞猛进,得到了质的蜕变。
很快老子便成了那片荒山的主宰,每日与妖兽为伴,饿了就宰杀妖兽食之。
呵呵……可笑不可笑,曾经那些妖兽对老子张牙舞爪,更是视老子为鱼肉。它们若不是忌惮那只垂死的灵兽护着老子,恐怕老子早就成了它们的腹中之食了。
嘿嘿……可是后来老子变得强大了,那些妖兽便格外的孝敬老子,每日给老子贡献几枚兽灵丹,伺候得老子极是舒坦,老子一高兴了,便会对它们少一些杀戮。
嘿嘿……这就是力量的好处,只要你拥有绝对的力量,这世上的一切,随你为所欲为。”
“阁下只是匆匆经过一只灵兽的点醒,便自研自学,修为能提升到如此境界,可见阁下的天赋果真了得。”
孟志泽在听完施金的遭遇后,顿时对这十恶不赦的恶徒,居然生出了一丝怜悯。
“天赋?天赋是个屁……在老子的心目中,老子便是这天,老子就是这地。”
施金猛地朝战刀上吐了一口唾沫,紧接着,他居然用手擦拭着战刀。
少顷,施金目露凶光,突兀朝天咆哮道:“我欲揽天,天奈我何?我欲压地,地得哭泣……这世间,谁阻挡老子,老子就杀谁。”
施金蓦然举刀,刀尖直指孟志泽。
孟志泽见状,无奈叹息一声,旋即沉吟了一会儿,孟志泽的眸子忽然一亮,他整个人也顿时神清气爽。
孟志泽忽然目光炯炯地凝视着施金,旋即朗声道:“执意要战,奉陪到底。那么便请阁下先出招。”
孟志泽说完这话,他浑身瞬间被一股浓艳的紫色斗气所包裹着,氤氲缭绕的紫色斗气,围绕着孟志泽的身体,缓缓旋转。
而施金一脸无畏的瞧着孟志泽,此刻,他也将自身的紫级斗气发挥到了极致,淡淡的紫色斗气,虽然比不得孟志泽的浓艳绚丽,却也霸气侧漏,犹如九天恶龙一般,瞬间呼之欲出。
……
激战即将开始,两名强大的紫级大地战士,所释放出来的紫色斗气,顿时激起一阵阵狂风呼啸……
众恶奴知趣地朝后退得老远,而那些围观的人群,此刻也纷纷避得更远了一些,一直退到他们自认为比较安全的范围内,众人这才停住了脚步,旋即目不转睛的凝视着这场难得一见的较量。
“你的兵刃了?”施金正要动手,却见孟志泽的双手依旧空空如也,他便忍不住有此一问。
孟志泽摇了摇头,微笑道:“出门急了些,忘了带兵刃。”
孟志泽的龙舞银枪,取的乃是精品灵兽的兽灵骨,然后融合一些上等材质的陨石,经过七七四十九日的冶炼,再历经了三千六百七十次的敲打,方锤炼而成。
龙舞银枪虽然未能达到神兵的标准,却也是件不同寻常的极品宝物。
酆琅城一役之后,孟志泽的龙舞银枪便落入了大岽敌军的手中,此刻被施金突兀问起,孟志泽只得暗中苦笑:“我总不至于回答施金,说自己的兵刃给弄丢了吧?”
“哦?没有带……”
施金满脸疑惑地凝望着孟志泽,兵刃对于大地战士来说尤为重要。大地战士除了可以用斗气伤人以外,更重要的则是武技技巧,而合适的兵刃,对于这武技的施展是极为重要的。
孟志泽朝施金点了点头,旋即拉开马步,左手握拳,右手捏掌,拉开了武斗架势。
施金犹豫了一会,忽然双手高举战刀,朝孟志泽冷冷道:“既然你无兵刃可用,老子这便弃了兵刃与你一战,老子素来不太喜欢占别人便宜。”
施金说这话也不嫌臊,自打施金来到戎尔城以来,霸取强夺金银宝贝无数,连这等恶事都不算占人便宜的话,那么这世上的便宜也忒好占了吧?
……
孟志泽摇了摇头,道:“无妨,阁下尽可提着战刀来战。在下虽然不才,这手脚拳掌却是皆可为兵。”
施金闻言,心中暗喜,旋即喃喃自语道:“这小子自持修为比老子略高一筹,居然不使用兵刃,当真狂妄得很。
嘿嘿……也罢!这是你自己选的,老子便占你一回便宜。”
施金愣了一会儿,旋即提着自己的战刀,便忽然朝孟志泽砍了过去。
孟志泽反应极快,就在战刀突兀砍过来的一刹那,他的脚步忽然便动了。
下一秒,便见孟志泽侧身移步,瞬间便欺身到了施金跟前。
施金的脸色霎时一变,因为他清楚的看见,孟志泽的右掌紧紧贴在战刀的刀背上,而他的左拳却是朝着自己的胸膛砸了过。
两团紫色斗气交缠在一起,相互撕咬拼斗,顿时便无形地激起了一道道强烈的冲击波,向着周遭蔓延开去。
第一百一十四章:我欲揽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