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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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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

    风轻云动,

    车如流水马如龙。

    你自人群中走来,

    然后,从我的眼里,

    驻进心中。

    那一月,

    风动云动,

    事如双丝网,

    结成几万重。

    脑中是你清淡的笑容,

    现实如梦。

    那一日,

    风不动,云不动,

    洋槐馥郁,夕阳朦胧。

    我将栏杆拍遍,

    从此,各奔西东。

    ————赵佳敏,作于2008年。”

    食堂里,碰见那俩人,还是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我,虽然这种影响和上辈子相比不值一提,但依然勾起了我的思绪。回神的时候发现,原来自己不自觉的,把那首纪念暗恋的小诗,在稿纸上划拉了出来。2008年,原来我直到2008年才真正的放下。2002到2008,整整六年,我一半的青春岁月,原来都在为情所困吗?还真是长情呢。

    十五六岁的女生,总是会崇拜那些长相清俊,气质儒雅,成绩优秀,又多才多艺的男生。2002年刚入学的时候,其实我并没有对石磊有什么过多的想法,只觉得他很好看。那时我刚从乡下到县城读书,一切都是陌生的,学习上也不能很好的适应,而且住在校外,却又和住校生一样的作息,让我找不到归属,找不到自己的圈子,加上自己那不愿寄人篱下的自尊心,反正很挫败。正是这个时候碰上了校园艺术节,这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活动,本来我也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玩一玩,乐一乐,可是班主任偏偏找上我,让我做文娱委员,在艺术节期间给班上搞个主题班会。

    “别人家的文娱委员,都多才多艺,漂亮洋气,我们老班还真是眼光独特。”私下里同学的牢骚很多,显然并不信任我。当然我自己也不愿意干这个事,怕影响学习,从前我是学霸,可是现在班上70多学生,我位居15,虽然不差,但做过学霸的人都是没法适应的。

    “喻老师,能不能换个人,我估计真的不行,我从来没干过,也不会跳舞弹琴,做不了文娱委员。”

    “怎么会呢,老师觉得你很好,而且你还有做班干部的经验。”

    “可是我不会弹琴,不会跳舞,什么也不会。”

    “那我们可以不弹琴,不跳舞,不和别人学。试试吧,你能行的。”

    “喻老师,我不行……”

    “你行的,就试一试,怎么样,给自己一个机会来证明一下老师的眼光,好不好?”

    “好吧……”

    推辞不掉,那就只有放下所有的心思,迎头而上了,不知道喻老师是不是也看中了我要强不服输的性格才找的我。既然主题班会在特殊时期,那就在艺术上找方向,最后确定以“音乐欣赏”为题,第一部分名作欣赏,再配上赏析文,没人动笔,好吧我自己写。第二部分是用来活跃班级气氛的语言类节目,愿意参加的同学还挺多,两个小品,一个相声,都是搞笑题材,内容也是根据语文书上课本内容,我自行修改创作的,毕竟高中生还是以学业为主,只有我自己写。最后一项,师生表演,辗转多日,才有石磊肯帮我,之后在他的鼓动下,又有几个同学加入。当时正是超级感谢他,暗恋的情绪或许就此萌芽。

    活动非常成功,特别是小品和相声,大家笑的前仰后合,可是最触动我心的,却是石磊的吉他弹唱,感激又仰慕。班会很成功,和同学们的接触,也多了起来,喻老师也更加和蔼可亲,可是只有我知道,有什么变了,我的心彻底的不能集中了,时刻都想看到他,连上课都想用余光看看他在干什么。初恋的感觉来的如此快,可是我想这是不对的,我应该好好学习,而且我不美,一点也不美,喜欢他,我配不上。可是人的情感与理智,并不能总是统一,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

    “赵佳敏,你是不是喜欢石磊啊?”有一天吴思雨笑嘻嘻的找到我。

    “没有啊,怎么会。”我很紧张,暗恋是我的秘密,我不打算告诉他,也不打算告诉所有人。

    “还没有呢,大家都知道你天天偷看他,喜欢就喜欢呗,他又帅又有才,不喜欢他才不正常呢。”

    “大家怎么会都知道,我不想。”听了她的话,我突然全身无力,悲伤瞬间没顶。

    “你别哭啊,我帮你告诉他吧。”

    “不要,你什么都别说,我不想他知道”

    “为什么啊,不要紧的,我就说我看出来的,不说你告诉我的”

    “哎,你别走啊,你别说。”

    或许是因为有人分享了秘密。我和吴思雨突然走近了,她还和喻老师要求和我同桌,我们一起坐到了石磊的前面。我依然不敢和石磊说话,每天看着他和吴思雨谈笑风生,都觉的很幸福。

    吴思雨很漂亮,很瘦弱,喜欢穿宽松的白衣白裤,很多人都说她是女神。我觉得他们真有眼光,我也很喜欢她,觉得她真美,柔弱的像林黛玉。那时她天天让我和她一起,她住校,早上我就去宿舍等她,给她带早餐,她身体不好我就给她拎书包。

    然后有一天,有人告诉我他们在谈恋爱。有一天我看见自习课上,石磊为了给她过生日,折了一大瓶的千纸鹤。有一天有人告诉我,吴思雨很有心机。再有一天,吴思雨告诉我,石磊知道我喜欢他,但他只喜欢美貌与智慧兼并的女子。我只觉得难过,早知道他不会喜欢我,但依然介意他认为我不美丽,无智慧。恰在此时,期中结束,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下滑到43名,晴天霹雳。所以我决定把心思都用到学习上,不再给她带早餐,不再等她。她换了座位,解释和石磊只是普通朋友,是兄妹。我说没关系,我只想好好学习。

    不知道怎么的,大家都认为我因为石磊和吴思雨好了,而欺负曾经帮我传信的好朋友,至少男生都是这么认为的。而她的新同桌邓佳佳,则代替了我,每天陪她上下学,帮她拎书包,买早饭,顺便到处解释我怎么的丑人多作怪。

    我把自己封闭,每天好好上课,尽量控制自己不去看石磊,可再怎么努力,也很难抹去他的影子。他的成绩越来越好,而我理科无能,物理拖后腿。一直到高二分科,我选择学文。上辈子他高三转学了,而我从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心里却从未放下,直到多年后,才云淡风轻。

    这辈子,高二的第一天我就带着十几年后的心情,重生回来了。本来早已不在意的往事,原来还那么清晰的留存在自己的记忆里。还好这些已无法影响到我。但是却让我更加坚定了这辈子的目标。这一次,我不想再平庸,我想活的热烈灿烂,我想要美丽智慧,我想要我的家人健康安乐。

    “佳敏,中午那两个人和你有仇吗?讲话真讨厌”张凤一脸的气愤。

    “还好啦,只是有点小误会,不用担心。”是不用担心,都是十几岁的小姑娘,看了些风花雪月,便以为生活中处处是爱恨情仇。昨日的所有我早已不想理会。

    下午三节课,一节政治,一节生物,最后一节地理课。文科班的生物,基本没有人听,所以就算多了十几年的经历,之前我也完全不懂。今天认真听一次课,觉得也没那么复杂,比物理容易多了,甚至比地理都像文科性的科目。好吧,放心了。

    放学后,我在街上吃了碗凉面,准备回教室和住校生一起上晚自习。顺便整理一下思绪,重生一天其实我还是没有回过神。

    班上还有稀稀拉拉的十几个同学,我和张凤打个招呼便各自埋头于书海中。语数外,政史地,虽然不难,但架不住内容多,完成所有的课堂作业和练习也花了我差不多一个小时。

    晚上没有老师上课,但偶尔有老师巡视,课桌上堆的高高的书籍完全能掩饰我的不务正业。我拿出笔记本,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

    首先,学医是肯定的,所以明天一定要找老师,转去理科班。课程才开始,当然是越快越好。其次,我很缺钱,如果不是2005年家乡土地置换,我连上大学的钱都没有,一共七万块钱,完全不够,弟弟高考落榜,放弃补习,外出打工,直到我重生,他都生活的很不如意。我知道他喜欢音乐,也很有天分,但学音乐的成本太高了,负担不了。这辈子我想成全他,我要我的弟弟能够做他喜欢做的事,而不是到处打工,受人白眼。最后,是要减肥,青春不能因为肥肉而影响她的热烈。

    可是钱要怎么挣?上辈子是教师,难道要去做家教?肯定不行,我没有时间,也没有家长会相信我。思来想去就只有写小说。我记得现在正流行花季女生之类的杂志,里面的小说一万字以内就可以。先试试吧。

    说干就干,下晚自习之前,我都在埋头苦写。一篇古穿今的校园小言文,八千字左右,比较适合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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