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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行路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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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余振在心里重复了几句,却怎么也找不到刚来此地的心情,除了苦涩,就是苦涩。

    “诸位,莫要再送了,后会有期。”

    相较于道士离开时的凄凉场面,这位余御吏离开时,送行的百姓黑压压的一片,足能排成十里,汉苗瑶黎皆有,口中还不时念叨着不舍的话语,音浪一浪高过一浪,不过京城的旨意已到,继任者将至,余御吏是要回京了。

    “愿使海内澄清,天高云阔,湘西大地,不复邪祭阴氛,驾——”余振单人、独剑、匹马,四蹄踏过,踩断层层青草,溅起泥水股股,迎面阵阵花香。

    从湘西到京师,以马匹的速度,哪怕日夜兼程,也需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余振赶路七天,来到了一个叫做相思河的地界。

    传说之中,这里曾住有一对恩爱夫妻,夫住河头,妻在河尾,因河中有猪婆龙作祟,常年不得见面,终于夫妻二人纷纷相思成疾,病死在河边,王母娘娘怜其痴情,派来天兵收了这只妖怪,让夫妻二人的魂魄每年能在此相见一次,而到了秋冬之交,河水凝冰,虹桥架上,便是见面之期。

    余振赶到此地时,天色冥冥,暮色苍茫,冷风吹拂,已不是赶路的好时间,便栓了马匹,生了一堆火,仰望黑夜,火光驱散了身上了寒意,莫名的,驱不散心中的伤感。

    快到了下半夜,正当他有些睡意的时候,忽然一睁眼,腰间宝剑‘噌’的一声,弹出半尺,似乎感应到了什么。

    ‘莫不是什么野狼大虫之类?’余振心想,他艺高人胆大,自是不怕这些野外畜生,提着剑往声音的来源方向走去,只走了百步,借助昏暗的天色,在一颗老树前,他看到了一团模糊的黑影。

    “我是鬼,你不怕我?”那黑影阴恻恻的道。

    “人乃未死之鬼,鬼乃已死之人,有何可怕?”余振平静的道。

    “我会吃了你,从头吃到脚,半点皮肉都不留,你还不怕?”

    “吃了我,我不就与你一样,更是有何惧哉。”

    “很好,很好,有胆量,既然如此,我便带你去见一见此地的大鬼,到了那时,看你还能笑的出来,”那团黑影古怪的一笑,佝偻着身子,一步步向后走去,余振只沉吟片刻,便跟了上去,念头通达,自不惧于鬼物,而且他也想看看,这鬼物到底是何目的。

    随着行走,相思河上生出了茫茫的白雾,两侧的树木也变的渐渐枯萎,黄叶凋落,一片凄凉景象。

    走到半途,那黑影却是消失在了白雾之中,余振眉头一皱,对方把自己引到这里来,到底想要作甚?

    远处忽然响起了‘砰砰’的声响,透过雾色,余振隐约可以看到,相思河边有一个浣衣女,正洗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那背影——好生熟悉?!

    余振面色大变,大步向前:“念奴!”

    浣衣女回头,可不就是那个活泼可爱的苗女么,见了对方,双眼弯的跟朵月牙儿似的,“汉家夫君!”

    二人生死重逢,相思难得,其中的激动自不用提,好半晌,念奴才道出了始末,原来自她死后,因久久不愿转世,徘徊在冥河河岸,一日恰巧被那孟婆碰上,怜其憨,带在身边,收为侍女,便在奈何桥上洗那紫河车,不知过了多久,只知道阴间出了一场大变动,这才有了机会出来。

    “婆婆果真没骗念奴,真的再见到了汉家夫君,如此一来,阿奴心中便再也无了牵挂,可以安心转世投胎去了。”念奴靠在对方肩上,呢喃道。

    余振眼中不知怎么,十分的酸涩,好半晌,才道:“我,我舍不得你。”

    念奴忽然炸了眨眼,附到耳边,小声道:“阿奴悄悄告诉夫君一个秘密,婆婆跟我说过,我的转世,手腕三寸处有一个红痣,若是碰上她,夫君一定要对她特别特别好,像对阿奴一般的那种好才行……”

    雾气蒙蒙,水汽袅袅,佳人却已不见了踪影,余振怅然的一叹,一步又一步,最终消失在了雾中。

    而在河边,一老一少两道人影重又显现,除了念奴外,还有便是一个老妪,正是刚刚那道黑影所化,老手摸了摸对方的脑袋,慈爱道:“这样好吗?你的转世可不是那长有红痣的女子。”

    “婆婆不是说了,汉家郎君的姻缘便应在那女子的身上,我和他此生缘分已了,强求终不得善果,”虽然说鬼是流不出眼泪的,但有的时候,笑比哭还要难受。

    “你真的愿意?”

    “我跟汉家郎君学过作诗,其中有一首是我最喜欢的。”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这里是京城西城的一处宅院,院子不大,但却布置的十分精巧,有些江南林园的风采,园中的一处墨池最引人注目的,有数亩大,全被墨汁给灌满,这池子本来是用来养些鱼虾的,只是长久用来洗笔,便成了这般模样。

    这也是号称本朝第一画师,赵端阳的家宅。

    这赵端阳也是个奇才,三岁能文,不过二十五,便一甲及第,一路顺风顺水,只不过不到三年,便就挂印辞官,寄情与画笔之中,山水、鸟鱼、人物,无有不专,尤擅点神,相传他曾于京城南湖绘过一张群鸭争鱼图,图成之日,那画中鱼儿却是不翼而飞,也不知被哪只野鸭给吞掉,人皆以为怪,自此名气大盛。

    ‘吱呀——’房门被推开,杜书呆黑着眼圈走了出来,一副有气无力的模样,仿佛多日未曾好好睡觉了般;那正坐在亭间赏景的赵端阳见状,顿时笑道:“杜兄技业大成了也?”

    “跟赵兄相比,可还差的远呢。”

    有道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怪人自然也是跟怪人交好,这赵端阳和杜书呆虽然见面不多,却是平生至交,只不过一个专注于文笔,一个好于画工,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半年前,杜书呆直接找上门来,开口便要学画。

    “这几个月,我已把画工的基础交给你了,接下来能到哪一步,便要看你的悟性了,”赵端阳又问:“这三日三夜,你都待在房间里闭门不出,到底是画了什么?”

    一提到这个,杜书呆便目光发亮,精神抖擞,疲惫仿佛一扫而空,连忙拉着赵端阳往房里去,并道:“赵兄,你帮我看看,哪还有改进的空间。”

    “原来杜兄画的是个美人,”赵端阳看着墙面上挂着的,还未完工的那副,忽然哈哈笑道:“却不知,这是杜兄的哪一位红颜知己?”

    杜书呆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道:“我也不知画的像不像,但在我的心中,阿颜就该是画中的模样。”

    若是李道士在此,必然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画中那个秀发垂肩的温婉女子,与他所见的书妖竟有八成相像;而二者应该一次都没见过才对。

    世上真有心有灵犀不成?

    “技艺还有些瑕疵,但是也无关紧要,关键是已得其神,这才是最妙的一处……”赵端阳大力赞叹了一翻,并说杜书呆在这方面真有天赋,只要再苦练上数年,未必不能比的上他。

    等二人走后,那画上的女子忽然眨了眨眼,抿嘴一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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