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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 作者:里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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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愿放弃他自己,也愿意“自欺欺人”地陪在傅珅的左右。

    他永远学不会保护自己,像献祭一样地爱着每一个他认定的爱人。

    他顺从地接受自己要被开膛的命运,不曾想过,也许他也会是什么人的神祗。

    ☆、第十三章

    在时隔了许久许久之后,傅珅又一次体会到了切实的酸楚。

    之前的李维特近乎于愚蠢地相信身边的每一个人,相信他们看似完美的皮囊,相信他们甜蜜贴心的表象。这种相信如此廉价,让淡薄的傅珅有种淡薄的愤怒。不过这又有什么呢?李维特就是这种性子,他会一次次失望,却没有真正的绝望。他对爱的渴望能够一次次地燃烧起来,让他的眼睛总是发亮。

    然而这回不一样。

    他终于学会了不去相信。

    他不相信傅珅这“突如其来”的温柔。他不相信傅珅会爱他。面对傅珅这在他看来不知来处的亲近,他没有像是旱日下久逢甘霖的植物一般焕发出真诚的生机,而是一脚迈入了怀疑中,开始为这似乎为数不多的欢愉倒数计时。

    他不相信傅珅,竟然还能爱着傅珅。所以他连脾气都收敛着,生生地受着这种每天都想着哪天傅珅就要抛下他的折磨,在面上活得那么快乐。

    傅珅以为一切都挫折不了的李维特最终还是变了,而伤害他最深的人,正是傅珅这一个。

    而最让傅珅觉得胸口憋闷的,却莫过于他终于想要对李维特坦诚,却发现自己数十年如一日地带了假面做着看客,竟连说一句真话都说不出口了。

    ……

    傅珅想对李维特好一些,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除了这个还能做些什么。

    他安抚地想,李维特看起来和自己是一对情侣了,那么就算有些话他难以出口,日后一复一日的相处里,对方的不安应该会慢慢打散。

    然而他忘了,那有个前提,就是李维特会愿意和他一直这么过下去。

    早上起床,李维特又是比傅珅晚半小时爬起来,两个人似乎和往常无异地用着早餐。李维特一边咬着面包一边翻报纸,忽然停下来,笑了笑:“我有时候会想,要是能不喜欢你该多好啊。”

    这句话要是放在之前,傅珅大概会觉得是李维特犯傻,才会没头没脑地忽然来这么一句,像是宣告自己对傅珅的爱意无药可救。然而傅珅对着李维特的时间太久又太明白他了,所以竟然听出了这句话背后一种近乎于无可奈何的苍凉来。

    所以傅珅沉默了一会儿,说:“……你真这么觉得?”

    李维特微笑了一下,而后嘴角慢慢回复,最终落到了一个面无表情的点上。

    他没有回答。

    ……在和李维特同居的过程中,傅珅有了一个逐渐清晰起来的念头。在他弄明白那是想要和李维特长久地过下去的时候,他曾经感到过一种奇特的恐惧。

    他很久都没有过这么切实的渴望了,而这渐长的渴望让他有了一种对于不可控的慌张。然而他很快便冷静下来,逐条地分析着李维特对他的迷恋和依赖,终于让他又站稳阵脚。

    李维特不会离开他的。因为李维特这么地爱他。

    所以这一回李维特的不言语才会给傅珅浇下兜头的冷水。

    爱还在,就会一直在一起——这个逻辑本来就不成立。

    李维特的爱或许不会被消磨,但是他本质上是个凡人,在毫无承诺毫不坦白的关系里慢慢堆积的不安和委屈,足够让一个人变得疲惫不堪。

    ……

    “所以我说了,真的没事。不用特地为了这种事再约我出来。”

    李维特坐在咖啡店里,两只手捧着咖啡杯,笑得温和又滴水不漏。

    他只会在傅珅面前显出伪装的裂痕,现在换到了坐在之前有过床友之谊的大老板面前,反而轻易地平静下来,连表情和动作都做了细微的调整,不会让人看出自己和面前之人有过分毫友情之上的亲密。

    而他面前的大老板却是毫不掩饰地皱了眉头:“……上次去你们公司地时候看你瘦了不少,去你家一看却发现换了人住。是不是出了什么变故?”

    李维特捧起被子喝了一口,放下的时候身体往后靠了靠,更加带出了一段距离:“真没事的。不过有你这种朋友担心,感觉还是挺好的。”

    整句话最重要的词就是那个不太自然的朋友二字。大老板也不是傻子,闻言叹了口气:“既然是朋友,就不用这么刻意生分吧。是钱出了问题吗?我那里……”

    李维特打断他:“我是搬出去和人一起住了。”

    大老板一怔,却又很快的反应过来。

    “你们……过得好吗?”

    李维特又笑了笑:“我特别,特别喜欢他。”

    他说这句话时的神情和语调有些奇怪,让大老板忽然没法弄清楚李维特究竟是想表达什么意思。

    李维特又问他:“你有过特别喜欢的人吗?”

    这是李维特第一次问过他这样的问题。之前李维特总是自然地跳过这一块的话题,没对他的过去抱有半点兴趣。

    大老板仔细地看着李维特。他发现今天李维特笑的次数有点多。

    而且过于刻意地温和又快乐,没有了之前的安静从容。

    大老板沉吟一下,然后开口:“有过的吧。”

    “八九年前喜欢过一个比我小不少的男孩子。特别漂亮,脾气也冲。只不过他对谁都咬,偏偏见到我硬气不起来,再怎么遮掩,还是能看得出来喜欢我。”

    “那时真的觉得他那点任性不成问题。他说的话,做的动作都觉得让人喜欢到心坎里。明明不会讨好别人,偏偏对着你就使出一点小小的讨好的心思,还嘴硬着不承认,简直是拿他没办法。”

    “宠了有一年多吧。一直把他惯着。因为已经成了习惯了,他脾气大了我也没怎么注意到。有一次他和我吵急了我摔了一次门走了,他过了几个小时就哭着打我电话,晚上也是,打了十多个小时,后来直接跑到我家公司去了。我家里人大概知道我是个什么货色,但是他闹得实在太大了。”

    “我那时候觉得该把他冷一冷了,结果没冷完就出事了。”

    大老板看了看桌面,表情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他把我们公司的人捅了。对方是我的秘书,一个才来公司上班的小姑娘,他把刀往人家脖子上戳。”

    “他刚刚成人不到一周,女孩也没死,我要是愿意,能在他的身份上做点手脚,让量刑下去。可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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