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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一掷千金追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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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介意沈千寻对于罗文玺这位知名影帝印象不错,且又是妈妈心里的男神,不介意多聊几句,“是,一直把我妈妈放在纽约,我并不放心,所以,我在港城买了房子,等装修好了,我会把她接回来。”
    “港城哪里?”港城,可是罗文玺的老家,熟悉的很,沈千寻居然要在那买房,简直就是大大的惊喜。
    沈千寻,“在景江悦府。”
    景江悦府是近些年开发的高级别墅住宅区,更受港城有钱人欢迎的是他们开发出售的别墅庄园,很是抢手。
    罗文玺说:“这个地段环境很好,且,他们的安保系统,做的很全面,安全,舒适,也便捷。”
    那个地方,靳牧寒是最大的开发投资商,罗文玺夸得这么好,等同于在夸靳牧寒眼光好。她心情好,又是一笑。
    “阿寒挑的。”
    阿寒,靳牧寒。
    准确意义上来说算是罗文玺的老板。
    其实,以罗文玺的能力可以单独开工作室,不过,他懒,加上合同并没有过期。
    大概二十分钟左右,他们的聊天在靳牧寒一通电话进来结束了,最后,罗文玺对她说一句新婚快乐。
    沈千寻结婚这件事鲜少人知,罗文玺会知道,大概是听她妈妈说的,她收下了他的祝福。
    离开医院,回到保姆车里。
    罗文玺拿出一张副卡,对经纪人说,“去查查靳牧寒在景江悦府买了哪栋别墅,查到后,替我在旁边买一栋。”
    经纪人盯着那副卡,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近水楼台,罗文玺怎么可能会没有行动,没有计划。
    他不禁打趣,“万一买不到呢。”景江悦府的楼盘老早之前就已经出售了,听说开盘的时候,没用多久便有一块区域的别墅售罄了,所以,能不能买到,真不好说,万一,正好隔壁的房子都被人买下来了呢
    罗文玺看他一眼,认真并且严肃的口吻:“我不管,你必须给我买下来。”
    既然房子已经买下来,而且已经在装修,装修最多三个月,那意味着,九月份,或者十月份,沈千寻便会把沈知意给接回来。
    经纪人:“!!!”
    “并且,装修要快,九月份,或者十月份,我需要入住。”
    经纪人:“······”他便去打听,很快,有结果回来。
    因为那位靳老板挑中的房子是庄园别墅,且是景江悦府最好最贵的,挨着的也暂时没卖出去,经纪人听到那房价,差点咬到舌头。
    经纪人问:“三千万,真要买?”
    罗文玺不假思索:“买。”
    他们玺哥,一掷千金追老婆啊。
    于是,这事敲定了下来。
    吃过午饭,靳牧寒带沈千寻去了他们的新住处,御江南。
    环境是比沈千寻那处要好。
    依山傍水。
    去阳台,还可以看到海。
    吃过晚饭,倒是可以到海边散散步。
    如果养狗,便可以带着狗一起散步。
    不过离市中心稍微要远一些,如果去公司的话,开车要多跑十多分钟的路程。
    公寓是复式的,卧室在楼上,一楼的空间很是宽敞,靠近落地窗的位置,放了一架钢琴,阳光照进来,落在黑白琴键上,渡了一层暖光。
    沈千寻观察完,发现他的靳先生很细心,洗漱用品准备好了,就连衣帽间,她的衣服,首饰,鞋子,全都买好了。
    看了一眼,全是按照她的喜好准备的。
    从楼上下来,沈千寻的指尖在黑白琴键上滑过,发出一连串悦耳的琴声,靳牧寒从身后抱住她,“还喜欢吗?”
    沈千寻应:“恩,喜欢。”她指尖慢悠悠的按着琴键,“不过短时间内可能会有些不习惯。”她刚回国,租下那栋公寓,也是费了一段时间才慢慢适应,如今换了新住处,那张新床,怕是会睡不惯。
    靳牧寒亲亲她的脸:“阿寻,有我。”
    沈千寻便笑了。
    是啊。
    有她的靳先生呢。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靳牧寒是她唯一熟悉眷恋的,很好,所以对这个地方完全没有排斥感,至于那栋公寓,之所于是租的,也是因为她并没有想过要一直住在那,以后还是会离开了。
    有靳牧寒的地方,有沈知意的地方,她才会有归属感。
    于是,转头,亲了回去。
    她亲他的眼睛。
    眼里染笑,又亲了他的唇。
    “钢琴是专门买的吗?”沈千寻问。看见这架琴,她有点想弹,不过手受伤了,条件不允许。
    靳牧寒便解释空间太宽了,看起来不充实,便买了一架钢琴回来做摆设,当然,也有私心。他见过沈千寻弹钢琴的样子,很迷人,闲暇无聊,有念头了,可以哄着人给他弹。
    有风拂进来,很是舒悦。
    沈千寻把罗文玺送的几盆多肉拿去阳台。
    在看到阳台上的那些多肉后,眼睛更亮了。
    原来她养的多肉在那场火灾并没有毁坏完,消防员把她大部分多肉给救下来了。
    彼时,医院。
    章甜甜看到已经有好多年没见过的二哥章永嘉,自从章永嘉去了北湾之后,头两年还能见到人影,到后面,只能偶尔的通个电话。
    章永嘉的变化很大,穿着黑色t恤,手臂上有一大片刺青,加上冷硬阴沉的气息,尤其慑人,而且,病房门外,还跟着几个面色不善的男人。
    只不过,变化再大,那也是她的哥哥,这两个哥哥对女人的态度都比较差劲,估计是因为母亲的缘故吧,以前经常打骂他们,打的疼,骂的更难听,一旦母亲打骂他们两兄弟,章甜甜会因此站出来护着他们,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分他们一半。
    章甜甜还挺识时务的,知道自己以后长大了,父母绝对不是可以依靠的存在,所以,她想方设法对哥哥们好。
    果然,长大后,两个哥哥都很护着她。
    不过章永嘉是最冷艳寡语的,不爱说话。
    章甜甜惨兮兮的喊:“二哥。”
    章永嘉盯着自己的妹妹,声色冷沉:“大哥是怎么保护的你,让人把你伤成这样。”
    “不是大哥的错,是对方手段狠,拿我要挟大哥,大哥根本还不了手,而且,大哥伤的比我严重多了,医生说大哥的手跟腿就算以后好了,可能也会留下一些后遗症。”章甜甜满是自责。
    章永嘉缓缓问:“北港集团是吗?”
    章甜甜点头:“对,那晚伤害大哥的就是北港集团的老板,不过他神秘兮兮的,云城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
    章永嘉思忖片刻,似乎有了自己的考量,片刻,说:“我出去打个电话。”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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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袋保住了,发丝齐断。
    她还没发作,那如花似玉的美男就芊指一抬,俾睨众生:“贱奴,私闯本王寝殿,千刀万剐。”
    ……她一脸静默。
    看向周围超现代先进的房屋布局,确实是现代没错。
    那在她眼前‘遛鸟’的男人,是个精分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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