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7 不走水路(一更)
不论现在还是以前,沈冽的话一直不多,更不提能见他心声外露。
季夏和忽然没有办法打趣了,他看着沈冽捏着的这方小木长盒。
沈冽的手俊秀修长,夜色柔光下,肤色如玉,捏着木盒的力道很是温柔。
季夏和失笑,抬眼又朝沈冽看去,年轻男子的五官澄明俊美,剑眉星目,季夏和见过这么多俊俏儿郎,每次看沈冽都觉一绝,清冷的不食人间烟火。
所以现在,连嘲笑他情话说得肉麻,到嘴边也只作笑叹。
毕竟这位好友,从小到大一直孤独孤僻孤冷,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动上凡心呢。
而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他在她面前小心安静,到他们面前,便捂不住了吧。
不不,他没想过捂,季夏和忽然觉得,他是加倍的放飞自我。
季夏和“哎”了一声,仰首看向浩浩夜空。
月明星稀,广寒大张,长风荡着云海,卷伏出万里波澜。
也不知未来会如何……
“那现在,是定下了吧,去浦路坞?”季夏和说道。
“嗯。”
“当真不再回华州?”季夏和又道。
“嗯。”
“那你和夏姑娘……”季夏和朝他看去。
沈冽轻轻一笑,将手中地图推来:“比起双坡峡和浦路坞的问题,华州至醉鹿的几道路口才是关键,即便没有夏家郭家的人在,宋致易的兵马也会出现。”
季夏和收起手中酒壶,脸上的笑也收了。
“我其实不太想回去了,”季夏和说道,“在永武城等人这二十日,我觉得也挺好,一想到回去要面对那些面孔,我便觉恶心。”
“回去见你父亲后,将你母亲安顿妥。”
季夏和皮笑肉不笑的勾勾唇:“拖家带口真是烦,你看我们季家,看似家族庞大,实则尾大不掉,广骓出来这一路真是遭了大罪,日后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的,宋致易绝不会轻易放过季家。”
沈冽没有接话。
一阵马蹄声在这时急促传来。
沈冽和季夏和回过头去。
附近的杜轩等人闻声走来,看着由远而近的骏马。
身形瘦小的哨探翻身下马,喘着还未平复过来的气息说道:“往浦路坞十五里外有囤兵,还有储粮仓!”
储粮仓三字让众人面色大变,下意识将目光看向沈冽。
储粮仓三字便意味着重兵把守,而且布线范围绝对不止储粮仓方圆五里这么近。
现在他们相距才不到十五里,甚至说不好,他们已经进入了对方的占地范围。
“少爷,会是我们之前遇见的那些人吗?”戴豫看向沈冽。
“不可能,”回答的是杜轩,“这一片下来黑灯瞎火,不见半点人烟,如若这整片大后方都是他们的驻地,那么中间的火光必不会断,毕竟前头布防工事的兵马达至一千多人,绝对会有人来回奔走。”
“如果前面有人驻兵,那么我们还要继续去浦路坞吗?”戴豫又道。
“少爷,改道郭庄江口吧。”杜轩说道。
“不走水路。”沈冽说道。
“还是水路吧,水路的确妥当,”季夏和说道,“沿岸定有舟船,我们趁黑过去作恶抢一次,若你觉得失了道义,我他日送钱财过来赔罪。”
“与舟船无关,”沈冽说道,“是浮尸。”
季夏和一顿,联想这些时日所闻所见,确然,郭庄江口那边的水道恐怕已恶气熏天。
他的脊背有些发寒,望向身前的大丘湖,天光水色澄净,于乱世中着实难得。
“那,我们去双坡峡吗?”翟金生问道。
沈冽看了看他,没有说话。
安静少顷,沈冽拿定了主意:“准备动身,先寻个荒村落脚,余下五日我们在此游走,五日后,我们从双坡峡离开。”
众人一愣。
“通知下去。”沈冽看向翟金生,语气不容反驳。
翟金生点头:“是!”
华州原本昌盛,华州东南更是风雅名流之地,此地若有荒村,要么是被屠殆尽,要么便是因战乱而逃尽。
沿着湖岸往东南而去,派出去的六名暗探皆在一个时辰内回来,共寻到两处,一处在牛岭山脚,一处在渐春岗。
沈冽看了很久的地图,最后选择了牛岭山脚。
一行六十多人,不算多,但也不少的队伍,便在夜色里朝牛岭山脚方向而去。
较之前的狂奔突袭不同,现在他们异常安静,马蹄无声踏过岸边浅草,连车轮碾压过泥土石块的声音都显得轻微。
因方向更改,前路变成无边无际的旷野,直到东边天际冒出淡白的光,并渐渐于天地相交的地平线上铺出锦绣朝霞,远处才仿若有了一个尽头。
沿路遇见不少尸体,有些被晒作干尸,有些腐烂严重,还有一些被野兽撕碎,只剩残肢。
男人们骑马而过,目不斜视,马蹄声轻沉,踏过荒野和柴径,迈入了狼藉破败的荒村。
沈冽没有停歇,带人去附近勘察地形。
说是荒村,其实村中的建筑和布景,包括祠堂前的空地规模,都可见这座小村原先的富裕程度,至少不输八江湖畔那座桃溪村。
甚至在祠堂后院的地窖里,戴豫还找到了几坛未开封的桃花酒。
他很心动,试图让沈冽答应他留下,并尝试搬出季夏和,沈冽拒绝得爽快,淡淡道:“放回去。”
“少爷……”
触及沈冽黑不见底的平静眼眸,戴豫到底将酒坛放了回去。
除却酒,附近几个建筑不错的大院,还散落着许多绫罗绸缎,可见逃跑时有多惊惶。
村中没有尸体,倒是有一些野狗或其他猛兽的粪便,但数量很少,散布得也很广,由此推断在他们来之前,这个村子并没有留下任何供它们搜刮的食物。
回来,杜轩已将内务整理妥帖,林中虎也被他拽来,一并打扫收拾屋子。
屋中采光并不好,杜轩特意点了两盏灯火。
沈冽解开衣裳,将内衫脱下扔在一旁,林中虎恰跟在杜轩后面提热水进来,一眼瞧见了他的后背。
年轻男子挺拔高挑,宽肩窄腰,背上肤色冷白如玉,肌理健美分明,可偏偏上面,却爬了数十道疤痕。
每一道疤痕都整齐利落,不似蜈蚣那样狰狞,可在这样一片本该光洁的后背上显得极不协调,生生毁掉了美感。
注意到身后的目光,沈冽回过头来。
屋中灯火以他俊挺的鼻梁作界,一半在明,一半在暗。
无论哪一半,都冰冷得似要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