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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降临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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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的雷雨刚过,电视的早间新闻就增加了一条蹊跷事,昨晚一名军队工程师被雷电击中,导致身亡。据说这道雷电是从天上垂直落下的,而且还无比的粗大。茶余饭后,大街小巷上都议论着这个话题。

    周刚下意识的揉了揉头,脑瓜迷迷糊糊的,这是怎么了,见鬼了吗,我不是在回单位的路上吗,眼前一亮就什么也不知道了,而且躺在草丛里的这具瘦弱身体还不是自己的,衣着也不一样,手里还拿着一把破旧的钢叉,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里,这衣服在地球上,在电视上也没见过啊。周刚睁大双眼惊呆了。

    正在纳闷眼前一晃,突然冒出来一位老人,就像是本来就在这个地方一样,又长又白的胡子,穿着只有在影视片上才能看到的长袍,一脸慈祥笑眯眯的看着周刚说道:“你终于醒了。”

    周刚脑海里闪电般的分析起来,这是哪里,这是另一个世界吗?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老人难道就是人们所说的神仙,他为什么将我弄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吗?一连串的疑问彻底把周刚搞蒙了。

    活动了一下麻木的身躯,周刚坐了起来仰头问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将我弄来,这具身体不是我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告诉我。”

    老人看着躺在地上的周刚笑了,“这里是另一个大陆,你的到来是能量风暴的泄露造成的后果,能量风暴出自我手,对于它造成的后果,我深表歉意。有些事情我不能给你说,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没有知道的必要,即使告诉你了,你也不懂。”

    这时周刚发现脑子里多出了很多的记忆,不是自己的,应该是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吧!原来这个大陆是这样的:贫困、落后、混乱,没有人权、没有自由,自己的生命自己说了不算。周刚不禁气愤的说道:“你就是说了我也不想懂,我也不想听没用的废话,把我再送回地球吧!还原我以前的生活,相比较我还是喜欢地球的环境。”

    老人皱了皱眉头,叹息道:“哎,实话对你说吧,你的到来是我和仇人拼斗造成的,你来到这个世界也赚到了,五十多岁的灵魂与现在这具身体的灵魂合并导致你的灵魂、意识都无比的强大,仅凭这一条,在这个大陆上,你已经有了足够骄傲的资本。要不是看在我把你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害死了,我才不会和你说这么多废话。我的能量只够我回我的位面,即使是有这个能力将你送回你所说的地球,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我也救不活。人的命运往往有着不同的变数,冥冥之中,上苍应该就是这样安排的,谁也更改不了。我的时间不多,你既然来了,就要珍惜,就要把握,活好这一生,做一个有功德的人就行了。”话音刚落,人就凭空的消失的无影无踪。

    “哎哎哎,你等一下,我靠。”周刚看了看四周,对着空气爆出了自己从未说过的粗话。

    周刚摊坐在地上,一时间脑子一片空白,不知该干些什么好。

    遥远的地方传来‘喀隆,喀隆’的喊叫声,周刚知道这是在喊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于是顺着方向回道“我在这里。”喀隆、喀隆的一声接着一声喊着,好似没听见周刚的回音。周刚顺着方向寻去。

    语言和地球不一样,穿着也不一样,这就是穿越吗?不可思议,没想到穿越了还掌握一门外语。看样子以后要和汉语说拜拜了。

    半个时辰后周刚见到了喊喀隆的老人。雪白的头发蓬松的披在肩上,一双碧绿的眼睛深邃而内敛,只是眼角的眼屎掩饰不了岁月的侵蚀,年龄大约有七十左右,腰间挎着一个箭袋,手里拿着一张破旧的大弓,兽皮的坎肩一看就知道经历了无数的岁月。

    上来就是几下脑瓜崩,“出来两天了不知道回家啊,我还以为让狼给叼走了呢。”说完就往回走。

    周刚低着头默默的跟在后面。通过记忆知道了,自己是在刚出生不久被老猎人格莱斯在野外捡到的,一直把自己当成亲孙子。

    这片大陆叫遗忘之星。据格莱斯给他讲,这片大陆非常的大,大的让人无法想象,四面是海。人王曾耗费巨资陆续派出过五支船队向大海的深处探索,结果只是回来了三条船。说是大海没有尽头,粮食用一多半了才往回赶。以后再也没有人向深海探索。留下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团。

    突然,周刚微微的感觉到远处有野兽厮打的声音,啸声此起彼伏,声音传来的方向整好是周刚和格莱斯往回赶的方向。

    “爷爷,等一下,前方有野兽在拼斗,我们等一下再走吧!”周刚紧张的说道。心想,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要好好生存,活着才是硬道理,一切都要小心啊。

    “混小子,胡说八道,我怎么没听见呢,刚才我来的时候也没有啊。”格莱斯气喘吁吁地说道。

    “信不信拉倒,不过咱们走路的动静一定要轻,请相信我。”

    格莱斯气哄哄继续往前走,完全不理周刚所说的,不过脚步明显的轻了下来。

    走了大约有半个时辰,格莱斯向后一摆手,蹲了下来,对周刚说“混小子,你是怎么知道的,是蒙的吗。”

    周刚笑眯眯的说“我是真正听见的,靠的是我的顺风耳。”

    “你是顺风耳,那我还是先知呢,这次算让你蒙对了,前面是银背灰熊和独角铁犀在干仗,打出了真火,现在已接近尾声了,我们离远点,不要动,它们的嗅觉特别灵敏,让它们发现我俩,咱们可就要去见真主了。”

    周刚知道这里的人类都信真主,胜似信过自己的亲生父母,宗教信仰已经浸入骨髓。

    远处的厮打声渐渐的弱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没动静了。格莱斯按住周刚又等了一会说“差不多了,看看都死了没,没死的话再给补上两下。哈哈,发财了,发财了。”

    两人在草丛中轻轻的向前爬行,轻的听不见一点动静。隔着草的缝隙周刚看到了银背灰熊和独角铁犀,虽然在记忆中有着印象,可还是被现场的景色吓到了。银背灰熊的大嘴紧紧的钳着独角铁犀的颈部,鲜血流了一地,眼睛半咪着,已经失去了光彩。

    格莱斯走过去,掀开银背灰熊的一只腿,周刚这才看到,它的心脏部位被独角铁犀捅了个窟窿,鲜血还在流着,周刚感觉到银背灰熊的心脏还在微弱的跳动着。体型比地球上的北极熊大了足足两倍,背上从颈部到臀部两巴掌宽的毛发全是白色的。再看独角铁犀,体长达到了五米,斗大的脑袋上顶着两只特别小的耳朵,两只鼻孔之间一根七十厘米左右的长角挺立着,漆黑的角身散发着幽光,角尖特别锋利,这是勇士勇猛的象征,这也是独角铁犀全身最值钱的地方。

    格莱斯拿起匕首边拨银背灰熊的皮边说,这张皮说什么也不卖,我们爷俩也要享受享受贵族的生活,冬天再也不会寒冷,老寒腿从此告别痛苦。熊胆,熊掌都卖了,犀牛角留给你了,熊心留着,给你小子吃了好强壮身体。

    格莱斯用了半天的时间才把犀牛角卸下来,因为犀牛角本身就是更加坚硬的骨头,又长在犀牛的鼻梁骨上。

    “走吧,回头我们再来一次,把剩下的带走。”格莱斯伸了一下腰,擦了擦脸上的汗渍,一脸兴奋的说。

    周刚背着沉重的包裹跟在格莱斯的后面,想到了之前的事情,自己明明比格莱斯提前半个时辰就听到了野兽的厮打声,难道难道是自己的听力提高了,提高了这么多,这可是三公里左右的距离啊,那这样的话,我也太牛了。

    于是,周刚再次集中精神向远处听去,他听到了身边草丛中小虫的鸣叫声,听到了格莱斯喂养的猪猡呼呼喘气声,听到了珍妮喃喃的说着“喀隆哥这两天到哪里去了呢。”就连猪圈旁米鼠爬过的脚步声都听到了。周刚被这一现象吓坏了,这是怎么了,难道这就是那个老头说的,我的灵魂经过结合造成的。太不可思议了。

    “爷爷,你现在能听多远啊。”周刚随意的说道。

    “臭小子,我还没老成老眼昏花呢,听力还和当年一样,大约能听到一百五十米外的声音,再加一把劲,马上就到家了。”

    周刚听后吓了一跳,这样的话,那我岂不是比普通人强了二十倍。这件事到死也不能让第二个人知道,永远的烂在肚子里。上一世五十岁的老工程师不是白活的,这点道理还是懂得。

    一遍一遍的练习着超强的听力,周刚发现,他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越来越清晰,听到的声音也越来越细腻,好奇妙的感觉,最起码打猎时不会被大型野兽发现,提高了生存能力。

    当第二次回来后,一老一少相对着哈哈的笑了起来,格莱斯笑的是以后可以换一把好弓了,怎么着也要给喀隆留下一点好东西啊,生活要比以前提高很多。冬天有熊皮铺着,会温暖似春天。关键是只有贵族才享受这个待遇。周刚更是开心,自从发现自己的感知能力这么变态,凭着五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凭着高级工程师的智商,在这个世界上会活的潇潇洒洒,活出一个不一样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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