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上帝之友
“杨先生,杨大人,你就教教我吧。”一路上,尝到甜头后的博纳不住地缠着杨晨,要学那种神奇的复制术。
杨晨的这种本领,博纳早就知道了,但当时他一直都不以为意,毕竟复制术没有直接攻击能力,而在神佑大陆上,没有类似于金银的流通货币,以他仆族的身份就算复制了别的东西也卖不出去,所以博纳尽管大为惊叹,想学的念头倒也不怎么强烈。但经过这次“流不尽的麦酒”事件,博纳不但切身体会了复制术的好处,更是在杨晨的启发下,想到了复制术无穷的妙用,别的不说,光是在敌人头顶上复制个超大的玩意,就能轻易将对方砸死了。因此,博纳现在想学复制术之心比他当时要求学武功来得更为强烈。
“博纳,我说了多少遍了,不是不肯教你,而是你没可能学会啊。”杨晨无奈地解释着。这可是大实话,方仲永早就下过断言了,博纳不是修真的料,给他一万年也练不出个屁来,量变虽然能积累到质变,但如果量根本不变的话,怎么积累也是没用的。
听了这话,博纳大失所望,人也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见他着模样,杨晨无奈道:“博纳,魔族的历史故事你还要听不?”
“要,要!”博纳两眼放光,立刻跑了上来,虽没机会洗耳,但恭听的意思还是相当明显的。而车上,凯瑟琳和温蒂也是竖起了耳朵,她们虽然听过的故事并不算少,但杨晨的那些魔族故事显然有着完全不同的风格,让两人感到大为新鲜。
只听杨晨问道:“博纳,昨天我和你讲的是大禹治水的故事吧?”
“对,对。”博纳晃动着脑袋,说道:“杨先生,昨天晚上我想到了一个问题,不知道对不对。”
“哦?什么问题?”杨晨随口问道。
“是这样的,杨先生,我在想,你说的那个大禹会不会是上帝的朋友。”博纳语气中带着几分迟疑,显然他自己也不能肯定。
“为什么?”杨晨大奇。
“因为他们都擅长水系魔法啊。我怀疑他们是串通好了的,一个发下大水毁灭人类,另一个治理大水拯救人类,结果两人都成了被无数人膜拜的神话人物。”博纳解释道。
“呵呵。”杨晨忍不住笑了起来,想不到在他的影响下,连博纳这个原本虔诚的上帝信徒也会说出这种话来,看来他的教育确实有效。想了想,杨晨决定再添上点柴,于是便道:“我们今天还讲大禹的故事,不过故事的主角不是他了,而是以前和你讲过的《西游记》中的那个孙悟空,他穿越时空来到大禹的时代,却丧失了记忆,故事的名字叫做《天地重光》……”
就这么一路讲着故事,时间倒也过得飞快,等杨晨讲完第三个故事时,路上已渐渐热闹起来了。
“前面就要到都灵了吧?”杨晨略显兴奋地问着。因为喜欢尤文图斯的关系,对杨晨来说,这个城市比先前的罗马和米兰更有吸引力,不过,让杨晨大感遗憾的是,在这个星球上并没有足球这项运动,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尤文图斯或是米兰双雄了,而且在这个星球上,都灵并不属于相当于母星上意大利的西西里所辖,而是属于一个叫做马色雷的国家,用杨晨的话来说,就是南法兰西所属。
听到杨晨的问话,车夫奇姆接口道:“杨先生说得不错,前面就是都灵了。在都灵有个神佑大陆排名第三的兵器作坊,我看两位佣兵先生身手不凡,却没有趁手的兵器,你们或许可以在那儿买到合适的,那是矮人开的店,所以价格很公道。”
“矮人?”杨晨一听,来了些兴趣,问道:“那些矮人和我们魔族长得差不多吧?”
“不错,和杨先生一样是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奇姆看了看杨晨,见他没有恼怒的意思,才继续道:“要说分辨,我们许多时候光看脸还真分辨不出哪是矮人哪是魔族,好在他们长得都比较矮小,只要站出来比比个头就知道了。”
“对了,听说矮人喜欢喝麦酒,对吧?奇姆,你知道他们为什么喜欢麦酒吗?”杨晨忽然问道。这是他最觉得奇怪的一件事,因为对矮人的描述与小说中那些大致符合,但其它特点,诸如身材矮小,脾气暴躁都好理解,可他们竟然也真的喜欢喝麦酒,这似乎不仅仅是巧合了,难不成那些小说作者们一个个都是先知?
“呵呵,他们也谈不上是喜欢麦酒,只不过因为麦酒便宜,他们也只能喝这个了,毕竟矮人开的店税额可是很大的,他们赚不了多少的。”奇姆笑道。
“原来如此!”杨晨心中暗暗发笑,过了一会儿,又问:“听你们说,矮人能够在这儿开店,那我们魔族行吗?”
“不行的。”奇姆吐着舌头道:“说起来,你们魔族现在还是人族的敌人,能允许魔族在街上行走都还是近百年的事。”
“那矮人呢?”杨晨又问道:“难道他们也和仆族一样投降了吗?听说矮人脾气暴躁,性格凶残,应该没那么容易投降吧?”
“哼!”奇姆和博纳不约而同地哼了一声。奇姆带着几分不屑道:“矮人生性凶残是不假,不过他们只是对弱者凶残,要是碰到比他们强的了,马上就点头哈腰的,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听说当年魔法师部队才攻击了一个星期,矮人就全体投降了,是外族中最早放弃抵抗的。”
“不,不是全体。听说有不少人切腹自杀了。”博纳明着是为矮人辩护,但语气中却流露着一种遮掩不了的嘲讽。
“呵呵,这可是矮人的传统了,听说他们还把这当成一种艺术呢。”杨晨笑道。
“杨先生,我们要去看看兵器吗?”博纳问道。
“你要去的话自己去好了,我对兵器可没什么兴趣。何况我自己的兵器不比他们的好上百倍?”杨晨撇了撇嘴,又补充道:“我对矮人也一样没兴趣。”
“杨先生自己有兵器?”奇姆忽然好奇地问道。他可没见过杨晨或博纳使用任何兵刃,而且杨晨说的“好上百倍”他也着实怀疑,以杨晨一路上显示的能力来说,如果说他的兵器比矮人的更为锋利,奇姆不会觉得怎么奇怪,但若说好上百倍,那可就值得怀疑了,别说百倍,就是比矮人生产的长刀锋利一倍,那已经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不错,好上百倍。”杨晨毫不犹豫地回答,同时复制出一把“地狱之光”,装好弹药交给奇姆,指点他怎么使用。
按杨晨所说,奇姆瞄准了远处一棵大树,按下了锁定按钮,然后带着几分不信推开发射开关。
没有响声,没有后座力,奇姆根本没感觉到手枪有什么变化,但他的眼睛却清楚地告诉着他,刚才所瞄之处的那棵大树只剩下了一个树桩。
只听“啪”的一声,手枪从奇姆手中滑落,掉在了地上。杨晨不由奇怪地看了奇姆一眼,这种手枪可是他所能找出的最先进的一种了,以生物细胞为能源,几乎没有耗尽弹药的可能,而且使用方便,完全没有后座力,给它冠上“地狱”的名头可以说是一点都不过分,这么开上一枪,该不至于脱手吧?不过,看奇姆手忙脚乱地弯腰拾起手枪,双手颤抖的那样子,杨晨也有些明白了,毕竟,这种无声无息的毁灭有时候比惊天动地的爆炸更能令人震撼,何况奇姆还是个什么魔法都不会的普通车夫。
“这把枪叫做‘地狱之光’,你若是喜欢的话,就送给你防身好了。”杨晨微笑道。虽然他与奇姆的见面算不上愉快,但这么多天接触下来,再加上读心术的使用,杨晨知道这个本分的车夫也不是什么坏人,只不过从小接受了仇视魔族的教育,那天才不由自主地要给自己一个好看而已。想想今后还要靠他来保护凯瑟琳,杨晨早就想加强他的防卫能力了。
不过,想到神佑大陆上关于魔族的传闻,杨晨不由也有些窝火,如果光是说魔族坏话倒也罢了,可他们竟然一边嘲笑着魔族的软弱和无能,一边却宣扬着魔族的恐怖和威胁,偏偏这两种完全矛盾的说法被广为传诵,在神佑大陆上可以说是妇孺皆知。难道这个星球上的人个个都是傻瓜,都这么容易哄骗吗?
杨晨郁闷地想着,心中更是坚定了原先的打算——向所有人展示他的力量,告诉每一个人,魔族是强大而不可欺辱的,同时也尽力遵循这个大陆上的各种规章制度,让他们知道,魔族比他们更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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