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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谁是蝼蚁谁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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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逃跑的两队人马集合。

    绿野佣兵团的团长将狼尸收入自己的空间指环,又将从狼尸中取出的魔核递到韩愈的身前。

    变异荒狼的魔核,那是至少可以买到百金的贵重物品,那里面流动的是高达百余点的能量。

    “不论功行赏的话,有那个小弟会跟我。”

    绿野佣兵团的团长难堪的笑了笑,将魔核塞入韩愈的口袋。

    “本来我们认为你会死在那里的。”这个中年男子叹了一口气,一脸的无奈。

    “我们只是底层百姓,当探出你之前的伤口是圣级出手造成,我们都没有睡好一天觉。生怕忽然出现一个贵族找我们要人。……对不起。”

    韩愈没说什么,点了点头。静静的将魔核中的能量吸取后,收入了空间指环。

    绿野佣兵团的团长又道:“今天,你休息一天吧。”

    韩愈点了点头,他很清楚绿野佣兵团的团长的意思:最少明天早上,请你离开好吗。

    不过,算了。都这么直白的说出口,也懒得理你们。只是蝼蚁罢了。

    见过绿野佣兵团几个顶尖战力的水平,又听见野佣兵团的团长这么说。韩愈到打消了回来的念头。

    现在的他,基础方面早已接近大剑士的水准。凭借着入圣级的幻魔力,再配合着其他各种加成,就算同时对上三四个普通的顶级职业者,也有胜算。

    看安妮最后一眼便走吧。

    韩愈这么想着,和众人一起回到了大厅中。

    野佣兵团的团长坐上首席,也没指责其他两个逃跑的大剑士,而是直接向和他一起对抗荒狼的那个大剑士问道:“你要什么奖赏?”

    那人考虑了片刻,似乎也觉得没有什么好要的,便随意的道:“让安妮陪我几夜吧。”

    “好……”

    ……

    …………

    心猛然一跳,随即寂静下去。

    韩愈抬起眼,看了一下绿野佣兵团的团长,又看了看四周的人,最后望向安妮的男人——先前逃跑的,四名大剑士中最年轻的一位。

    绿野佣兵团的团长在高声讲着什么,四下,不少人在附和的点着头,有的也开口说了些什么。

    韩愈却什么都听不见。

    如失聪一般,他什么都听不见,只是观察着安妮的那个男人——他的脸色竟一如往常。

    韩愈就这么奇怪的看着,直到他起身离开时,也跟出了大厅。

    “别人叫你女人陪夜,你不生气吗。”

    “毕竟还是团长的婢女,这有什么。”

    “你为什么那时候会跑。”

    “我可是这里最年轻的大剑士,是未来的贵族。我又不是白痴,为什么要和那些人一起拼命,你没看,团长都没有说我什么吗。哼,那个家伙还想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我呢。”

    那男子随意的笑了笑,道:“你卖了那个魔核,自己去躲几年吧,等我达到圣级,来向我效命,我倒可以保证没人会找你麻烦。”

    白痴……

    ※※※

    他没有吵什么,也没有闹什么,更忍住不再去看安妮一眼。

    没有那次比现在还要清楚,现在的他根本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

    只有强者才能决定规则,胜者才有资格拥有一切。为了在这个世界活下去,韩愈终于有了这层认识及觉悟。

    没有再过一夜,他便取了自己的东西离开了绿野佣兵团的府邸。

    仰望着湛蓝的天空,韩愈只觉得自己的脑袋从没有一刻有这么清晰。他一向不认为自己是好人,但他从不愿意损害他人来获取利益。但是……

    杀人会伤人;救人有时候也会伤人。历史告诉我们,黑暗与光明,只不过是后人主观的评价。只要能立于顶点。那么为此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可以允许。

    成者为王,败者寇。谁又论你的手段?

    列表>技能>仙剑>飞龙探云手;列表>技能>幻世录>金之手;列表>技能>轩辕剑>偷窃。

    手中的能量点数用的只余下2点。

    飞龙探云手本来就是十分变态的偷窃技能。而兑换相同的技能,更可以得到融合、增强的效果。

    指尖开始刺痛起来,像针刺入神经,并顺着向上探去。一点点,一点点的……那是何等痛楚,韩愈只觉得有无数炽热的铁针刺入了自己的身体。潜意识中,都闻到身体被烧焦所发出的恶臭。

    当然,这不过是幻想。当韩愈再次回复行动能力后,他才发现,自己满口的牙齿都咬松了。

    三个偷窃技能融合在一起,没有在技能中增加什么,而是不负众望的给自己添加了一项强悍的特殊属性:

    神之手(a):几乎不可能失手的偷窃神技。在面对比自己高两个层次的人时,都有85%的几率,在对方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取得对方的物品。

    从空间指环中掏出湿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韩愈轻舒了一口气。

    兑换完毕后,整个右手就被改造了一遍,使用技能时力量运转的形式,偷窃时从指尖到身体的动作,这些都被刻入了灵魂与肉体之中。只要想动手,身体自然会作出最好的选择。

    唯一不好的是,似乎面对比自己敏捷、精神参数高的人,每施展一次就要消耗掉自己大半的幻魔力,当然,消耗量和被偷窃的人实力有关。

    这到让韩愈想起了一点。若要快速提高自身的能力参数,兑换一些《仙剑》中的银杏子、女娲石;《轩辕剑》中的不老之泉水、密乳树汁;《暗黑破坏神一》中的各种增加上限的药水之类的东西,或许是比潜心修炼要好的多的选择。

    只是,这些并不是尝一点就可以的东西,不但每种都有使用上限,而且还需要大量兑换。也就是说,需要大量的能量。

    现在的韩愈也只能挂挂眼瘾罢了。

    先找个住的地方吧。此时,他已经不准备再去做佣兵任务了,只想先找个便宜地方住着,凑几千点能量,兑换出可发动圣级魔法的导力器。在成为贵族后……

    还会回来的。

    当他这么想时,眼神都冷了下去。

    在佣兵团中赚取的钱大多数用于购买魔晶,此刻韩愈手上只余下了20多枚银币。询问了好几家旅馆,最便宜的只要15铜币,最贵的……别人直接将他请了出去,没问着价钱。

    他选了一个1银币的。几平方米的房间,就只有一张硬床。好的是房间内供水,还有一个共用的厕所,怎么看都不像人住的。韩愈皱了皱眉头,付了一周的房钱。

    走出旅馆时,已是大多数民品该睡觉的时间了。韩愈忽然发现整个城市莫名其妙的热闹起来。

    他正想拉个人问问,数个穿着比黄金圣衣还帅还拉风的金甲的骑士,骑着全部被包裹在金色铠甲内的高大神马急弛而过。

    那在魔晶路灯下闪闪发光的金甲看着韩愈目瞪口呆。

    异界就是不一样啊,还是在地球上,穿这么多,那还有马撑的住,只怕将这个家伙一个个摔死在地上了。

    本着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韩愈在心中冷嘲一下,在身旁拉了一个人,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么热闹。那些穿金甲的又是什么人?”

    那人打量着韩愈,打量半天憋出一句:“那里来的乡下土包子,不该问的少问。”

    囧。

    韩愈忍住揍他一顿的念头,从怀中掏出了1枚银币。“说了这就是你的。”

    那人又打量韩愈一眼,摊开了手掌。钱到手后,那人直接将钱放入怀中,看也不看韩愈一眼,道:“所罗门十三世要驾临绿野城,派了本森将军开道来了。那穿金甲的就是皇家骑士团成员。奉劝你一句,若你的问话被那些人听见,他们可会……”

    那人将手抹上自己的颈子一转,口中发出‘咔嚓’的声音。

    毫无修饰、赤裸裸的弱肉强食。韩愈沉默着,心里更冷了一分。

    算了,反正也不关我的事,毕竟凭借自己现在的实力,偷窃的话,入天以下的根本看不出来。他这么想着,摇了摇头,朝着人少的地方走去,开始寻找起自己的第一个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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