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当痞子穿成捕快_分节阅读_9
☆、第十一章
这天一早上,为了不再像是昨晚那般的晚归,柳长兴特意嘱咐了赵金牛叫自己起床。草草的吃了早饭,背上行囊和乌盆,他就跑到张大爷家里去借驴了。
“张大爷,我晚上就回来把驴还您,绝对会给它喂得饱饱的!算是谢谢您!”柳长兴在张大爷的帮助下把东西挂在了驴背上,牵着绳走出了院门外。
“哎呀,说什么谢字啊,都是一家人!只要你骑着我这驴能办好公事就行!路上注意安全啊!”笑着捋自己已经花白的胡子,张大爷把柳长兴送出了门外,望着他骑驴走远,笑呵呵的回到了家中。“唉,孩子都长大了,也开始办差了!”
骑着毛驴儿,柳长兴这一路上比昨日不知要轻松多少。就光说这大乌盆,就没有挂在他身上了,更别提和展昭共骑一匹马的别扭了。
“唉,到了莱阳镇我该怎么办呢?”毛驴走了半个时辰才接近十里外的长亭,而这一路上柳长兴都在想自己一个人要如何调查。难道真的就跑到回春堂去问有没有一个手腕烫伤的人来买膏药?那岂不是很明显?万一凶手想到自己是在调查,那自己岂不是凶多吉少?他越想越烦躁,越想越不安,手里面引着驴子前进的胡萝卜也不时的左右晃来晃去,搅得驴子也跟着不稳起来。
“这位小哥你停一停,前方不允许行进了,趁早绕道比较好。”刚刚到长亭,柳长兴被晃悠的有些心烦正打算歇歇呢,就被两个带着穿着甲胄的人给拦住了去路。
“不让走?为什么不让走?”因为心里想着烦人的事儿,柳长兴的态度不见得很好,反问的语气更是让人觉得不舒服。
“前面是飞星将军驻军,今日要班师回朝,闲杂人等一概不许接近。请这位速速离去,不然我们就不客气了。”士兵们可不管你情绪怎么样,依旧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两条路障挡住了道路,不允许任何人冒犯飞星将军。
“飞星将军?庞、庞统?”凡是开封府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自己衙门与庞家的恩恩怨怨。尤其是自家大人和庞太师,那在朝堂上简直都快成了对头,每每都是针锋相对。你今天说我这个政策不好,我明天就说你那个下属不好,两个加起来年龄都超过一百岁的老家伙,明明该是颐养天年的好年纪,偏偏总是在朝廷上争吵不休。这庞统回来的话,以他这般势力,那自己府里岂不是要成了缩头乌龟?
“知道是我家将军,还不速速离去?请吧!”一个士兵把枪横了一下,指着侧面的道路让柳长兴走,那脸上的严肃竟是丝毫未变,眼睛更是一刻都没有从他身上离开。
“走,走,我当然要走了!飞星将军都来了,我还不消失那是找死么?”用吊着胡萝卜的棍子打了驴屁股一下,这懒洋洋的毛驴儿就彻底的撒起了欢儿来,四条腿那是迈开就跑,吓得柳长兴在上面吱哇乱叫,差点翻个底儿朝天。
“那是谁?”坐在长亭里的桌子上,庞统悠哉的单手执壶,将沸水注入已经装有了雨前茶的茶杯中,让碧绿色的茶叶在杯子里上下翻飞着,伴着那激起的汤花,形成了衣服恬淡美好的画面。而在这般闲适的气氛中,一阵乱叫闯进了庞统的耳朵。他好奇的望过去,只见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男子在驴背上紧握着缰绳,脸上虽然满是惊恐,但看了却不让人觉得骇然,而是有一种楚楚可怜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他精致的五官吧!目力可以达到百步穿杨级别的庞统看着那因为眉头皱起而略微下调的桃花眼,摇了摇头,可惜这双应可含春水的眼睛。
“回将军,那是一路过的百姓,骑着驴看起来是要赶路的!”站在庞统身后的属官也看到了柳长兴,不过他没有庞统那么好的气量,瞧着柳长兴打扰了自家将军品茶,他有点儿不太高兴。“将军,要不要我把他赶得远一些,别让他的声音,搅扰了您品茶?”
“不用,我又不是周厉王,何必要阻止别人发出声响呢?更何况他这样挺有趣的。有趣,真有趣!”瞧着柳长兴在远处终于控制住局势,用胡萝卜安稳了情绪亢奋的驴子,庞统端起了那杯已经变成晶莹碧绿的茶,摇晃了一下,微微的抿了一口。
“哎呦,这莱阳镇还没看着个影儿呢,我就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为了避开庞统回京的队伍,柳长兴特意绕到了小路上。这样虽然不会再有人拦截,但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折腾。小路上一会有个石头,一会有片树木,道路高低崎岖,让在驴子背上的柳长兴觉得很是不稳当。可那又怎么办呢?喝了一口行囊里的水,柳长兴也只得继续赶路。
“柳捕快,柳捕快,这里我好像来过!”正逢走到一片林子后面,出现了一块特别大的石头。这石头上没有什么标记,也没有什么花纹,只是上面生了一株小草,让它看起来很是特别。
“来过?你怎么知道你来过?不是都不记得了么?”记得乌盆当时说他对于名字和被杀情况之外就没什么记忆了,柳长兴对他突然说出这么一句,感觉有点奇怪。
“我、我突然对这个石头……很有印象。”乌盆话说的有些断断续续,脑海里面的东西也变得杂乱不堪。一会儿是灰色的石头,上面有颗生机勃勃的小草;一会儿是闪过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孩子在叫着爹爹;一会儿又是林间的树木和不远处的透着阴森气息的房屋,让这早已没有知觉的乌盆,觉得很是头痛。
“那我们再往前走走?”感觉到乌盆好像有些不对,柳长兴决定尝试一番。虽然说自己今天本来是要到莱阳镇去调查,可是乌盆才是当事人,他说的东西应该也很有价值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柳长兴又骑着驴往前走了大概有五里地,果然在不远处看到了一个院子,走到近处敲门后才发现,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打开门,里面是萧条又荒芜的景象,好像被强盗洗劫过了一样。只有在墙角的一座大大的黑色窑炉,还有那成堆的粘土告诉他,这里曾经还有人居住过。
“啊,啊,就是这里!就是这里!”乌盆疯狂的在驴背上大叫,看着院子里那熟悉的窑炉,声音里透着撕心裂肺的恐慌。他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的被冲击了出来,身首异处的恐怖与被焚尸的凄惨,在他的脑子里不断的循环出现。
“原来你就是在这里被……”看着院子里那黑漆漆的大怪物,柳长兴没有办法继续说下去。他在人世间见过的事儿真不少,可还没有一件这么让人感觉齿冷的!人死如灯灭,他把人杀了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让人的尸身受到这么残忍的对待?将人死之后融进瓷器里,这个应该比挫骨扬灰更为可怕吧!
“柳捕快,你能帮我看看后院么?我想看看还有没有我能找到的东西。”乌盆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可能是因为还想守着自己曾经身为人类的尊严和体面,他缓过来之后并没有嚎啕大哭,而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后院还会有什么?”看着前院这般“干净”,柳长兴很怀疑乌盆的话,但他依旧把驴子放在院子里,把门插上,防止有别人进来,随后就抱着乌盆进了后院儿。后院看起来要比前院整齐一些,却更加的冷清。原来应该放置东西的桌子和椅子,现在上面都积了一层浮灰,原来应该使用的水井,现在也只剩下根草绳在辘轳上面晃悠。
“柳捕快,请往墙角走一走吧!那边应该有一个小狗形状的白色玉佩,麻烦您帮我找一找了。”越到此处,乌盆的记忆越是清晰。他记得就是在这里,自己喝下了带着蒙汗药的水,就是在这里,自己的手无力的垂在了桌子上,就是在这里,自己的性命被那贼人残害!可也是在这里,应该还可能保留着自己临死前最后的温情,那是还没有交付到孩子手上的生辰礼。
“那你先容我找找。”将乌盆放在桌子上,柳长兴就往墙角摸索着。看了好半天,才在沙子的下面找到了一块精致的玉佩。也算是乌盆比较幸运,这玉佩掉在了地上没有碎裂,只是因为砂石还有碰撞,玉佩带上了小小的细纹,破坏了它的美感。
“是这个么?”柳长兴把玉佩拿在手中放在乌盆面前,他不知该如何让乌盆看见,只是将手掌摊平,将玉佩至于阳光下,带着含蓄的光泽。
“谢谢您了,这是给我儿子的礼物。接下来,就麻烦您继续去莱阳镇了,我会在这一路上,将事情和您说清楚。”瞧着玉佩未损,乌盆呼了一口气,好像连魂儿都轻松了一大半。没有了刚才的激动,他的情绪变得好了很多,理智好像也因为记忆重现而被找寻回大半。
在乌盆的要求下,柳长兴解了驴子继续向着莱阳镇前行,而他这一路上,没有别的,只是在听乌盆说他自己的故事。
乌盆的名字叫做刘元昌,是个倒腾布匹的商人,每每从苏杭一带买了布匹到开封来叫卖,而这一转手,基本上就会有两三倍的差价。于是,刘元昌就这样慢慢的富裕了起来,娶了个娇妻,生了个儿子,日子是过得和和美美,为邻里所羡慕。可这一次,同样是倒腾布匹,刘元昌在开封卖完了布,却比预计的时间要晚上了那么两三天。急着回家给自己的儿子过六岁的生辰,刘元昌买好了一些准备在家乡卖的物资就上路了。他紧赶慢赶,本以为可以赶上莱阳镇的客栈,却没想到物资太重,驴子太累,道路崎岖,他为了节省时间抄小路行走,反倒比官道要来的远那么一些。到了路边的那个小院子,已经是月明星稀了。害怕自己夜晚在路上出问题,刘元昌就鼓着胆子敲响了院子的大门。
刚刚敲过两下,院子的门就被刘元昌敲开了,从里面出来的是一个身高大概七八尺的大汉。他虽然身材高大,但长相却是敦厚老实,再加上满手的泥土,倒也不像是个坏人。然后刘元昌就把自己的事情和他说了,并且许诺给他一两银子作为借宿的费用。那一两银子可是不少钱呢!大汉自然是没有拒绝的道理,就让他进了屋。可是,等到那大汉看到刘元昌身后驴子上驼的东西,就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想法了。刘元昌只知道他十分热情的给自己烧火做饭,并且还拿出了家里珍藏的黄酒招待自己。
因为大汉过于热情,而刘元昌本身又没想那么多,虽然他知道自己明早要赶路,不可贪杯,但还是喝了那么两杯酒。两杯香醇的黄酒对于刘元昌来说,应该只是一个能让他醒神的量,可谁想到却成了他的催命符。那里面有的蒙汗药很快就让他失去了知觉,之后就失去了生命。
“你手里的玉佩是我准备给儿子的生辰礼物,一直藏在怀袖之中,那一天被迷倒之后,我朦胧的记得它好像被我甩在了墙角,因此过来寻找。还好它没有被那贼人发现,要不然……我真是连个给孩子做念想的东西都没能留下!”想起自己那小小的孩子,刘元昌就不禁悲从中来。可就算是再悲伤又有什么用呢?他和孩子,现在已经是阴阳两隔,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第十二章
“有没有人啊?”
一路上听完了刘元昌的过往,柳长兴是对那个凶手越来越心惊胆战。如果说以前只是凭借着想象有五分害怕的话,现在那份害怕绝对上涨到了十分。为了保证自己来调查的身份不被泄露,柳长兴先找到了一家客栈,自掏腰包把行李和驴子都寄存在他家,然后独自一人带着银子进了回春堂。
到了回春堂的门口,他发现这里的生意好像是出了些问题。明明在那个卖东西的白胡子老人嘴里,他家的药应该不错,但为什么看起来根本就是门可罗雀的状况呢?难道是这镇上太平安康到连个生病的人都没有?心里怀着疑问,柳长兴提起长袍走上了台阶。
进去一看,里面是只有几个中药柜子,还有一个实木桌子,连招待病患的椅子都没有两个。柳长兴轻轻喊了一声,过了半天才有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夫从中药柜子后面走出来。
“这位公子,您是看病啊,还是抓药啊?”老大夫慢慢的走到了柳长兴的面前,虽然看着年纪大了,但瞧着身子骨还是挺好的,只不过这脸色,感觉好像几天没睡觉似的。
“老板,我想要一种烫伤膏,闻着凉凉的,好像是什么……灵砂膏。”对着这位老大夫,柳长兴很平常的回答了他,就像是任何一个来买药的人一样。
“灵砂膏啊?没有!”本来还挺客气的老大夫,一听到灵砂膏三个字立刻变了脸色,直接摇着头就说没有,连个解释都不给。
“没有?怎么会?烫伤膏不应该是哪儿都卖么?怎么你这儿会没有?”看到老大夫不同寻常的反应,柳长兴觉得有些奇怪。按道理来说,没有一家卖药的会把客人拒之门外,就算是真的缺货也不会这么不友好。这位大夫是怎么了?怎么一提到灵砂膏就好像是有人揪了他胡子一样?
“我说没有,就是没有。公子还是买点儿别的把!治烫伤的又不是它这一种!”老大夫听见柳长兴的问话更加苦着脸了,祈求的目光看着他,期望他能要点儿别的。其实,他最想做的,就是直接把柳长兴给请出去,可是不行啊,他这回春堂已经很久都没有生意了!
“不是,我就知道这一种药好使,您跟我说别的药,我没听过也不能随便买啊!而且,为什么我不能买这药啊?我感觉您好像不是没有,是不敢卖吧!我求求您了,家里的大哥腿脚烫伤一大片,连走都走不了,我从邻居家听说您这药好使,大哥就等着您救命呢!”柳长兴把自己那莫须有的大哥说的特别惨,没有的烫伤说的都快要布满全身了。
“哎呀,这位公子,不是老朽不卖给你,而是……唉,看你不像是本地人,我就跟您说了吧!犬子,现在都因为这个进了大牢了!你说我还敢卖么?”用手捂住嘴巴,老大夫小声的将自己的苦衷告诉了柳长兴,连连的唉声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