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文

分节阅读_182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因此,嬴政干脆将“客卿”这个位置去掉,表示自己这一回真没再把他们当外人了。

    所有这一系列大事小事搞定之后,到了秦王政十年正月,也就是秦王政十年十月。

    正月初一一大早,被宫人梳洗打扮一新的两个小宝贝,就被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抱到了新年的宴会上。

    这是龙凤胎自从百日之后,第一次出现在公众面前,也是第一次出现在朝臣面前。

    于是乎,夸奖龙凤胎的话顿时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哄得嬴政这个当爸爸的那个喜滋滋的一个心里美啊,抱着怀里的秦小贝又亲了一口。

    因为百日宴上的事,朝中的大臣多半被科普过——长得特别像大王的那个是姐姐,长得美若天仙的那个是弟弟,因此到是没人认错姐弟二人。

    只是看着嬴政对小公举……不是,小公主毫不掩饰的爱意,不但将蒹葭公主带上新年国宴,还全程将蒹葭公主捧在怀里,而长公子却只能坐在父王旁边,连个喂饭的保姆都没有,只能自己默默的拿着小汤勺吃饭。

    众人不得不庆幸幸好蒹葭公主是个女的,不然太子之位非蒹葭公主莫属,现在嘛……大王似乎不是那么喜欢长公子的样子,毕竟他没有立长公子为太子。

    现在之所以还带着长公子,那是因为长公子是大王唯一的儿子,要是宫里还有女人能再生一个儿子,那岂不是……

    矮油!大王现在还年轻,花无百样好,人无千日红,宜春宫那位总有年老色衰的一天的。

    ☆、14568月石票票100票加更

    目前刚刚十一个月,已经学会了自己用小汤勺吃饭,而且性格十分高冷,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孩子,不像那边那个愚蠢的傻白甜,不但不会自己吃饭,甚至还是个四脚星人的秦阿宝,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想当个一个独立的大孩子,就会被奇怪的大人们脑补成这样。

    只见秦阿宝小朋友用汤勺在小碗里挑来挑去,然后挑出了一块他不爱吃,但是麻麻说“很有营养,所以必须要吃”的胡萝卜,看着正抱着蠢姐姐喂饭的嬴政,猛得一下站起来,举着小汤勺送到嬴政嘴边,“父……父……汪……次……”

    看着满勺的胡萝卜,再看着一惯高冷的儿子,此时满脸笑容的卖萌小模样,深谙儿子本性的嬴政瞬间无语了。

    但是这么高冷的儿子,都如此给脸的卖萌了,你个当粑粑的还好意思高冷吗?

    于是乎,嬴政只好含笑吃下了儿子进贡的胡萝卜。

    当嬴政将满口胡萝卜咽下肚子时,他只觉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不但嬴政哭了,坐在一旁的赵高也哭了。

    父爱真是伟大了,大王竟然连他最讨厌的胡萝卜都吃了,这可是白侯爷都没办成的事。

    见其势可为,秦阿宝又勺了一勺胡萝卜,送到嬴政面前,甜甜的说道:“父……汪再吃……”

    虽然吧,实际上秦阿宝和白仲乍不像小贝和嬴政那样十成十的相似,但美人总是相似的,虽然没有十分,也有三、五分共同之处,尤其是两人同样遗传自祖母唐姬的一双桃花眼,都是那么的多情又迷人。

    幸好嬴政和白仲本身就有亲戚关系,又有嬴婉姬在背后宣扬“当年我娘唐太后眼睛就生成这样,没想到我没得到我娘的桃花眼,却被我家仲儿和长公子得了。”

    除了相貌之外,两人在气质上更是有许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共同之处。

    比如,秦阿宝和白仲一样,都比正常的同龄孩子要更聪明一些。

    “不对啊!我聪明是因为我是穿越的,我儿子怎么会那么聪明?你别告诉我,他也是穿越重生的?我接受不来啊!”

    在发现儿子除了身体发育比正常小孩子强,连智商也比一般小孩子高时,白仲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系统,为什么会这样?

    [中国去年月平均工资是四万多,你达到了没有?]

    我这不是为了让美帝放松对我大华夏的警惕性,所以才会一直致力于拉低我大华夏的各方面水准,以减少“中国危险论”吗?

    [好吧,那本系统就直截了当的说了吧……打个比方你两个孩子的各项数据加起来是五百,平均后是二百五,但实际上有一个会多一些,而另一个会少一些。]

    多的是多少?少的又是多少?你不会让我生了一个天才,又让我生了一个白痴吧?

    [那到不至于,只是系统帮你改良宝宝身体时,因为公子白是“秦二世”任务的目标人物,为了让寄主更顺利的完成任务,所以改良身体的时候,不自觉的多花了一点能量。而系统能免费帮宝宝改良身体的能量,又是有限额的,所以……]

    所以我家小贝小可怜就被平均了。

    对于白仲这话,系统如果有头,它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点头。

    [不过你也不太用担心,你女儿智力发育在一般宝宝里,还是平均水准以上的,前提是别和他弟比……]

    一般宝宝有个蛋蛋用啊!要是只有她一个人,或者弟弟也是个普通宝宝,小贝大约还能算是个聪明,但是好死不死有个天才弟弟……弟弟不但长得比自己好,人还比自己聪明……事事能把自己衬托成一坨狗屎!我家乖女儿日后可怎么活啊?她会不会自卑啊!

    [没事,你闺女比较傻!]

    你家闺女才比较傻呢!

    [那我换一个说法,你闺女和你儿子的情况吧……如果他们不是姐弟,他们就可以去演一出秦朝版的《一吻定情》了……天才少年直树和学啥啥不会的傻白甜湘琴妹……]

    有了系统的话打底,白仲认真观察了一下自家小贝,其实也不是那么蠢,正常儿童的发育,十一个月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走路、说话含糊不清,那都是正常,不是姐姐太蠢,都是弟弟太妖孽。

    不过没关系,只要自己和嬴政多疼疼她,让她的性子一直开朗下去,也就是了。

    等小贝再大一点,先选一些正常的小姑娘进宫陪她玩耍,一群笨蛋一起玩,然后再让她去看自家弟弟秒杀路人甲,这样她就不会觉得,不如弟弟聪明是因为自己笨了。

    至于拿别人家的孩子,给自己家的孩子当踮脚石,这个事是不是不太厚道?谁让龙凤胎是大王的儿女呢,有爹就是那么任性。

    你行,你也拼!

    因此,在秦阿宝的计谋之下,从来不吃胡萝卜的嬴政,吃下了整整一碗胡萝卜。

    “父汪……棒棒棒……”秦阿宝拍着手掌,一双桃花眼尽是浓浓笑意,果然高冷什么的,都是装出来的。

    嬴政嘴角含着笑,摸着秦阿宝的小脑袋,吐出三个怎么听都带着几分仇深苦大的字,“乖儿子!”

    秦小贝不明所以,见父王和弟弟都在笑,也傻乎乎的跟着拍掌笑,嘴里还“咿咿哦哦”的叫着。

    看着聪明伶俐的儿子,以及怀中可爱乖巧的女儿,嬴政心情大好,但又未免有些有遗憾。

    阿仲不在!

    不但不在自己身边,甚至还不在咸阳城。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