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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秦]我爹叫白起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为什么?这么纯情你也下得了手?]
“正因为纯情,才代表他现在完全是由荷尔蒙所控制,所有的激行都是发自于本能的。当然,我不是说来自于本能不好,若只打算谈恋爱,我真不介意和他来段旷世之恋。但若是谈到婚姻、谈到日后将会面临的麻烦,我敢发誓他根本没想到这么多,那么……荷尔蒙消失之后呢?当我的存在和他的利益产生冲突时呢?历史上,嬴政可不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如果非得要牺牲我才能得到天下,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如晋江小说里写的那样牺牲掉我。”白仲隐于黑暗之中,看着正跟赵高说什么的嬴政,信誓旦旦的开口说道:“唯一的不同是,秦始皇就是秦始皇,他干了这种事之后可能会心疼,但绝对不会后悔……人设不崩的话,晋江重生废后虐恋情深文都虐不到他。”
最后,白仲下了一个结论,“若是秦始皇,我可能会答应……嬴政……基本上没可能。”
[秦始皇不就是嬴政吗?有区别吗?]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秦始皇是秦始皇,阿政是阿政。秦始皇是雄心勃勃、深谋远虑、雄才大略的天下共主,阿政不过是个十五岁的纯情少年;秦始皇的一言一行基本上都是深思熟虑,考虑过各种困难,并且有了对策之后的结果,阿政的话……激情本能而已,年少戏言当不得真得。”
“不说秦始皇了,就算是二十一世纪,小学早恋的人那么多,也没看见有几对最终能修成正果的。”白仲摆了摆手,又伸了一个懒腰,“不过这个了,今天轮到我沐休,我该回家了……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白仲正跟系统说着话,就看见嬴政噘着嘴,一脸不快的走了过来,对着白仲虎声虎气的说了一句,“晚上陪我去华阳太后那?”
“晚上?不好意思,今天我沐休,要去阿政你一个人去吧。”白仲摇了摇头,真得下属是敢于拒绝加班的下属。
“不要!华阳太后一定会介绍楚国公主给我认识的!我要你帮我看着点,免得对方闹出什么事,逼我非娶她不可。”嬴政果断拒绝道。
孤男寡女的,白仲又不在身边,万一闹出点什么事,他的清白还要不要了?重点是,如果白仲听到风声之后,误会了纯洁的自己,不要自己了怎么办?
“就是因为知道华阳太后会介绍楚国公主给你认识,我才……不想去……我去干什么?看别个姑娘对你抛媚眼吗?啊!别这样,我会吃醋!我会受不了的!你怎么能这么自私,只考虑自己,不考虑我的心情呢?”白仲脸带戚色的说着,她不等嬴政有所表示,就径直捂着脸就跑了出去。
按理说,自己的下班时间还有一个时辰,但是因为伤心难过,所以提前翘班走人,应该还算是一个能比较说得过去的理由吧?
白仲一边向咸阳宫外飞奔着,一边抬起头,看着悬在西方天空的红日,默默的想道。
那天夕阳下的奔跑,是我翘班的理由。
嬴政看着白仲飞快奔走的背影,先是一脸不解的默默抓了抓头,接着嘴角慢慢的翘了起来。
阿仲,这是……吃醋了?好棒!竟然能让阿仲吃醋!真开心!
要不是考虑到秦王的形象,嬴政真想一蹦三跳的走路,以昭显自己内心的雀跃。
但就算他没有一蹦三跳的走路,那熨斗都烫不平的嘴角,还是向众人,尤其是熟知他内心世界的赵高,暴露他此时的心情。
单身狗心好累!单身狗也想有狗权!
老板今天又和他的伴读秀恩爱了!
我的老板什么都好,就是眼光不好——看人只看脸!
当天晚上,就在“什么都好,就是眼光不好”的嬴政,说了一句惊世名言“她太矮”,以表示自己真得不是只看脸的那种人时,白仲则再次秀了一把“长平侯相人之才棒棒哒”技能,结识了一位注定要名满天下的名人——同时也是大热的嬴政耽美cp之一。
☆、7457庆祝上手机金榜加更
做为一个即将“失恋”,且前男表正在和别的女人约会的人,白仲决定干一种天下失恋苦命人都会干的事——买醉寻欢。
什么?听说这家酒庄的烤鱼特别好吃,而且还有漂亮的胡姬妹子跳舞助阵什么的,才没有这种事呢。
白仲点了两盘烤鱼,又随便点了几道下酒小菜,“你们这里有什么酒?”
小厮笑着说道:“客人,您是第一次来吧?我们这可是咸阳城最好的酒店,什么样的美酒都有,楚酒、秦酒、晋酒,甚至还有最烈的燕国烈酒。”
秦人好酒,再加上这年头茶很难喝,酒度数很低,人们大多将酒当成饮料来品尝,因此也没有人因为白仲小学刚毕业,而拒绝卖酒给他,反而兴致勃勃的向她推荐烈酒。
虽然在没有蒸馏酒的年代,烈酒的味道也是很淡的。
“那就每样给我来一小杯,我尝尝再做决定吧。”白仲开口说道。
过了一会儿,小厮端过来一个大盘子,里面放着几十个小杯子,“客人请慢用。”
白仲不会品酒,但她看过电视剧里别人装逼,因此她没有喝,而是依次拿起酒杯,微闭着眼睛,分别放在自己鼻子轻轻闻着。
品酒的过程中,白仲还会时不时皱皱眉,同时相应露出沉思、疑惑、欣赏之类的表情,再配上白仲那张出尘不染的脸,落在外人眼里,白仲此时模样是既风雅又有情趣,一看就非俗人。
“长平侯真是大雅之人。”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从白仲身后响起。
白仲没有急着回头,而是指着一种看上去比较清亮,不是那么混浊的酒说道:“我要这个。”
“客人真是好眼光,这不但是上好的晋酒,而且是晋阳所产之酒,晋酒中的名酒。”小厮用夸张的口气说道。
白仲微微一笑,她才分不清楚什么酒好呢,只是随便挑了一种顺眼好看的酒而已。
至于会不会是劣酒……冲着自己这一身富贵打扮,小厮不把最贵的酒端上来,宰她一顿就已经是很给面子,又怎么可能上劣酒呢?
点完酒,白仲方才回过头,只见两名年约三十的中年男子,正站在自己的身后。
“你是……随侍王绾?”
用官方正式书面来称呼,王绾现在应该是郎中令手下的一名郎官。所以谓“郎官”其实上是武职,每日除了操练训练之外,就是荷甲持戟,侍卫宫殿,以及陪伴嬴政外出。
随侍的地位比较高一点,嬴政出行之时,随侍往往得随身侍候,因此常伴嬴政左右的白仲,对王绾还是比较熟悉的。
比如,白仲知道王绾前途大好,是未来的秦国丞相,自己应该与之交好。
“长平侯今日真是好雅兴啊。”王绾冲着白仲礼貌的一拱手说道。
说罢,王绾向旁边的男子介绍道:“李兄,这位我跟你说的长平侯白仲白侯。”
“郎官李斯见过长平侯。”名叫“李斯”的男子,冲着白仲行了一个礼,恭恭敬敬说道。
“李郎……”白仲正准备习惯性的免礼,忽然感觉自己刚才好像听见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李郎官,你说你叫什么?我一时没听清楚。”
李斯以为白仲真没听清楚,或者是自己关中雅言说得不标准,遂特意用关中雅言一字一句的开口说道:“郎——官——李——斯!”
李斯?!李斯是谁,熟悉秦朝历史的人没有一个人不认识啊。
决定秦朝命运的三大名人——秦始皇、赵高、李斯,自己已经见过两个,就差这个李斯没见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