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 市政委员会
大明3年1月1日,李察正式将龟兹城立为明王朝王都。
李察虽然早已自立为大明王,但一直都没有正式建都,自立的时候太过窘迫,李察大部分时间都在对外征战中,也就没有建都。
从安国府自立开始计算时间,李察在大明元年6月攻占康国府,掀开对外快速扩张的历史新篇章,随后八月份连下米国府石国府,并完成了第一次有限制的屠城……
10月份与吐蕃人封的于阗公尉迟英哲决战获得大胜,尉迟家族控制下的城池纷纷不战而降,并引来吐蕃人觊觎。
随后就是吐蕃人跟李察决战,三家同盟跟李察展开全面战争,来来回回打了一年多,明军将尉迟家族灭门,吐蕃人败退回吐番王国,焉耆的龙家投降退守焉耆军镇,成为明王朝的东面屏障。
后来经过一系列的追缴残敌和收编地方小股势力后,在大明2年年末整个西域都被置于李察的统治之下,随后,李察选定大明3年1月1日,在龟兹城建都,明王朝算是初步坐稳了西域江山。
为了不引起大唐皇室的仇视,李察并没有进一步称帝,仅仅只是建立了一个王国而已。
连安禄山都没有称帝呢,这时候称帝除了好听外,只能引来一大帮敌人!
或许隔着北庭都护府和安禄山的大唐皇室无法直接派兵来剿灭李察,但北庭都护府和安禄山却可以联手出兵灭了称帝的狂妄之徒……
在东亚地区,对于称号建制是非常敏感的,全天下可以有数量不等的王,但皇帝只允许有一个,一旦称帝那就是不死不休必须灭对方全家的仇恨!
而且一旦称帝,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自然会引起周边势力的不满,引发围攻。
这也是安禄山没有称帝建制的原因,此时的大唐除了皇室的中央军之外,还有纷纷自立的地方大小王爷节度使,没有打下天下妄自称帝,只会引来敌视!
至少在长安陷落以前,大唐皇室还代表着正统!
李察建都后,第一件事就是对辅助军团的整编,因为在与吐蕃人的对战中辅助军团立下了庞大的功勋(死了好几万人呢!),所以李察将辅助军团正式整编为永久性正规军,并且把野战军团中的那一套军衔制度套用进去!
不过李察并没有宣布对辅助军团士兵进行军功授田,也没有说不给他们授田,在对辅助军团改组的同时,还开始搜刮金银,进行货币改革,收拢民间的唐币。
李察的货币改革理由很充分,西域已经易主了,自然不能继续采用唐国的货币!
李察用战乱抢掠的金银开始低价回收唐币,西域已经平定,即便是拥有自己军队的焉耆龙家都没敢反驳李察的货币改革!
大家都知道货币改革后,明王朝可以获取丰厚的铸币税,但只敢眼红,不敢违背……
继货币改革之后,李察又放出了另一个大招,对地方守备军团改制!
李察先是将地方守备军团纷纷抽调出来,以原本幸存的野战军团官兵为骨干,重建大明野战军。
地方守备军团的编制都是现成的,抽调出来后直接整编很快就组建出来了三个万人规模的野战军团。
因为守备军团官兵都是有军功授田的,李察甚至不需要付出太多的费用!
三万多人的野战军团,加上重组整编后人数超过6万的辅助军团,以及本部的道兵,李察手里一下子多出了10万可战之兵!
无论是野战军团还是经历过战火淘汰制幸存的辅助军团,都是能打硬仗的正规军,不是普通雇佣兵和民兵可以比拟的。
重建后,李察立刻以一个野战团带两个辅助团的配备散布向西域各个府县,同时还将吉纳维芙制造的数千骷髅兵军团向西域的汉人士绅阶级展示出来。
李察对西域地区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我很强,不要招惹我!
这种政治作秀是非常有必要的,实打实的十万大军还有骷髅军团,即便是在大唐统治时期,西域也未必能拉出十万正规军!
更不用说现在西域刚刚经过战乱,四分之一地盘还被吐蕃人霍霍成了白地,居住的人无论是色目还是汉人士绅,都没有逃脱厄运……
吐蕃人的劫掠无形中缩减了地方汉人士绅阶级整体的实力。
一场大规模整编运动后,李察接下来又颁布了一个个政令,将官府的触手伸到了地方汉人士绅阶级的私兵家丁上。
李察给出的理由是因为战乱连连,地方卫戍部队人员不足,需要汉人士绅阶级联手组建地方守备军团,也就是让汉人士绅阶级出人出力甚至是出钱,将自家家丁护卫拉出来组建守备军团!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行径自然会遭到反对,李察也早已预料到,他并不是想跟西域的汉人士绅阶级开战,只是不想让西域地区有大量有利于官府之外的民间武装而已。
组建地方守卫军团李察开出了很多汉人士绅阶级无法拒绝的诱惑条件。
李察允许汉人士绅子弟进入地方守备军团中担任主要军官职务,同时允许地方守备军团可以长期充任当地商队的镖师护卫。
第一条让民间的汉人士绅阶级子弟大量进入军队掌握实权,第二条则打消了汉人士绅阶级失去家丁护卫后的顾虑。
西域的汉人士绅阶级的家丁护卫力量之所以比中原要强,不是因为汉人士绅阶级时刻想着造反,而是因为西域地区荒野充斥着绿皮和野兽人,为了保护商队不得不组建自己的民间武装。
因此,李察给出条件,只要汉人士绅阶级愿意交出所有的家丁护卫以及手下掌控的镖师,就可以进入地方汉人市政委员会,拥有提出让地方守备军团护卫自家商队的权利。
不错,在整顿中,李察还设立了一个民间参政机构——地方汉人市政委员会。
这是让地方汉人士绅阶级交出自家武力后,官府出让的部分参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