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哲理
耳边热烈的欢笑、说话,在长孙弘的问题面前,都瞬间淡去,长孙豪看着自己的儿子,仿佛在看着一个从未见识过的陌生人,怔怔的表情,持续了很长时间。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长孙弘停了停,眯着眼睛凝神看向篝火边欢乐的人们,双手撑着地面,将倚着树干的上半身提了提,坐得更加端正一些,然后转过眼神,视线落在了长孙豪的脸上。
“爹,您这是干嘛?”看到长孙豪这个模样,长孙弘反而吓了一跳:“孩儿说错了话?”
长孙豪陡然惊醒,这才回过神来,察觉自己居然被儿子问得傻了,只觉不可思议,回想一下儿子的问题,更觉离奇,于是苦笑摇头:“没有,爹只能回答你,他们跟着爹走这一趟,都是自愿的,没人逼他们。要说犯法,贩私盐肯定犯了王法,大伙儿都是提心吊胆的,现在高兴,不过是因为换回了盐巴,事情顺利,故而高兴。”
长孙弘垂下眼帘,附和着笑了一笑,然后抬头,应道:“是这样,孩儿知道了。”
长孙豪看着他,眼神慈祥中透着一丝忧虑,他伸出手去,摸了摸儿子的额头。
“爹,都说过了,我的病好了,不打紧了。”长孙弘道,由着他抚摩额头,只觉手掌温暖,渗人心脾。
“哪能这么快?伤寒最是恶疾,根子难断。不好好调理,以后会留下病根的。”长孙豪不满,伸着脖子朝篝火的方向喝了一句:“狗子!药熬好了没有?”
狗子远远的应了一声,在火光里端着一个碗走过来,浓浓的中药味随着他的接近弥漫了整个空地上空。
这时代的中药,比后世的中药要纯正得多,喝一口可以呛一个跟头,长孙弘愁眉苦脸,捏着鼻子在长孙豪的监视下吞了这碗药。
药有发汗的作用,昏沉沉的感觉让长孙弘很快闭上了眼睛。狗子去洗碗,碗待会还要用来喝粥的,长孙豪把他放平,盖上了一件自己的麻衣。
朦朦胧胧中,长孙弘感觉又有一个人来到了身边,跟长孙豪坐在一处,低声的问道:“怎么样?好些了吗?”
长孙豪肯定的回答,然后就陷入了沉默,过了一阵,长孙弘都快睡着了,却听到长孙豪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在跟后来的那人说话。
“老二,二郎刚才问我个问题。”
“什么?”
“他问我,为什么贩私盐这种犯法的事,他们,还愿意跟我们一起干,干了,还这么高兴,是什么原因。”
“嗯?”
“大致是这么个意思,他说的话比我说的要清楚,不过我刚才呆住了,忘了他原话怎么说的了。”
顿一顿,长孙豪的声音又响起:“你觉得应该怎么回答他?”
“……你怎么回答的?”
“我?我就说,换回了盐巴,所以高兴,就这么简单。”
这句话说完,长孙弘闭着眼睛只觉周围再次沉寂下来,远处火堆边的声音远远传来,杂杂嘈嘈的能听到李猛在大声的要李大福交代有没有骚扰村里的寡妇。
虫子的鸣叫在树丛间合着树叶的摇动,让此处的静寂更加的深沉,众人的附和叫嚷与李大福恼羞成怒的骂声,仿佛远在另外一个世界。
隔了好一阵,进哥儿的声音才低低的响起,语气犹豫,刻意压低,似乎唯恐长孙弘听到:“大哥,我觉得,二郎问的,好像没有这么简单。”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可是我答不出来啊,犯法的事,做起来就是快活,鬼知道为什么。”
“这孩子,生了这场病,似乎就变了一个人,这两天我总觉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换做从前,他在人前连话都不敢说,如今却敢在大人面前出主意了,真真不一样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是好事了、大哥!让二郎进学堂是对的,照这般下去,日后不定能读书读个名堂出来,如果考个功名,我长孙家可就光宗耀祖了。”
“唉,我们背井离乡,远来蜀中,本是逃难,不曾想会有此等变数,如果二郎真的有莫大的福祉,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大哥,以前的事,且不去思虑了,你拖家带口,不比得独身自在,金人的仇,须日后从长计议。”
“也只能如此了,今后的希望,就落在二郎身上了……”
半梦半醒间,这是长孙弘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疲意和药效的双重作用下,睡意如同滚滚而来的江水,压得眼皮千钧般沉重,他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色阴沉沉的,有一轮太阳的尾巴在天边亮着,长孙弘揉揉眼,分不清那是夕阳还是旭日,侧头看一看,李猛双肩挑着担架,正满头大汗的赶路。
自己的头正好在他的脸前面,于是问了一下,李猛答道,他已经睡了一个白天,现在是傍晚,长孙保正带着大伙正在趁着日落前的光明紧赶紧慢多走一段路。
日夜颠倒的行进方式,让长孙弘的生物钟很不适应,担架上的生活也不是想象的那么舒服,颠来颠去的抖动可以把一个人胃里的汁都吐出来,一路上又平静得很,没有遇上诸如巡检、土匪之类的危险,所以在回程的第四天,他就开始强撑着坐一段担架、自己走一段路了。
进哥儿一如既往的在前面探路,发现有不对的地方立刻用学鸟叫之类的方式通知后面,长孙豪马上领着人转向,避开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危险,长孙弘把这一切看在了眼里,心里更加确定了对这两兄弟的职业推测。
父亲和二叔,是出身边军的斥候。
但是他们的身上,没有刺臂纹面,即表明不是地位较低军兵,而是地位较高的使臣级别的军官。
南宋边军,即是禁军之外的厢军一类。禁军中兵分上、中、下三等,与之对应,厢军也分使臣、效用、军兵三个级别,使臣是八至九品武官的总称。按照军律,只有使臣级别以上,方可免去刺字纹身。
有宋一朝,效仿唐末五代十国的制度,施行募兵制,为防止士兵脱逃,在军中士兵身上会刺字纹身,以为标记,方便识别和追捕。这种刺字,与在罪犯脸上刺金印不同,是一种面部的纹身,花纹各有不同,因为美观漂亮,开封府许多浮浪子弟纷纷仿效,美其名曰“花腿”,组团结社,形成了一种时尚,并且在社会上推动了纹身的流行,全国流传。
到了南宋,因为禁军福利待遇优厚,再无逃兵,所以禁军刺臂纹面的渐渐杜绝,而边军厢军驻守苦地,生活艰难,常常与金人、西夏人等作战,朝生暮死,逃兵很多,所以这项制度坚持了下来。
既然是边军,为什么会千里迢迢的到蜀地来安家呢?难道是逃兵?
长孙弘一路走,一路思考着,揣测背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