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进入汝南
袁术从杨弘派出的快马口中得到袁耀偷跑出宛城的消息之后,气得勃然大怒,当场拍翻了一面桌案,让阎象和杨弘二人是看的心惊肉跳的。而在冷静下来之后,袁术就是命人在自己的行军路线之上搜寻袁耀的踪迹,一经发现马上将袁耀强行送回宛城。
而因为袁耀的原因,俞涉和魏延两个人也是上了被袁术记恨的名单,尤其是俞涉。袁术记得当初自己还专门嘱咐俞涉看好袁耀,结果现在俞涉居然和袁耀一起偷跑了,这让袁耀对俞涉也很是不满。至于魏延,因为被袁耀带上而没有和俞涉一同劝阻袁耀而被袁术的怒火所牵连。
看着袁术一副怒气难消的样子,阎象不禁摇了摇头,按照他对袁耀的了解,袁耀既然是从宛城之中偷跑了出来,就难被找出来。不然按道理来说这杨弘派出的快马都到了,那袁耀也应该早就到了才是,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袁耀的踪迹,那就只能说明一点,要么袁耀绕路了,要么就是袁耀藏起来了。
不过对于袁耀的安全阎象并没有像袁术那样担心,怎么说袁耀身边也是有着俞涉和魏延两个蕴劲境的高手在,应该不会有事的。
不过看着袁术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阎象还是打消了劝说袁术的念头,以他对袁术的了解,若是这个时候上去劝说袁术,那只能是火上浇油,让袁术更加的发怒,还是缓一段时间,等到袁术怒火消得差不多了再去劝,那样的效果会好上很多。
而且袁耀进入汝南之后一定会来找袁术,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不过袁耀居然会从宛城之中偷跑出来,着实有些出乎阎象的预料。而且杨弘居然是袁耀都偷跑出宛城几日了才察觉,这可不像是杨弘呀。作为袁术手下唯二的谋士,阎象和杨弘平时虽然有些争斗,但是对于对方的能力还是了解的,袁耀居然能够从杨弘的眼皮子底下跑出宛城,看来自己是有些小看这个公子了。
想到这里,阎象对袁耀是愈发的好奇了起来。
叶县是南阳郡三十七县之一,在叶县往东,就是豫州颍川郡,往东南,则是豫州汝南郡。袁耀带着俞涉和魏延二人从宛城偷跑出来之后,没有走舞阴这一条袁术进军汝南的行军路线,而是绕道叶县,为的就是不让袁术半路将袁耀给送回宛城。袁耀想要的是当自己见到袁术的时候袁术已经不可能将自己送回宛城了,那样才符合袁耀的计划。
袁耀估摸着这个时候杨弘应该是发现自己从宛城偷跑了,以杨弘的性格,必然会将这件事快马告诉袁术,袁术也是差不多该知道自己偷跑出来了,估计这时候正在派人顺着舞阴到宛城的路线四处搜寻自己的踪迹呢。
他们绝对想不到自己没有走舞阴,而是走了叶县,而且为了隐匿自己的踪迹,袁耀一路上是尽找一些人迹罕至的道路行走,从来不去城池里面。虽然很辛苦,但是只要不被袁术押送回宛城,袁耀觉得这些辛苦都是值得的。
他袁耀可不是那种受不了苦的人。
而一连数日奔行,袁耀都是坚持了下来。俞涉和魏延都是有着蕴劲境的实力,这种程度的奔波根本不足以让他们产生什么感觉。不过他们担心的却是袁耀,但是当他们看到这一连几日奔波袁耀都没有叫苦的时候,无论是俞涉还是魏延都是深感动容。
本来俞涉在后悔和袁耀一起偷跑出来之后还希望自己一行三人的行踪能够被发现然后有人能够找到他们,那个时候俞涉就是有着理由送袁耀回宛城,可是谁知袁耀根本没有走舞阴,而是绕道叶县。后来俞涉是希望袁耀承受不住这一路奔波的辛苦主动回去,但是谁知奔行一路哪怕袁耀是筋疲力尽了,但是他都没有叫苦。这让俞涉有些敬佩又有些无奈,只得是认命一般的跟着袁耀进入汝南地界。
和俞涉不同,魏延此刻倒是颇为兴奋。魏延的骨子里面的冒险因子可是很浓厚的,原本魏延以为自己答应成为袁耀的护卫之后三年之内都只能是安安分分的呆在袁耀的身边保护他的安全,虽然三年之后袁耀答应把自己推上军司马的位置,但是一想到这三年时间自己只能是一个护卫保镖之类的存在,魏延心中原本还是很不甘心的。
不过魏延没有想到的是在袁术制止了袁耀随军进入汝南的行为之后,袁耀居然偷跑出来,这让魏延很是吃惊。不过,这也很对魏延的脾气。魏延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给袁耀当护卫,自己接下来的几年恐怕不会那么安然了。但是,这不就是自己所希望的吗?一直安安分分做一名护卫,可不是他魏延该做的事情呀!
俞涉的眼角余光扫过魏延,突然发现魏延突然是露出一丝笑容,这笑容让俞涉感到有些头疼。袁耀收服魏延也有几日了,这几日俞涉也是差不多摸清了魏延的脾性,总的来说这差不多就是一个爱冒险的人,俞涉很担心袁耀把这个一个人收为护卫会不会有点欠考虑。
俞涉承认这个魏延天资很不错,在这个年纪拥有这样的实力也算是世间少有了,但是魏延的性格还是让俞涉有些担心。不过既然魏延都是已经成为了袁耀的护卫,那么俞涉也只能是承认了这个事实。而且有自己在旁边看着应该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
这一日,袁耀、俞涉、魏延一行三人也是踏入了颍川地界,按照俞涉的说法,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应当是颍川郡的舞阳县,从舞阳县往南走,那就是到汝南郡的西平县。
俞涉抬头看着已经接触到地平线的太阳,对袁耀道:“公子,天色已晚,我们还是先找一个地方歇息一晚,明日再赶路前往汝南如何?”
“好!”看了看天色,袁耀是应允了下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