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第二十二章 法治国家与基本法
兀鹫死了,弄玉虽然温婉,可她毕竟是一名职业女刺客,对杀人这种事可不会如普通少女那样抵触,更何况还是在知道兀鹫是覆灭外公一家的凶手后。
如今主谋刘意和直接凶手断发三狼中的其他两个都已经死了,只剩下兀鹫这一个,杀了他,李开和胡家姐妹的仇,基本上算是报了。
虽然已经从兀鹫口中得知,刘意已被他杀死,但毕竟还没有“案发”,是以今晚只能先各自歇息,一切等明天再说。
兀鹫的尸首被隐元武卫带走处理,罗长风安慰了弄玉几句,便与众女一齐回了飞剑山庄。
在路上时,因紫女的追问,罗长风便将当年李开与刘意以及火雨山庄的恩怨大致说了说。
当然,他也说明了这些事都是事后调查出来的,否则要是弄玉问他,既然他什么都知道,当年为什么不阻止这一切,救救她外公一家?他怎么回答?
说白了,当年火雨山庄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介入其中有害无益,他也没有理由和立场去救火雨公啊!
听完罗长风的话,弄玉心怀激荡的喃喃道:“这么说,左司马府的胡夫人,就是我的母亲?”
罗长风道:“的确如此,她被刘意蒙蔽了十多年,如今刘意已死,是时候让她知道真相了。”
阿飞道:“对了,天泽、驱尸魔、百毒王他们怎么处理?继续这么关着还是……”
罗长风闻言略一思忖,淡淡道:“这是几个不安定因素,留着也没什么用,处理掉吧!”
“好。”
……
次日清晨,左司马府案发,刘意的尸体被仆役发现,韩非这个司寇自然要到场查案,就在他带着张良初步勘察完现场,离开左司马府的时候,便被隐元武卫请到了紫兰轩。
韩非一见到罗长风,就无奈的道:“想必这件案子,真人又已经心中有数了。”
听到韩非这个“又”字,罗长风没忍住笑了出来,摇了摇头,这才道:“你对姬无夜的势力清洗,动作似乎有些慢了,刘意到如今才死,已经比贫道想象中要晚了不少。”
韩非摊手道:“拜托,我是司寇,凡事要讲证据的,这才过去几天?虽然隐元武卫很厉害,可搜集罪证也需要时间啊!你还是跟我说说刘意被杀案的真相吧!”
罗长风道:“这个说起来话就长了,坐下慢慢说吧!”
各自落坐后,罗长风这才娓娓道来,对韩非说的就要比昨晚跟紫女她们大致说的要详细得多。
“话说十六年前,百越太子天泽发动叛乱,越国军队节节败退,不得不向韩国求援,韩国派出大军,以右司马李开为主将,左司马刘意为副将……”(古代官制,文官以左为贵,武将以右为尊)
“断发三狼被刘意灭口,但其中的血狼却并没有死,他为了报仇,同时找出火雨公的宝藏,暗中投入姬无夜麾下,成了百鸟中的兀鹫……”
罗长风从头到尾,详详细细的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韩非惊异的道:“这么说,那日沈兄从将军府地牢救出来的人,就是右司马李开?而胡夫人和弄玉姑娘,正是他的妻女?”
罗长风颔首道:“正是如此,现在你知道弄玉姑娘身上的火雨玛瑙,究竟有何来历了吧!”
韩非叹道:“想不到这中间的事,竟是如此曲折,好在结局尚算圆满,当年所有人都以为右司马已经阵亡,如今他既然还活着,自然便该恢复他的爵位官职。”
“正好卫庄兄缺一个左膀右臂,李将军当年本就是统兵大将,有他辅佐卫庄兄,他也能省不少心。”
罗长风欣慰的缓缓点头,韩非说完左右看了看,道:“弄玉姑娘呢?”
罗长风道:“她在山庄,紫女姑娘已经去请胡夫人,阿飞也去隐元会总舵请李将军了,他们一家三口,很快就能团聚。”
韩非道:“那就好,对了真人,等到完成对姬无夜一党的清洗后,我想在韩国推行全新的律法,将韩国打造为一个法治国家,为未来的大一统国家先做一个样板。”
罗长风赞赏的道:“非常好的想法,贫道举双手支持,相信此举,也能让嬴政对你更加刮目相看,你师弟李斯想胜过你,便是痴人说梦了。”
韩非笑了笑,神色赧然的道:“不过,非见识有限,所制定的律法并不完善,且漏洞颇多,这一点,还需真人多多指教。”
罗长风欣然道:“没问题,贫道先给你一个基本框架,然后你照着这个框架去制定律法,等你制定完,咱们再细细推敲。”
“这世上没有完美无缺的律法,因为世事无常,是随时在变化的,所以律法也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改变,如此方能不断完善,并符合国情。”
韩非对此大为赞同,抱拳躬身道:“还请真人不吝赐教。”
罗长风侃侃而谈,“首先,律法不能一概而论,贫道给你的框架,将律法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宪法、刑法、政法、民法。”
“所谓宪法,便是国家的基本法,是一切律法的根基,没有宪法就没有其他律法,因为所有的律法都要根据宪法来制定。”
“刑法则是确定何等行为是为犯罪,犯罪之后又要处以何种惩处的律法……”
罗长风将律法的基本释义与韩非细细分说,韩非与张良听得如痴如醉,这种感觉,就像是尹喜第一次听老子讲道,并获得老子写下的道德经三千言一般。
罗长风没有给韩非定下任何一条具体的律法,因为这个是不能照搬后世的,必须根据当代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这就是韩非自己的工作了。
但制定律法并不难,困难的是研究出一套完整的律法架构,那往往需要许多代人不断的推敲,才能一点点的完善。
罗长风传授给韩非的东西,可以说至少省却了他数十年甚至百年之功,拥有了完整的框架后,便只需要往这个框架中去填充具体内容,这比构建框架要简单得多。
就像写网文,制定大纲细纲,永远比写实际内容要困难,可是一旦有了完整的大纲细纲,再写出内容就容易了,也不会出现卡文的现象,而没有大纲细纲,想到哪写到哪的,最终只会让文崩掉。
虽然罗长风没有给韩非定下任何一条具体律法,但在他听完罗长风关于各种律法的阐述后,却主动开始与罗长风探讨起了条条律法的制定。
从宪法开始,罗长风先给他阐述了几条大分类,第一条自然是总纲,第二条为“百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条为“朝廷机构”。
有了大分类,接下来就是制定一条一条的具体律法了,这需要长时间的推敲,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