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第四十三章 古书世界的金书书迷
罗长风接着道:“我看不透的第二人是胡不归‘胡疯子’,他用的是竹剑,其武功显然与小子一样,已达到‘草木竹石,皆可为剑’的境界。”
“可问题就出在他的疯疯癫癫上,他神魂不定,喜怒无常,黑白不分,颠三倒四。”
“他的剑法有时精奇绝俗,妙到毫巅,有时却又糟得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所以小子也实在摸不清,他的武功到底是强是弱,他的底究竟在哪里。”
老者朗笑道:“少年人跟老头子的看法完全一致,草木竹石,皆可为剑,倒是概括得十分恰当,没想到你年纪轻轻,竟也已到这等境界。”
说完这句,老者眼中精芒一闪,饶有兴趣的看着罗长风,道:“却不知第三人又如何?”
罗长风也定定的看着老者,道:“第三个我看不透的,自然便是你老人家了,那是因为我从未见过前辈你,自然也就无从看透,可如今嘛……”
少女不服气的道:“如今又如何?”
罗长风看了看少女,脸上似笑非笑的道:“天机老人不但是天下一等一的智者,武功也是深不可测。”
“天机棒更是千变万化,妙用无方,但天机不可泄露,除了天机老人自己外,也无人知道究竟有什么妙用,可惜……”
少女听罗长风一口叫破爷爷的身份,心下的底气不由没那么足了,紧张的追问道:“可惜什么?”
罗长风叹道:“可惜前辈已多年不动手,加之年纪变大,精力渐衰,又失去了锐意进取之心。”
“如今虽仍可跻身绝顶高手的行列,但面对其他正当春秋鼎盛,或朝气蓬勃的绝顶高手,未战便已先败了三分。”
“……”
少女沉默了下来,无言以对,天机老人孙白发听完罗长风的话,长叹一声,道:“红儿,他说得没错,爷爷终究是老了,老啦!”
孙小红眼中泛起了泪花,她抱着孙白发的手臂,哽咽道:“爷爷不老,爷爷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罗长风插言道:“姑娘你这话可不对,甚至是在咒他老人家,以孙前辈的功力,只要不出什么意外,活个一百几十岁并无多大问题。”
“若姑娘你功力达不到前辈的境界,说不定,你连给你爷爷送终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你会比他先走。”
“……”
孙小红闻言虽然破涕为笑,但对罗长风的话,也是十分无语,孙白发更是哭笑不得,这小子说话,还真是……与众不同。
孙白发笑意满满的看着罗长风,道:“少年人,你要前往江南建立‘飞剑山庄’,却不知,具体打算去哪?”
罗长风略一思忖,道:“俗话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飞剑山庄不在苏州,也在杭州了。”
“彼时飞剑山庄必定名扬天下,前辈若到江南,只需稍一打听便能找到,小子欢迎前辈与孙姑娘前来做客。”
孙白发缓缓点头,笑道:“你的确该有这般自信,你与李寻欢、阿飞小子、铁传甲三人凑一块,足以支撑起一方势力。”
“你们都是心怀侠义之人,江湖中有了飞剑山庄,却是天下人之福,老头子有暇,定会前去拜访一二。”
罗长风欣然道:“小子扫榻以待。”
……
次日清晨,一条向南延伸的官道上,两架马车一前一后缓缓而行。
前面马车赶车的是铁传甲,后面马车却是阿飞坐在车辕上,车厢内只有一个人——林仙儿。
前面稍大的马车车厢中,李寻欢手握酒瓶,一边缓缓喝酒,一边看着正奋笔疾书的罗长风,眼中兴味盎然。
罗长风在马车中摆了一张小矮几,上面铺着宣纸,官道虽然相对平整,但马车却依然会晃动不休。
但罗长风的手非常稳定,虽然他写的字并不好看,可也能清楚的看明白是什么字。
罗长风写字用的并非毛笔,而是一支昨天在聚贤居现做的简易鹅毛笔,他并不是不会用毛笔,只是在晃动的马车上,用毛笔显然是写不好字的。
李寻欢从未见过鹅毛笔,更想不到还能如此写字,心下对罗长风佩服不已。
宋宝林坐在罗长风身旁,手中小心翼翼的端着砚台,不让砚中墨汁因马车的晃动而洒出。
很快,罗长风写完了一张宣纸,在左下角写上个“一”字后,便将之放到一旁,又铺上第二张纸,写了起来。
罗长风他们此去江南路途遥远,他觉得光是坐在车上什么都不做,是浪费时间,所以他便在车上开始写话本。
李寻欢放下酒瓶,拾起罗长风放下的那张纸,便见最右边是四个端端正正的正楷大字:天龙八部。
这话本的名字一下子就吸引了李寻欢,他将目光投向了第二行,却是:第一话,青衫磊落险峰行。
李寻欢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
罗长风记忆力很好,金书中他最喜欢的是《射雕三部曲》,当然,还有这三部曲的前传《天龙八部》。
所以这几本书他都看了不下十遍,对剧情早已是烂熟于心,以前还做不到将全本书的文字原原本本背下来。
可自从他服用了六翅蜈蚣的内丹,整个人经受了一次洗礼后,他不仅功力大增,从此百毒不侵,连脑子都清灵了不少。
如今他一回想书中内容,当初看书时的情景便浮现在脑海中,清楚到,连每一页书的文字,都清清楚楚的显现在脑海中,便如同,他又回到了当初看书时那一刻。
宣纸不算大,也就跟账簿的纸张差不多,一张纸自然写不了多少内容。
李寻欢发现,罗长风的遣词用句与寻常话本大不相同,他身为朝廷钦点的探花郎,自然是满腹经纶,饱读诗书。
他也曾看过话本,如《三国演义》《水浒传》之类的书,虽然同样是白话文,但其字句依然过于简单。
便如三国中对打斗的描写,通常就是一句“某某跃马上前,一枪将某某刺于马下”这样的句式,毫无代入感。
可罗长风写的话本,虽然词句更白,但内容却是跌宕起伏,精彩绝伦,尤其是对打斗的描写,令人如同身临其境。
偏偏《天龙八部》开篇就是一场打斗,写的是无量山剑湖宫东西宗弟子比剑的情形,李寻欢几乎是瞬间便被吸引住。
他成了第一个古书世界中,成为金书书迷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