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仆关系不容颠倒
(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了搞特权的危害性。
他说:“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做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
这个关系任何时候都不容颠倒。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
“仆人”,那就不配当一名领导干部。是否牢记主仆关系、践行执政宗旨,是否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否恪守为民之责、履行为民之职,始终是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
俗话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古人也常讲,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
“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各级领导干部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破除
“官本位”思想,克服和纠正那种
“当官做老爷”的封建习气,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工作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把智慧奉献于人民、力量根植于人民、情感融解于人民,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