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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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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的这功法,因此普通人族练不了,只能羲和氏的直系才能修炼。

    长生诀重养生,借天地灵气养自身,因此能长寿,能增加身体的愈合能力,或许能让阿珩完全恢复。阿珩也是在那一次才发现,原来羲和氏的体质挺不错的,至少,她可以学习长生诀,不求长生,但求恢复健康。

    阿珩将长生诀修得很好,虽然没养好自己的身体,却练出了别的花样。用长生真气代替羊肠线缝合伤口,长生真气会促进血肉的愈合,而消耗完的时候伤口也恢复得差不多了,省了拆线的麻烦。不过阿珩这只是一个近几年产生的灵感,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在活人身上尝试,这次公子泽正好撞上了,缝合眼球筋络,羊肠线太粗,线比筋络还粗,那不叫缝合,那叫捆扎,要不了多久筋络就该坏死了,真气正合适。

    公子泽清醒的感受着阿珩活剜了自己的眼珠子,忽的想起了人族的一种刑罚——剜刑,剜刑顾名思义是剜去人体的某部分或全部的重要器官。剜眼也是其中一种,不过是剜眼剜刑里最轻的一种,不一定会死,别的却一定会死,器官被一片片剜下,不是疼死就是失血过多而亡。

    公子泽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体会到剜刑的滋味,他是王族,就算犯了重罪,哪怕是谋逆之罪,也不会被处以极刑。利刃、毒酒、白绫三选一,酷刑什么的,只能给臣子与庶人奴隶用,王族是尊贵的统治者,哪怕犯了重罪,也是王族,不可与奴仆相同对待。且这世间也没几个人敢对王族动酷刑的刀,冒犯王族本身就是重罪。然而他如今发现,这世间真有人敢无视既定的世情肆无忌惮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阿珩先剜的是左眼,因此公子泽还能用右眼看到阿珩的表情,轮廓深邃却苍白的脸上没有半点情绪,唯有认真,尽管手里做的是最残忍恐怖的事情,但仅看阿珩的表情,只会以为她正在做着非常神圣的事,也很美。

    真的很美,哪怕眼眶之内疼得让人想要咬舌自尽,公子泽仍旧有这种感觉。

    这个女子,只要身上没那令人悚然的阴郁之感,真的很美。纵无倾国倾城之容,却不输半分,那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美,让公子泽暂时性的忽略了眼眶里的感觉。

    阿珩花了整整五个时辰才堪堪处理好公子泽的眼睛,将保存良好的眼球换给了公子泽,公子泽在半道上就晕过去了,倒不是疼晕的,相反,这位的意志力挺可怕的,阿珩等了许久他都没晕,最后一针扎他脖颈上把人扎晕了,再塞了一丸黑甜丸在他嘴里。

    人体器官可以更换这种事,她并不想随便令人知道,王侯贵族的下限永远都不要低估,阿珩完全相信,只要有需要,这些人真的能做出杀活人取器官以救自身性命的事来。唯一的区别是,残暴会随便杀人,仁慈的王侯会杀奴隶。

    将眼球换好,阿珩取了干净的白布,在上面倒了膏药,再包扎在公子泽的脑袋上,这才稍微松了口气。想找张榻,却发现没地坐,之前为了避免感染,屋里所有不必要的东西都被清理了,然后里里外外用烈酒清洗,自然不会留张没有用的榻在这。

    阿珩随意的坐在了地板上,地板上原本铺着厚厚的毯子,坐着很舒服,但之前她让人将毯子给取走了,而南方气候潮湿,地上很凉,所幸,地基很深,虽凉,却不潮,阿珩凑合了下,也没嫌弃。

    手里用烈酒清洗着柳叶小刀,阿珩的脑子却没闲下来,半眯着眼睛回忆之前的手术过程,这是她的习惯,治好病人后要想想自己的治疗方案或手术有什么问题,或者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加以改进,下回碰上同样的病人时便尝试新方法。

    回忆没多久便结束了,阿珩的结论只有一个:非常不满意。

    速度太慢了,她以前为了做实验,将两个病人的脑袋给砍下来对调也没花这么久的时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眼球的筋络与神经太小太多,为了保证病人恢复后没有一点后遗症,她不能弄错一点地方,因此耗费了很多没有必要的时间。追根溯源的话,还是她自己的准备不够多,以后得多剜几只眼球解剖,若她闭着眼睛也能接上眼球的每一根神经,便不会需要这么多年的时间了。

    将工具清洗好,又整理了自己的收获,阿珩枕着自己的手臂在地上睡着了,整整五个时辰,精神高度集中,不得片刻的放松,若非她修习了长生诀,精气神远胜常人,这会就该用脑过度而亡了。手术过程中她不止在动刀子,脑子也没一刻的闲着,手术过久,会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而病人身体的方方面面又影响着手术的成功率,最重要的是,眼球从特质的药水里取出后便会渐渐失去生命力,神经在逐渐枯萎,她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计算最快的方案接好筋络与神经,而方案还需要一直变动,因为人体的血液流速以及空气等因素都会影响眼球的枯萎位置与速度,她做了五个时辰的手术,精神高强度集中在病人的眼眶之内的同时,大脑也在高强度的计算着。

    阿珩合上眼的时候觉得自己的脑子大抵有点糊,多熬几个时辰的话,说不得就熟了。

    在公子泽昏迷,阿珩熟睡之时,一个男子悄然走了进来,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子,你可以说他三十岁,也可以说他已过不惑之年。因为他的模样看上去很年轻,身体很硬朗,若是阿珩醒着,定会佩服此人的养生之术,一大把年纪了,血气的充沛竟似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厉害。

    男子看了看公子泽眼睛上的白布,又看了看阿珩药箧里琳琳满目的药物,以及针药囊里排得整整齐齐长短粗细不一的银针、金针、柳叶刀,最后闻了闻阿珩用来保存眼球活性的淡绿色药水,微微挑眉,语带三分赞叹自豪。“小小年纪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第二十章我信他

    换眼之术,阿珩不能保证成功率,因为以前没这么做过,上次给白川君的孙子治疗也不过是换了眼睛里的角膜,是很简单的手术,只要手够稳便不会有事。但公子泽,眼睛在娘胎时便被毒素整个的毁掉了,而她从未给活人换过整个的眼球,最多保证死不了人,能不能痊愈却不能保证,不过好不了也没关系,她再接再励就是。

    睡饱了,再让人从公子泽的府库里取了两根千年人参当萝卜啃了,阿珩再为公子泽检查了下,伤口没出问题,很好,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公子泽虽然被青王猜忌到了骨子里,恨不得他死得越早越好,但明面上青王是不会苛待公子泽,落人口舌的,因此公子泽的府邸从外头看上去很朴实,但府库却很丰富。虽然不是云府,但阿珩想去什么地方,没人拦得住她,因此公子泽府库里的药材被她给搬了个七七八八。

    青国的疆域虽不如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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