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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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很符合戎狄的审美观,且戎狄尚勇者,云洛击败了三万齐军,这足以诸部承认云洛的勇武。
勇武俊美又位高权重的郎君,有几个女子会不喜欢?
只是......阿珩很想提醒下,云洛已经二十二岁了。
人族早婚早育,普通十四五岁便成婚,贵族因为联姻的关系,更早,婚龄普遍在十二三岁左右。并且,为了鼓励早婚早育,列国都有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五岁仍未成婚都要多交一种税。
云洛是贵族,这个年纪,不说儿女成群,但孩子能打酱油了是可以肯定的事,如果贵族子弟需要打酱油的话。
如果真要嫁云洛,那么在云洛已经有妻有子嗣的情况下,只能做妾婢姬的一种。不过华族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姬制度,男子娶妻后,年满四十岁,且妻子始终无嫡嗣方可纳妾,妾所出之子享有继承权。若妻子有嫡嗣,不论男女,男子都不能纳妾,但可以蓄婢姬。
也就是说,连妾都做不了,至于婢姬,且若是生下儿子还是可以上族谱的,儿子也有继承权,婢姬所出之子却没有继承权。最关键的是,婢是奴婢,是奴隶,即便爬了主人的床,地位也不会有半点改变,并且子嗣也是半个奴隶,不论主人有无嫡嗣,奴子都没有继承权。姬子亦然,甚至更惨,除了服侍主人,还要服侍主人的宾客,若是宾客觉得姬子伺候得特别好,主人会大方的将姬子送人以彰显自己的富有与大方,说白了,姬就是高级女昌女支。也因此,姬子即便生下了子嗣,也多半不能上族谱,因为主人不能笃定的说那孩子一定是自己的。既如此,反正自己不缺子嗣,没必要认一个野种。
另外,即便是婢,除了正妻陪嫁的媵侍,其余的婢妾也没什么地位。
宁为寒士妻,不为贵族妾婢。
这是华族贵族中流传很广的谚语。
除非是没有地位的庶女,否则女儿送给贵族为姬妾纯粹是浪费,还不如嫁给寒士可以拉拢人才。
姑娘啊,这么一个有妻有子男人,再有能力长得再好看那也不是良人呐。
面对少女们的示爱,云洛愣了下,果断道:“抱歉,我已有婚约,不可再碰旁的女子令其难过。”
人都这么说了,草原上的女儿又是洒脱的,因而并未生气,只是遗憾的离开了。
阿珩诧异的问:“你如今是鳏夫?”
云洛:“......咒我?”
“你这般年纪,不可能未婚,却有未婚妻,只能是你的妻子早逝,你又订了亲。”
世间男子,只要有能力,妻子未逝而蓄婢姬者比比皆是,妻子死了后,服完丧就再娶的更是稀松常见。
云洛反问:“为何不能是我未婚却已定亲?”
阿珩莞尔。
怎么可能。
食色,性也。
没有人会没有欲望,所谓的无欲无求也不过是所求更大。
欲望,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权欲与□□皆如是。
相亲大会很快结束,紧跟着的是婚礼,按着草原民族的习俗在草原上举行的婚礼,唯一的区别是,婚礼都是一对新人,云洛却把它变成了集体婚礼。
皮毛能够做成皮甲或裘衣的猎物都被剥了皮,猎物有药用价值、又能保存下来的部分也被分割出来单独保存,这些是属于锐士们自己的私人财产,可以拿回去换钱,是一笔很大的收入。不过就这么带回去也麻烦,锐士们可以去找管军需的文职换成便于携带的绢帛。
列国的律令:庶人不得穿丝绸。
因此在别的国家,肯定不会有人去换,在辰国却不然,斩敌首一人即可得到辰国二十等爵最低的公士爵,并且杀得越多,爵位越高。有了爵位便可穿丝绸,即便换回去不制成衣服也无妨,布帛本身就是钱,还是硬通货。
此次辰军斩首万余,平均算下来的话,每个人都有斩获,因此没有顾忌,所有猎物都被换成了丝绸。
阿珩颇佩服云洛,也不知他哪来的那么多丝绸,前些日子的用完了,后方又送来几万匹,不是草原民族最喜欢的彩绢就是吉服所需的颜色,不过——
“你收罗那么多皮草药材做什么?这些在北方也不值多少钱。”物以稀为贵,而皮草与猛兽身上的药材在北方很常见,虽然值点钱,但对于贵族而言,根本不值钱。
“在北方不值钱,在南方却不然。”
所以你这是想改行当商贾?
阿珩无言,云洛这是有多缺钱。
换出去的丝绸都没浪费,被裁制成了吉服,新人就穿着吉服举行婚礼。吉服的样式很简单,本来是应该穿华族的完整吉服,但华族的吉服,真不是一时半会做得出来的,即便是熟手,也得小半年才能做出一套,而这牧云原上绝对找不到一个精通针线的熟手,即便是阿珩,她也是最擅长缝合人的皮肉。专门去找,太耽误时间了,而早点联姻,云洛才能早点放心,因此就让新人按着自己的想法做,颜色到了就行,至于吉服上的图案,能省就省。
云洛恨不得军中所有未婚男子每个人都在牧云原娶妻。
对此,阿珩就一感觉:拉仇恨呢。
适龄女子都嫁给了外来者,本地儿郎不气死就怪了。
云洛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在牧云原就地招募起了新兵。
待遇从优,每月菽米半石,麦半石,咸肉三条。若是斩获敌首可得爵,得爵之后,待遇再优。若是未娶妻,亦可有机会解决终身大事。
“咸肉三条?是有很多盐的那种肉干吗?”
“麦半石?是什么样的麦,可别是掺了很多砂石的陈粮。”
“你们能给我娶个什么样的姑娘?我要温柔的。”
在得到满意的回复后草原儿郎纷纷心动,云洛很快就挑选了五千名最骁勇的戎狄儿郎编入虎贲。
阿珩只想给云洛竖大拇指。
就地取材也取得太方便了。
暮夏上旬,集体婚礼如期举行,共有新人四千余对。
篝火熊熊,载歌载舞,跳累了便到篝火边坐下休息,从篝火上烤着的野味上切下一大块肉,大口吃肉大口饮酒。
在所有人里,阿珩是个异类,跳舞对脚的要求太高,她连蹦都难,何况跳舞,还是跳戎狄那格外激烈的舞蹈。吃肉饮酒?她饮酒没问题,但吃肉,尝一下就想吐。因此,坐在一堆正烤着豨腿的篝火边,阿珩淡定的一边饮酒一边烤野菜吃。
野菜没油没盐的烤了吃,一般人根本吃不下,味道太怪,哪怕配着葡萄酒,喜肉食的牧人与锐士也受不了。然阿珩坐在篝火边吃得极津津有味,概因她根本吃不出味道来。
篝火上的豨腿烤得滋滋冒油,阿珩视若无睹。
豨是一种非常巨大的野兽,一头成年的豨单是体重就能达到二十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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