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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那个夏天,那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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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省点钱,也为了迎合去来的时间,尹熠提前预订了三张硬座票,晚上九点半从北京出发,早上七点多就到武汉,三张票由于是统一买的,所以位置都是相挨着的。

    凌子轩的票是昨晚捡漏到的,相距尹熠乘坐的隔了两个车厢,也还不算怎么远。尹熠三人的位置就在六车厢刚进去的左边,从里向外依次是孟雨桐,尹熠和许哲,对面坐了两个中年女士。

    火车启动,缓缓向前开去,尹熠透过车窗向外看去,一幢幢的高楼隐藏在夜幕中,在路灯和霓虹灯的交相辉映下,依稀可辨。

    这次北京之行,是尹熠离家去得最远的一次,若不是要匆匆赶着回去,尹熠真想在北京再呆两天,去北大清华的校园里走一走,看看作为中国最顶尖的学府,和其他高校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喜欢写点东西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多愁善感,尹熠也不例外,回想起一路走来的风和雨,心里滋生出丝丝的感伤。

    尹熠想起了席慕容写的一段话:喜欢坐火车,喜欢一站一站的慢慢南下或者北上,喜欢在旅途中间的我。只因为,在旅途的中间,我就可以不属于起点或者终点,不属于任何地方和任何人,在这个单独的时刻里,我只需要属于我自己就够了。

    尹熠坐了那么多次的火车,还从来没有过一次像席慕容说的这样,在某个单独的时刻里,他只属于他自己,他觉得心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你越是想将它压制住,它就越驰骋过不停。

    打开QQ空间里的日志,尹熠一个字一个字的打出:

    我见过星辰,也见过星辰

    它是老树下的一个梦

    是那碎落一地,不能拾起的光斑

    我向着有星辰的方向,一直走

    一直走,走过了黎明,走过了黄昏

    它一直在那里,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自始至终,都没有移动过分毫

    我却早已经行走到万里之外

    忘记了似此星辰非昨夜……

    “你又在写小说吗?”孟雨桐将头探了过来。

    “没有啊!”尹熠将视线从手机屏幕上移开,毫无掩藏的把手机往孟雨桐那边倾斜四十五度,“就是闲着没事,突然想写点东西。”

    “写的真不错。”孟雨桐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脸上浮现出疑惑的神情,“就是开头第一句读来怎么感觉怪怪的,我见过星辰,也见过星辰,我的第一感觉是写错了,但稍一细想,就知道不可能是写错了。”

    “第一句是仿写鲁迅在《秋夜》中写的那句,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鲁迅写的枣树一棵是指他自己,另一棵是指和他有着相同目标的人。”

    尹熠继续解释道,“而我写的我见过星辰,也见过星辰,第一个星辰是指小时候我在老家夏夜里见到的星辰,第二个星辰代指我离开家乡后的所见所闻,初次读来的确感觉像是个病句,但只要一扩宽思维就知道是没有错误的,也许这恰是文字的魅力。”

    “感觉你们写小说的真厉害,随随便便就能写出几十万字,我每次看小说时,都感觉不怎么难写,可等到自己亲自动笔,抓耳捞腮半天都没能憋出一百个字。”

    “写作这东西要多写,写了你就能知道自己有哪些不足,然后就会去学,学完之后又回来写,直到找到自己的文风,写什么顺手拈来就行,之后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对了,你之前不是说要发你写的小说链接给我看的吗?”

    “我没发给你吗?”尹熠查看了一下微信的聊天记录,的确没有发过,“长篇的话字数有点多,估计你今晚也看不完,要不我发篇新写的给你吧!这篇正在参加知音的故事写作大赛,也就两千字,几分钟就看完了,正好你也能帮我投几张票。”

    “好啊!”孟雨桐打开尹熠分享的链接,标题是《那个夏天,那个你》,心无旁骛的读了起来。原文如下:

    我一天写一个故事,一个和她有关的故事。

    故事的开头很老套,很桥段式,更确切地说,是从来就没有更改过,也不能更改。故事的结局都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然而,故事终究还是故事,不论少了谁,都会变成另外一个故事,更何况还是少了女主角。

    还记得詹妮特?温特森在她的小说《守望灯塔》中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应该说出来,生命只是时间中的一个停顿,一切的意义都只在它发生的那一时刻。不要等,不要在以后讲这个故事。

    而我就是那个一直在等,在以后讲这个故事的旁观者。

    我觉得用旁观者来形容我在伊人身边的身份,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一点从我和她相识多年以来,面对面说过的话还没有相识的年份多就可以看出。我从未想到,有一天我会对一个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的女孩,而写下千万伤感的词句。

    伊人很喜欢读三毛和张爱玲写的书,文笔也不错,校报上经常能看到她的名字,她还很喜欢笑,像空谷幽兰的芳香,沁人心脾。为了能和她搭上话,我奇招迭出,混入她们的班级群,然后战战兢兢的加了她。

    她同意以后,我和她还是像之前一样,没有交集。我寻觅了十几个有内涵又有趣的聊天话题,却始终没有按下发送的勇气。我和她在QQ上的第一次对话,还是缘起于我在空间里发了一条有关张爱玲的说说,她在下面发了评论。

    看到是她的那一刻,我兴奋地直接从床上跳了起来,全然忘记了凌晨刚过,吓的睡梦中其他室友还以为我出了什么事,都赶忙开的开灯,找的找鞋。意识到失态的我,连说了几句我没事他们才将信将疑的重新躺了回去。

    为了不泄露一丝端倪,我用被子将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双手快速打出一行字,迅速删掉,再打出一行,又一个字一个字删掉,那种既觉得自己用词不够华丽又担忧她不见回复就睡了的心情,像极了高考时的最后十分钟。

    那晚,她发了五句话,我发了四句话,其中我和她都共同发了一句话——晚安!我不知道她那晚是什么时候睡的,也不知道自己辗转反侧了多少次才嘴角微扬着睡去。

    有了第一次对话后,便开始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我和伊人从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聊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再从三毛和荷西的爱情故事聊到张爱玲和胡兰成的爱情故事......

    她非常崇拜三毛那种自由不羁,浪迹天涯的洒脱情怀,也曾梦想着遇到一个如荷西一般的人,陪她续写余生的故事。

    我遇见伊人,一如张爱玲在送给胡兰成自己的照片背后写的那样: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不同的是,我低到尘埃里,并没有开出花来。

    我能和她共处一室的地方,就是学校门口的一家早餐店,她和我身边的有个朋友认识,机缘巧合之下,我们也有同坐一桌的时候。她每次开吃之前,先揽住左额前散落的秀发,她不喜欢吃辣椒和糯米饭,所以每次她说你们慢慢吃,我们先走了的时候,我总能瞧见她的碗里残留有辣椒。

    别问我为什么每次都是她们女生先吃完,我想你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那年我高一,她也高一。

    后来,我开始考全级第一,拿三好学生奖,在校报上发表文章,不为别的,只为了在那个全校师生都在的操场上,老师点名上台领奖时,她能听到我的名字,知道我是谁。

    纵然我是集万千荣誉于一身,但见到她,我还是不敢正视她的眼睛,就算是有幸能和她面对面说上话,我都佩服我自己那影帝级别的演技,竟然能做到一脸的风轻云淡,坦然自若。

    直到一个深秋的傍晚,我远远的看到她和我的一个同学走在了一起,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一直奔跑在操场上的跑道上,直到精疲力尽。

    从那一晚开始,我就知道我和她注定是一个伤感的故事了。

    很快就到了高考,我却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考了一个让家人和老师都大失所望的分数。跌入谷底的我不得已踏上了复读之路,遇到了我生命中的另一个女孩。

    她叫沐兮,和我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遇到问题总是喜欢跑来问我,而我却因为高考落榜的事情,开始变得沉默少语,除了学习,对其他事情都是淡漠视之。

    多愁善感之余,我开始将我的所思所想,变成笔下涓涓流淌的文字,可是,每当我一提起笔,脑海中全是伊人的一颦一笑,我越想将她从我的记忆中擦去,她的形象变得越加地清晰。

    我想着顺其自然,将这一切都交给时间,相信时间能冲淡一切,但我错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能冲淡一切的不是时间,而是我自己。

    又一次高考过后,我们都去向了不同的城市。

    大一那年,我根据自己和朋友的亲身经历,写了一部青春校园言情小说。也在这一年,沐兮不论在学习上遇到任何问题,也都喜欢通过QQ视频问我,那一年我们几乎每天都在QQ上有通讯。

    一天早晨,我起床打开手机,跳入眼帘的是沐兮发来的一条消息,她问我是否愿意做她的男朋友,我没有感到很诧异,脸上却多了一丝苦笑。

    虽说那天是愚人节,但我知道那是一句真话,其实早在这之前,我就从她对我发在空间里的每一条说说都赞都评论,从她和我闲聊的字里行间,从她一遇到问题就找我帮忙中知晓了她的心意。

    我只是一直在装傻,佯装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我昔日的影子,那个只要一听到喜欢的人的名字,肾上腺激素就会立刻飙升的旁观者。她比我勇敢,她敢于向自己喜欢的人表明心意,而我却一直在等。

    也许结果会让人失望,但我相信她一定不会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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