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完美朋友(三)
“没看见我正忙着呢么?”洛璇头也不抬的回绝了。
“我们这个游戏是一个赏金游戏,只要能成为最终赢家,就能获得上千万乃至上亿的赏金。”看到洛璇有点迟疑,阿来继续说道:“并且在那里,你可以见到一些你想见到甚至想除掉的人。”
“比如苏美余,比如,陈什。”
“我去。”
所以在去spirit的车上,除了陈什,洛璇还锁定了苏美余。
其实昨天洛璇提前离开,除了想要知道有什么方法能够杜绝幻觉的出现,更多的是,自己想要利用这里的环境找一个天衣无缝的杀人手法,即使不死,也要让她翻不了身。
洛璇百无聊赖的坐着,看到桌上摆着一个精致的相框,相框里的照片是苏美余和一个男的,挽着胳膊嘴对嘴没有亲上,摆出很亲密的pose,两人年龄相仿,洛璇不认识,但是觉得有点眼熟。
想要击垮一个人,就要毁掉她最引以为傲的东西。洛璇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支烟点上,看着烟在两指间随着风一点一点消散,燃尽了之后,将烟头丢在了垃圾桶里。也就是同一时间,苏美余从卫生间里出来了。
洛璇静静的等着,等着她吹头发,等着她换衣服,等着她化妆,等到她一切都处理完了,可以出门了,都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
刚出门,苏美余就迎面撞上了一个人。准确来说不是那个人的错,她正准备掏钥匙开门,而苏美余打开门看也不看的就冲了出去。
“你瞎了啊?”
苏美余丝毫意识不到这是自己的错,冲着人就吼了起来。被撞倒的那个人是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女孩子,像个大学生,她似乎被撞掉了眼镜,正半蹲着在地上摸索,还忙不迭的道着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真是蠢货。”苏美余不满的朝女孩儿的方向瞥了一眼,因为女孩在找东西挡在门口,她直接抬头挺胸的跨过女孩,径直走开了。
果然,这么多年过去了,苏美余还是这样趾高气扬,丝毫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女孩子低着头,洛璇看不见她的表情,不过任是谁,被人这样对待也不会高兴的吧。
“那女孩儿是谁啊?”虽然洛璇完全看不上苏美余这副德行,但为了计划能顺利进行,还是要显得自己对她的事很上心才对。
“噢,屠楠,一个房间的,名字是不是特搞笑啊,祖上说不定是卖猪肉的呢。”苏美余漫不尽心的又转头撇了一眼,以屠楠可以听见的音量说道:“又土又蠢,农村来的,呵,不参加这种游戏的话,她可能这辈子都想象不到钱还可以几千万几千万的说吧。”
看到洛璇没有接话,苏美余却突然来了兴趣,继续高声议论着屠楠:“对了,你知道她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幸存者游戏吗?因为她爸死了没钱下葬,而且你知道她爸咋死的吗?掉到化粪池里淹死的,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明明一点都不好笑,洛璇却还是尴尬的跟着笑了两声,这样被人用最痛苦的记忆来嘲笑的感觉,自己当年和苏美余一起玩时也感受过,一点都不好受。就好像身上被剜掉了一块肉,疼了很久好不容易结疤了,疤却被突然撕掉,伤口流出比以前更多血的那种痛苦。
只不过,一个是身体的伤,一个是心里的伤。
洛璇隐约感觉到屠楠在背后看着自己,一股寒意顿生。
“打伞啊,这么大太阳!”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门口,强烈的阳光倾泄而下,听出苏美余语气中的不满,洛璇忙撑开了伞。
还是像当年那样,背着苏美余的包包,给她打着伞,洛璇像个婢女一样走在苏美余的身边。洛璇轻车熟路的带着苏美余下了缆车,走到了森林跟前。
昨天来时洛璇就知道了,这片森林是有名字,叫做魔法森林,是幸存者游戏的最终场地。
作为机关重重的幸存者游戏,最终场地如果没有特别之处又何德何能叫做最终场地。而它的特别,洛璇算是见识过了。
从外部看来,整片森林郁郁葱葱望不见尽头,且空地与森林之间有明显的界限,没有刻意限定的进口出口,只要想进,随便从哪里进都可以。
但是当你跨过这个界限,置身森林内部时会发现,根本没有什么界限,你仿佛就在一个森林的中央,四面八方都是花草树木及可能出现的动物,没有达到要求你将永远无法离开这里。
这就是魔法森林的可怕之处,无论你有意无意,只要你进到里面,就必须达成任务才能离开。
而任务是什么呢?
洛璇抬手想看一眼手表,突然想起来,手表在昨天被自己丢在了森林里。大概也是在那个时候,洛璇与贾智杰迎来了两年后的再度重逢。
如果说陈什是洛璇生命里的一道光,虽然美好,最终却让洛璇迎来了最光明又最黑暗的岁月。那么贾智杰就是洛璇生命里的一道坎,两人分分合合,数不清的痛苦岁月,却让洛璇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
那年洛璇二十二岁,大学刚刚毕业,可能是前半生过的太惨,老天爷同情,让她在温友集团这样一个国际大企业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也与财务相关,但跟现在自己工作相比,那时只能算是一个起点。也是那个时候,洛璇遇见了贾智杰。
贾智杰比洛璇大十岁,是部门的财务总监,也是洛璇的顶头上司。
那时的贾智杰风度翩翩仪表堂堂,每天都穿西装打领带,化淡妆使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米八的个子,体重近80公斤,但是看不出胖,应该是常年健身的缘故。
他自称单身贵族,三十多岁没对象一方面是要以事业为重,另一方面是还没有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她。也因为这样,公司有不少小姑娘都在追求他。
但是洛璇没有,毕竟他俩之间,是贾智杰在追求洛璇。
或许是曾经特殊的生活经历让洛璇显得格外特别,又或许是多年来迷恋的整容真的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总之在一众年轻貌美的姑娘里,贾智杰看上了洛璇。
在洛璇大学四年阅人无数的经历里,有年轻帅气身体好的大小伙子,有多金的油腻中年男人,也有只求柏拉图式爱情风烛残年的老人。但在这一众人里,没有一个是贾智杰这样有钱有才有长相还很清爽,处于三十而立的岁数,有上进心高智商高情商的青年人。
也因如此,让洛璇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
贾智杰和陈什很像又很不像。
像在外貌,清爽阳光有魅力;像在智商,两人都有很高的聪明才智;像在性格,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一种不需要别人置喙的自信。
不像也是外貌,陈什虽阳光且有魅力,但却透着一种淡淡的阴冷的感觉;不像在情商,贾智杰的聪慧带着柔和,让人喜欢,而陈什的聪慧带着棱角,让其他人深知自己的弱点;不想也是性格,贾智杰是圆滑的,而陈什是带有棱角、锋芒必露的。
洛璇喜欢贾智杰或许也是因此,贾智杰几乎是完美无缺版的陈什。
所以在贾智杰追求洛璇时,洛璇只小小的矜持了一下就答应了。
而贾智杰确实与那些人不一样,他在乎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身体,还有能给予自己的一切。
洛璇确实是找对了人,不多么长的一段时间,贾智杰教会了自己他的毕生所学,还让自己做了他的私人秘书,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洛璇觉得一切都变了,贾智杰表现得没有那么爱自己了。
一开始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比如会让自己在饭桌上为他挡酒,对于客户给自己灌酒毫不作为,甚至眼睁睁看着那些一脸色相的客户对自己动手动脚都不会说一个不字。
不过这样的人洛璇见的多了,也不是没吃过这样的亏,所以在她看来,贾智杰或许觉得这就是作为私人秘书该做的事,如果为此砸了生意才是得不偿失吧。
直到那天,洛璇在办公室遇见了那个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