骤雨 第六十六章:等风来(二)
《艾莎生物志》——简·古道尔。:
狗龙:
狗龙王是小狗龙族群的首领,同时也是狗龙中体型最大的,是在雄性小狗龙的残酷竞争中的胜者,头部有着王冠一样冠状的结构,是王者的象征,作为狗龙的首领,其领导地位是不用质疑的,由于鸣袋的特殊构造,能够利用叫声下达一些复杂的指令,指挥族群进行狩猎,可以说是非常狡猾的首领级怪物之一。
狗龙王虽然是一族之长,但是作为下游掠食者,仍然能够看到其弱小的一面:被海龙,恐暴龙,甚至是水兽捕食。
相比于各色速龙,狗龙的前肢更强壮但体型较为臃肿,因此在机动能力上比速龙稍差,但是其强横的力量使得它能够使用其他速龙不能使用的铁山靠。
狗龙是一种中型驰龙类,成年个体身长估计约2.07米,臀部高约0.5米,体重推测约15公斤。与其他驰龙类相比,伶盗龙具有相当长的头颅骨,长达25厘米;口鼻部向上翘起,使得上侧有凹面,下侧有凸面。它们的嘴部有26到28颗牙齿,牙齿间隔宽,牙齿后侧有明显锯齿边缘,这种特征证明它们是活跃的捕食动物,可以捕食行动迅速的猎物——即使一些村民们经常看到狗龙吃一些果子和嫩叶,但他们确实是食肉动物。这也就从另一个方面印证了它们中的一些个体被人类饲养的非独特性。
如同其他的兽脚类恐龙,狗龙的第一根脚趾是小型的上爪。但与其它以三根脚趾行走的兽脚类恐龙相比,狗龙只依靠后肢的第三、四趾行走,驰龙类都是以这种方式行走。狗龙的第二脚趾可以向上、向后收起离开地面,上有大型、镰刀状的趾爪,这是它们著名的重要原因,也是驰龙科与伤齿龙科的典型特征。这个大型趾爪的外缘长度可达6.5厘米,是可怕的攻击武器,可能用来撕开猎物。
狗龙在某种程度上是温血动物,因为它们猎食时必须消耗大量的能量。狗龙的身体覆盖着绒毛,具有绒毛或毛皮的动物通常是温血动物,它们身上的绒毛或毛皮可以用来隔离热量。驰龙科与其它龙兽类相比具有较为适中的代谢率。它们并不经常出汗,因为它们的汗腺并不是非常发达,某种程度上,狗龙与猎犬和狼类的散热方式有些相似,不过狼类和猎犬是靠舌头,而狗龙是靠尾巴。当它们尾巴直立起来且尾巴上的鳞片向四周扩散的时候就说明它们在散热。
大野猪:
与普通的野猪相比,大野猪并不是体型更大的野猪,实际上,它们与野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
大野猪是栖息在密林、森丘、沼地、雪山等各种地区的牙兽,过着群居迁移的生活,由野猪王来统领族群。全身被茶色硬毛覆盖的是普通的大野猪,面部有一圈胡须状白毛的就是野猪王。大野猪王性格暴躁,只要有东西挡住它们的视线,就会不分敌我地盯准目标突进,这种攻击猛烈到几乎让人无法起身,因为它们的突进总是一头接着一头,如果你没有特别去冒犯它们的理由,那建议还是不要招惹为好。野猪王站立在野猪群的顶点。由于身体各个部位肉质都发育的异常坚硬,野猪王的肉基本不可食用。野猪王力量相当强劲,生命力顽强,有独占种群中所有雌性的权利。相对地,它也背负着保护整个族群的义务,一旦外敌来犯,立刻要率先采取行动。野猪王两根牙齿的长度并不一样,当然这并天生的,而是生活上的习性所导致的。每只野猪在挖掘土里的食物时都惯用一侧牙齿,惯用左牙的个体左牙变短,惯用右牙的个体右牙变短。至于另一边的长牙,不仅能显示自己的威风,也是同族之间战斗的武器。
大野猪王的突进威力强劲,其獠牙配合它冲锋的力量和速度能够轻易洞穿普通士兵的鳞甲或者锁链甲,至于皮甲就更不用说了,只有一些经过特殊药水浸泡处理的高生态位的野兽和魔兽的毛皮制成的皮甲能够抵挡其攻击。当然,对于骑士的全身铠甲和重装步兵配备的塔盾,大野猪王的獠牙突击是不能够洞穿的,然而就算是铠甲和盾牌能够不被击穿,正面承受大野猪王的冲撞也不是一般体型的士兵能够承受得住的——它们一般在被撞飞之后至少要在床上躺半个多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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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拉根先生,再过不久我们就要到达坦格尼斯领地范围内了。”安娜望着远处的哨卡,对同行的考多雷说道。
“嗯,大家谨慎起来,都检查一下伪装,不要被看破了身份。”考多雷命令道。
一行人伪装成了商队,它们带上了一车麦子,一车土豆,还有8桶腌肉,8桶麦酒,还有一些龙火树果子。
一行人多多少少都经过了伪装,当然最妙的还是考多雷。这个情报头子不愧有着多年的经验浸润——他不再是带着头巾面罩的样子——那未免太让人怀疑。考多雷现在是一副会计模样:穿着简洁大方但整齐,带着一副单边眼镜,上衣的口袋里揣着一只寻路仪——露出半个银质的链子,不长不短的耷拉在胸前。考多雷精妙的化妆技术一路上让安娜和冈萨雷斯渍渍称奇——他使用一种药水涂在脸上,完美的掩盖了脸上的伤疤;一小撮精心打理的假胡子让他看起来颇有几分老贵族管家的气质——据说是参考了约根的形象;他还染了头发,现在是一副灰白色的头发。
安娜的伪装不多,一来安娜本身就是贵族出身,又经过格瑞恩老夫人一段时间的调教,因此她只需要改变一下穿衣风格和盘发的形式,再配合一些语音语调和表情上的变化,就能让人觉得判若两人——考多雷直夸安娜天生就是为了成为一个情报人员的。
不过冈萨雷斯这里就难办了,这个小伙子有着典型的赞米尔人的五官——再说他的蓝速龙也太标志性了。于是考多雷索性将他打扮成一个佣兵的样子,对外就说是商队雇佣的浪人。
“巴雷特!该死的小子!放下你的酒囊,别再喝了!”考多雷大声呵斥那临时找来的小马车夫。
“哦,老爷,巴雷特没醉,巴雷特保证驾好马车。”
“小鬼,我可告诉你,此次任务重大,你嘴巴可给我闭严实了,要是被看出什么破绽,看我不剥了你的皮!”考多雷根本不相信这醉鬼的鬼话。实际上,如果不是艾琳娜向他推荐了这个马车夫,他绝不会选择这样一个人。
“考多雷叔叔,我向您推荐巴雷特·巴尔巴多罗——他的驾车技术可好啦,巴雷特勇敢而且忠诚,您可以信任他。”艾琳娜的话语犹在耳边,但是考多雷一路上只看到这个家伙是个爱吹牛皮的醉鬼,至于忠诚勇敢,根本就搭不上边儿,不过说到驾车技术,确实是年轻人中出色的,就是这个性格,给人感觉并不靠谱。
“老爷,小姐,先生们,巴雷特向你们保据,额。。。保这。。。额,保证。”
“天,这家伙连话都说不利索。”冈萨雷斯想。
“保证,巴雷特嘴巴严得很,巴雷特虽然不识字,但是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而且,最关键的是,长爪堡小姐给了巴雷特1枚银狼,回来后还有1枚,巴雷特可以被信任——为了,嗝,为了长爪堡小姐!为了银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