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来龙去脉
这。。怎么可能!
丽安娜惊骇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刚刚的所见所闻,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认知观。
一个人胸膛凹陷成那样,怎么可能会恢复,还一点事情都没有。
“说吧,这两个人呢?”
看到康悟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理查德·王晃动了一下脑袋,声音都有些变了。
“人?人当然是死了啊,哈哈!”
门口堵着的琼斯也是舔了舔嘴唇道。
“华夏人,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华夏历史悠久,有着比格斗家更为恐怖的存在,在我们欧洲,同样也是有的。”
“你说的是血族吗?”
康悟冷笑。
“就你们两条爬虫,也敢和我们华夏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比较,不自量力。”
听到这话,理查德·王和琼斯都是脸色一沉。
“你居然知道血族?你到底是谁,不过也没关系了,先解决了你,然后把丽安娜进献给少爷,我们必然会得到嘉奖的。”
下一刻,琼斯直接从后面攻了上来,速度快到丽安娜都没有丝毫的反应。
嘭!
康悟右脚抬起,琼斯直接被踹飞了出去,连带着大门都被撞塌。
“雕虫小技,照片上的两个人在什么地方,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否则你会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如此狂猛的攻击力,理查德·王却丝毫不紧张,反而坐在椅子上老神在在的说道。
“你既然知道血族,那就明白,我们血族是死不了的,你的实力,应该是超越了十阶格斗家,很可惜,我们两个能把你磨到精疲力尽而死。”
听到这话,丽安娜瞬间转身戒备了起来,防止琼斯再次的爬起攻击。
“别紧张,那个老头已经死了,他身体内的血线虫已经被我刚刚一脚震死在了体内,自然不可能再复活。”
丽安娜不解。
“康悟,你说的,难道是吸血鬼?”
“不全是,吸血鬼是一种传说,血族和他们有相似之处,但不完全相同,他们的生存,除了改造他们的血主之外,其他的都是靠植入身体内的血线虫存活的,只要血线虫没死,他们就死不了。”
理查德·王的脸色完全变了,没想到康悟对血族居然了解到了如此地步,而且,这么长时间过去,琼斯真的没有再爬起来,已经基本印证了康悟的说法。
“理查德·王,老实交代吧,否则我会把你身体的虫子一只只的剥离出来进行摧残,你应该知道,虫子的痛苦会十倍的反应给宿主,你可以承受的住吗?”
瞬间,理查德·王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康悟没说假话,虫子的痛苦的确会十倍返还宿主,那种痛,真的生不如死。
“我。。我说。”
下一刻,理查德·王突然噗通跪倒在了康悟的面前。
“我其实也一直在等待华夏有真正的高手能够找过来将我解脱的,可惜一直没有遇到。我原名叫王伟,你刚刚展示的其中一张照片,小妖,她是我的女儿啊。”
什么!
这句话真的惊到康悟了,小妖居然是理查德·王的女儿,这。。这也就说明了为什么小妖要不远万里来找他的原因了。
“小妖五岁的时候,我进神农架采摘药草,遇到了血主,他想要到我们村子取一样东西,却被老村长打伤。他威胁我,如果不帮他取到那样东西,就一辈子守在村子外面,我老婆和女儿只要出现,他就会出手。”
“我。。我没办法的,老村长又不能出村子,我只能帮他拿了那样东西,然后血主就把我转化成为了一名血奴跟着他来到了米国,我可怜的小妖,当时她还那么小。”
康悟认真的倾听着,到这,突然问道。
“当时血主让你去村子拿什么东西?”
“就是村子里一口枯井里面的泥土,我现在都不知道那泥土到底有什么作用。”
泥土?康悟皱眉,他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放心,看来有空了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个神秘的老村长。
不过这一切,都要在见到那个血主之后了才能够下定论。
“求您!求您救救我女儿,小妖来的时候,血主的儿子库隆正好就在我的办公室,我。。我没办法啊,跟着小妖来的那个叫做血仇的男人,他的血液实在太美妙了,哪怕第一次见面,我都差点没有忍住,更何况是库隆了。”
原来如此,康悟明白了,血仇的血经过更换之后,的确对血族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这样看来,血仇应该还没有死,一个死人,血液就会停止,而活着,血液则是源源不断的。
“那个库隆为什么要带走小妖。”
理查德·王十分自责,张了张嘴,半饷才说道。
“小妖是主动跟过去的,她要用这样的方式让我苏醒,让我重新成为那个爱她宠她的父亲,可是。。可是我根本不可能的,有血线虫在身体里,我甚至连反抗都做不到。”
这时,康悟站了起来。
“事不宜迟,带我去他们的大本营,放心,有我在,这次一定会解决一百年前留下的后患。”
一百年前,这是什么意思。。。
坐在凯迪拉克大越野上,随着车子的不断前行,康悟的脸色耷拉了下来。
因为按照目前的路线,最终很有可能会到达一处地方,而那处地方,刚好就是洪波发现的一处神秘区域,他无法踏足的地方。
如果真的是在那里,就代表龙天齐不可能了,康悟怎么能高兴起来。
比起龙天齐,任何血族什么的都只能算做开胃小菜。
又过了几个小时,车子进入了查尔斯顿山脉之中,随处可见来这里旅游参观的人,不过因为接近日落,大部分都是在返程之中。
到达山脉的某一处,这里不但被大铁门拦截,而且两侧还有人在把守。
看到是理查德·王之后,守卫才放行。
盘旋了一段山路,突然出现了一座大教堂,理查德·王也开口了。
“那座教堂下面有一个极为广阔的地下世界,就是血族的大本营了,血主也居住在里面,小妖和那个叫做血仇的青年就是被关押在教堂下面的。”
说到这,理查德·王脸色凝重了起来。
“康先生,你千万不能大意,教堂下面可是有着几百血族的,高手更是极为的恐怖,我调查和划分过,单单相当于我们华夏霸主级存在的,就有一百个血族,至于血主,实力更是恐怖到无法想象。我以前的村子,老村长就够神秘厉害了,居然只是将血主打伤,没有杀死。”
康悟点点头,那不是血主厉害,是那个老村长留手了,那种等级的人物,杀个血主不跟玩一样。
“好了,地图给我,你们就在这里等我,我进去看看。”
看了一眼地图,康悟打开车门,下一刻人就消失了。
丽安娜还好,毕竟见识过康悟的厉害,理查德·王就整个人张大了嘴巴,完全不敢相信这种速度是一个人能够做到的。
不过,康悟越厉害,我女儿得救的机会就越大。
教堂一座雕像的后面,有着三部电梯,此刻正有十几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人在等待,头部都埋在帽兜里面,彼此看不到对方的长相。
而康悟,也在其中之一,有着大帽兜,倒是省却了他好多事情。
首要目标,先救下小妖和血仇,然后再杀掉血主,一切就完结了,没必要和这些蝼蚁浪费时间。
其实只要是血族,他们都能闻出彼此,所以这长袍不过是一件同意的服饰罢了。
这时,电梯门打开,康悟跟着走了进去,看着电梯缓缓下降,他的嘴角微微翘起。
血主?但愿你不是一百年前的那一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