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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9章 没落的血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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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思哲?!
    一口燕麦片差点没喷出来,一听到这名字就想笑。
    说实话,想见他的是外面的小丫头,她对奢侈品牌没感觉。
    希宁好不容易忍着,将嘴里的燕麦咽下,拿起旁边的帕子擦了擦嘴:“他是谁,我找他干什么?”
    “早上那个人你没看到?”男爵夫人也是一副紧张得要命的样子。
    “看到了,长得真丑。”希宁手里拿着勺,在碗里转着。
    丑?男爵夫人用怀疑的目光看着她,女儿不要是审美出现问题了:“什么样子的男人算是帅的?”
    希宁下巴朝着身主亲爹一扬:“爹哋呀,又高有壮,现在稍微有点发福了,但还是仪表堂堂,据说年轻时帅得不得了。”
    好闺女,有眼光!男爵脊梁都挺直了,眼睛都有点发亮了,好似年轻了好几岁。
    这个彩虹马屁拍得是又亮又香,男爵夫人都忍不住刮目相看了。顺着意思也来一个:“确实,只要是聚会时,他总是最显眼的。有人过来说媒时,我马上就答应了,晚上高兴得睡不着。”
    “咳咳~”男爵心情大悦,装模作样地:“那个,镇上的一家租金该收了,都拖了一个多月了。正好老约翰要去,那你就跟着去吧,不要忘了戴项链。”
    “噢。”希宁不动声色地继续吃早餐。
    身主艾尔拉菲是威廉姆斯男爵夫妇的最小女儿,上面还有七个哥哥姐姐,不过在这个儿童死亡率比较高的年代,只活下来四个。二个姐姐全都出嫁了,嫁得比较远,到城里去了。二个哥哥一个还在城里的学校读书,一个在外面创业,等到爹死了后才回来继承家业。
    作为最小的、算是中年得女的女儿,男爵夫妇自然更加宠爱点。
    薇薇安得知要去镇上,高兴坏了。这里方圆百里也就一个镇一个庄园,那个大名鼎鼎的猎人一定去镇上的。
    从梳妆盒里取出项链,吊坠是朵玫瑰花。家族每个后代都有这样的项链,只要到了十岁,就会找首饰匠打造一条。而原版的在威廉姆斯男爵手里,等他死后就会给继承人。当女孩出嫁后,这就是陪嫁,只有那么一条。这就相当于家族标志了。
    老约翰是家里的老人了,而且是几代人都在庄子里干活,他带着刚成年的儿子小约翰坐在马车前驾车。
    希宁带着女仆上马车,小约翰忍不住多看了几眼,竟敢觊觎小姐,被老约翰在脑袋瓜子上拍了一巴掌。
    “我看的是薇薇安。”小约翰摸着被打的脑勺轻声嘟囔。
    “知道就好!”老约翰瞪着眼睛警告着:“以后站远点,小心伺候着,小心老爷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二十公里的路,四匹马慢悠悠地小跑,一个多小时也就到了。
    这个小镇并不大,中间是圆形的花坛,花坛中央摆放着一个大理石圣母雕像。整个小镇围绕这个神像呈开放式布局,大约也就五十多户人。
    围绕中心的一圈,是最好的地段,就是黄金商业圈,这一圈不是教堂就是商铺。房子都是黑漆漆的,有点历史的。从这里能看到四周的远山,山上满是积雪。就是这圈高山,让这里与世隔绝,想要出去,就算有马,也需要花费个二三天时间。
    在西面的高山上,遥遥地能看到一座城堡。尖塔高耸,气势磅礴,也是全黑的,感觉有点阴森。那就是德古拉城堡,距今已经有四百多年历史了。
    马车停在了一个二层楼的酒馆店前,老约翰带着儿子进去收租,薇薇安则跟着她去旁边的针线铺。
    针线铺不光卖针线还是裁缝铺,这里的居民生活水平低,没有必要就不会穿好衣服。
    裁缝铺里左边的架子上挂着一件刚做好的西服,右边搁着一个木头外包棉的人体模特,上面是做了一半的婚纱裙。老裁缝正戴着一个眼镜片的老花镜,用干枯的手捏着别针,在模特上摆弄着。
    而在贴边的柜子上,摆放着的是整整齐齐折叠好的下葬礼服。
    裁缝的儿媳上来招呼,看到她胸口挂着的吊坠立即说:“原来是威廉姆斯男爵家的小小姐,有刚到的新面料,都是宫里都最时新最流行的。要不看看?”
    身主这辈子大约到镇上没几次,最近一次还在三年前。这一来就看出身份来,证明吊坠在这里也是人人识得的。
    拿出面料一看,希宁忍不住笑:“就这还是最流行最时新的?是倒是,就是一年半之前的。”
    裁缝媳妇也是嘴利索的,见哄不了,立马带着好话的辩解出来了:“到底是男爵家的小姐,见识就是不一般。听说大公子、二公子都是大学生,在城里。大小姐和二小姐也都是嫁给城里的贵族,自然好东西见多了。这里穷乡僻壤的,这些料子已经算是尚城了,如果小小姐不嫌弃,我折价卖给您如何?”
    听得舒坦,外加男爵亲爹妈给的零用钱也够多,平时没机会用,想到身主不久后也要带到城里,参加舞会聚会,准备选择夫婿,进城可以再做,可一套总是要备着的。
    算了下时间,看着环境和记忆中的当权者,目前应该是在十六世纪后期的欧洲。
    这个时期的服饰还没17世纪开始的浮夸,能把腰勒成四十厘米的紧身衣才刚刚开始有雏形,王公戴着巨大又有点搞笑的小丑领。也幸好是这个时代,她不用穿能勒死人的紧身衣,身为男爵这种底层贵族,不用戴着高耸到下巴,遮住整个脖子的卡夫领、伊丽莎白领。
    现在的裙子,还是白色、亚麻色居多,并配上刺绣。于是男爵夫人选了一块中庸但效果看上去还是挺华贵的暗红色带黑色大丽花纹面料,帮自己选了块苹果绿色的布料做长外套,并在衣襟上装上一排长长的短花边,这样配任何裙子都行,披上就能出客聚会了。
    价格还是挺便宜的,毕竟舍得花钱做衣服的人并不多。
    希宁付了钱后,她的裙子约定三天后取货,男爵夫人的可以慢点。这样她就算死,也至少能穿上新衣服死,死后下葬也能漂亮点。
    墨冥:“死要臭美。”
    对呀,就是要臭美。世界多么美好,她到任何地方都要美美哒。
    薇薇安将买好的针线小心包好,放进荷包内,跟着她走出了裁缝店。
    一出店面,老远就看到了范思哲,范思哲也看到了她们,于是拉了拉宽边帽檐,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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