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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飒爽警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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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旧废弃的厂房里面,只见吴敌两手抓两个,两脚踩两个,四个混混,都在他的控制之下,哭号哀嚎,叫苦不迭。

    “饶命……”

    “英雄……饶命!”

    “大兄弟……大哥……大爷!求放过!”

    “老子可不管你们叫我大兄弟也好,大哥也好,大爷也好,反正我就一句话,你们的幕后老板是谁?”

    吴敌力气足够大,一人控制四个混混,绰绰有余,他愤怒的盯着他们,开口怒喝发问。

    几个混混看样子是坚持着不把背后老板说出来。

    隶属于三龙会的金大帮,涉及到某些利益交换,其中免不了有一种生意,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有人要许轻妍闭嘴,让她不再去管那件命案,对付一个失去了父亲的弱女子,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多的是办法。

    现在吴敌插手进来,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

    他们自然是将吴敌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不过,吴敌在他们眼中,毕竟太弱小,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农村傻小子。

    所以,安排几个金大帮的混混打手去教训吴敌,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了。

    这片废弃的厂房,是藏匿在太平镇的金大帮的其中一个据点。

    在吴敌将这四个混子拿下的同时,太平镇一条通往西南部荒郊的公路上,一台宝马x4正在飞驰,后排座位的车窗缓缓降下,一只戴着大金表的手臂探出窗外,肥腻而保养的体的手指,夹着一根软中华香烟,劲风呼啸之下,燃烧的香烟迅速飞散着烟雾。

    “彪哥,那边传消息过来,已经抓到了人,您其实不用过去,几个小弟在那边就足够了。”开车的一个光头男子,笑着说道,言语之间,颇有几分小心翼翼。

    他当然不敢得罪了坐在后排的男人,要知道,后者可是人称“彪哥”的金大帮二号人物——胡彪。

    潜隐在太平镇多年的金大帮,平时就是一个打牌赌博、给人看场子的社会团伙,而“金大帮”这个名头,道儿上混的,没有哪个人会在脑门上贴着黑势力的标签,不过在太平正发生的一些重案要案里面,总是少不了金大帮的影子。

    “过去瞧瞧,也不碍事,姓许那小妞儿,还是个倔脾气,这都这么长时间了,她还他妈的在继续胡闹,吴老板那边,已经催促了几次,再继续任由她闹下去,咱金大帮忒没面子。”后排座位上的中年微胖男人,开口说话了,声音低沉,颇有腔调,一字一顿,不疾不徐。

    他就是胡彪。

    二十年前,从一个不知名的街头小混混,成长为如今的金大帮二号人物,前前后后进出监狱多次,能混到今天,靠的是胆识、气魄还有游刃有余的社交处理能力。

    离着荒郊外的废弃厂房已经没多远了,胡彪突然叫小弟把车停下。

    他下了车,在路边撒了一泡尿,而开车的小弟在一旁等着,转过身,神色警惕。

    解开腰带的时候,他已经用余光察觉了在远处公路上行驶的一台白色小轿车,此时他不禁露出了狡黠的笑意。

    “彪哥!”

    小弟倏然紧张起来。

    胡彪抖了抖身体,淡然道:“没事,等会儿穿小路过去,车灯关掉,记住了。”

    “嗯!”小弟赶紧点头。

    胡彪当然知道,他们的金大帮早已经被人盯上。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这道理谁不懂?

    混的是黑势力,哪儿能不被警察盯上?

    只不过,对胡彪来说,这只是一场延续多年的猫抓老鼠的游戏,而且,那些猫永远也抓不住老鼠。

    白色小轿车里面,穿着白衬衣和黑色紧身裤的林熙蕾,依旧是那么干练飒爽,纤细的身材勾勒出完美的曲线,一双细长直的美腿,在车座底下用力踩油门的时候,爆发出一股火辣的暴力感,车子被她开得时而缓慢,时而飞快,弄得后面坐的两个刚入行的小警察差点晕的呕吐。

    两个实习的小警察互相看了看,有苦不能言。

    林熙蕾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她是太平镇公安的知名人物,美貌与能力齐聚一身,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刑警队大队长。

    “据说,林队除了给局长几分面子,警局里面,她谁也不给面子,火辣的很!”一名年轻男警察小声的跟同伴嘀咕着。

    透过后视镜小心翼翼瞥了一眼正在开车的林熙蕾,另一名实习的警察实在搞不明白,为何眼前这位美貌如花、秀色可餐的美女警察姐姐,怎么会如此的火爆,而且始终是一张扑克脸,相当的冰冷严肃。

    “少说话,小心点!”他低声回应,跟这位美女上司共事,他除了敬畏,再无其他,即便她再美,也不敢有一丝亵渎的想法。

    林熙蕾似乎听到了他们的小声嘀咕,不禁冷声道:“说什么呢?抓坏蛋的时候,谁要是怂,就给老娘滚出警队!”

    一听这话,两个实习警察倏然变得无比紧张,两张脸绷得比弓弦还要紧。

    他们差点忘了,跟林队出警,是要去抓坏蛋的,至于是什么样的坏蛋,他们初来太平镇警队,只知道那些坏蛋们有个社团名字,叫做金大帮。

    “金大帮那群家伙,我跟了两年,掌握了一些他们的犯罪证据,但证据还不够完善,他们不好对付,最上头的头头手里有枪,下面的人持刀拿棍,不乏一些狠角色。”

    “我掌握了消息,他们今晚在原来的东源食品厂聚集,去得人不多,也就五六个,刚才盯着的那台车,就是他们头头的车。”

    林熙蕾娓娓道来,之前出警的时候太匆忙,是临时决定的,所以都没来得及跟两个实习手下说一声。

    她现在不仅要自己破案,还要帮带新人,肩上的任务挺重的。

    两个实习警察赶紧拿笔纸来记录,其中一个很小心的摸了摸腰带上的枪,入刑警队之后,枪就成了他们最忠实最有力的同伴,当刑警的,枪太重要,关键时刻能救命,是心中最强的那一道屏障。

    “林队,前面那台车不见了!”忽然,一名实习刑警惊呼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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