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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风光之万家灯火(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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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个人作为一个小分子,往往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对于每个个体而言,所谓历史,不就是自我的成长历程么?

    什么是历史?

    于远明不太明白,只知道不知不觉中,一年的时间就快过去了。万家保险的队伍比一年前大了一些,却也不是很明显。来了一些人,又走了一些人。自己转正了,还当了主管。可是,真正的快乐却没有当初那么纯粹!万家也不是乌托邦,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在发生。有些甚至比社会上的更过,于远明知道这就是生活。原来的感觉其实只是自我的一种想象,行业是社会的一个缩影,公司是社会的一个切片,个人是社会的一个原子。不可能避免地具有社会的属性。

    这一年,他从桃花镇走进了龙城县,从保险的门外汉走进了保险的大门,算是登堂入室了。但是更多的保险知识还需要学习,比如上课就不会,上次那个失败的经历太伤人了。简直就是噩梦啊!

    现在他也搬出来住了,不用在周末的时候被妈妈叫醒。回家晚一点也不用担心被妈妈吵。

    这是距离公司不远的一套一室一厅,被房东改成了小两室。在菜市场旁边九楼,哼哧哼哧爬上去,坐下来就不想下楼了。每个月200元的房租费,也还算不贵。不过很快,于远明就把其中的一间租出去了,也算找到了合租方分担了租金。

    说起来是一个非常巧合的事情。

    有天晚上有同事约于远明去吃刨冰。就在七角湾的边上。

    所谓刨冰,是指夏天夜宵的一种。吃过饭唱过歌,在户外一人一杯刨冰,围着小桌子,再摆些煮花生,煮毛豆,聊些闲天而已。也有点啤酒,卤菜的,烧烤的。

    那晚略有不同的就是有一个女的同事在哭泣,细问之下才知道因为两夫妻正在商量离婚,女的伤心忍不住哭了。

    再问之下,原来这夫妻感情还算不错。女的强势,男的懦弱。结婚后男方一家人都欺负他们,女的受不了,经常吵闹。男的夹在当中左右为难,备受委屈。多次争吵后,离婚各过各,看来是没办法的唯一结局了。

    于远明听了觉得可惜,如果两个人确实感情不好,离了也好。如果有感情,却因为外在的因素离开,这就可惜了。于是问:为什么不搬出来,单独过呢?

    女的回答:男的收入不高,她在保险公司收入也不稳定。出来租房子费用高,三四百一个月,交半年租金加押金又是两千多。所以没办法。

    于远明:如果你们不嫌弃,可以和我合租。房子就在城里,买菜也方便。不算宽,住家过得去。价格好说,一个月100元。不需要交几个月,也不要押金。比较不好的是楼层有点高,九楼。

    女的一听,眼睛一下就亮了。擦干眼泪,问:是真的吗?

    于远明哈哈一笑:当然是真的。

    于是,这两个小夫妻就成为了于远明的室友了。

    于远明已经成了一个全职的保险代理人,偶尔还会去陈斌的音像店逛逛,聊聊天什么的。陈斌还是那样,于远明却已经完全不同了。奇怪的是那些一起参加过培训的同学,于远明再也没有遇到过,好像几滴水融入了大海,瞬间就没有了踪迹。在音像店,又认识了几个兄弟伙,都是些精力旺盛,毬钱没得的社会青年。其中有个家里条件不错,靠老爹的资助日子过得不错,后来也成为了于远明的客户。

    婚介所这边,罗红娘给于远明介绍了三个女朋友。可以说,毫无诚意。或者,在别人看来,于远明要求太高了。

    不过,还有机会。

    用罗红娘的话说介绍到你满意为止。

    这一年的年终,过年前公司发福利。公司给每个内勤和主管做了一套职业装。内衬口袋边还绣了每个人的姓名,感觉挺高档的,大家都很高兴!

    后来,听何继宇说这套衣服价值800元的时候,于远明摸了摸袖子,感觉这面料不值。何继宇神秘地一笑,别个老板肯定要有些好处噻。哎呀,你又不是不懂!说罢,又像一个肥鱼一样摇着尾巴游开了。

    年底,许秀波召集主管会,告知大家一个好消息。

    原来,庞福喜去重庆某单位做了一个团体保险的业务。考虑到有的小组考核还不够,庞经理特别支持大家,把业务挂到大家头上,各营业组每个组都分配一些,业绩算你们的,但是佣金和管理津贴得拿出来。今天召集大家来就是集中填写投保书。

    根据万家保险的基本法规定,营销员的考核是两个月挂零就清退。每个月达成佣金及件数。前三个月有底薪,后面就没有了。如果是有增员,那么根据新人的业绩有增员奖。

    主管是每三个月一个考核期,既有主管个人的佣金及件数,也有团队总人力,转正人力,团队总佣金的考核。

    有的小组就面临一些考核的压力,这个时候,哪怕是挂过来的业绩,大家还是欢迎的。

    所以大家还是乖乖地一起填保单,许秀波早就把客户的资料分别交给大家了。一时间,整个办公室就听见沙沙的写字声。

    周海还在小声嘀咕:庞经理算得好精,税钱也不给我们。

    郑小兰轻声回答:周海,别那么计较。别个庞经理还是很好的,听说原来他在团险部的时候,就凭一封信就做了一个大单。

    当然大家当时都不知道,这种团险个做是违规的。同样违规的还有长险短做,短险长做。

    个人营销与团体保险是两个分别独立的销售渠道。营销模式,市场定位,主要客户,产品,队伍架构,管理模式都有很大不同。

    一般来说,团体保险是针对单位,学校,厂矿等组织的。如果把个人寿险的产品卖到团险渠道,会引发的弊端很多。比如费率。个人寿险的费率是已经确定的,不但分支机构无权调整,总公司也无权调整,每一份合同条款都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备案的。

    而团险的费率就灵活得多,可以根据单位的情况调整,甚至被保人还可以一定限度的调整。比如总共50个人的被保人,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中间有3个人或者5个人的调剂名额。这在个人寿险是无法想象的。

    那么这次的团险渠道,实际上卖的却是个人寿险的产品。一一对应投保人,费率也是恒定的,中间的文章就很有意思了。

    次年在万家总公司爆发了团险的大问题,一个最年轻的副总裁由此离职。回头看,都是问题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必然爆发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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