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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九章 郭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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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度使勾结地狱鬼王。
    宁步奇眼睛眨巴了下,虽然,以尖爪的说法,鬼王降世就是人间化作地狱的迹象,但,按照传统意义上的利欲熏心,那节度使为的自己的权势做出毁灭世界的事情还真不奇怪。
    “这个情报可没什么价值……”
    宁步奇心中念头转动,却丝毫没有放过巨鸟的意思,五行能量在他的控制下没有半点停顿,继续将巨鸟身上的羽毛飞快的拔落下来。
    “我不知道了,我真的不知道了,我和那棵蠢树都只是普通的小角色而已,这点消息还是从黑山老爷那里听到的……要不你放了我,我再去找黑山老爷问问……”
    带着哭腔的声音响起,这巨鸟显然已经被吓坏。
    当然,这巨鸟也够蠢。
    宁步奇目光盯着这巨鸟,他的神道感知现在虽然已经不再是万能的,但,大体上却还是能够确定眼前的妖怪究竟是在说着实话,还是在说着假话。
    显然,这蠢鸟现在说的是实话。
    它知道的的确只有这么多,不过,这蠢鸟倒也是给了新的线索。
    蠢树,黑山……
    前者还不会让人想到什么,但后者却是绝对已经足够别人想到什么。
    树妖以及黑山老怪啊。
    宁采臣看来还是得和聂小倩来上一场。
    淡淡的笑容从宁步奇的嘴角散开,他脚下蓦然间用力,五行的力量疯狂运转,瞬间已经没入巨鸟的体内。
    五种不同属性的力量轮转瞬间将这巨鸟灭杀,然后阴阳二气席卷,更是直接将这巨鸟的灵魂也给湮灭干净。
    杀了巨鸟,宁步奇目光看向不远处的尖爪。
    后者脸色一变,刚想求饶,宁步奇却已经手臂一探,一股强悍的真元激荡,巨大的火焰瞬间就遮蔽了尖爪。
    不同于巨鸟的妖火,这是五行之火,纯粹的武道力量,顷刻间就将尖爪烧成了灰。
    这家伙绝不是什么好人,如果不是宁步奇够强,不要说察觉到鬼王的秘密,恐怕现在连自身都成了巨鸟肚子里的残渣。
    弄死巨鸟和尖爪,宁步奇身影晃动,很快已经到了山头后方,随即,耳中就听到了山头后方山脚处传来的啼哭声。
    一百个童男童女现在显然都还活着。
    宁步奇微微犹豫了下,随即转身朝着瞿山而去。
    他再强,也只有一人,绝不可能同时带走一百个童男童女,这些孩子还是让瞿山人自己来领。
    回到瞿山,宁步奇告知那些瞿山人孩子找到之后,立即引起巨大的轰动,瞬间他就成为了瞿山最受尊敬的人。
    而至于尖爪被妖怪杀死的消息则在他找到孩子的好消息之后成为瞿山人微微一叹的轻微遗憾。
    甚至,这遗憾并非遗憾尖爪死的可惜,只是遗憾以后瞿山没有法师坐镇。
    不过,对于瞿山人的这点担忧宁步奇就没时间理会,他将跟随来到瞿山的衙役召集起来,派遣一个回府城传递关于鬼王和节度使勾结的事情,自己则带着剩下的衙役直接朝着郭北县而去。
    郭北县,在靖远府应该算是最贫穷的一个县城。
    然而,这个县城的贫穷却并非天生的,实际上,几十年前郭北县还是靖远府最繁华的县城,这儿位于靖远府最南边。
    是靖远府和南方其他州府相连的地方。
    几十年前,这儿大商人比比皆是,但,大乾王朝快速没落之后,藩镇之间征战不休,这位于接壤地方的县城也就成为了牺牲品。
    也不知道哪一个缺钱的藩镇洗劫了这里,不但杀光了县城内九成九的富商,顺带杀掉了三分之一郭北县的人,甚至将县城外一座寺庙也给杀成了鬼寺。
    当时,大乾王朝也曾大怒的想要找寻干这件事的节度使,但,最终却是不了了之。
    而从那个时候开始,郭北县名义上还属于靖远府,实际上却已经可以算是一个三不管地带,虽然郭北县的县令还是靖远府派遣的,但,那县令却十足就是一个傀儡。
    现在,在郭北县的已经只剩下两种人,一种是逃犯,躲藏在这三不管地带,第二种则是赏金猎人,专门前来这里猎杀躲藏的逃犯。
    宁采臣进入郭北县之后就感觉自己好似进入了斗兽场,整个郭北县的人看向他的眼神都好像是野兽看向行走的大肥肉。
    不过,好在的是他背着的书橱上刻印着他所在的商号的标志。
    在这个时代,还能够在郭北县有账,并且还敢派人来收账的商号,都绝不是什么普通的商号,所以,那些逃犯和赏金猎人虽然残忍好斗,但看着宁采臣书橱上的标志却也舍弃了猎杀的想法。
    当然,这也是因为宁采臣现在还没收到账,如果宁采臣现在已经收到账,身上有一大笔的钱。
    那么,不要说一个商号的标志,就算是大乾王朝或者周围节度使的标志也不管用。
    这些事情宁采臣却并不清楚,实际上,这个少年虽然还没读书读傻,但对于人世险恶却还了解不多。
    就如同那欠账的老板,在宁采臣的心中还是那个说想要介绍自家女儿给他的老好人,却并不知道,在郭北县待了一阵子,那老好人已经成了老奸巨猾的老狐狸。
    狠狠的一通狡辩,宁采臣被老狐狸轻易的堵住了收账的理由,随即赶出了店铺。
    日色逐渐西沉,宁采臣找遍了整个县城,最后却只能想到县城外的破庙。
    而更可悲的是,宁采臣隐约已经听到那破庙闹鬼的传闻。
    县城,晚上不禁宵,但,若是谁在县城的路边,恐怕第二天就没醒来的机会,这县城里的猎杀者会杀掉一切人。
    哪怕这人身上没钱,也会被当做猪肉卖掉。
    而至于野外,这个时代,野外比县城可怕,不但有猎杀者,更有各种野兽,睡在野外,第二天一样没可能醒来。
    苦涩着脸,宁采臣慢悠悠的朝着县城外的破庙兰若寺走去。
    魔蘑菇菇的,还没等到达兰若寺,天色却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下子宁采臣却更加苦逼起来,只能点燃三盏灯笼,然后快速赶路。
    兰若寺再如何闹鬼,闹什么,至少还有屋子和门可以遮挡下,而在野外,一只饿到眼睛发绿的狼都能吃了他。
    这时候,宁采臣绝对想不到,暗中,他那便宜堂兄宁步奇却悄无声息的蹲在路边上看着他朝着兰若寺快步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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