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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行 作者:一梦斑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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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行 作者:金箍棒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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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和五万块钱比起来孰轻孰重。

    无巧不成书,他又遇见了“只想找个生计干干的”杜云峰。

    于是,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侯老板在光天化日之下,众多混混手下的重重护卫之中,在自家里三道门、外三道门的剧院办公室里,被人给活生生地劫持了。

    宋书栋凭着感觉往出事的地方赶,看热闹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到了剧院门口就走不动了。

    他削尖头往里挤,发现是印度阿三们拉起了警戒线,在周围人乱哄哄的议论里,他似乎听见有人说,劫匪掳着人往法租界去啦。

    他挤出人群往法租界跑,跑得比人力车还快,路上只见那法国巡捕也出动了,不是封了这个路口,就是拦住那个店门,巡捕们拎着警棍吹着哨子指挥来指挥去。

    宋书栋到处看到处找,看见如蝗的巡捕心里很慌,可同时又隐隐觉得放心。

    要是人抓住了,巡捕们就不会这么兴师动众了。

    从傍晚到日落,他能转的地方都转了,一无所获,深更半夜无处可去,之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旅店,他已经没钱了,旅店今晚是最后一天,他恍惚的想着明天和报社主编商量一下,晚上让他打个地铺,反正等实习期一过,他就有资金周转了,到时再搬出去。

    也不知道主编能不能答应,他胡乱思想着,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无意间扫向隔壁——

    他心中忽然一动。

    那房门下一丝窄缝,有隐隐的灯光。

    脚步才刚刚在门前顿住,那房门便悄无声息的打开了。

    室内应该是只开了台灯,杜云峰身影高大,几乎挡住了大部分的灯光,也将宋书栋罩在了影子里。

    他站在门里,并不往外跨步,也不试图张望,仿佛笃定门口一定是宋书栋一般,自然地开门,看了对方一眼,便侧身让他进来。

    宋书栋都忘了说话,哑然地往里走,其实他潜意识里也告诉自己不要发出声音,杜云峰惹了这么棘手的人物,现在满城风云的样子,他还出现在暴风眼的中央,这是万万声张不得的。

    待到门轻轻关上,宋书栋突然扭身回头,扑过去,在对方身上一顿查看摸索,他压低了声音急切地问:“惹大事了知道吗?”他拍打之处皆无异常,于是转头捧住对方腮帮子,左右掰动,“受伤没有?那么多人追你,巡捕们都有枪……”

    杜云峰掰开他的手,昏暗中似乎笑了笑,不过因为面具般浓厚的胡子,宋书栋也看不真切,只听对方说:“一万的佣金我拿到了。”

    一低头,只见杜云峰从破棉袄的内怀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支票。

    宋书栋此刻,看着支票,后知后觉的冷汗直冒,那薄薄的一张纸,和今天下午沸反盈天的绑架大事此刻非常生动的联系到了一起,而杜云峰就是连起这两头的关键。

    “这不是拿命换钱吗?”宋书栋没接支票,腿软地往后一坐,半个屁股挨到床边上,他才本能地挪动,叹了口气,坐踏实了,“今天下午巡捕打手们都出动了,现在满城都在找你,杜哥,现在很危险知道吗?”

    “拿着,”杜云峰拿着支票,递给他,见对方不接,就怼了怼他的肩膀,力气不大,多了安慰的意思,“书栋不要怕,有我在,没事的。”

    “怎么能没事呢?”宋书栋愁得双手捂住了脑袋,“杜哥,你惹的那个侯代英是什么人你知道不?现在外边成群的人四处搜捕你,你再厉害也是一个人两只手,这不是关外了,不是你呼风唤雨的时候了,你手下的人……”

    宋书栋忽然停住话语,猛然抬头看对方。

    杜云峰微微低着头,若有所思的看着他,静静地等着他的下文。

    宋书栋咽了咽口水,自知失言,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把这话圆回来。

    没等到他开口,杜云峰张嘴了:“我想不起来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了,但我总有个感觉,我知道我自己干不了什么。”

    宋书栋抬着头,看见对方朝他笑笑。

    这段时间以来,杜云峰很少笑,倒不是多严肃,多数时候是有点迷茫,心不在焉。

    “我跟了他三天,大概摸清了他的底细,才在今天动的手。”他继续说道,随手把支票塞进了宋书栋的衬衫口袋,安慰地拍拍对方肩膀,“看到你害怕,我都能理解,但是我不能理解我怎么一点都不怕,而且吧,我……撂倒他几个手下,进门时候看到他一脸愕然的表情,我心里竟然很高兴。”

    “杜哥,我听不明白,你想说什么?”宋书栋有点茫然了。

    “就是,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形容好,就是一种感觉,我冲过去跳到桌子上,他当时手伸到了办公桌下面,我下意识的打开他的手,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觉得那里有东西,摸过去,果然,底下黏着一把枪。”杜云峰不看他,而是目视前方自顾自的说着,像是回忆一件有趣的事情。

    “掳下那把枪,我单手一掂就知道是子弹是满夹的,不用细看,一勾扳机带着的劲儿,我就知道是已经上过膛的,你说奇怪不奇怪?”杜云峰拍他的手,不经意间从肩膀换到了后脑勺,从轻轻的拍,变成了慢慢的捋他的头发,“我不用回头,就知道他下一步会怎么反抗,所以他往花架那扑的时候,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等一花瓶就砸他脑袋上,你猜怎么着,那花瓶里果然也藏了一把枪。”

    宋书栋的脑海里,呈现出一幕一气呵成的打斗戏,他无数次地看过杜云峰的身手,所以想象起来并没难度。

    也就因为没难度,更加活灵活现,才更要捏一把汗,那可是侯代英的老窝,那可是保安公司的老板。

    掏狼窝还得趁老狼不在的时候呢。

    他这是专门去掏老狼的。

    “那你怎么跑出来的?”宋书栋紧接着问,他可是看见那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包围了,“我在一家报社实习,就戈登道上,我们有个记者为了拍照片,鞋都挤飞一只,都说绑匪跑不了了,我还以为你这下完啦!”

    “我起先让他开支票,他还和我废话,问我五万就敢惹他,是不是吃错药了?”杜云峰庶自微笑,挺好笑的回忆着,“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我也懒得废话,拎着他往桌角上撞,敬酒不吃吃罚酒,非得头破血流才听得懂人话。”

    杜云峰说这些的时候,就像聊家常,既没有恐怖的情绪,也没有夸张的渲染,就是平平常常的说,见怪不怪的,还自成体系的带着某种逻辑,某种强制性的逻辑。

    听到他这么说话,宋书栋就有点害怕,觉得这神情似曾相识,让他想起很久之前的杜云峰。

    也想起来同样草木无情的周澜。

    “拿到五万的支票,外边就来人了,我就顺理成章的让他送我一程,他倒是怕死的很,千叮咛万嘱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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