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883完结
骗婚精英 作者:商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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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精英 作者:商锦维
80883完结
第80章 自虐狂
季姝做了一个梦,梦里,她看到一个人,站在一座耸入云端的高楼顶上,张开双臂,风穿过他的身体,吹乱了他的头发。那个人回头,对她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她看到那个人向前方又迈了一步,整个身体便在空中向下坠落,坠落。
醒来的时候一头冷汗,一个人呆呆的坐在床上,望着窗外清冷的白月光,少有的失神。
原来她还记得那张脸。
睡不着,索性拿了手机随便乱看。然后打开一个搜索网页,输入了周公解梦。
网页上写着,“跳楼”是自上而下的行为,代表着“放弃”的心理。所以梦见那个人跳楼死了,是不是说明她终于放下了?
高兴说,那个人得了癌症,怕是不行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竟然如此平静。但是这种平静,却让她更加的不知所措。
天一亮她就迫不及待的打给曾岚。
这个时候也只有曾岚,才能给她她最需要的理智与安慰。
曾岚听了她的话,果然很平静的问:“你要去看他么?”
季姝等的就是这个问题,她要去看他么?见那个衣冠禽兽最后一面?
说不想是假的。那毕竟是她曾经爱的最深的一个男人。她把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一人,他给了她全部关于青春年少的爱情的梦。她曾经觉得她就是为他活着的,他是她存在的全部意义。然后,梦碎了,存在的意义也被否定了。
这五年她刻意屏蔽一切关于这个人的消息。她自认为自己活得很潇洒了,她找到了新的活着的意义。
她其实幻想过,某年某月某一天,他们在某个地方偶遇,他会惊讶于她的改变,然后为他曾经犯下的罪过自责。
季姝,对不起。这一句话,她等了好多年。
如今已经是他生命的最后时刻,如果她不去见他一面,会不会永远都没有机会听到这句道歉了?
都说好人命短,恶人命长。他究竟还做了多少缺德事,才让现世报来的这么快?
可是如果她现在去看他,对着一个行将就木的人说,你看,我就说你会不得好死,是不是太残忍了?
就算他不得好死了,她又有什么可开心的么?
“还是算了,我要给我家季安生攒点人品。”季姝笑着说。
“嗯,听说你前几天见到楚晨了?”曾岚忽然问。
季姝摇头,这话题明明这么严肃,曾岚怎么就忽然提到楚晨呢?
“你越来越坏了啊,跟你男人也不能学点好。”季姝嗔道,转念又忽然想到什么,问:“高兴告诉你的?”
这小子居然这么快又变回原来那个八卦的男闺蜜了。
“嗯,高兴昨天打了电话给我,随口提到的。”曾岚回答一向老实。
“这小子什么时候能改改这个大嘴巴的毛病!”季姝笑着感叹。
“我们三个人,哪还有什么大嘴巴不大嘴巴的,我的事情你们俩还不是一清二楚。”曾岚说。
季姝笑了,“是啊,幸亏有你们两个。”
“我听莫啸白说,楚晨最近过得很不好。”曾岚道。
“他过得好不好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不要在我面前提起这个人!”季姝语气很强硬。
“其实,季姝,我觉得你们两个挺合适的。”
这是曾岚第一次在季姝面前表态。虽然她这样认为很久了。
“曾岚,我想把手上的工作放一放,然后回c城安心养胎。大城市污染太严重,我怕季安生还没出生,就被毒坏了。”季姝转移了话题。
“也好,不如你就去我外婆那住吧,还有阿晴照顾。”曾岚很贴心的回答。
“我就是这么想的呢,那你就帮我打个电话给外婆那边说一声吧,我处理一下手上的事情,大概过完年就能过去。”
“可是,你离职这么久,老板不会有意见么?还有收入方面会不会太吃紧?”
“嗨,那个都不是事。工作没了还可以再找,老娘这辈子就生一个孩子,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经济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可以缺男人,可以缺爱情,什么时候缺过钱?”
曾岚笑了,“好,那就好。”
楚晨在高兴办的场子里出现,然后大摇大摆的走过去,满脸堆笑的说:“happy哥,居然在这见到你,真是缘分呐!”
这场晚宴是五维广告主办的,那么大的牌子上写着呢,楚晨是眼大漏神还是怎么的?
高兴笑的很欢畅,“楚少大驾光临,不胜荣幸。”
楚晨也不想绕弯子,直接道:“不知道happy哥一会儿结束了有空没,咱哥俩喝一杯?”
高兴笑着点头,“那必须有空!兄弟我早就想跟楚少好好聊聊了。”
zero的灯光一如既往的昏暗,音乐一如既往的低沉。两个男人坐在吧台,两杯酒,一杯朗姆,一杯朗松。
不必多言,两口酒下肚,立刻就有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只不过朗姆偏甜,喝着心情舒畅,朗松偏酸,喝着难免抑郁。
高兴浅笑着,看着楚晨的一脸苦大仇深。
他自然是知道这小子找他是为了什么,其实就算楚晨不主动,他也早有想法要关爱一下这位苦逼的兄弟了。
“happy,我看你好像心情不错啊,终于看开了?”楚晨问。
高兴咧嘴笑,“是啊,再看不开我就直接出家当和尚去算了。”
“啧啧,好样的!兄弟佩服,敬你!”楚晨拿着酒杯碰了碰高兴的杯子,又喝一大口。
顿时觉得牙都酸倒了,妈的,这酒明明都喝了这么久了,怎么还是喝不惯呢。
这表情太生动,高兴乐的很不厚道。
“兄弟,这酒喝不惯就不要喝了,干嘛非得作践自己。”高兴笑道。
“没办法,爱一个人就要想办法去了解她的喜好。”楚晨一脸惆怅。
“季姝的品味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我认识她这么多年,每次和她一起喝酒,都不点这款。”高兴说,“你知道她为什么喜好喝这么酸涩的酒么?”
“为什么?”这个问题楚晨纠结了很久了。
“因为她喜欢自虐,是个自虐狂。”高兴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啧!兄弟跟你认真的呢,你别开玩笑啊!我今天找你来就是想跟你多打听点季姝的事情。我最近一直在反思,你说兄弟我在圈子里也混了这些年了,怎么遇上她就输的一败涂地。后来总结一番我觉得,还是因为我对她不了解啊!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现在这样抓瞎,能不输得惨么,你说是不?”楚晨摆出一副认真脸。
“我没跟你开玩笑,季姝确实是个喜欢自虐的女人。你别看她平时那么光彩照人,又骄傲又霸道,其实她骨子里是个特别悲观特别黑暗的人。她就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搞点事情虐自己,说这样才能体验活着的意义。”
“啊?”楚晨瞪着眼睛,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跟她小时候的经历有关。”高兴抿了抿嘴,“让我来告诉你以前的季姝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吧。”
打季姝记事起,父母就一直在吵架。
她幼儿园的时候每天都是最后一个走,经常一个人巴巴的站在幼儿园门口,等到天黑了,幼儿园的阿姨都下班了,也见不到父母的人影。然后有一天,曾岚就拉着她的小手说,你和高兴一起跟我回外婆家吧,于是左手拉着季姝,右手拉着高兴,三个小朋友一起走。这一起走,就走了好多年。
季姝小学时候更加不喜欢回家,所以经常放了学直接跑去曾岚家,两个小姑娘一起写作业,一起吃饭,睡一张床。
高兴因为就住在曾岚家的对面,而他的母亲常年在外头拍戏,所以也总是赖在曾岚家,抄两个女孩的作业,跟在两个女孩屁股后头闹腾玩耍。
小时候的季姝最想不通的一点就是,为什么她爸妈明明不相爱,却要结婚,却要生下她。既然成天都住在一起,为什么还要吵架。
季姝的母亲是个极美的女人,是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神秘女人。她嫁给季姝爸爸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岁,也没有正式工作,从不对别人说自己的过去,季姝爸爸家的人都很不喜欢她。季姝记得大伯母就曾经指着爸爸的鼻子说,把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赶出去。
所以她从小印象里,妈妈是个来历不明的人。
后来她才知道,她妈妈其实是从老家逃出来的,和一个男人。这件事用个学名来讲叫私奔。只可惜那个男人在私奔的路上突然消失了,只剩下妈妈一个人孤零零的流落异乡,然后才认识了爸爸,有了她。
她爸爸一直对她不好,因为爸爸怀疑她不是亲生的。
盲目的婚姻和盲目的爱情比起来,更可悲。
她爸爸娶她妈妈,是一时冲动。但是冲动过后,剩下的是难以言喻的后悔。人都是自私的,爱情只会短暂的蒙蔽人的心智,让人体验到什么是无私。但那终究是转瞬即逝的火花罢了。
烟花绽放的时候,就是它即将消失的时刻。
但是,又有谁愿意为那短瞬美丽之后挥散不去的浓烟买单?
她就是那团烟灰,盲目冲动后的产物。
她小学毕业的时候曾经想过自杀,不过那只小刀片在日记本里藏了一周,最后被曾岚发现了。
曾岚说,季姝,你要坚强。
曾岚真的不是一个会滔滔不绝背诵心里汤安慰别人的孩子,所以她只说最精炼的四个字,你要坚强。
季姝那时候却哭了,然后把那只小刀片扔进了垃圾箱。说,我不但要坚强,我还要活的好。
那一年季姝的母亲和父亲终于离婚了,她母亲带着她迅速改嫁了一个很有钱的老男人。她母亲三十二岁,依旧漂亮,她继父四十八岁,已经秃顶。她母亲总是没完没了的对她说,我就是为了你,才嫁给这个老男人的,你一定要给我记住。
老男人很有钱,家里房子很大,季姝上学有人车接车送,季姝穿的衣服鞋子也成了高档名牌。那时候的季姝十三四岁,发育的很好,已经出脱的非常漂亮了。
她不喜欢这个继父,因为她发现这个老男人看她的眼神总是特别猥琐。
季姝的母亲自从嫁给这个有钱的大款,就变得更加堕落更加不思进取了,成天只知道打麻将,没日没夜的打,又怎么会发觉家里有只老狼已经盯上了自己的女儿。
于是季姝为了躲开那双色迷迷的眼睛,又一次住进了曾岚家。
但是这样下去终究不是办法,季姝每周末回家拿一次换洗衣服,都有一种即将被生吞活剥的危机感。曾岚建议她去告诉妈妈,或者干脆报警。季姝却摇头,她母亲苦了这半辈子,好不容易得了处安逸的避风港。她不能毁了这份富庶的生活。
所以她打定了主意,要跟这个老男人斗一斗。
作者有话要说:
季姝的过去,这样看来,她对婚姻会爱情的态度是不是可以理解了?这段虽然看着挺夸张,但我还真有个朋友有类似经历……所以说逆境成长也分人,有人就苦大仇深的怨天怨地怨社会,有人却能磨练自己变强大。
明天继续,讲她曾经遇到的那个改变一生的渣男,你们猜猜,那人会是什么样的?
第81章 成熟了
高兴没有细说季姝究竟是怎么和那个老男人斗智斗勇的,因为那段经历太长太丰富,如果讲起来大概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总之,季姝就是在那段日子里修炼出一身对付男人的绝世武功,察言观色,左右逢源。老男人被她哄得很开心,后来竟然断了那些猥琐的念想,反倒真把她当女儿疼了。”
楚晨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她那么小就和老男人周旋,居然没吃亏?”
“人心都是肉长的。善念歹念也不过一念之间。季姝的处事方式就是攻心,所以那老男人后来对她真心好,都不舍得再有猥琐的想法了。”
“果然是个了不起的女人。那她后来的日子就过得很顺了?”
“也谈不上顺不顺的,反正顺不顺的都要继续过。季姝早熟,所以对生活很早就没了那些青少年的梦幻。可是,世事总是难免多磨难。”高兴叹口气。
就在季姝的生活逐步走向稳定与安逸的时候,她母亲却突然病了。
那个美丽又颓废的女人,荒唐了半辈子,好不容易过得安逸舒心了,却突然得了癌症,病来如山倒,住院两周不到,人就走了。
她去世的时候,才只有三十六岁。自从二十岁离家出走,只过了三年半的安生日子。
那一年,季姝念高一,十六岁。她守在母亲病床前,看着这个形容枯槁的女子,竟然一滴泪都流不出来。说不出来究竟是难过多一些,还是恨多一些。她觉得她母亲的一生是如此失败。
做人失败,做女人失败,做母亲更失败。
对自己不负责任,对老家人不负责任,对她这个女儿更不负责任。
可是她身体里却流着和这个失败女人一样的血。
不只是可怜,更是可恨。
那时候她想,如果她将来有了孩子,一定要好好带,让自己的孩子拥有一个正常小孩该有的童年。
她一定要子孙满堂。
她一定不要像自己的母亲一样,浑浑噩噩,含恨而终。
母亲的葬礼上,她遇到了苏尚淳。
这个号称是母亲旧友的男人,有一双好看的眼睛,英俊的脸上满是痛心的表情。她还记得那时候苏尚淳穿了一身黑色西装,j□j领带,白衬衫,黑白分明的让她想起电影里的教父。
“你是季青的女儿?”他的声音特别好听,带着一种安慰心灵的磁性。
季姝点头,“我叫季姝。”
她跟母亲姓。她母亲不会起名,也不知道怎么乱翻字典找到了“姝”这个字,觉得写起来挺好看,就让女儿叫季姝。
季青,季姝,听着就像姐妹一样。
“你长得和你母亲年轻时候很像,不过比她那时候更漂亮。”苏尚淳笑的温和,白皙精致的脸上显出两个特别好看的酒窝。
那是十六岁的人生第一次,季姝觉得一个男人如此好看。
她的父亲,她的继父,都是男人,却跟好看毫不沾边。如果非要用个形容词比喻一下,她的父亲只能用粗鲁和残暴来形容,而她的继父则应该用猥琐和庸俗来比喻。
这个叫苏尚淳的男人,让她看到的却是温暖,阳光,从容,与风度。
苏尚淳临走前给季姝留了一张名片,“我在a城,你可以给我打电话。”
季姝夜里睡不着时就会拿出那张名片反复看,纤细的手指在那个名字上轻轻抚摸。
她对曾岚说,她恋爱了。
曾岚的反应一如既往的平淡,她说,季姝,祝你幸福。
季姝的高一的那个暑假,她第一次打电话给苏尚淳,说她放假了,她想见他。
就这么简单。没有任何花季少女的扭捏与矜持。她知道苏尚淳听得懂她的意思,因为就在她为苏尚淳动心的那一刻,她也已经看懂了,这个男人眼中藏不住的心思。
他是喜欢她的,这一点季姝毫不犹豫。
然后苏尚淳就真的出现了,从a城大老远的赶来见她,还给她带了礼物。她带着他去海边,从下午一直待到天黑,聊着聊不完的话题。然后,在黑暗吞噬了天边最后一丝晚霞的时刻,她张开双臂抱住他,踮起脚,主动吻在他的唇上。
他没有推开她,而是吻得更深入。
虽然相差了二十岁,但他们都是聪明人,所以不存在任何坑蒙拐骗的成分。季姝也不是无知的花季少女,她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曾岚对于季姝这段感情的开始,其实不大能理解。因为这个男人年纪比他们大了不止一轮,但是既然这是季姝的选择,她就会支持。
高考结束,他们三个人都报了a大。苏尚淳特意过来这边,帮季姝填志愿。他让季姝学日语,虽然他是a系的讲师。
那时候他们四个人一起,坐在高中门口的那家咖啡厅里,季姝拿着黑色的碳素笔,在一张白色镂花的圆圆杯垫上,写了一首诗。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特别文艺,特别傻逼。
曾岚至今还记得那时候季姝依偎在苏尚淳的怀里,笑容羞涩的像一朵海棠花。
高兴至今仍记得那时候季姝信誓旦旦的对他们说,我和我妈不同,我这辈子只要一个男人就够了。
十九岁的高兴和曾岚,根本没法体会那时候季姝的思想境界。他们两个听了这话,互相对看一眼,不由得都生出一种,这才是成熟的大人啊的感觉。
但是现在,二十八岁的高兴和曾岚再次回想起这句话,才发觉,十九岁的季姝,当年原来那么幼稚过。
苏尚淳住在a大的教师公寓,季姝作为一个学生出入很不方便。所以他们就在学校周围租了一间小民房,只有十几坪,特别窄,窗户在y面,常年见不到阳光,潮湿,而且总是弥漫着一股发霉的味道。但那却是季姝第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她把房间布置得很温馨,鲜艳的床单,可爱的抱枕,苏尚淳买了一台二手小电视,还配了一台影碟机。没有厨房,他们就窝在床上,用电热杯烧水煮泡面。然后抱在一起看电影。
季姝那时候觉得特别满足。她对曾岚说,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愿意陪着她这样吃苦,这样疯闹,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他们疯狂做~爱~。
为了能给他带来不同的刺激,季姝专研了不知道多少限制级电影。她觉得她要把她的一切都给他,一切全都给他。
然后她怀孕了。
她至今仍记得苏尚淳听到她怀孕时候的表情,瞪着眼睛,眨着长长的睫毛,微张着嘴,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季姝说,咱们结婚吧。
他仍是没说话,沉默了半分钟之后,他抱紧她,用尽全身力气将她箍在怀里。
后来季姝才意识到,那时候的他不是因为太开心而激动的,却是因为即将要发生的事情而紧张的不知所措。
季姝说反正再等半年我就毕业了,然后就可以结婚了。她没有告诉他,其实她是算准了这一个时间的。毕业,结婚,生孩子。
a大的教师是不可以与在读学生结婚的,这是规定。
苏尚淳仍然没说什么。
那时候高兴和曾岚就觉出不对劲儿了。曾岚对季姝说,结婚生子是件大事,你必须和他达成一致。高兴对季姝说,我怎么觉得他好像不大想娶你?
季姝却是沉浸在幸福里无法自拔的痴迷状态。
正好那时候高兴的老妈重逢了他老爸,高兴顿时一跃升为小少爷,他父亲虽然人在香港,a城的势力范围却仍是不容小觑,所以高兴只是很简单的派人查了一下苏尚淳的底细,一切真相马上就暴露了。
这个叫苏尚淳的男人,原来在老家f城,是有老婆孩子的。
至于他为什么在a大一直谎称自己未婚,原因大概也只有文学院的那个年过半百的女副院长知晓。
所以说没有身份地位只有脸蛋长得好看的人,无论男女,其实都一样。想往上爬能耍的也就是出卖色相这么一种手腕。
后来季姝总结出一点,三十岁以上的男人,如果还不是个成功人士,那么一定要切记远离。
因为这种男人其实是所有男人里最y暗,最没有下限,也是最窝囊的一伙人。他们觉得自己还年轻,总觉得人生还有再拼一把的机会。但是他们又已经失败了十几年,很明显的那种堂堂正正的拼搏道路根本不适用,那么想要熬出头就只剩下不择手段这一招了。
他们对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表现的不屑一顾,实际上却是各种小心眼儿,暗地里拼命打压。他们对四十几岁或者已经成功的同龄人,却摆出一副摇尾乞怜的狗腿相,阿谀奉承,专当弄臣,然后得住机会就小人得志,翻脸不认人。
三十几岁的不成功男人,经历过了社会的打磨,却仍然找不到一个合适自己的位置。所有的压力,抱负,斗志,都被这混沌残酷的社会扭曲成一种凶残变态的心里。他们希望能被男人看得起,他们希望能被女人捧为天。但是现实的不平等却只会让他们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苏尚淳其实就这样一个男人。
他在季姝那里故意表现成自己理想的样子,被季姝奉为天。转身却蹲在那个老女人脚下,恬不知耻,做哈巴狗。他对老家人故意做出一副很忙很辛苦的样子,对妻儿不屑一顾。放下电话却沉迷于风花雪月,不知今夕何夕。
这样的男人,一个“渣”字根本不足以形容。
季姝后来躺在医院里,苍白着一张脸,对曾岚和高兴笑道,她很感谢这个男人给她上了这样一堂深刻的课。她在这个男人身上,学到了太多,太多。
她身体里流着的与季青一样的血,也终于吃了与季青一样的亏。
好在孩子没了,她不会像季青一样,做一个荒唐颓废的妈。
二十三岁的季姝,才终于告别了青涩的梦,真正的成熟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季姝的故事,就这样吧,我实在不忍心详细写她流产那一次的经过……
关于三十几岁不成功男人的讨论,咳咳,貌似有点偏激?但是,还是希望民那都好好想一想啊~~~
三十岁以上的男人,如果还不是个成功人士,那么一定要切记远离。
第82章 保护欲
苏尚淳的葬礼定在了农历腊月二十二,季姝知道了笑着对曾岚说,挺好,把旧事都留在旧历里,然后过个崭新的大年。
曾岚说,季姝,我陪你去吧。
她真的担心季姝那一天天鼓起来的肚子。
季姝笑的很爽朗,说不用,人都死了她还有什么好激动的。
那个人就这么死了。
季姝还记得那时候她用颤抖的手指着他,一字一句的说,苏尚淳,你不得好死。
于是,这个人真的死了。
老天原来这么公平的。季姝真恨不得双手合十,朝天拜一拜了。
她穿了一身黑色的裙子,是很早以前买的,现在肚子大了,穿上腹部勒得挺紧。外面套上羽绒服,穿上平底的雪地靴,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笑了。
勉强算是个漂亮的孕妇吧。
见苏尚淳最后一面,她绝对不能丑。
葬礼比想象中还要小规模,只是租了火葬场的一间特别小的灵堂,来吊唁的人一共大概也就二十几个吧。
所以这个人造了多少孽,就算生前藏得再好,等他死的时候也一览无遗。
季姝摸了摸肚子,自言自语道,季安生,你看到了吧,这就是坏人的下场,死了都没人难过。
季姝很大方的包了一个“白包”,递给那个女人时候,浅笑着说了一句“节哀顺变”。
那女人抬起头,满眼的惊讶,然后目光落到季姝的肚子上,神情复杂起来。
“我怀孕了,你是不是觉得我这种女人一辈子都不会有孩子了?”季姝冷笑着问。
“当年,是我对不起你。”那女人垂下眼帘。
“别这么说,咱俩谁都没错,错的那个已经遭了报应了。”季姝的话说的很直。
“是啊,到底还是遭了报应。”女人苦笑。
遗像里的男人微笑着,仿佛听懂了两个女人的话。
“你保重。”季姝说完,转身就走。
“季姝,你等一下。”那女人叫住她,走过来,看着她,“苏尚淳临死前对我说,他这辈子只爱过一个女人,就是你。”
季姝怔了三秒,随即笑出声来,“这男人临死前也不知道积德,到了下面肯定得打去十八层。”
然后转身,大步走出去。
一出火葬场的大门,一阵冷风就吹得脸生疼。这才发现,不知何时,她竟已泪流满面。
她伸出手又摸了摸肚子,自言自语,季安生,你可别学你妈,为这种男人流泪太不值了。人这一辈子这么短,别没事给自己添堵。
楚晨一直躲在一旁,看着那个女人站在火葬场的门口,那么小的一个身影,寒冷凛冽中独自站着,脸上有未干的泪痕,嘴里不知在嘟囔些什么。
有那么一种冲动想要走过去抱紧她,可这股冲动在身体里横冲直撞了那么久,就是不能化为行动。他觉得自己快要被憋得七窍生烟了。
他从来没想过这女人的过去竟然是这样的,简直比电影还惨。
他活了三十年,还没真遇见过谁是这么倒霉的呢。
可是,她居然还能笑得那么灿烂。
这个女人的精神境界,他果然不懂。
如果她知道了他现在的心情,肯定又会嘲笑她,怎么,老娘的那点过去又激起你那无聊的大男子主义保护欲了?
可他就是想保护她,想把她捧在手心里,这又有什么错呢?
谁来告诉他,他对她的这种保护欲,到底,哪!里!有!错!
想到这忽然就理直气壮了不少,于是振作了下精神,整理了下情绪,甚至连第一句话要说什么都默默练了两遍,季姝,我就是爱你,没有为什么。
那女人仍然傻在那,面对着火葬场门口那条川流不息的马路,呆的像尊雕像。楚晨迈出第一步,却忽然发现她也往前走了一步,可是,左侧的马路上眼看着一辆大卡车急速驶来
“季姝!”想也不想就飞奔过去!
身体收到一股强大的气流冲击,不由自主的被甩了出去,楚晨艰难的动了动胳膊,看看怀里的女人,“季姝,你没事,就好”
“楚晨!楚晨!”
张逸白昨天跟人打麻将熬了夜,今天一整天都困得难受,果然这人一过了三十,甭管男人女人都老得快。
走廊里远远的就看到急匆匆赶来的莫啸白和曾岚,他叹口气,妈的还让不让人过年了!
“老白,楚晨怎么样了!”莫啸白少有的急促。
“别担心,没撞到,是给他女人当了个肉垫摔了一下。也算这小子命大。”张逸白说。
莫啸白这才长长的舒出一口气,转头看曾岚,“没事了,这小子这把是苦肉计成真了。”
张逸白笑了,“有你这么说人家的么,那可是生死攸关命悬一线啊,有这么吊炸天的苦肉计吗?火葬场前被车撞,你说这得是被多少冤鬼缠上了?”
曾岚垂眸,“是我的错,我不该告诉楚晨季姝今天去参加葬礼的事情。”
但是她真的不放心,她也想给楚晨一个机会。
莫啸白摸着曾岚的头发,“宝贝这不是你的错,这样有惊无险一把,也才能让他们两个患难见真情啊。”
这语气满满的宠溺,听得张逸白全身皮疙瘩掉一地。
妈呀,这人真是莫啸白么?绳命是入刺的井猜。
“我们进去看看吧。”曾岚对莫啸白说。
莫啸白拉着曾岚的手点头,“好。”
张逸白却上前一步挡住两人,“等会儿,现在别进去。那屋子里的气场太强了,我怕你俩受不了。”
他就是刚刚进去转了一圈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
跟屋里那俩比起来,面前的这一对真是弱爆了。
妈的,这年真是没法过了!过年之后必须找个女朋友,妥妥的!
莫啸白与曾岚相视一笑,然后小白拉着自家老婆的手说,“咱们就去门口偷看一眼咋样?”
曾岚笑着点头,眼神里闪过少有的调皮。
张逸白摇头叹气,没救了,这些人都集体放弃治疗了。
病床上的楚晨笑的像一个傻x,恨不得嘴咧到耳后根了。他握着季姝的手,不停的揉捏着,这是真实的,这不是做梦。
季姝也笑着,眼里却是带着泪的。
天知道那一刻她有多紧张。
她听到楚晨昏厥前的那句“季姝,你没事就好”,再也控制不住的崩溃大哭。
楚晨,你不能有事!季安生不能没有爸爸!
楚晨见季姝眼里又泛了泪光,傻乎乎笑道,“老婆,你怎么又哭了?”
季姝嗔道:“谁是你老婆,别胡说!”
“你是我儿子的妈,当然是我老婆!”楚晨笑的顽劣。他知道,这一次,她不会再拒绝他了。
“楚晨,你真要改改你那个冲动的性子,万一刚刚那辆车开的再快一点,你就没命了!”季姝严肃道。
“那也没办法,宁可我死了,也不能让我老婆孩子有事!我楚晨虽然做人吊儿郎当,可关键时刻还是得有点担当的。”
季姝气的白他一眼,不说话。
楚晨忍着痛坐直了,敛了笑,一脸严肃的看着季姝,“季姝,我还是爱你,没有为什么。”
这句练了这么多遍的台词,终于有机会说了。
季姝抿着嘴,纤长的睫毛翻动,又落下泪来。
“我知道你肯定会骂我不懂爱,我也确实不懂。可我就是知道我爱你,我想要保护你,想要把一切都给你,和咱儿子。哪怕天天被你骂,我也高兴。”楚晨咧嘴笑道。
季姝皱着眉,抽了口气,“谁跟你说是儿子的!我要生女儿!”
楚晨嬉皮笑脸道:“生女儿好,女儿像你,又漂亮又聪明,生儿子跟我一样笨就坏了。”
后来季姝对曾岚说,楚晨抱着她被甩出去的那一刻,她真的崩溃了。她的人生已经过的那么苦了,为什么老天还要夺去最后一个对她好的男人!
曾岚说,季姝你总算知道楚晨是真对你好了。
季姝笑笑,说她忽然就想通了,人生一世那么短,想那么多做什么呢。既然这个男人现在对她好,她就该好好珍惜。连自己的现在都不能好好对待,还担心什么以后。搞不好她明天就死了。
她刚在火葬场告别了苏尚淳,也告别了自己的过去。
出了火葬场的大门,马上就被车撞死了,那她的人生还真是部神作。
她说她绝不要像季青一样,生的颓废,死的憋屈。
她要活得好。
她要和季安生一起,和楚晨一起,活的好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好滴,小晨子终于搏命演出抱得美人归!鼓掌!撒花!
正篇还剩最后一章,明天解决小白和曾岚的离婚问题。矮马季姝这段写的太长,主角存在感都没了……
另外再问问大家想看神马番外么?目前打算是一个求婚的,和一个结婚的……或许可以再写一个程孟樵的……和一个张逸白的?
张逸白:老夏,我那个番外你在前妻那本就答应要写,尼玛都拖了两本书了!再不写信不信老子分分钟给你罢工,看你下本书女主角病了谁给治!
夏尚凛:好吧,给你配个女人,梁水仙怎么样?
张逸白:
第83章 好结局
曾岚和莫啸白一起在机场送曾母入关。临近年关,机场人满为患,人声嘈杂的程度堪比年货市场。
曾母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感慨道:“这世道真是变了呢,当年我跟你爸爸第一次飞去新加坡时候,a城机场才那么一丁点大,一共也没几个人搭飞机。”
曾岚笑道:“飞机本来就是一种普通的交通工具而已,越普及才越符合它的定位。”
曾母摇头,对莫啸白道:“你看看,我这女儿跟母亲说话都在讲些什么。”
莫啸白笑了,搂住曾岚的腰,宠溺道:“宝贝,这种时候就不要说这些大道理了啊,快去抱抱妈妈。”
曾岚红了脸,曾母笑的内容丰富。
忽然觉得,其实女儿跟这个小白,还挺配的。
“妈妈,其实可以留下跟我们一起过完年再走啊。”曾岚其实舍不得妈妈。
“把你老爸一个人扔在新加坡?你老爸你还不知道,我走了这几天都担心他会不会饿死。我临走前都恨不得在他脖子上挂一张大饼,这样他饿了就咬一口。”
曾岚笑了,“只怕你挂了饼在他脖子上,他吃完了一边都不会转过去吃另一边。”
“还说你爸,你认真起来不也一个样。小白啊,你得好好看着曾岚,她胃不好,可得按时吃饭。”
“阿姨放心,有我在,肯定把曾岚养的好好的。”小白敬了个军礼。
“行了,你们回去吧。小白,下次再见面时候,可别叫我阿姨了。”
曾母拉着行李箱走进了自动大门。
曾岚转过脸来,看看满面春风的莫啸白,“你什么时候跟我妈妈变得关系这么好了?”
莫啸白坏笑着,一口亲在曾岚脸颊,“不告诉你。”
曾岚也没再问什么,眼波流转着,“莫啸白,我想,我们应该谈一谈。”
莫啸白点头,“好,咱们回家好好谈一谈。”
一路上曾岚的神情都有些游离,呆呆的看着车窗外面的车水马龙,眉头微蹙。
莫啸白却神色如常,该来的总会来的,他早就做好准备了。
两个人回到家,曾岚脱下外套,又转身很自然的接过莫啸白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手指不经意的触碰到他的手,身子不觉微微一颤。
神思有那么一瞬间的怔忡,再回过神来整个人已经被某人抱起来,直接压在了沙发上。
她挣扎了一下却失败了,皱眉道:“莫啸白,你不要闹,我有话要跟你讲。”
莫啸白却一口咬上她的唇,她吃痛的全身一紧。
“有什么话一会儿再说,先让我好好亲亲。”他无赖的一只手按住她的胸口,游刃有余的揉捏起来,“宝贝,这几天可把我憋死了!”
曾岚红着脸,却也没有再拒绝。
这样柔软中带着几分娇羞,彻底点燃了某人的那股压抑已久的闷火。于是再也克制不住,恨不得将身下这个小女人直接吞下肚。
虽然从来没有开口承认过,但其实这是莫啸白特别爱曾岚的一点,不矫情。她拒绝你就是认认真真的拒绝,她接受你也就毫无保留的接受。他们结婚前他连摸一下她的手都会被厌恶,可是结婚当天,他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吻她了。这和那些故意耍小聪明玩欲擒故纵把戏的女人比起来,更直接更坦诚,也更让他爱不释手。
欢爱过后两个人都有点累。
他抱着她,亲亲她的脸蛋,“宝贝,你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
她只是“嗯”了一声,却没继续说话。
本来做了一路的心理建设,想了好久要怎么跟他讲她想离婚这件事,可好不容易准备好的心情,一回家就被他的一通捣乱给搅合的一塌糊涂。
现在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莫啸白这个男人,总是有本事打乱她的计划,让她计划好的事情走向离奇的展开。
见她不说话,莫啸白笑着拍拍她的头,柔声道:“那让我来猜猜你想跟我说什么吧,嗯,你想跟我离婚,按照我们的合约把闪婚实验按时结束。我猜的对吗?”
曾岚仰起脸看他,恰好对上他那对深邃的眼眸。她看着他嘴角弯起的弧度,原来他已经都知道了。
“你猜的没错,莫啸白,我知道这样做很任性,但是既然是实验就该有始有终。你能理解我吗?”她的眼睛特别真挚。
他看的心动,又吻了一记在她额头。“宝贝,我爱你啊,所以无论你说什么,我都会答应你的。”
“啊?”她愣了。
完全没想过这个人居然会答应的这么痛快。
他难道不应该是死缠烂打胡搅蛮缠说一大堆歪理邪说逼她改变主意吗?
居然,答应了?
因为,他爱她?
他笑了,又亲了一口呆呆的自家老婆,“怎么,没想到我会这么痛快的答应你离婚?”
她老实的点头,“确实没想到。”
他叹口气,“曾岚,其实我以前也没想到,咱们俩居然会变成现在这样。”
她又愣了愣,问:“那你以前想的,我们两个会变成什么样?”
他又叹了口气:“最开始呢,我就是一心想要把你骗到手,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得到你。就像我对待以前那些女人一样,你就是我的猎物。不过后来,慢慢的我的想法变了。就在我成功的把你骗的结婚了之后,我发现我还是特别不满足,虽然你已经被我拴在身边了,可你却对我说你根本不在乎我是否爱上你了。你知不知道你那句话让我受了多大的刺激,所以我把自己的目标设定的更高了,我不但要得到你,我还要你爱上我。”
曾岚浅笑,“我记得你对我说过这话。”
他也笑道:“是啊,那时候说的斗志满满。曾岚,你就是我莫啸白情场上翻过的最高的一座山。”
曾岚抿嘴,“可你终究还是翻过来了,莫啸白,你成功了,我爱上了你。是你让我知道原来爱情这样的。”
他却敛了笑意,一脸严肃道:“不,是我输了。因为在你爱上我之前,我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你了。我不是翻过了你这座山峰,我是把你这座山当成了家,安营扎寨,不再离开了。”
她被他的严肃模样逗笑,脸颊埋在他的颈窝,特别乖巧的蹭蹭。
“其实那时候我特别惶恐,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会为一个女人如此执迷。曾岚,在遇到你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要与一个女人白头到老。所以遇到你,我输得一败涂地。我不停的跟你插科打诨,软磨硬泡,要你说爱我,要你给我生个孩子,我说了那么多遍的咱们就这样一直过下去吧。可是你从来都不给我一个正面的回应,这让我更加不安。只有面对你,我才发现原来自己竟是这样不自信。曾岚,你欺负我欺负的好苦。”
她笑出声,柔声道:“我可不知道你有这么多想法的,不许这样怪我。”
“不怪你怪谁!我越跟你在一起,就越离不开你。你问我爱情是什么,我的答案曾经是想要,可你给出的标准答案却是给予。这让我思考了很久,是不是我爱你的方式错了。直到我犯了错,害你伤心住院,我才终于明白了,你是爱我的,而你爱我的方式就是给予。你早就把你的一切都给了我,可我却还那么自私的想要的更多。你让我无地自容。”
她抬起头,与他四目相对,“那现在呢?”
“现在我要证明我爱你更多。”他的眼神特别坚定。
“怎么证明?”
“我不但要把我自己的一切都给你,我还要努力去给你制造一个你想要的生活。所以我答应你,按照合同把闪婚实验结束,然后堂堂正正的追求你,向你求婚,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娶你。曾岚,这就是我爱你的正确方式,对吗?”
她微微皱了皱眉头,可还是一个没忍住,落下一滴泪来。
“谢谢你,莫啸白。我爱你。”
“傻瓜,哭什么。”他笑着吻在她的泪上,舔了舔,咸的。
“莫啸白,你说过你会让我知道我错在哪里。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哦?说来听听。”
“我曾经特别抗拒爱情。可能是因为一直看着身边的季姝为了爱情经受了那么多苦难,所以发自内心的恐惧。虽然我从来没和别人说过,但我是有点害怕爱情的。我看着季姝为了爱情那样的不顾一切又遍体鳞伤,觉得那种丧失理智的感觉很可怕。所以,潜意识里我就将爱情排除在我人生这个集合之外了。我选杨缪,也是因为我觉得和他就算一辈子做朋友也可以。所以那时候你用刻薄的话攻击我,其实每句说的都是对的。我虽然不服气,但是却又不能不承认,所以特别恨你。”
“所以你才答应嫁给我,做这个闪婚实验?”
“对,我想要向你证明,我不是一个书呆子。你们说的那些关于婚姻关于爱情的道理我都懂。只是,就算不遵循那些世俗的守则,我的婚姻也一样可以美满的。”
他笑着摇头,“宝贝,你还真是个固执的科学家。”
“但我确实错了。因为爱情不是抗拒就可以无视的。我和你在一起之后才发现,我其实根本没法做到对你的那些暧昧举动不动心。你抱我吻我,甚至,和我做~爱~,都是令我觉得愉悦的事情。我根本拒绝不了你。”
他得意的扬眉,“是你老公我技术好。”
“不,我说的不是身体上的快感。而是心理上的幸福感。因为你,我才意识到原来被一个男人呵护是这样幸福。我和杨缪在一起三年多,相处下来只能算是老友。虽然他也会抱我吻我,可我从来没有觉得心动过。所以与你在一起的这种感觉,其实令我觉得很不安。因为我控制不了自己,更控制不了你。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我才刻意的告诉你,我不介意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其实这句话,是说给你的,更是说给我自己的。我反复提醒自己,我们在一起不过是个实验,我可以入戏,但也要保持清醒。”
他笑了,“宝贝,原来你跟我在一起,心里这么挣扎的?”
她也笑了,“是特别挣扎。可是这种感觉我连季姝都不敢说。我特别怕被她一语道破,所以宁可自己藏在心里。所以莫啸白,面对你,我坚持了这么久的信念也彻底崩塌了。其实还是你赢了,这个闪婚实验,是我失败了。”
“宝贝,你输了实验,却赢得了爱情。”
“所以是我错了,你终于让我明白了,我确实错了。我错在不应该坚持把婚姻与爱情分开。因为与你结婚的短短几个月,我就已经爱上你了。”
“bgo!宝贝,恭喜你答对了!”他笑着拍拍她的头。
“所以我们的闪婚实验,其实还是很成功的嘛,起码把我们两个人的观念都改变了。只要能学到点东西,这个实验就不算失败,我说的对吗?”他笑问。
“嗯,你说的对。莫啸白,谢谢你,陪我完成了这个实验。明明是这么任性的一个想法,居然真的实现了。”
他摇头,“不,是我该谢谢你。因为我本来就不在乎什么实验不实验的,我跟你做这个实验,只是利用这个合同把你骗到手结婚而已。你不怪我图谋不轨,怎么还谢起我来了。”
“因为我不觉得你骗了我,我没有失去什么,反倒得到了很多,这个骗婚,并不成立。”
“可是我得到的更多,宝贝,这样看来咱们的实验还真是得了个好结果。”
她笑了,点头,“嗯,好结果。”
总之是得了个好结果,还管什么骗不骗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打完“正文完”这三个字,我全身都抖擞了一下。矮马这文终于写完了,从去年六月开始存稿,中间停了几个月,十一月在三藩开会时候开坑,到现在2014年二月才写完。感慨太多,都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了。还是先谢谢这一路支持本文的各位亲,每天坚持给我留言的几个读者,要不是你们这样不离不弃,我肯定写不完的。所以在这先给大家鞠个躬,谢谢你们了。
这本书写的其实很不容易。因为这本书的写法,其实和我以往的书都不一样,是个挺大的改变。最大的特点,就是非常夸张之多的对话量。如果说前妻那本书是我几本书里对话最少的,那这本骗婚必须是所有书里对话最多的。为什么要写这么多的对话?其实这就和我写本书的目的挂钩,这本书我写的,就是为了和大家一起探讨,一起讨论,用一个辩论的形式来阐述各种观点,题目其实有点老生常谈,特别简单的四个字,婚姻,爱情。其实我写了这么多本书,还是第一次把爱情当成主题来写。
写这本书,我就是在借着各个主角配角之口,完成了一场辩论。甲乙双方就是当代都市的男人,和女人。
所以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其实并不复杂。在这点上我倒是保持了和前妻那本书的统一,没有复杂的勾心斗角家族斗争商场职场一类的东西。就是特别纯粹的探讨,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婚姻,爱情与婚姻的关系是什么。
为了能尽量减少其他外因的干扰,我把主角的身份地位都设计成很平等的人。所以不存在地位差距,不存在物质上的考量。女主男主都不是因为钱才在一起。女配男配也不存在身份地位的差异。
所以这本书,就是靠对话撑住的。因为没有“大”情节,都是“小”情绪。
这种设计其实有些吃亏。这也是我分析了本文扑街原因之一。因为女主太高端,是个不在乎钱,有房有车,还特别客观理智的学术女。放眼望去,123言情都市言情版,估计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种完全科学家作风的女主了。连她的婚姻都是个“实验”,这种距离感又怎么能让人有代入感呢。简言之就是不够接地气吧。
我曾经纠结过,是让季姝当女主还是曾岚当女主。其实这两个女人恰好是两个极端,一个全都懂,把一切都看的那么透彻,另一个全都不懂,企图用科学解释一切现象。考虑再三,我觉得还是要一个不懂的女主渐渐的变得懂了的这种过程比较好。季姝是个非常出彩的女配,但如果真的当了女主,其实我并不是很有信心她的行事作风会不会被一些人所诟病。原谅我这样小心翼翼,因为上一本书从此以后的李琳,我真是被骂的有点心理y影了。
再说说这文里的男人们。这文最开始叫《闪婚实验品》,后来改成了《骗婚精英》,无论是哪一个题目,都说的是这个男主。小白是闪婚实验品,小白也是骗婚精英。我其实特别喜欢莫啸白这个人,也为了这个人物下了非常多的功夫。因为我不想把他写成一般常见的那种言情小说里面的“总裁”或者“高富帅”,小白不是一个脸谱化的男人。所以他不是冰山,不是腹黑,不是恶少,不是暖男。我用“精英”这个词来形容他,因为他的性格是多面的,他很成熟,但也很固执,他很聪明,但也很单纯,他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乎输赢。我给他安排的身世,叛逆的青春,执着的信念,不懈的拼搏,就是想让大家看到这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与他形成对比的是楚少,小晨子和小白一比,就是个单细胞生物。这也是他从小二世祖背景决定的。小时候没吃过苦,长大了也没必要吃苦。总是一副吊儿郎当,却非要故意嘴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找点存在感。
所以木讷的单纯的曾岚遇到精明的固执的小白,风情的成熟的季姝遇到蠢萌的嘴贱的楚晨,这个骗婚的故事就这么成立了。
多出来一个高兴,其实我挺心疼他的。因为他这个人的最大特点就是不自信。他爱慕曾岚,也是因为羡慕曾岚那种光彩自信的人生。所以就像我最后那里写的,他对曾岚的执着,已经超出了爱情,是与自己的一场较量。
所以这文里的男配女配,做的事情都不符合标准小言里的情节。简言之就是,没有狗血。没有哭天喊地,撕心裂肺,你对不起我我对不起你,误会满天飞,你原谅我我不原谅你。
我就是用每个角色之口,从各种角度来讨论,究竟男人想娶个什么样的女人,想要个什么样的情人,女人想嫁个什么样的男人,想过怎样的婚姻生活。把这些都说完了,我的目的就达成了。
所以才写的特别累。有读者说这文里名言警句特别多,我深感欣慰。要知道每一句这种看似调侃的对白,都耗费了我成千上万的脑细胞啊。
所以说到底,这本书还是我固执己见坚持自己的一个怪胎。我自己写的挺high,可是成绩不如人意,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大部分读者想看的是故事,是一个有波荡起伏又哭又笑的故事。可我这篇骗婚,充其量只能算是披着小说外衣的杂文。
还有一点,是我非常想着重写的,就是两个女人之间友谊。又或者说是曾岚,季姝和高兴三个人之间这种比亲情还浓的友情。这是我特别向往的。
其实写到十几万字的时候真有些灰心了。因为我上本书已经扑街了,编编一直期待着我能靠这本书重振前妻的雄风(汗,其实那本也不是很火好吧)。但是,居然又一次让她失望了。用一个基友的话讲,我这人太强硬,什么火的题材到了我手里都能写出个怪胎。先婚后爱,多么热门,怎么被我就写成这样了呢。
但这就是我想写的先婚后爱,就像《从此以后》就是我想写的重生一样。
好吧,我就是个不爱循规蹈矩的死小孩。
不过死小孩还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半途而废。所以我坚持下来了,然后,居然,最后还夕阳红了一小把。矮马这故事说出来咋这么励志捏。
反正现在我想写的都写出来了,虽然过程很波折,但我不后悔,并且感到有点蛋蛋的骄傲。
爱情究竟是什么?是想要,还是给予?婚姻究竟是什么,与爱情有多大的关系?
我不想一锤定音的写个结论在这里。我写了这么多字,哪怕能让看过本文的你,有那么一点点想法,一点点感悟,就足够了。还是那句老话,我写小说不是单纯的想讲故事,我就是不安分的想要表达点思想。
对于我这个固执的对于写文的态度,很多人都在劝我。我经历了这几番扑文之后也在反思。或许我可以更轻松一点,把写文的目标设的再简单点。于是我写了七夫人,就是要改变自己这颗说教的心。所以七夫人那本书,我写了就一个目标,给大家逗个笑,让大家看了文心情舒畅的过一天。其实这样的目标也很好,造福社会啊有木有。只是说着容易做起来太难了,写搞笑文对我的挑战真是难以言喻的大。目前仍在挣扎中,我也不清楚自己还能撑多久。
一篇后记让我写了两千多字
最后再说一句,写文这件事对我来讲很重要,我知道自己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从第一本书半夏到现在的骗婚,我已经坚持写了四年。我相信我还会进步的,所以如果你想见证我的成长,就请一直关注我吧。
祝大家平安喜乐。
夏尚凛
2014年2月24日
80883完结
80-883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