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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听往事,红烧肉(万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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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美食厨神 作者:葫芦蓁蓁

    第一章 听往事,红烧肉(万更一)

    重生之美食厨神 作者:葫芦蓁蓁

    第一章 听往事,红烧肉(万更一)

    “你能平安从文庄拍卖行出来真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开着车,安凛时而侧脸看叶蓁。

    他是真的觉得叶蓁越来越神秘了。

    没有背景,修道一途却如有神助,这样的人,怎么得罪?

    “是吗”

    叶蓁无趣地应了一声,今天接连动手让她感到很疲惫。

    “当然了,我已经听说了,你让花婆婆晋阶的事,我哥说你既然得了花婆婆青眼,以后一定不得了,再加上你自己的手段,叶蓁,以后可要罩我啊!”

    把叶蓁当做朋友后,以往阴晴不定的邪气安凛也像变了一个人。

    “安青云,文景姝,文景聿,你能靠的人很多”

    叶蓁这话可不是说假的。

    安青云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身份,但能娶了文庄拍卖行的千金,又和文景聿是相交好友,能是什么无害的角色?

    “我哥和景聿哥也就算了,文景姝?呵呵”

    提起这个,安凛冷笑几声。

    “怎么?”

    叶蓁本不是个好奇心重的人,但文景姝此人真的很奇怪。

    安凛好似真的很不喜文景姝,本应该是家族秘辛的东西,丝毫不顾及地对叶蓁徐徐道来,仿佛让外人知道文景姝的真实面目对他而言是一件好事。

    文庄拍卖行和安家两兄弟的渊源在安凛口中展现。

    安青云和安凛兄弟两个从小就没有背景。

    他们父母死得早,安青云为了照顾弟弟早早外出打拼。

    没念过几天书的安青云能力不足,只能在酒馆帮忙照看,好在酒馆老板是好人,不仅让安青云当了伙计,还允许他带着弟弟到酒馆来。

    一日,安青云收拾了客人的残羹冷炙拿去倒掉。

    他在泔水桶旁居然发现了一个晕倒的小姑娘,她穿着华贵的衣裳,虽然脸上被灰尘抹的一块黑一块白,但还是能看出可爱的长相。

    想了想,安青云还是伸出了援助之手。

    他带着小姑娘回家了。

    “哥哥,她是谁?”

    年纪还小的安凛很排外,他并不喜欢这个昏迷不醒的小姐姐。

    “小凛,她很可怜,我们就帮帮她吧”

    安青云安抚了弟弟一番,终于让他同意留下这个身份不明的小姑娘。

    有了安青云的悉心照料,小姑娘终于醒了。

    “我这是在哪儿?”

    虽然岁数不大,但这小姑娘却颇有气势,丝毫不像个单纯的小孩子。

    “你晕倒了,是我救了你”

    安青云端着一碗粥递了过去。

    谁知,那小姑娘直接将那碗粥挥到了地上。

    “噼里啪啦”瓷碗碎了一地。

    说到这里,安凛的神色微微暗沉。

    “当年的一碗粥也多么珍贵,想必她也不清楚”

    安凛的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青筋暴起。

    那时的他年纪虽小,但已经记事了,再加上那件事给他的印象特别深刻,想忘都忘不掉,毕竟那时他们兄弟连一口饱饭都吃的艰难。

    “就为一碗粥?”

    叶蓁挑眉,像是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件事。

    “怎么可能?我是那么幼稚的人?”

    闻言,安凛大笑,似有些诧异地看向叶蓁,桃花眼中满是笑意。

    小姑娘并不清楚安青云和安凛艰难的生活,嫌东嫌西,很难伺候。

    “本小姐叫文景姝,你们救了我,文家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站在地上,小姑娘扬起下巴,说出的话满是高高在上的施舍。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对于外界的一切目光都很敏感。

    “哥哥,她好讨厌,你把她赶走好不好?”

    藏在安青云身后的安凛很不喜欢小姑娘的样子,不禁说道。

    “小乞丐,你说什么?!”

    小时候的文景姝和现在的性格可大不相同,那时的她就像个被宠坏的小公主,完全不知民间疾苦,只知道自己不该被忤逆,不该被反驳。

    她伸出一根手指,手指上有光闪过,安凛就像中了邪般痛苦地哀嚎起来。

    安青云很聪明,他当时清晰地看到了文景姝指尖的光芒。

    那是第一次,第一次知道,世界上还有会魔法的人。

    “哼,看你还敢说本小姐!”

    看到痛苦打滚的安凛,文景姝得意极了。

    安青云对于痛苦的安凛无从下手,只能回头乞求文景姝。

    “小姐,我求你放过我弟弟,念在我救了你的份上”

    安凛透过泪眼朦胧的眼睛,看到了跪在地上的安青云,在他眼中一直高大的哥哥,为了他,给一个黄毛丫头下跪祈求。

    不知是小孩子容易心软还是别的什么,文景姝放过了安凛。

    也是那时起,安青云知道什么叫农夫与蛇的故事,而安凛也懂得了隐藏情绪。

    作为文庄拍卖行的小公主,自然是金贵至极。

    不到傍晚,就有人寻了过来。

    那是个很英俊的中年男人,面容冰冷而严肃,即便是对待自己的女儿文景姝,也没用丝毫温情,只有满满的训斥和冰冷。

    原来是文景姝在家族受了委屈,才偷偷跑了出去。

    从来没有独自外出的她受了更大的苦楚,累晕在酒馆门口。

    “你救了我女儿,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

    文景姝的父亲,也就是上一任文庄拍卖行的掌权人文寂,如是说。

    即便是面对安青云这样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文寂也没有丝毫轻视。

    摆在安青云面前的是一条通天大道,他是个聪明人,也抓住了这个机遇。

    “我想跟您学习魔法!”

    安青云看了看还懵懂无知的弟弟,直视文寂的眼睛,很认真地说。

    听到他的话,文寂就知道是自己那不懂事的女儿在普通人面前显露了术法,他回头看了文景姝一眼,眼神冰冷而可怖。

    文景姝吓地瑟缩了一下,把头埋进了领子。

    “为什么?”

    回头,看着还不及自己胸口的安青云,文寂问道。

    “我想出人投地,干一番大事,让我弟弟过上好的生活,想成为人上人不再受任何人欺凌,也永远不想再和任何人下跪!”

    年仅十二岁的安青云,看着文寂的眼睛,掷地有声道。

    这样的话全然不像一个孩子说出的,但事实就是一个孩子所说。

    文寂沉默了半晌,他突然笑了。

    跟在他身后的手下和文景姝都是一愣。

    要知道,文寂修炼的是祖传功法,长久修炼性格会冷如寒冰,内心的爱恨情仇也会淡化,直至没有感情,修为就会一步登天。

    这是文寂第一次在众人面前露笑,只因为一个安青云。

    就这样,安青云和安凛被带回了文庄拍卖行。

    文寂对安青云可谓极具欣赏,收为关门弟子,和自己的亲儿子文景聿一起悉心教导,从四书五经到琴棋书画,从古物格斗到道法术数。

    安青云没有辜负文寂的栽培,术法一道,他天赋惊人。

    甚至和文景聿比起来,安青云都更胜一筹!

    可惜的是,安凛不具备修炼道术的天赋。

    日子一天天过去,安青云和安凛也逐渐长大了。

    文庄拍卖行在俗世也有一些生意,而这些生意都是安青云在管理。

    在这些生意里,其中有一处就是夜总会。

    安青云就是在自己名下的夜总会里遇到了此生挚爱——荷夫人,青荷。

    荷夫人出生富贵,虽然流落到夜总会,但性格也是不屈不挠,颇有一种傲骨铮铮的寒梅之感,也是这样的感受,让安青云对她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

    有了安青云护持,青荷才会在夜总会这样的地方出淤泥而不染。

    对于性格明艳大方的荷夫人,安凛抱着十二万分的好感,总是嫂子嫂子地叫个不停。

    有些时候,有些称呼,叫着叫着也就成真了。

    安青云和青荷相爱了。

    为了能够配得上安青云,青荷开始学习赌石,安凛也是在那时跟着她学会的赌石,只不过他的天赋比之荷夫人更甚罢了。

    安青云对青荷是真心爱慕,自然也暴露了自己非常人的手段。

    青荷有着一颗向往强大的心,她也想成为修者,然而她和安凛一般,不能修炼,不能成为修者,不能拥有长久的寿命。

    安青云和青荷相恋的事最终还被捅破了。

    那时的文寂已经垂垂老矣,他终究没有再次晋阶获得寿命。

    对于安青云选择和青荷在一起,文寂始终持着反对的态度,直到他死。

    普通人和修者在一起会有好的结局吗?

    答案是否定的。

    当你人到老年依旧健壮时,你的爱人已经白发苍苍,当你还有着数百年寿命时,你的爱人已经成为了一杯黄土。

    修者的一生很长很长,若将感情放在一个不能和自己同行的人身上,是痛苦。

    相处多年,文寂早已把安青云当成了亲儿子,他不愿自己的儿子为了一个女人而悲伤堕落,他有好的天赋,理应和更优秀的人相匹配。

    临死,文寂向安青云提出请求,和文景姝结婚。

    面对这样的濒死遗言,安青云即便千难万难,还是应了。

    文寂死后,家族内乱,安青云帮助文景聿以雷霆之势坐上了掌权人的宝座。

    这时的安青云在文庄拍卖行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他是个重诺的人,文景聿登位没多久,就和文景姝成了婚。

    安青云以为自己可以娶了文景姝,只是名义上的,他爱的还是青荷,后者一定会理解他的难处和悲苦。

    然而,青荷只是冷淡地离开了。

    一句“再也不要找我”把两人之间的一切感情打的支离破碎。

    一切,都来得那么猝不及防。

    失去了青荷,安青云没有一蹶不振,只是从那时起,他开始变得温和起来,对待任何人都温和地好似阳光,却哪知他眸中久久不散的阴郁。

    说完这段往事,安凛沉默了很久。

    他本以为自己不会记得这些,没想到说起来竟一丝停顿都无。

    “若这么说,除了小时的矛盾,文景姝也没做过什么让你愤然的事”

    叶蓁听得认真,提出了自己的困惑。

    如果只是文景姝小时候做的事情,却让安凛嫉恨到现在,那她就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我哥也不是个蠢的,为什么寂叔死的时候会让他和文景姝结婚?他曾调查过文景姝,然而调查出来的东西真是叫人不寒而栗,你知道是什么吗?”

    安凛冷笑一声,桃花眼中尽是难以想象的复杂。

    叶蓁头微侧,她知道,接下来所说的东西才是重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直刁蛮无理的文景姝像变了一个人,她开始变得温柔起来,脸上也时常挂着温暖得体的笑容,似乎是结婚之时,也似乎是结婚之后。

    这样的她看久了会觉得很熟悉。

    没错,她在模仿安青云。

    模仿他的动作,气质,笑容乃至神态。

    面对这样的文景姝,没人会觉得讨厌,甚至安青云都对她改变了最初的看法,除了安凛,从始至终对她都是厌恶。

    一个人太过完美就会让人觉得不对劲。

    从文寂卧病在床,到安青云在夜总会和青荷相恋,再到恋情被捅破到文寂面前,一切都好像有一只幕后推手,一直在推动着剧情发展。

    安青云一直在寻找这只推手,直到开始怀疑起完美到没有瑕疵的文景姝。

    再小的犯罪都会有过程,恰巧寻找过程就是安青云的强项。

    他不调查还好,一调查竟牵扯出了许多丑陋的秘辛。

    文寂之所以没能晋阶成功,竟是因为文景姝!

    她很病态,长年累月在文寂的饭食里下药,那药虽不至死,却有抑制灵气修为的作用,长期服用会造成筋脉堵塞,再难寸进,甚至修为倒退。

    安青云不清楚文景姝为何这么做,但连亲生父亲都毒害,让人感到可怕。

    而安青云和青荷相恋的事情也是被文景姝捅破的。

    她很清楚自己父亲的想法,以致于在父亲面前说穿了自己的小女孩心思。

    是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当年那个看不起安青云的小姑娘,竟爱上了他。

    为了得到安青云,她竟不想放过任何一点自己父亲濒死的价值。

    对安青云而言,文寂如师似父,是他的恩人,无论对方死前说的是什么,他都会答应,这是孝,也是义。

    而青荷之所以会不听任何话就决绝转身,也是文景姝的“功劳”。

    一个正宫,对丈夫的前女友能说些什么?

    即便没有听到,用猜的也可以猜个不离十。

    面对爱情,人都是自私的,文景姝和青荷都不例外。

    “你说,文景姝这个人,难道不可怕吗?我靠她,倒不如死了算了”

    将文景姝的真面目统统说了出来,安凛只觉得心头舒畅极了。

    叶蓁长睫微动,眼眸看向远处,没有开口。

    文景姝的为人不容她来置喙,只是日后必然要远离她了。

    “你抢了她的心头好,她是不会放过你的”

    许是猜到了叶蓁的想法,安凛忍不住泼了一瓢冷水。

    他口中的“心头好”不用说,定是精灵莱格无疑。

    “文景姝要精灵做什么?”

    坐直身体,叶蓁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难道就只是喜欢,所以费尽心机也要得到?

    安凛看了看叶蓁,不知道该不该和她说。

    看着叶蓁疑惑的表情,安凛还是没忍住,将自己知道的东西说了出来。

    “这些事我也是听我哥说的,听说精灵血液有永驻青春的功效,当初文庄拍卖行得到后,文景姝就曾开口讨要,只是不能坏了规矩,这才会在拍卖会上公然拍下,她本以为算无遗漏,没想到蹦出你这么一匹黑马”

    闻言,叶蓁清透的眸中掠过一抹冷意。

    想要莱格的血?

    做梦。

    “不过你放心,有我哥在,文景姝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见叶蓁不说话,以为她是担心,安凛不禁开口宽慰。

    “酒瓶怎么样了?”

    叶蓁不想再谈论文景姝的事,不禁问起了这次回来的目的。

    算算时间,她也该带着酒瓶回桥沅村了。

    “我还以为你忘了,既然说起酒瓶了,怎么样,一起去工厂瞧瞧?”

    安凛挑了挑眉,这几天事情太多,他都要忘记叶蓁回到仰光市的目的了,按

    照工厂的进度,酒瓶应该是完工了。

    “好”

    叶蓁运转灵气修复着体内的伤势,倒也没什么大碍。

    车子一路疾驰,很快就来到了上次的工厂。

    大老板又来视察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了一样飞窜出去。

    “坐吧,去把张全给我叫过来”

    来到办公区,安凛先让叶蓁休息,然后才吩咐身旁的助理。

    “怎么样,是不是很期待?”

    靠在老板椅上,安凛长腿交叠,点燃一支烟,看上去颇有些吊儿郎当。

    张全是个很稳重心细的人,来时手中还拿着一支酒瓶的成品。

    “总裁,叶总,这是工厂制作出来的酒瓶,您们看看?”

    张全不似初见时那么古板,此时的他脸上尽是满意的笑,在看向手中拿着的酒瓶时笑意更浓,说出的话更像是个急于表现的孩子。

    叶蓁接过酒瓶,清透的眸中闪过一丝惊艳。

    没错,就是惊艳。

    这支酒瓶瓶色剔透,瓶肩弧度很漂亮,瓶颈细长如天鹅仰天鸣叫,瓶身和瓶酒的高度交相呼应,看上去不会奇怪,瓶子容量则为七百毫升。

    当然,瓶子的形状并非重点,重点乃是当初图纸的图案。

    在圆柱形的瓶身上,有一副微微凸出的画面。

    高崖边,树木撑天,银白色的花朵肆意纷飞,仿佛能透出香气。

    石桌两侧,坐着一双对饮的男女,男人身姿颀长气质出尘,女人侧影美极飘然若仙,银袍青衣迎风交缠,酒盏碰撞间,自有酒香醉人心。

    张全很用心,将一些色彩都渲染上去,美得惊人。

    叶蓁伸出纤细的手指摩挲着凸出的画面,手感不会觉得锋利,圆滑温润。

    本以为这幅画面雕刻出来后不会很好,她倒是小看了安凛手下的工厂。

    “叶总,这是我们厂里最优秀的师傅刻出来的模子,他说如果不是图纸画的传神,他恐怕也雕刻不出这么逼真的画面,不过就算这样,还是有几分精髓没有刻出来,在这里,他让我和您道个歉”

    张全笑着说。

    “已经很好了,替我谢谢他才对”

    叶蓁抬眸浅笑,因伤势而略显苍白的脸色为她增添了一丝柔弱。

    安凛也凑上来看。

    这一看可不得了,让他也瞬间起了开酒厂的念头。

    “我怎么不知道我这工厂里的人这么能耐?这雕出来的东西这么好,就算是卖瓶子恐怕也有销路吧?叶蓁,要不要合作?”

    他有预感,叶蓁的酒恐怕会大火!

    “谢绝合作”

    叶蓁眯了眯眼,很直白地拒绝。

    如果是别的也就算了,但酒厂是她在饕鬄大陆感情的寄托,日后还会加入一些饕鬄大陆灵酒的元素和滋味,并不想让外人插手。

    “行!不合作就不合作,那你这酒总能送我几瓶吧?”

    被拒绝安凛也不气馁,只是无奈地耸了耸肩。

    他是个爱酒的,当下也忍不住厚着脸皮讨要了。

    对于安凛这个要求叶蓁不会拒绝,这次回到仰光市他也算是帮了大忙。

    “过几天就给你送过来”

    一切事毕,也该回桥沅村了。

    桃花坊开业的事宜已经刻不容缓。

    “麻烦你找人帮我把酒瓶送到z省桥沅村,费用问题我会让风戊晔和你谈”

    把酒瓶交给张全,叶蓁道。

    “这就算了吧,不过是几个酒瓶,就当是卖个你一个人情!”

    闻言,安凛无所谓地挥了挥手。

    上万支红酒瓶,精细的做工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他算盘打得好,叶蓁这样的人,能让她多欠点人情是好事。

    不过叶蓁会不会承这个人情就不一定了。

    就在安凛说完这话,叶蓁就抬起眼眸,直视他,眼神并不锐利也不冰冷,很淡很淡,就像在看一件稀疏平常的东西,平淡至极。

    “好了好了,谈,谈,谈!”

    在这样的眼神下,安凛很快就溃不成军了。

    他倒不怕叶蓁发火,就怕她用这种眼神看他,太可怕。

    “在文庄拍卖行,我已经算欠了你三次人情”

    酒瓶的事情解决完,叶蓁就准备回去收拾收拾,启程桥沅村了。

    当初安凛告诉她拍卖会的事,虽然只是随口一提,却也算帮了她,若他没说,那莱格何去何从也无处得知,这算是一个人情。

    其二是她要带莱格离开时,是安凛带着安青云前来说情,虽然最后没什么用处,但也算是出面了,她不是不识好歹的人,自然承情。

    其三就是上午刚刚发生的事。

    她是不惧文景姝,但斗下去也是两败俱伤,安凛和安青云出现的算是及时。

    对于叶蓁如此计较这些事情,安凛也没说什么。

    他之所以如此帮她也是为了让她欠下人情,与她交好,目的并不冲突。

    “什么时候走?”

    送叶蓁回到别墅,安凛问道。

    “明天,你尽快安排人把酒瓶送过去”

    叶蓁对于这个并没有隐瞒。

    “我办事你放心!我记得当初咱们在赌石市场上曾经有过一次赌注,我用总经理的位置换你一顿饭,虽然最后没吃到那饭,但我倒惦记上了”

    安凛手臂搭在窗边,调侃道。

    他的意思很明显。

    既然如今咱们已经是朋友了,那什么时候让我尝尝你做的饭?

    想了想,叶蓁也没有盲目地应承,而是道:

    “我的饭千金难求,一顿饭抵消一个人情”

    若论做生意,叶蓁也算是个中好手了。

    听到叶蓁的话,安凛一愣,旋即大笑。

    “你倒是打得好算盘,一顿饭换一个人情,上次也是这样,好,我答应你,我倒要看看你一顿饭是有多金贵,让你这么藏着掖着的!”

    叶蓁越是不同意,安凛就越是好奇。

    熟不知,一顿灵食的价值远远超过他的认知。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

    叶蓁看了看时间,虽然不在饭点上,却也不妨碍什么。

    人情这东西越堆就越难还。

    “行,没问题,我可要尝尝叶大厨的手艺了!”

    安凛抬起手臂看了看腕上的表,应了下来。

    叶蓁是个行动派,说话间就带着安凛回了别墅。

    “你先坐,我做饭”

    作为主人的角度,叶蓁给安凛沏了一壶茶。

    在她看来,安凛就和她在饕鬄大陆的食客差不多,你拿出等价的东西,我给你做一顿饭,各取所需,两相抵消,何乐而不为?

    任何问题都能用一顿饭来解决,实在解决不了,那就两顿!

    “我没啥忌口,喜欢重口味!”

    安凛全然不拿自己当外人,悠闲地躺在沙发上提要求。

    说出“重口味”三个字时,还对叶蓁抛了个媚眼。

    “辣眼睛”

    叶蓁抿唇,很客观地说出了自己的直观感受。

    闻言,安凛嘴角抽了抽。

    这几天住在别墅,为了防止风戊晔突袭,叶蓁放了一些备用灵菜在冰箱里,倒免了再进空间去取的难处。

    虽然司缪现在有伤,但看出她的身体问题还是轻而易举的。

    她不想让司缪为她感到担忧,也不想让莱格内疚。

    尊重食客的口味是厨神必备,重口味?

    想了想,叶蓁心中有了主意。

    她并不准备做饕鬄大陆的灵食,把自己暴露地越多就越危险,虽然对安凛改观了很多,但文景聿,文景姝和安青云都不是什么善茬,小心无大错。

    先将灵米洗净焖上。

    鱼香茄子。

    这道菜是比较下饭,且口味略重的。

    先将一切葱姜蒜等调味的食材切好,摆在一旁备用。

    用淀粉,盐,糖,醋调入清水搅拌成味汁。

    再把茄子洗净沥水,切成菱形花,刀工对于叶蓁而言再简单不过,切出来的菱形茄子朵朵白净大小均一。

    叶蓁并没有把茄子去皮,空间出品并不怕农药,再者茄子的价值就在皮里。

    锅内入油能没过茄子,大火烧至七成,倒入茄子转中火慢炸至茄子变软,茄肉发黄微焦入少许盐分继续略炸,控油捞出后待用。

    锅中留底油,中火烧热入豆瓣炒至油红。

    此时,入葱白,姜末和蒜末,猛炒出香,迅速加入茄子,泡椒转中火翻炒。

    直到茄子软熟就倒入早就准备好的味汁,转大火收干水汽。

    装盘,撒上小米椒和绿葱段,一道鱼香茄子就搞定了。

    叶蓁把菱形花的茄子一一摆在盘中,形成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

    淡紫色的纹路和炒的焦黄的茄肉,颜色鲜亮的汁液浇灌在上面,诱人食欲大开,鼻尖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鱼香味,当然,也少不了茄子的鲜味。

    “没想到啊,你这手艺还真不是吹的!”

    不知什么时候,安凛出现在厨房门口。

    他目光直射向那盘色香全齐的鱼香茄子,桃花眼中带着些许馋色。

    “价值千金”

    叶蓁也没觉得他这样的夸奖有什么不妥。

    口中又提到了“价值千金”四字,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没顾忌安凛在场,叶蓁紧接着做起了第二道菜。

    她从冰箱里拿出一块新鲜的五花肉,这块肉产自空间的野猪。

    “肉?对,你可要多做点儿肉,我是肉食动物!”

    安凛闭着眼睛轻轻嗅了嗅空气中的菜香,提醒了一句,转身走了。

    红烧肉。

    这是一道著名的本帮菜,充分体现了本帮菜“浓油赤酱”的特点。

    有的人喜欢吃瘦肉是因为瘦肉有嚼劲,有的人喜欢吃肥肉是因为肥肉香,有的人觉得瘦肉偏硬,难以嚼烂,有的人觉得肥肉腻,难以下咽。

    唯独这道红烧肉,肉是五花三层,肥而不腻,堪称经典名菜。

    叶蓁早就想试试做这一道菜了。

    先把肉切成麻将大小的方块,再放到锅里煮五分钟后取出放入冷水中待用。

    分明是肉,但在叶蓁纤细白皙的手指间,却半分不觉得油腻,随着她熟练的刀工,一块块五花肉被整齐地码好,如艺术品一般。

    把锅置在小火上,锅里放少许底油。

    随后在油里加入几勺白砂糖,并快速搅拌均匀。

    待糖划开后开始变红,冒泡,再放水,搅匀后把汤汁盛到碗里待用。

    锅里放油,待油烧至八成热,倒入早就码好的五花肉。

    同时放入大葱,生姜片,与肉块搅拌均匀翻炒。

    这时,就可以把盛到碗里的汤汁倒进锅中染色,当肉块变成金黄,再加入水。

    之后再加入适量的精盐和红糖,红糖不宜过多,有些甜味即可。

    最后放入几粒八角,一段桂皮,用小火慢炖。

    直到肉质酥烂,叶蓁才起锅收汁。

    将一块块暗红色的红烧肉呈塔状放入盘中,层层叠叠,香味幽幽,有一股焦糖的香味和浓郁的肉香,以及作料汤汁的清香。

    红烧肉有皮有肉有肥有瘦,看着就叫人食指大动!

    一道鱼香茄子和一道红烧肉,都是重口味十足的菜色。

    叶蓁作为厨神,懂得营养均衡,再搭上一道拍黄瓜,完美了。

    菜色虽然不多,但分量很足。

    “好香,叶蓁,即便不吃,就这个味道,你的手艺也当得起价值千金了!”

    安凛循着香味来到餐桌前。

    他沉醉般嗅了嗅味道,毫不虚伪地赞叹。

    想他作为安氏财团总裁,游历过世界各国,品尝过的上等菜肴何止千万?

    可此刻,餐桌上摆着的三道家常菜,却勾引了他所有的味蕾。

    听到他的话,叶蓁挑眉,没有说话。

    盛了一碗灵米递给安凛,示意他可以吃了。

    “你这儿好东西可真不是,这米粒粒饱满,光泽透亮,不是凡米吧?”

    盯着碗里的米饭,安凛意味深长道。

    他在文家长大,对于修者的东西也算了解颇深,灵米这东西产量极低,即便在富可敌国的文庄拍卖行,都很少可以吃到。

    叶蓁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

    安凛自讨没趣,只能自顾自地吃起来。

    鱼香茄子,香味浓郁,茄肉鲜嫩,汤汁入口甘醇美味。

    一口茄子一口米饭,这滋味简直难以形容。

    安凛紧接着夹起一块红烧肉,挑眉看了叶蓁一眼,塞进嘴里。

    一股肉香瞬间弥漫在口腔里,并没有以往吃过的红烧肉那般油腻,肉质细嫩嚼劲十足,轻轻一吸,就化在嘴里,带着微甜的口感。

    红烧肉吞入腹中,带着淡淡的暖意和回味无穷的香气。

    “好吃!”

    安凛紧接着又吃了几块,塔状的红烧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

    一顿饭,短短二十分钟,被吃的一干二净。

    叶蓁做的饭,从来没有残羹冷炙,有的只是抚着肚皮哀嚎吃多的人。

    就如现在的安凛。

    一向邪气潇洒的安凛安总裁,此刻正无力地靠在椅背上,一副吃多的样子。

    “一顿饭,一个人情”

    叶蓁将餐盘餐桌收拾干净,讲着银货两讫的口吻。

    “值了!一个人情换你一顿饭,真值了!你还欠我两个人情,两顿饭?”

    刚刚吃过一顿,安凛已经开始寻思下一顿饭了。

    “再说,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

    已经快傍晚了,叶蓁准备去和风戊晔交代一些事情。

    不过她这幅驱赶人的模样让安凛有些无语。

    他们好歹也算是朋友吧?赶起人来真是半点不好意思都没有。

    “酒瓶我已经安排人去送了,想必在你回到桥沅村的时候就到了,别忘了给我送几瓶红酒回来,若是口感不错,我给你推销出去!”

    别墅门口,安凛拍着胸脯认真道。

    他这话可不是说假的,安氏财团虽然只是仰光市的集团,但他安凛的朋友可遍布了许多圈子,再说,不是还有他兄长安青云吗?

    只要东西好,销路就不是问题。

    “可以”

    她送酒,他推销,这可不算是一个人情。

    把安凛送走,叶蓁才打电话给风戊晔。

    雏莘集团总部和叶蓁所住的别墅并不远,这也是风戊晔的考量。

    几分钟后,一辆低调的车子停在了别墅门口。

    “叶总,怎么了?”

    坐在沙发上,气喘吁吁的风戊晔才得空喝上一口茶。

    对于自己顶头上司的命令他可看的很重,这不,电话刚挂断就飞也似的来了。

    “我明天就回桥沅村,桃花坊开业事宜就在近期,到时候红酒会给你送过来一些,就在展览会上给宾客饮用,效果应该会出乎你的意料”

    叶蓁端着清茶抿了一口,悠然道。

    雏莘集团过一段时间就要举办一次展览会,展览的就是被开出的毛料翡翠。

    只有向众人展现出自己公司的实力,才会长久发展下去。

    翡翠展览会不仅是为了告诉世人雏莘集团的实力,也是为了搭建人脉。

    到时候能来参加展览会的,非富即贵,在这样的场合中使用桃花坊的葡萄酒,也能起到一个推广作用。

    闻言,风戊晔眼睛一亮。

    是啊,既能省去成本,又能让桃花坊的酒在仰光市上流社会打开市场,这是个一举两得的好主意。

    “没问题叶总,你放心,展览会我一定办的有声有色!”

    作为叶蓁的得力干将,风戊晔自然信心十足。

    “好,展览会上要用的翡翠都准备好了?”

    虽然不经常管事,但一些必要的问题叶蓁还是会问一问的。

    “准备好了,叶总在赌石市场中收购的原石都解出来了,成色都不错!”

    风戊晔郑重地点了点头。

    提起这个,他对叶蓁的敬仰之情真的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啊!

    有了叶蓁这样的领导者,雏莘集团的玉石业何愁未来?

    “那就好,短时间内我恐怕不会回仰光市,雏莘集团就交给你了”

    闻言,风戊晔嘴角抽了抽。

    偌大的集团,任是哪个总裁都不可能把甩手掌柜当的如此得心应手吧?

    “好,叶总放心!公司有我和陈总,不会出什么事的!”

    风戊晔也知道自家总裁是个很忙碌的人,也不奢求她能留在仰光市照看集团了,有他和陈魄两个商界老手,不怕会发生什么意外。

    ------题外话------

    今天上架第一天,开启新的篇章,海城,男主也要经常出现了,加油,全订的小可爱们可以加入v群,群里福利多多哦,么么哒!

    第一章 听往事,红烧肉(万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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