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七十三章 舌尖上的沙滩(三)
微微带着些许麻辣的蛤蜊,配上娇嫩鲜香的基围虾,再喝上一口天下无双,怎一个爽字了得。
众人吃的胃口大开。
呼---轰---滋滋---。
海风呼呼,火苗高窜。
李奇一手持锅,一手握铲,红中透白的龙虾在锅内翻滚,香味也随之飘散开来,弥漫在整个沙滩上,闻之皆醉。
龙虾。
一种让李奇来到北宋感到无比伤痛的美味。
其实李奇来北宋也吃过龙虾,但都不是新鲜,提不起他的兴趣,今日他总算可以回味下龙虾的美味了,为此他一口气买下了十只龙虾。
葱姜、高汤、料酒、少许盐入锅,香味更浓,待汤汁见浓时,出锅,哗哗哗,李奇用铲子将龙虾全部扒如盆内。
十只龙虾呀,这一般的盘子可是装不下。
既然是可以放在锅内翻滚,那肯定不是一整只的,而是块状的,红红的壳,油光油光的,里面白嫩的龙虾肉看似爆将出来,那是晶莹剔透,闪闪发亮,海风拂过,像似在微微颤抖着,引人垂涎三尺,足见这龙虾肉有多么鲜嫩。
撇开浓香不说,就这种大型龙虾切成块随意的堆放在一起,高高如山但是这一回酒鬼他们不会上当了,不待李奇开口,仗着自己的武艺高强,那筷子犹如灵蛇出洞携闪电之势一般伸了过去。
纳尼!在我厨王的炉灶前,也敢动武,真是岂有此理。
哇呀呀呀!李奇这是不能忍呀,手握铁铲,一招横扫千军。听得当当当几声,尽数将酒鬼等人的招数化解的不留痕迹。
酒鬼瞧着李奇,有些诧异,有些惊讶,也有些不屑,傻愣愣道:“莫不是要各凭本事?”
李奇摇头一笑,心想,这酒鬼脑子还转的真快,要是我这一点头,这整盘龙虾可能尽归他所有。又道:“在下君子厨王。动铲不动手,讲究的是公平合理,来来来,将你们的碗都拿过来吧。”
说着他就放下铲子,拿上长勺。
酒鬼他们立刻将碗送到李奇面前,那真的就跟乞丐抢食一样,这没有办法,谁叫面前站着的是金刀厨王了,恐怕是再富贵的人。遇到这等美事,也会做出这种反应来。
李奇拿着长勺一人给他们分去一勺,剩余的就全是自己的了。
酒鬼等人看着,李奇的分量是他们的三倍。这真是太t公平了。
李奇长勺护在盆前,看着他们那贪婪的目光,道:“待会还有很多美食,你们想不想吃?”
他今日都没有怎么吃饭。等的就是这一刻,原本龙虾应该是放到最后一道,可是他实在是等不到那一刻了。必须得吃过瘾呀。
此话一出,酒鬼他们登时没有脾气了,谁叫李奇是厨王,他们不是了,呼哧呼哧的吃了起来,不一会满嘴就变得油亮油亮的了。
李奇见危机解除后,也赶紧吃了起来,这嘴唇刚一碰到红红虾壳,浓汁溢出,仿佛自己往嘴里钻,无比鲜香,再看一眼那白嫩的龙虾肉,都不忍吞下啊!
但是不忍能行吗?
这种时刻,馋虫为大呀!
李奇吃龙虾可也是专业级别的,这一口一块,又快又完美,从虾肉到浓汁,尽数吞进,不留半点。
哪怕是赵菁燕,此刻也对于留在这里感到庆幸,用筷子夹出一团虾肉,如同果冻一般抖动着,这一入嘴,这团虾肉仿佛在舌尖下重生,在舌头上划动,浓香绕齿,一咬下去,汁水飞溅,充斥着嘴里每个缝隙,这是一种完全体验的美味,虽然赵菁燕贵为燕福宗姬,但此刻也为这龙虾而折服,道:“这大虾肉比起方才吃的小虾还要美味多了,又大又肥美汁多,肉质细嫩、滑脆、味道鲜美香甜,这恐怕是我吃过最为鲜美的虾肉了。”
酒鬼走了过来,一口酒灌了进去,突然伸出筷子伸在李奇的盘内夹出一块龙虾肉来,啧啧几声,道:“关键还是这虾肉够大,吃的真是过瘾,爽,太爽了。”
又是一口吞进去,上下唇哆嗦着,那表情,拿去拍广告,真是无缝衔接啊!
但是他这一句话,真是说中的精髓所在,这大龙虾的特点就是够大,但不失肥美,基围虾虽然也好吃,那一只基围虾的肉就那么一点,吃尽嘴里,总是有点不过瘾,有种若隐若现的惆怅感,但是吃这龙虾,那用过瘾来形容,真是太贴切了。
李奇郁闷的望着他,道:“偷吃人家的是不是更爽,你丫盘内还有这么多。”
酒鬼厚着脸皮笑道:“我打算留着过夜,明日再吃。”
留着过夜>
李奇懒得和他扯淡,赶紧将剩余的龙虾全部扒到盘内,端到一边去烤炉去了,这吃货不可怕,怕就怕吃货会武功,那真是厨王也挡不住啊。
赵菁燕真是头一回见到恁地可爱的李奇,不禁抿唇浅笑,殊不知李奇真的好久没有吃过这么正点的海鲜了,甚至可以说是从未吃过,因为后世的海已经多多少少受到一些污染,那些海鲜和现在的海鲜根本不能比,对于拥有一条金舌头的李奇,现在的海鲜真是近乎完美,所以他才会表现的恁地小气。
长长的烤炉上,同样是海鲜遍炉啊。
只见身披“黑甲”的生蚝和一些乌贼、海鱼在烤炉上排列的整整齐齐,李师傅吃着龙虾,拿着小刷子,将调味料从容不迫的刷在海鲜上面,忽见他左手持小铲一挑,一条拥有完美弧度的秋刀鱼在空中翻转一圈稳稳落下,真是颇具唐伯虎的风范呀,不过。前提是他别张嘴。
李奇颠簸着身子,兴奋的唱道,惹得众人一阵轻笑,但是李师傅就是能出众,越唱还越欢快。
就这姿势,就这神态,活脱脱一个搞烧烤的呀!
但是李奇还真做过这事,在大学期间,他偶尔在学校隔壁的巷子里弄了个烧烤摊,不为别的。完全就是任性,顺便泡泡妞,谁说搞烧烤的就不能泡妞了,咱李师傅可是借此认识很多美女,因为美女可不会对一个弄烧烤的起防备之心,这样便于接近,然后趁机下手,但是当校友们都上瘾了,他就是开始归隐了。为此还当选了学校本季度最可恶的同学。
生蚝,一个能够令男人重振雄风的食材,而且物美价廉,谓之一方绝味。绝非虚言。
当众人盘中的龙虾变成一堆空壳时,于是情不自禁的将目光放到到了烤炉上面。
那护卫立刻走了过来,抱拳道:“大人有何吩咐?”
李奇道:“将这些拿去给弟兄们解解馋。”
那护卫一愣,随即道:“遵命。”
这些护卫可都是李奇的亲信。当老大的总不可能光自己吃,不顾小弟,在对待自己人。李奇真是慷慨到让人感觉匪夷所思,至少没有哪个首长会亲自做菜给自己的护卫吃,哪怕岳飞都做不到。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李奇在邑州遇袭时,这些护卫都拼了命的掩护他逃命。
这金刀厨王的烤炉可是非常长的,足足有一米多长,这是一般人照顾不过来的,也只有他这种级别的厨师才敢弄这么长的烤炉,毕竟一个厨师要照顾这么长的烤炉,那绝非易事。
数十个生蚝,八条盐烤秋刀鱼,还有一些烤虾,全部被几名护卫端走,虽然他们个个脸上还是无比的冷峻,但是眼中喜悦的目光已经深深的出卖了他们,能吃到金刀厨王亲手烤的海鲜,这是何等荣幸呀。
随后,李奇又让人端去一大盆海鲜炒饭,酒水倒是比较少,毕竟他们还得站岗。
但是这海鲜炒饭可是非常有讲究的,乃是他父亲每每到海边必吃的饭,这饭吃的不必任何海鲜差,所以他父亲常常说,看一位厨师的厨艺,就看他的饭做的怎么样?因为这人天天都要吃饭,所以舌头对饭的感觉已经麻木了,你要是能让普通的米饭给舌头一些不同的感觉而这海鲜炒饭虽然只是一种普通的炒饭,但严格来说应该是类似于大锅菜一样,饭就是菜,里面有明虾,有牡蛎、乌贼、蛤蜊等等海鲜,再加入些许还带,这光想想,都觉得非常复杂。
而且李奇因为常年被他父亲逼迫研究这海鲜炒饭,这道菜可是说是信手拈来,都做出花来了,他是用一条条虾壳着整齐排列横盖在米饭上面,成一个鱼身形,蛤蜊作头,乌贼须作尾,看上去就是一条海鱼,这虾壳一揭开,金黄色的米饭粒粒都是棱角清晰,极其诱人。
赵菁燕都忍不住偷偷尝了一口,不禁眼中一亮,赞不绝口道:“这海鲜炒饭真是太好吃了,饭粒滑硬有力、弹劲十足,里面充斥着葱头末、蒜末爆炒香味,与海鲜的鲜香融为一味,更是浓厚馥郁、甘香爽口,鲜,这饭真是太鲜了。”
她这一说,其余人纷纷围上去尝尝着海鲜炒饭,无一不竖起大拇指。
米饭的味道比较淡,可配合天下万味,所以,这米饭若是当做菜的话,可以说是厨艺界的万能插座,因为米饭几乎什么都能配,而且没有一点违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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