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地,月光下一道道身影在悄然移动。这些阿拉伯人非常小心,避免弄出任何声音。他们不仅要躲避敌军哨兵,还要躲避成群出没的豺狗。
前几天被打死的尸体已经发臭,西奈半岛炽热的阳光,晒得这些尸体的皮肤呈紫红色。不知道为什么,尸体的肚子全都鼓胀起来,犹如怀了孕的孕妇。
哈桑拿着枪,小心的趴着,不时看一眼同伴还有远处黑乎乎的明军阵地。手摸了摸腰里的砍刀,酋长说了,只要砍掉一个东方人的脑袋,就有五枚金币的赏金。
五枚金币!足够再娶两个老婆,还能再买一匹骆驼。
哈桑很穷,因为穷所以只有两个老婆。按照教义,他可以有四个老婆。只有两个老婆的他,成为了部落中人的笑柄。今天他就要扬眉吐气,只要砍掉一个脑袋,就能娶足四个老婆。
“呜……!”一只豺狗对着哈桑龇牙,嘴里流着黏糊糊的涎水,恶臭的味道距离好远都熏鼻子。
这种豺狗是沙漠里面最为难缠的,只要被咬上一口,人就会感染。当天晚上就会发烧,而后是昏迷不醒。过不了几天,人就会死掉。部落里的巫师说,这是被恶灵附体的狗,能不要碰就千万不要碰。
绿色的小光点一下子增多了五六双,哈桑有些害怕。距离这么近,真要是扑过来,顷刻间就能把自己扯得七零八落。
“哼!”哈桑赶忙爬了几步,一个翻滚抢到了上风口。看到那些豺狗有追击的意思,赶忙从怀里掏出狮子的蛋蛋,迎着风晃了晃。
豺狗闻到雄师的味道,立刻吓得魂飞魄散。一只只呜咽着跑开,尸体很多,用不着非得吃这地方的。
更远处的秃鹫,警觉的扇了扇翅膀,一副随时准备飞起来的模样。
总算是过了这关!哈桑对着后面一招手,身后跟着的都是部落里面的勇士。今天晚上,他们要夜袭东方人的营地。情报上说,他们只有一百多人。自己的身后,可是有三千人的队伍。更远处的地方,还有五千骑兵时刻准备着冲锋。
一寸一寸的爬,一寸一寸的接近东方人的战壕。眼看距离战壕只有三四十米,哈桑忍住了站起来杀进去的冲动,仍旧一点一点的移动。他甚至可以看到,战壕的最前沿,一个留着大胡子的家伙,正像鹰一样四处踅摸。
“哗啦!”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哈桑猛的一惊。声音虽然很小,但在这静谧的夜里格外清晰。
就在哈桑不知道自己碰到了什么的时候,一颗子弹准确的打在脑袋前面的沙土里面。哈桑吓得赶忙低下头,身子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
“啪!”又是一枪,打在距离哈桑一米多远的地方。哈桑仍旧没有动弹!他知道,明军没有看到他,只是听见声音才开的枪。
“操!不知道又是什么野兽,他娘的都想来这里吃白食。”大胡子骂了一句,依旧抱着枪看着远处的黑暗。
哎……!跟着虎爷出来,原本想着能发点儿财回去。现在可好,财没发到说不定还得把命搭进去。来的时候三百多条汉子,现在只剩下一百多人。剩下的那些爷们儿,全都变成骨灰送到了船上。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不会也变成骨灰被送回去。
失策啊!没想到,这一趟居然有这么大的风险,早知道的话就找个借口不来了。看了看天,估计是半夜了,困意袭来两只眼皮好像坠了两坨铅,不管怎么睁都睁不开。最后,两只眼睛好像两扇大门一样关闭了。
哈桑发现那个大胡子在发呆,不是发呆,而是在打瞌睡。他感觉脑袋兴奋的要充血,这个哨兵附近没有人,哈桑看了很久,他可以保证这一点。
身体好像豹子一样从地上弹起来,用撵羊的速度冲到那个大胡子面前。那个大胡子刚刚睁开眼睛,手里的看到已经劈下去。
“噗……!”砍刀砍掉大半个脑袋,刀卡在骨头缝里面,大蓬的鲜血顺着伤口激射而出。
大胡子想要说话,却只能张合着嘴说不出话来。鲜血顺着嘴里不断涌出来,喉咙里面只能发出“嘶嘶”的声音,那是鲜血喷出体外的声音。
一刀没有砍掉脑袋,哈桑有些气馁。用脚踹着大胡子,抽出了砍刀,用力再劈一下。这一次,脖子总算被劈断。这个东方人脖子是真粗,都快和脑袋一般粗。难道说,东方人都是脑袋大脖子粗?
拎着滴血的人头,哈桑别提多兴奋。五个金币到手了,总算可以再娶两个老婆了。巴基达家的闺女不错,今年已经十一岁了,正是好时候。
没等哈桑兴奋两秒钟,他就看到自己脚下多了一个冒烟的东西。这是一个圆滚滚,差不多比拳头大点的东西,导火索还在“滋滋”冒着火星。
手榴弹!这个念头刚刚出现在脑子里面,手榴弹已经变成了一朵盛放的橘黄色花朵。伴随着硝烟,无数弹片钉进哈桑的身体里。
哈桑被炸得飞出去仰躺在地上,很快夜空变成一片血红。临死,他的手还牢牢的抓着那颗硕大的人头。
辽军的惯例,安排哨卡都是明暗哨。大胡子刚刚被砍死的时候,战壕里面的暗哨已经点燃了手榴弹。一声爆炸,所有人都从战壕里面窜了起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手里的手榴弹随便找个什么东西点着就往黑暗中甩。
“轰!轰!轰!”手榴弹的声音响成了一片,黑暗中刚刚爬到战壕前面二三十米的那些阿拉伯人立刻伤亡惨重。
火光映照下,一群阿拉伯人站起来“嗷”“嗷”冲锋,都到这个地步了,还趴着让人炸?
李虎被眼前的情形吓得有些懵!黑暗中,忽然窜起来无数黑影。自己这边阿卡四七步枪的枪声,立刻爆豆一样响了起来。近一些的阿拉伯士兵,李虎甚至看得清他们狰狞的脸。
“点炸药包!”李虎情急之下,自己抓起一根火把冲了出去。
战壕前面十几米的地方,安放着数十个炸药包。只要点燃,定向爆破的炸药包可以把冲上来的那些阿拉伯士兵喷成筛子。
子弹在身边“嗖”“嗖”的飞,李虎只能听见自己的肺好像拉风箱一样“呼哧”“呼哧”的喘。记得大哥跟自己说过,人在战场上不能害怕,一害怕就带着一股味儿。子弹专门捡着身上有这种味儿的人招呼!
奇迹发生了,枪林弹雨之中。居然真就没有一颗子弹,击中闪展腾挪翻滚前进的李虎。
爬到最前面的壕沟,李虎已经可以看到阿拉伯士兵龇出来的獠牙。抽出腰间别着的盒子枪,甩手就是一枪干翻了一个阿拉伯士兵。十几米的距离上,盒子枪的准头还是不错的。
盒子枪一次可以装二十发子弹,完全是李枭照抄毛瑟驳壳枪的产物。李虎手里驳壳枪连续扣动扳机,妄图靠近他的五六个阿拉伯士兵,全都被放翻在地。
点燃导火索,趁着导火索还在冒火星子。李虎连滚带爬的往回跑,点燃之后只有十秒时间。李虎可不想待在原地,被四散的弹片捎上。
“轰!轰!轰……!”爆炸声接连响成了一串儿。
无数冲上来的阿拉伯士兵,被一堵金属墙喷个正着。这些士兵非常惨,浑身都是血窟窿在不停冒血。这种包裹了石子的炸药,虽然威力不大。但却特别讨厌,如果被喷中,伤者会被活活疼死。
借着爆炸的火光,冲上来的阿拉伯士兵暴露在一瞬间的光亮之下。阿卡四七步枪的枪声,已经练成了一片。这时候看出自动步枪的好处来了,虽然不能打连发。但三十发容量的弹夹,足可以保持持续的火力输出。
李虎滚回自己的战壕,操起步枪对着冲上来的阿拉伯士兵开始射击。这时候他非常后悔,没有带两挺马克沁重机枪过来。如果有那东西,别说这些阿拉伯士兵。就算再多来十倍,只要子弹够用,都他娘的给老子躺在这里喂狼。
对方的阿拉伯士兵,好像杀不完一样。干掉了一群之后,很快有来了一群。平均一个人瞄准的时间,不能超过两秒钟。不然,阿拉伯人就有冲到眼前的风险。几百人被成千上万的人冲,如果冲破防线大家都不要活了。
完全靠着阿卡四七步枪的连续火力,李虎才能够守住现有阵地。不过在阿拉伯人拼死冲锋下,也经常能够听到自己麾下士兵的惨叫。战场上子弹横飞,有时候在这种状况下能够存活下来,多多少少都需要一些运气成分。
打完弹夹,就甩手榴弹,然后换弹夹接着打。阿拉伯人死了一排又一排,可就是狠了命的冲锋。
阵地前面已经是尸体枕集,血腥味儿混着硝烟味儿,浓郁的几乎化不开。
“虎爷!照这样下去,咱们的子弹最多不超过三天。”郝大用满脑门儿都是汗,子弹不多了。他在盼望着这位虎爷,下达返航的命令。虽然没有发财,但好歹保住一条性命。
“操!你还能有啥好办法?找法兰西人要?他们也得有!”李虎一边给驳壳枪换弹夹,一边大声喊。
阿拉伯人好像洪水拍打堤岸一样,拍过来一群被撞了个粉碎,然后又来一波再次被撞得粉碎。天蒙蒙亮的时候,好几处阵地被突破。好多地方发生了肉搏战,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帮阿拉伯人爬得太近了。
“虎爷!您回船上去吧,这里有我!”两个人驳壳枪里面的子弹都打光了,郝大用猛的推了一把李虎。
“放你娘的狗屁,放下弟兄们,我自己一个人逃走?你让我下半辈子怎么活?一辈子生活在自责里面?门儿都没有!要死咱们他娘的一起死,要活,咱们他娘的就要活个精彩。”
“好!活个精彩,打个精彩。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两个赚一个。”
天边传出天雷的声音,仔细一看却不是。原来是阿拉伯骑兵,胯下全都是纯种阿拉伯战马。天雷贴着地面滚滚而来,从天边有耳朵里面,声音好像潮水一样的欢呼声。
是骑兵,非常大股的骑兵。李虎一下子心拎了起来!这他娘的看上去,得有好几千人。难道说,苏丹和酋长们,都堵上自己的全部身家,来干成这样的事情。
果然,阵前马嘶声不绝于耳。阿拉伯人骑在战马上,好像疯子一样拼命呼喊。
这一下要完蛋了,以现在李虎手里的实力,绝对不可能是数千骑兵的对手。
眼看骑兵越来越近,步兵们还在和阿拉伯步兵纠缠在一起。滚滚如闷雷一样的马蹄声,好像是道道催命的灵符。
“虎爷!您看!”准备豁出去的郝大用,忽然指着天空,然后孩子一样的又蹦又跳。
李虎抬起头,看到无数颗流星正飞跃自己的脑袋。不对,这不是流星,而是火箭炮的火箭弹!已经使用了这么多年火箭炮,一眼就能看出来那些拖着长长火焰尾巴的东西。
谁来了?是咱们大明的船?别国海军,根本不趁这东西。这些年得益于倭兵帮忙,猫这种生物给了倭国好多乐趣的同时,还可以去抓老鼠。
“别瞎许愿,这八成是咱们人的火箭弹。”李虎也没时间观察,一手拿过郝大用的瘪瘪香烟抽了一口。然后以转身,操起步枪继续射击。
郝大用好奇的用望远镜向城内看,城内人正在蚂蚁搬家一样四处逃窜。
远处的海平面上,停泊着四艘巨大的军舰。看旗杆信号就知道,这是大明的铁甲舰。大明铁甲舰,能派上用场的就那几艘,怎么居然一下子来了四艘。
懵逼不打搅李虎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李虎一个矮身钻进战壕。双手捧着枪,很快站到外面。火药爆炸物,一下子全都落在战壕里面。巨大的冲击波,能活活把人震死。
“弟兄们!援军来了,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