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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4章 张有晴想上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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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玲上回在电视台仗着自己的身份打了张有晴的耳光,可没想到转眼她就在厕所里打了回去。
    丁玲从小就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家里安排她和北冥夜相亲,她第一眼就被俊逸不凡的北冥夜给迷住了。
    可还没等到她抓住北冥夜的心,北冥夜就隔三差五的和张有晴传出绯闻,她必须要教训张有晴才能消这口恶气。
    张有晴本来就是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到大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要不是为了她的综艺首秀绝对不可能站着等丁玲打她。
    事后丁玲居然还敢出言教训她,她当然忍不住了。
    两个人都是一肚子火,很快便缠斗在了一起。
    张有晴和丁玲这样娇滴滴的大小姐打架,根本就没有费她什么力气,就把丁玲给摁倒在地,狠狠地扇了她几个耳光还不解恨,又把洗手台上的洗手液倒在丁玲的头上。
    丁玲没有想到,原来张有晴的力气这么大,她本来想要狠狠打她一顿的,结果两三下就被放倒了,搞得自己一身狼狈。
    她何曾这么丢脸过?
    愤怒都不足以表达丁玲此刻的心情,她双眸赤红,瞪着张有晴的眼神如同刀子,狠狠地扎向她!恨不得上去撕烂她!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丁玲的经纪人就拿着一份报纸,气急败坏地告诉她:“我的丁大小姐,你的女神形象还要不要了?你看看这个新闻,这下子可怎么办!”
    报纸的头条就是丁玲顶着一脸狼狈的洗手液,扶着墙站在卫生间外面的照片。
    头条的标题是:名媛争风吃醋,泪洒电视台!
    丁玲心中一股火气腾的一下便升了上来。
    “这是怎么回事?”丁玲面无表情地看着报纸上写着,自己因为争夺某京城贵少失败,结果使出阴招想要在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上陷害某贵少的现任女友张有晴,但是恶有恶报,自食恶果。
    某贵少指的自然是北冥夜,但是估计是因为北冥夜的名头太大,报社不敢轻易写他。
    但是言语用词之间全都在暗示北冥夜的身份,说这位贵少身份高贵,不是一般人。
    “事情我已经查过了,是张有晴私底下拉着记者满口胡言乱语,所以今天的报纸才会乱写一通。”
    经纪人早就知道丁玲会问,所以提前已经查清楚了是怎么回事。
    经纪人混了这个圈子这么多年,自然和报社媒体都有一些关系,找人一打听就问出来了。
    “这件事情,你打算怎么做?要不要和四少说说?”
    丁玲冷笑一声:“跟他说什么?还嫌不够丢脸吗?”
    “那你打算?”
    “直接报警!告张有晴为了讹诈钱财,故意扭曲事实毁我名声。”
    经纪人一听这话,冷汗就冒了出来:“可四少那边?”
    对于丁玲下的命令,经纪人有些迟疑了。
    本来他也以为,张有晴不过是个没有名气也没有背景的三流选秀歌手,所以没有把她放在眼里。
    在电视台拍综艺节目的时候,也就眼看着丁玲下手扇了张有晴几十个耳光,可没想到张有晴竟然转眼就打了回去。
    张有晴不仅打了回去,还让记者写了这样的新闻。
    经济人在这个圈子混了这么多年,知道贵圈太乱,说不定张有晴还真跟北冥夜有一腿,那样的话,丁玲是绝对惹不起的。
    就在经济人想要劝丁玲三思的时候,丁玲狠狠地瞪了经纪人一眼:“我说她有就有,要是不信,让警察好好查查。”
    满脸纠结的经纪人看得出来她心情不好,赶紧应了一声之后出去了。
    丁玲除了“大提琴古典女神”这个称号,家里在京城更是名门望族,经纪人也不敢随便违逆她的意思,只好照办。
    张有晴现在正火,因为她和北冥夜闹绯闻的原因,正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虽然这次媒体只用“某贵少”这三个字来报导,但是少不得有人捕风捉影。
    北冥夜身份特殊,只要名字与他挂上边儿,几乎都会上新闻头条。
    上回北冥夜和张有晴的绯闻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越发让众人对这件事的热情高涨。
    几乎才在丁玲报警的一瞬间,便有人得到了消息,很快的,张有晴的老底便被翻了出来。
    说她出生卑微,家里欠了一大堆钱,甚至还有她上大学前,没有减肥时候的照片全都被人给贴了出来。
    没减肥之前的张有晴真的没法看,跟现在判若两人。不少人都说她整容了,还有人说她为了钱才勾搭上北冥夜。
    说张有晴为了北冥夜争风吃醋,不惜在电视台动手打人,把跟北冥家交好的丁家小姐暴揍了一顿。
    一连好几天几乎报纸上都是张有晴的丑闻,本来就算不上是明星的人,这两天上报纸的机率竟然超过了许多明星偶像。
    最让张有晴害怕的是警察直接找了门,说她涉嫌讹诈丁玲钱财和故意伤人。
    张有晴当日只是因为不甘心被丁玲当众羞辱,想要出一口恶气,因此故意在记者面前胡说八道了一通。
    她说话做事一向都不考虑后果,说了这一通之后直到被抓进警察局时才知道有些害怕。
    张有晴不得不向丁玲低头,她才刚刚出道,她的星途都还没有开始,她更加不愿意坐牢。
    在张有晴的百般恳求下,丁玲勉强同意这件事情私了,不过丁玲事实上并没有打算放过她。
    张有晴还没有来得及庆幸出了警察局,她就收到了丁玲寄来的律师信。
    律师信上面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清楚楚,张有晴恶意伤人加上造谣损害丁玲形象,丁玲要求张有晴赔偿五百万,否则就将她告上法庭。
    张有晴惊愕不已,她深知自己没钱没势,不可能斗得过丁玲的律师,如果不赔偿的话,她一定会坐牢。
    她绝对不能够坐牢,那样的话她的人生就算是彻底完蛋了。
    她再也不可能当歌手,当明星了!
    可是这么一大笔钱,她又怎么能够拿得出来呢?
    别说五百万了,张有晴全部身家加一块连五万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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