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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作者:十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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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是没有替代品的。这些独一无二的珍宝,即使弄脏了、撕破了,终归也比不见了要好得多。
雪色凄茫,大片大片飞过前窗。郑飞鸾坐在车里,抚摸着那块手感粗糙、气味刺鼻的小毛毯,逐渐被绝望的情绪吞没了。
他还能去哪儿呢?
这座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谁不是渺小静默如尘砂,除了一张旧相片、一块小毛毯,他还能去哪儿寻找何岸的痕迹?
等一下。
电光石火间,他猛然记起了一个地方——渊江西郊的公寓。
何岸曾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人去楼空后,小公寓被寻偶而不得的“他”买了下来,中途没易主,也没出租,还原封未动保持着主人离开前的样子。
只是那儿发生的一切,郑飞鸾都不敢触碰。
就像危险的禁忌。
他已经找回了寻偶期的全部记忆,鲜活胜似电影,一幕一幕在眼前播放,唯独那个寒冷的冬夜是不同的——没有画面,只有文字,一行一行程式化地记叙着始末因果,极尽枯燥呆板之能事,似乎只要稍加润色,他就会承受不住。
那一晚发生了很多事。
他缺席了一年一度的久盛年会,独自驱车赶赴西郊。何岸当时怀孕九个月,离生产的日子已经不远,却多多少少还差着十来天。
但就在那一晚,他们的女儿诞生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在西郊的小公寓睡了一整夜。梦境中飞雪漫天不歇,霓虹璀璨不灭,无尽的纯白衬着一抹艳红,就像医院的白墙衬着手术室一盏血淋淋的灯。
郑飞鸾捏紧了小毛毯,指骨作响,一节一节喀喀颤抖。
他怎么敢去呢?
那个封存着何岸生活痕迹的地方,也同样封存着一场他惧怕面对的噩梦。
两小时后,渊江西郊公寓。
郑飞鸾以户主的身份从物业拿到了钥匙,踏上半截楼梯,走向那扇紧闭的房门。钥匙插进锁孔,深吸一口气,向左一拧。
咔哒。
随后是寂寥的一声:吱呀——
开门瞬间,闷窒到缺氧的空气扑面而来,安静沉睡了一年的灰尘受到惊扰,飞至空中,呛得他咳出了眼泪。
在这难闻的气味中,混杂着一丝血腥的铃兰香。
第三十五章
出租屋内一地狼藉,桌椅倾翻,抱枕滚得四处都是。橱柜敞着门,每一只都空空荡荡的,但凡还能用的东西都被带走了,乍一看好像入室抢劫的案发现场。
郑飞鸾推门往里走,第一步就踩到了某样尖锐的硬物。拾起一看,是一片碎陶瓷,奶油色,连着完整的杯柄与半块杯底,周围还散落着约莫十几片瓷渣,呈飞溅迸射状,把旁边的白墙剐去了不少漆。
他端详着手中的碎瓷,记忆突然在那一刻裂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漏出声音和画面来。
……
飞鸾,你去拿些油给我,好不好?
飞鸾,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你可以相信我的,对不对?
砰!
惊心动魄一声巨响,杯子从高空坠地,顷刻分崩离析。身后的窗户打进来一格暮光,昏灰而惨淡。在那格狭光里,何岸的面容一闪而过,瞳仁盛满了惊慌。
……
记忆不再仁慈地为他藻饰,从进客厅到摔杯子,过程中的每一秒发生了什么,郑飞鸾全想起来了。甚至在看到杯柄下方的四个小字后,他还想起了一些别的事情。
蓝卡咖啡。
这是何岸家附近咖啡店的名字。
一年以前,就是在那里,他与何岸发生了唯一的一次长谈。当时渊江入了秋,气温很低,清早就结起了一层薄霜。何岸坐在对面,偏着头,捂着嘴,咳得面颊通红。出于礼貌的考量,他叫来服务员,点了一杯菜单上最贵的荷兰热可可。何岸受宠若惊,将马克杯小心捧在手里,许久才低头抿一口,似乎从没喝过这样的美味。
那时候郑飞鸾以为,让何岸开心的是四十五一杯的价格,而这没见过世面的喜悦着实令他感到厌烦。
他自认一眼看穿了根植在omega本性里的贫贱、短视与贪婪,可是今天,当他看到这只粉身碎骨的马克杯,才发觉自己错过了何岸眼中的深情与依赖。
郑飞鸾颓丧地坐在沙发上,身旁空空如也。
除了几只纸箱子,何岸什么念想也没给他留下。
茶几上扔着三四张废纸,还有一叠过期的旧杂志,时间长了,封面积了厚厚一层灰。他指望能在废纸里找到一两行何岸的字迹,便拿起来随手翻了翻。前三张是广告,他飞快略过,翻到第四张时,他突然就僵硬了一秒钟。
随即,他像被什么刺激了,用力把纸揉作一团,远远抛向了房间角落。为了掩饰内心的惊慌,他胡乱抓起一本杂志,掸去灰尘,漫无目的地翻阅起来。
那张纸……是他一年前亲笔写下的《关联清除协议》。
他原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它了。
协议上白纸黑字,清楚分明,说要何岸搬离市中心、清除颈后标记、接受引产手术。一共三条,条条铁石心肠,条条不容商榷。
它怎么会在何岸手里?不是早就应该塞进碎纸机,打成纸浆回收,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吗?
也许……是程修吧。
程修出于某种古怪的原因,没有毁掉它,而是把它交给了何岸——可何岸又有什么理由留着它?这不是礼物,是一把捅心窝的刀子,谁会在被捅了心窝之后还珍藏着凶器?
郑飞鸾真的想不明白。
他理性惯了,也清醒惯了,向来相信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有逻辑可循,但这个疑问堵死了他能找到的所有解释,仿佛一条深不见底的死胡同,走进去,就永远困在了里面。
他坐在沙发上,捧着旧杂志,失焦的目光悬浮在杂志上方。铜版纸一页页如丝绸般滑过,接着突兀地停止在了某一页。
杂志是狡黠又残忍的,它像一个沉默的记录者,用变形的书脊记住了主人最常翻阅的部分,以便呈给后来者看。郑飞鸾注意到了标题里自己的名字,还有旁边占据了一整页的大幅照片——这是他的专访。
往前翻十几页,簇新,往后翻十几页,也簇新,只有关于他的这部分,纸张边缘都翻皱了。
何岸竟是这么地喜欢他。
但迟来的喜悦没能持续太久,因为就在专访第三页,关于择偶标准的问题下面,他看到一大段文字被黑色油性笔涂去了。
那时他回答了什么?
记忆是模糊的,郑飞鸾绞尽脑汁回想,慢了五分钟的时钟在头顶一格一格拨动。忽然间,他脸色大变,手中的杂志“啪嗒”掉到了地上。
他说,他希望自己的伴侣聪慧、独立、有主见;真心爱他,却不视他为天地,偶尔依赖,却不依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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