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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佳契合(ABO) 作者:十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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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的几小时不够让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 am,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

    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正飘着雪,面前是一条宁静而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像涂了不透光的黑漆。

    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记忆令他感到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开车门,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他抬起头,望向对街奶茶店上方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嘲讽地笑了声。

    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me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唯一的共同点: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动用一切办法”。于是他会在每晚入睡前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严密地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无比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这种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收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着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走来,积雪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片刻后突然耐心丧尽,开门下了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街角空无一人。

    怎么会呢?

    他的小夜莺一定还撑着红伞在附近徘徊,说不定就躲在下一个街角,或者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等着他去找。

    天寒地冻的,不能让体弱的omega等太久。

    郑飞鸾心急如焚,回到车内发动引擎,顾不得看一眼见底的油量,直接一脚油门踩到了底。漆黑的车身立刻化作一道幻影掠过街角,轮胎冲飞碎雪,在两侧各自散作一弧迷眼的白雾,嚣张地铺满了整段街道。

    但是下一秒,伴随着巨大的刹车声,车子在马路中央突然刹止了。

    郑飞鸾紧握方向盘,脸色煞白,冷汗从额角滑落下来。

    他拼命回忆刚才的每一个细节,却发现根本无法分辨车子冲出去的那一刻,自己究竟是不是清醒的。

    第二十八章

    十二月初,郑飞鸾签下一叠文件,让渡了久盛的管理权。

    稳坐多年的首席以休假为由离职,韬光养晦的郑大少爷潜龙上位,带动高层改组,势力洗牌,消息一经传出就在集团内部引发了爆炸性轰动。流言蜚语一条一条井喷似的往外冒,再借郑氏兄弟不睦的传闻渲染一波,可谓有板有眼、精彩纷呈。

    而对董事会来说,郑飞鸾的离开并不算一件值得惊讶的事,因为他是在临时提召的会议上主动请辞的。

    那场会议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罢免ceo。

    他的狂躁与易怒早有征兆,持续低迷的精神状态也已经不能胜任高强度的决策性工作。就算郑弘明没有抛出那道选择题,一旦出现决策失误,他迟早也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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