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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 作者:戴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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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 作者:戴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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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去馆子里吃饭,何遇君你也来吧!”

    我一愣。

    她说“我们”和“你”。

    正好孟先生回来,我立刻问他,他笑得有些无奈似的:“关庭问我生日来着。”

    关庭兴奋道:“孟潜声的生日居然是圣诞节!我们大家还可以一起过圣诞节,好浪漫啊!”

    浪漫个屁。

    孟先生问:“你也来?”

    我把人拉到一边:“之前不是说去市中心那家音像店吗?”

    孟先生奇怪道:“我们当时不是没定下来吗?”

    肖芳从孟先生背后探出身子,歪着头好奇地看向我们。

    “那你要跟他们去?”

    “是‘我们’。我过生日,你难道不来?”孟先生笑道,好声好气地打商量,“这样,你生日刚好礼拜天,到时候我们俩去市中心,行不行?”

    当然不行。

    这时我才发觉,原来自己也可以这么强硬又不讲理。

    “但是孟叔叔他们……”

    孟叔叔和丁阿姨不是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有两年还记岔过日子。我搬出他们来,好比伤口上撒盐,用心险恶,可我找不到更好的理由了。

    孟先生微微收住了笑,说:“我爸单位有事,礼拜五不回来。”

    我下意识道:“我给你买蛋糕。”

    孟先生又忍不住笑了:“哪年不是搭着你的蛋糕?”

    “一起嘛,人多才热闹啊!你一个男生,爸妈还要管你?大不了撒个谎,我们给你作证。”关庭凑过来劝我,“是不是呀,小芳?”

    肖芳也笑:“是呀,过生日就是要人多才有意思。”

    被几双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只能模棱两可地敷衍了两句。关庭还要说什么,万幸上课铃适时地响起,瞬间盖过了一切躁动。

    第14章

    在心里否定掉不知道第几十个假惺惺的借口后,我忍痛决定加入他们。

    孟先生多半是很想去的。毕竟只有我陪伴的冷清生日,他已经过得够多了,这个年纪,谁不希望被众星拱月似的围在中间?

    嘴上说着将心比心的话,实际上却只想饱餍自己的私心,实在算不得一个坦诚的追求者。

    ——没错,我现在正以“孟潜声暗中的天字一号追求者”自居。

    小孩子的心思变得比女人还快,虽说我那时候已不见得多小,但跟现在的年纪相比,姑且还可以这么叫吧。于是我给自己指了两条明路:不能放任自己,应该把这点危险的心思扼杀在萌芽之中;跟孟先生明说我喜欢他。

    前一条路已经看得到头了,肖芳多半喜欢孟先生,如果加上关庭这个煽风点火的奸臣,我仿佛都能想见几十年后“别时君未婚,儿女忽成行”的情形。

    我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诸君,千万慎重在睡前思考事情,尤其是有关人生选择的大事。

    那天晚上,我做梦梦见孟先生和肖芳结了婚,关庭还起哄让我给他们的孩子当干妈,半夜三更的,硬生生把我气醒过来,后半宿都没睡着,在床上打滚到天亮。清早闹钟刚响,我杀气腾腾地掀被而起,决心绝不能坐视肖芳这个潜在的头号情敌,必须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后来我给孟先生说了这个事,他问我:“就因为做了个梦?”

    我承认自己当时出离愤怒:“叫我做干爹就算了,关庭竟然说她要做干爹,让我做干妈,给我气的。”

    孟先生不予置评,以影响工作为由,把我关在了书房门外。

    事物都有两面性这话很有几分道理。譬如早恋,从某个角度来说,我认为在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是尤其珍贵的经历。等到你足够成熟睿智、冷静世故,或许你总能做出价值最大化的最优选择,但却很难再全然发自内心地喜欢一个人,不为高权贵势,不为性,甚至谈不上志同道合、灵魂相依,只是因为想到他,心里就高兴得要化掉。

    我不否认这种喜欢或许接近于某种带有原始性和动物性色彩的情感,但如果换种说法,听起来就浪漫得多了。

    ——喜欢孟先生,出于我的本能。

    我的确很爱孟先生,但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是我们刚好在那个年纪认识,或许根本就不会有今天。放在现在,我未必有那么大的勇气放任自己走向一段在大多数人眼中有悖世俗的感情,但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毫不顾忌父母的感受、周围人的眼光和社会的歧视,不考虑爱情与自我价值孰轻孰重,连起码的天长地久都没有想过。

    我的心让我去爱他,我就莽撞地去了。

    这世上没有命中注定的真爱,有的只是无数恰到好处的巧合。

    我正要跟我妈说今天晚上和同学去玩,却被抢先一步堵住了嘴。

    我妈过阴历生日,原本应该是明天,但因为小姨妈搬家,因此定在今晚上吃饭。

    她每年雷打不动地在大酒店订一张席,请上她娘家所有的亲戚们来吃饭,饭后一般在茶楼打牌,闹到半夜。席上是否山珍海味不论,但钱如流水倒是真的。

    我妈出身普通工人家庭,我的各位舅舅姨妈也都没能飞黄腾达,过着紧巴巴的小日子。我虽没有听他们亲口说过,但说我爸是个聚宝盆,他们应当没什么异议;而我妈,大抵就是聚宝盆里那颗拳头大的夜明珠。

    至于我本人,毫无疑问就是继承聚宝盆的傻儿子了。

    我小时候一直不明白,这样大的阵仗究竟有什么意义。对我来说,应付大人,装模作样地说些讨口彩的吉利话是一件劳心劳力的无聊差事。我妈却乐此不疲,我那些个表兄弟姐妹也很喜欢这个二姨,一见她就知道有红包拿,还不分时候。

    我跟这些表兄弟姐妹不亲,因为一年笼统不过见三四回。他们互相之间倒很亲近,越发衬得我像个外人。

    我爸对这件事的厌烦懒于掩饰,早几年时候他还出面应个卯,赏脸喝几杯再借故遁走;如今连面也不露,只管掏钱就是了。

    偏偏我妈锲而不舍,每年都不忘千叮万嘱,让他一起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大约是她的座右铭。

    临近她生日前,我爸就开始神龙见首不见尾,仙踪难寻,总能让我妈顺利扑空。她逮不到人,于是一天几十个电话地打过去,两人隔着电话吵得天塌地裂,不出意外,最后一通电话都会以咒死咒活之类的毒骂收尾,凤头豹尾,掷地有声。

    毕竟这通电话之后,我爸就再不会接了。

    我爸妈都是身负倚马长才的不羁之辈,骂战内容往往文不加点,一气而成,我旁听了十多年,仍然难望项背。

    我好奇的是我妈为什么一直热衷于在言语上描述我爸的一百零八种死法,且不说我爸会不会产生心理阴影,如果他真死了,首当其冲的就是她挥金如土的生活,其次就是我这个还未成年的拖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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