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喝酒吃野味
詹姆士峡谷没有传说的那么邪乎,只是澳洲大陆上众多峡谷之一而已,只是它位于蓝山山脉才被人念叨。
还有那神秘的贡东古拉土著人,毛都没见到,搞不好人家早就拆迁致富了。
将近中午,他们要寻找一处露营地。
露营地的选择很有讲究,首先要排水良好的,周围存在积水洼地的不行;第二要避风,否则第二天醒来发现光着腚站在山上;还要有足够的光照而且离水源地不远;再者要地势高,坡地可能会发生泥石流之类的自然灾害。
最终选来选去,把露营地定在了峡谷边缘的一处高地上,那里面朝阳北朝阴,有微风吹过,走不了多远就是溪流。最重要的是从这里能够俯瞰大半个峡谷,有望远镜的帮助,基本上发生情况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带了两个双人防风帐篷,特克斯兄弟住一个,吴帝和小帕住一个。
这是专业的野营帐篷,里面带着气垫,不必担心受潮。
特克斯作为退伍军人,他有着丰富的野战经验,在他的指挥下,这块小高地被分成了几个区域。
在哪里生火,在哪里吃饭,在哪里解决卫生问题都是有规矩的,纪律严明才是最大的安全保证。
要不然刚刚点上篝火结果把帐篷给烧掉了,那这几个人只能大眼瞪小眼了。
仅靠这头鹿是不够四个男人填饱肚子的,他们要尽量一顿多吃,免得发生意外情况饿肚子。
高地下面的树林里有野兔,吴帝带着老薛和啸天犬下去逮几只。
特克斯在营地搭建帐篷,布置好不同区域。布雷迪和帕特里夏去河里取水。这件事完全可以一个人干,但发生鳄鱼事件后,他们有所顾忌。
人在河边取水跟鹿呀牛啊在那里喝水一个性质,随时会被潜伏在周围的猎食者瞄上。
帕特里夏是个优秀的侦查选手,有他配合力气大的布雷迪应该没有问题。
吴帝感觉扛着弩,带着一猞猁一猎犬特别拉风。
国内有款手机游戏的宣传标语是“开局一条狗,合理利用资源才是生存的关键。”
吴帝不但又有条狗,还有只猞猁,一左一右两护法,很有末日孤胆英雄的味道。
澳洲野兔真是泛滥成灾了,怎么吃也吃不完,吴帝感觉随便射一箭都能搞死一堆。
到了林子,根本用不着吴帝动手,他只需要坐在石头上晒太阳。
不一会,两大护法就会把肥嫩的野兔叼到他面前。
老板是不干活的,任务就是监督员工干活并且鼓励它们,于是吴帝笑着摸了摸啸天犬和老薛的脑袋。
吴帝拎着五只肥野兔回到营地,特克斯已经把帐篷搭好了,正在一旁架锅生火。
“取水兄弟还没回来?该不会发生意外了吧。”吴帝随口问道,而后他拿着望远镜站在高地边缘张望。
布雷迪和小帕这两人在河岸聊起了天,布雷迪手舞足蹈地开始了演讲表演。
特克斯摇摇头,“这家伙从小这样。”
吴帝拿起狙击朝他们旁边几十米的空地放了一枪,吓得布雷迪一个大跳闪进灌木丛,看到吴帝后开始大喊大叫,还挺逗。
他们俩提溜着水桶回来顺便捡了些柴火,吴帝已经把野兔剥了个精光,放掉血,清理完内脏就差不多可以下锅了。
这时候是一天之中太阳最毒的时候,好在他们的位置暂时还照不到,等太阳挪过来,他们早就吃完野味睡午觉了。
吴帝和特克斯做的烧烤摊很原始,这里没有精致的铝制小烤炉,用石块堆起了个篝火摊。
他们带了充足的调味品,能满足四个人的不同口味。吴帝的口味比较中国风,特克斯喜欢原味肉块,小帕比较均衡,布雷迪则是美式调味品的爱好者,番茄酱,柠檬汁之类的。
吴帝不断往肉架上刷油,香味很快飘了出来。
一块大鹿肉被特克斯用光溜溜的树枝从中穿过,涂抹上调料后放到篝火上烤。
那四条大兔腿被烤的油黄,亮灿灿的很诱人。
布雷迪早已馋得流口水,起开随身带的小铁瓶猛灌了一口酒。
“愉快的蓝山之旅,回到本迪戈我一定要告诉每一个人。”布雷迪擦了擦嘴角的酒。
没事的时候,帕特里夏喜欢摆弄那把狙击枪。这一路来,他由憎恨打猎变成了狩猎爱好者。
“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一只山羊!”小帕兴奋地喊。
“瞧瞧我们的食物,五只野兔和一只野鹿,这些足够我们吃到夜幕降临,不要打那山羊的注意了。”特克斯叮嘱道。
“我只是随口说说。”小帕继续通过狙击枪的瞄准镜看高地下面的情况。
河岸边不时有动物过来喝水,唯独没有鹿群,可能是那里埋着它们同胞的缘故。
吴帝想用兔肉碎块做个兔肉汤,进山时前从伯克利大叔那里借来一个小盆,刚好能盛四碗。
做法也是简单了当,清水下锅后直接把兔肉倒了进去,然后是葱、姜、精盐之类的调味品,吴帝还带了山药,切成块后一并扔了进去,味道不会差。
“干杯!南澳的兄弟们!”
开饭后,布雷迪率先举起了铁质酒瓶。
每人举着一条兔腿,面前的盘子里放着五分熟的鹿肉块。
四个人在詹姆士峡谷的高地上举杯同饮,喝一口酒又举起香嫩的兔肉,大口咬了起来,这感觉超爽。
吴帝算是体会到了布雷迪那句“优秀的猎人只吃野味”的精妙之处。
小帕的感受是,打猎这种事,经历一次就会上瘾。
蓝山的空气质量很好,让吴帝这个外来户忍不住多吸几口。
一顿狼吞虎咽后,吴帝把帐篷的窗户全部打开,躺在里面休息。
旁边的篝火还在燃烧,特克斯吹起了他的口琴,这是他最拿手的乐器。
布雷迪教小帕使用狙击,他打得一手好黑枪。
“又是那只山羊,今天肯定要倒在我们的枪口下。”布雷迪通过望远镜瞄着下面的树林。
那只羊好像不怎么怕生,大摇大摆地吃草,样子很是嚣张。
“嘣掉它怎么样,今晚来个烤羊腿,我打赌它的味道一定不错。”布雷迪鼓动小帕开枪。
“嗨胖子,你不要教坏小帕,还没到晚上,用不着干掉那只羊。”特克斯回头说道。
吴帝迷迷糊糊要睡着了,折腾了一上午,累得够呛。
轰!
而后是布雷迪贱兮兮的笑声。
这家伙趁小帕必备,扣动了扳机。
子弹不偏不倚,正巧打中了那只野山羊。
“雪特!神枪手!”布雷迪兴奋地要带着老薛和啸天犬下去捡羊。
刚要转身,发现山羊那里不对劲,旁边冒出了两名野人,不对,是土著!
“嗨伙计们,瞧我发现了什么!”
话刚说完,一枚弓箭射在了布雷迪面前的篝火堆里,箭上不知涂抹了什么东西,篝火堆瞬间由小火苗变为大火。
“法克!”布雷迪惊出一身冷汗,吴帝和特克斯听到动静赶了过来。
只见一名肤色深棕,脸上涂着彩色装饰的土著人手握弓箭走上了高地,他的表情非常愤怒,口中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语言。
吴帝认为这跟那只山羊有关,幸好是一个土著,容易对付。
十秒钟后他意识到自己错了,十几名土著包围了上来,人手一把弓箭,一柄长矛。其中还有位颜值颇高的美女。
那美女走了过来,开口是地道的澳式英语,把他们吓了一跳,现在土著的文化水平都这么高了?
“你们射杀了我们部落的图腾,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美女的表情很认真。
我靠不是吧,一只山羊而已,碰瓷直说嘛,不用冠上图腾的头衔吓唬人好吧。再说了,也没有证据证明山羊是你们的啊,写你们名字了吗?
吴帝也只能在心里吐槽,面对十柄明晃晃的长矛,和十位比特克斯还壮实的大汉,他们只能认这个霉了。
幸亏刚才猎鹿的时候没让他们看到,要不然整个峡谷的动物都是他们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