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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 银鞍照 霜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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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夏几千年历史上,曾经涌现出许多世间名将。他们有的精才绝艳,有的智谋双全,有的勇力无双,有的忠贞报国……。细数起来,无数风流人物,多少世间传奇!

    而对于身为后世穿越客的元召来说,他心中最钦佩的一个人,当数南北朝时期第一名将,白马陈庆之!

    陈庆之这个名字,也许在许多人的眼中,不如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将来的著名,但那绝对是一种认知上的错误。从客观上来说,是因为此人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乱世,也许很多方面限制了他施展出自己全部的才能。但即便如此,此人取得的成就,也已经足够震古烁今了。

    陈庆之,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国将军,在他短暂的生命中,身经百战而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是真正的常胜将军。在他指挥下的骑兵只有七千众,从来没有超过万人。可就是凭着这样一支精锐,在几年时间之内,连续四十七战下敌国三十二名城,而未尝一败!

    银鞍白马陈庆之,七千白袍,长枪如林!在洛阳之战中,只一次冲锋,就把十几万敌国军队打了个落花流水,生擒敌酋,以尽全功。从此以后,威震天下,无人再敢掠其锋芒。在战场上,不管是怎样的优势兵力,只要远远地看到白袍出现,对手马上就会逃之夭夭,不敢与之相抗。身为将军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极为厉害的了。就算是在几千年华夏战争史上,也已经可以排到名将前十的地位了。

    陈庆之,这个曾经被元召当做励志故事讲给弟子听的名字,他的所作所为,从此以后便被霍去病牢牢地记在了脑中。其实她并不知道的是,这位作为后来者的无敌将军,是曾经把她也作为过偶像的。这般顺序颠倒,如果历史有知,也会为之发笑的。

    当时听到元召口气中的赞赏语气时,霍去病骄傲的心中是有些不服气的。在她想来,不就是纵马厮杀嘛,将来只要有一支精锐部队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一样可以做得到!

    世间名将,有些是经过无数的战争厮杀、刻苦磨炼才能成就的。而有些则不同,他们是与生俱来的!天生将才,舍我其谁!这样的人虽然凤毛麟角,但每个时代都会出那么一两个。

    乳名唤作小冰儿的霍去病便是这样的人。尤其是经过元召的参与后,她在名将之路上的光芒,注定会比原先的轨迹更加光彩夺目,与众不同!今天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算是牛刀小试而已。

    匈奴白羊王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对面的这一小队汉军骑兵当中,竟然会隐藏着这样的人物。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红袍小将会对整个草原的未来造成怎样巨大的灾难!如果他能预知未来的话,他今天会不惜一切代价,即使把手底下这一万骑兵全部拼上,即使拼了他自己的性命不要,也要把那个人杀死在这里。

    可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部落王,他没有那种预知未来的本事,也没有那种为了王庭的大局而尽力拼杀的勇气。他之所以组织部落人马听从大单于的召唤来作战,也只是为了自己的部落得到更大的利益而已。因此,在未知的危险面前,他选择了退缩。

    “传说中,有勇者可以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难道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吗?此汉将不可力敌啊!有如此人物领军在此,更加证实,这必定是设伏的汉军所设的诱饵无疑了!只是可惜了猛白将军的性命……此仇,他日必报!”

    白羊王看了看面带惧色的部下们,做出了自己的最终结论。其余的人面面相觑,也同时点了点头。这不由得他们不心生退意啊,看来自家王爷的判断是对的。汉军早已经设好了一个陷阱,就等着自己这一方忍受不了他们的挑衅,落入他们的圈套呢。

    “王爷,看来猛白将军已经性命难保了。那红袍小将可真是厉害,马儿也是神骏,神出鬼没的,根本就没看清楚他到底用了什么手段,就把人从马上拽下拖走了……现在想来,极为可怕啊!”

    几个部将看着那匹马单骑只几个呼吸之间,就已经回到了原先汉军的地方。不由得心中既艳羡又有些忐忑不安,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目标。

    白羊王微微叹了口气,军心已被摧折,即便是不怕对方的埋伏,今天想要出战,也有些难了。更何况还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的虚实,他已经无心恋战。遂摆了摆手,示意部将们整顿人马,准备回转大营。

    百里之外那座沙丘之上,一百名黑鹰军人人站直了身子,使劲瞪大眼睛,激动的心都快要飞出来了。他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年轻带队校尉,一人一骑倏忽来去,在敌人万军之前擒将而回!所有的顾虑和担忧都抛到了脑后,现在他们的心中只剩了一种情绪,那就是热血和崇敬!

    就在半刻钟之前,听到霍去病说出自己打算的所有人无不大吃了一惊,当时他们认为她是疯了。可是校尉依然坚持了她自己的主张。

    “我本来的打算,是想学习我师父当年的空城计来迷惑对方,让他们疑心我们有伏兵相待。等他们不敢来进行攻击,退兵以后,我们就可以安全的从容离去了。可是现在看来,匈奴人已经开始起了疑心,恐怕事情不会有那么顺利。”

    说到这里,她稍微的停顿了一下。按照她原来的性子,自然会我行我素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既然身在军中,作为这一小队人马的校尉,她便要为所有人负责,让他们明白自己的作战意图,才能更好的共同进退。

    见大家都在认真倾听,霍去病站起身来,一边扣紧了马的肚带,一边用手指了指对面开始调动的兵马。

    “你们注意到没有?匈奴人已经开始在抽调兵马了,他们一定是想要过来一探虚实的。那个身骑白马着全身盔甲者,一定就是将要过来与我们作战的领兵将军。如果等到他们过来看明白了这边的情况,那我们原先的计策,就一定会被他们识破的。等到那个时候,匈奴万骑发动,我们将没有几个人会存活下来。与其如此,为什么不能先发制人呢?”

    “霍校尉,可是这样太冒险了!……不过,既然你决定了,那我们便誓死跟随就是。要去杀敌便一起去!”

    “对,一起去!要死大家便死在一起……!”

    看着大家一副慷慨赴死的样子,霍去病不禁翻了个白眼儿,什么死不死的?谁想和你们一起死在这儿啊!我还要等着师父回来呢!

    “一起行动,反而坏事。你们在这儿等着就是,我自有打算。且看我去捉那匈奴白马将回来,挫动其锐气,再做计较!”

    话音留在原地,被飞舞的雪花铭记。龙马啸西风,来去慷慨中!惊叹和担心还没有说出口,红袍卷起扬沙,飞骑踏碎霜雪,一人一马早已经拖着敌将回来了!

    黑鹰军中最重英雄气,这是他们的精神偶像元召从开始就感染给大家的一种力量。黑鹰军的主将卫青和所有的校尉们,都是当年曾经追随元召护送公主和亲到过雁门关外的人。无论是曹襄、赵破奴还是公孙戎奴、苏建等人,他们这些后来的当世名将,最初的勇者之心,无不是来源于那一次的北疆之行。

    在这些军中将校的长期灌输之下,黑鹰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已经秉承了这种信念。斩将夺旗、每战先登、慷慨冲阵、死不旋踵……所有这些带有英雄气概的行为,便是每一个士卒尊崇的对象。

    今日霍校尉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其胆略还是勇敢,早已令部下们心悦诚服。在这一刻,即便有人早已冻得浑身有些僵硬,但胸中的热血升腾,即便为之去死,恐怕也没有人会皱一下眉头,这便是榜样和英雄的鼓舞力量!

    “霍校尉威武!威武、威武……!”

    龙马之上,那袭猩红披风下,旗开得胜的人嘴角泛起一抹骄傲的微笑。听到部下们的欢呼,她很开心,如同一个孩子达成了自己的心愿。这样的衷心欢呼和拥戴,这次只是百人,下一次,她希望是千人、万人……!

    一百名黑鹰骑兵的佩服,是发自内心的。有这样的人做首领,他们往后想一直追随。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随后听到的话,直接就点燃了他们心中燃起的熊熊战意,万丈豪情!

    “匈奴人不过如此!看到没有?斩其一将,他们心中就已经怕了。其阵脚已动,看来是想要退兵回营了。这正是天赐良机,此时不乘机追杀,更待何时!诸君,杀敌就在今日,敢随我一战么?”

    雁门关以北百里的地方,这片被血与火浸染过无数次的土地上,有人说出了这样的话语。连老天仿佛也被震惊了一下,碎絮转为大片的雪花,开始飘落天地。

    “我等,愿追随马后,万死不辞也!”

    已经没有人顾得上去看一眼脚下那位被战马拖拽了一路倒霉死去的匈奴将军了,他们一起跃上马背,追随着早已领先在前的那道身影,百骑飞驰,发出了震天的怒吼。

    “万胜!万胜!大汉万胜!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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