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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侠骨原是女儿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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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蹄踏起的烟尘遮蔽了天日,黄沙滚滚,由北向南,已经可以看得清清楚楚。骑兵驰骋的行进,踏碎了草原的枯草杂木,蹄声如同雷鸣一般,几十里外都听得见。

    复仇的队伍终于还是追上来了。带着滔天的怒火,带着横扫一切的气概!最危险的生死之战,终究还是没能避免。

    霍去病驻马在一处稍高的地带,静静地用手中的望远镜凝望了片刻。垂下手时,所有人不用开口询问,从她有些冷峻的表情上,早已经明白了一切。

    “最多再有一天的路程,我们就可以赶到船队接应的地方了……可惜啊!楼兰人终究还是来了。那就战斗吧!呵呵!”

    张骞不但没有紧张,反而淡淡的笑了笑。既然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刻,害怕、后悔是没有用的。身为大汉的军人,与其在逃跑中被杀死,不如就此放手一搏,大杀一回,也算没有辱没汉家威名。

    他的意思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经过了这一路的磨砺,在此时此刻,没有人再怕死!虽然家国、长安就在此去正东的方向,但再看一眼就足够了!虽然有可能已经回不去,魂归之日,亦当含笑!

    霍去病心中很清楚,几十里的距离,追兵片刻的功夫就会到了。几千楼兰骑兵冲杀过来,这儿的大多数人恐怕都会死的。

    可是,她也没有办法可想了,放眼望去,都是地势平坦的所在,根本就无险可守。五十黑鹰军,经过那一阵冲杀,已经有一半儿的人或轻或重的负了伤。而且又马不停蹄地跑了这么远的路,人人都显得非常疲惫,这样的战力,根本就再挡不住楼兰骑兵的第一轮冲锋。战也不能战,逃也逃不掉,难道,今天真的要避命于此吗?

    “霍校尉,你骑着宝马,带着楼兰王的头颅,自己先走吧!料想他们也留不住你。只要我们有一个人能回到大汉,把这儿发生的事带回去,禀报给陛下和小侯爷知道,大家就算死也瞑目了。”

    张骞神色认真地看着霍去病,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这也是所有人的意思。如果说这儿还有人有能力逃出去的话,那这个人,就非霍校尉莫属了!

    见大家都用同样的眼神看着自己,霍去病感受到了这其中的重量。张骞的话,当然是最正确的选择,这万里行程所得到的成果,需要带回去报告给朝廷和皇帝知道。使团所有人被杀死以后的血仇,更需要有人来报!

    而她,霍去病,就是最好的人选。可是,她不能走!从很小的时候,在街头被人欺负,与那些男孩子打架,即便被打得再惨,她也从来没有逃跑过,更没有屈服求饶!这是一种天生从骨子里的骄傲。何况,她的师父是元召。师父的教导里,可从来没有撇下同伴儿自己逃命这一条!

    “我不会走的。同来多少人,便同回多少人!即便今天都死在这个地方,也自然有人会给我们报仇的。不必再多说,敌来,唯有战尔!”

    说完之后,一人一剑一马,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方,面朝着敌人奔来的方向。她的话音并不高,却铿锵有力,充满了坚定的力量。张骞微微的叹了口气,嗅到远方的杀气和烟尘,拔出了自己的汉刀,并马在她身旁。所有还能战斗的人,也一声不吭地拔出了自己的刀,弩箭上弦,列阵而待!

    使团中剩余的人,大多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官吏,虽然面色紧张,却也无人喧哗。他们也都选好了趁手的武器,即便是死,也要死得有些尊严!

    追兵全部都是精骑,将近四千楼兰骑兵在几位王子的亲自带领下,一路追赶,终于看到了汉人的踪迹。

    “提速!冲锋!把汉人全部杀光,一个不留。汉人所带的财物,谁抢到就是谁的!杀!”

    复仇的怒火烧红了楼兰王子的眼睛,而财物的诱惑,更是把楼兰骑兵们的虎狼之性引发了出来。不得不说,楼兰王子还是很懂得提升士气的。

    奔腾的马蹄逐渐接近,杀气与烟尘弥漫而来。一望无垠的空阔地带,汉人使团的队伍就停在了那儿,显得有些孤零零的,如同一叶即将迎接暴风骤雨的孤舟,又如同挡在大象面前的蝼蚁。

    已经能看得清楼兰骑兵头盔下的狰狞面容,弯刀闪亮的刀锋,带着死亡的光芒。也许,最后的决战时刻到了!拼杀吧,战斗吧!大汉的威仪不容欺辱,勇士的英名需要鲜血凝铸!

    “大汉万胜!黑鹰军万胜!”

    不知道是谁,在临战前发出了这第一声悲壮呐喊。随后是几十人的呐喊,再随后是百人呐喊……然后,似乎有千军万马的应和之声从身后传来!

    “大汉万胜!黑鹰军万胜!万胜!万胜……!”

    这声音是如此威武雄壮,又是如此熟悉亲切。有几个正持刀全力备敌的受伤黑鹰勇士,以为自己在极度紧张下出现了幻觉,他们有些艰难的在马上回过头,然后好似被重锤击打了一般,目瞪口呆,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身后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朵黑云,那是真正的霹雳黑云,是从天上突然降落到人间的黑云!

    随着应和的呼喊声响起,如雷的马蹄声也响了起来,黑云贴着地面,随着烈烈风尘而来。当先头的黑鹰大旗第一次出现在楼兰土地上的时候,大汉使团所有人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狂喜之下,泪流满面!

    “是黑鹰军!是接应我们的!……小侯爷派人来接应我们了!哈哈哈!”

    张骞一面流着眼泪一面仰天大笑,巨大的喜悦,使这个心志坚毅的大汉西域使再也忍不住,手舞足蹈,向所有人宣布着这个好消息。

    能活着回去,谁愿意去死呢!在这必死的局面下,本来已经怀着满腔悲壮做好了殉国的准备,却没有料到,救兵就从天而降了,这怎不让人欣喜若狂!

    不顾敌人即将要杀过来的危险,所有人都沸腾了,大叫大喊着,把正在冲锋的楼兰骑兵倒是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些死到临头的汉人在发什么疯。然而下一刻,他们也发现了情况不对,战场的形势已经发生突变。

    在汉人使团的背后,有一支千人的骑兵军队,突然就从远方冲过来了,而且行进速度非常快,他们在高速的驰骋中,开始慢慢的变幻队形,蓦然左右一分,分成了两队,绕过大汉使团所在的地方,分左右两翼加速对自己这边发起了冲锋。

    领头的楼兰大王子大吃一惊,这是从哪里来的一支军队?难道是汉军?怎么出现在楼兰土地上,而自己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得到?

    然而,没有人回答他的这些问题,形势的急迫也已容不得他多想。好在,看对方的人数,也就是有一千人左右,自己麾下的骑兵要远远多于对方数倍,既然他们自己来找死,管他们是谁,尽数歼灭了就是。

    楼兰王子把手中长枪一摆,身边亲随传令,命令各位将军和王子,奋勇向前,先把对面的骑兵消灭,再杀汉使。

    在楼兰王子和他的将士认知中,像这样的骑兵对冲,一是靠勇敢,二是靠人数。现在是在自己的国土上,天时地利都占优势,人数又是对方的三四倍,一鼓作气,把他们打败了,追杀起来,料他们也逃不出去。

    可是,楼兰人想错了。他们封闭在这片狭长地带里,以为除了匈奴铁骑值得敬畏,其余的都不放在眼里。只要与匈奴人保持好关系,就可以称王称霸了。却从来没有听到过,东边邻居家里有一只新近崛起的强军,他们以不到五千人就打败了匈奴三万铁骑,令匈奴单于深深的忌惮。

    今天,楼兰人遇到的,正是这支披了一色刺绣黑鹰图案战袍的飞骑,黑鹰军!这就活该他们倒霉了。

    楼兰王子没有看错,来得这支骑兵队伍人数并不多,只有一千人。但这已经足够了。一千黑鹰军,攻城灭国也许还做不到,但在某一个人的亲自带领下,已经可以纵横天下,哪里也可去得了!

    人在危难的时候,才最懂得帮助的可贵。这个时候的感情,便极其脆弱。即便是铁血心肠的人,在看到自己最亲近人的时候,也会心神激荡,不能自已的吧!

    年轻的汉军校尉和她属下的那些勇士一样,当那最熟悉不过的黑鹰图案映入眼底时,她的心便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那面迎风招展的大旗上,黑鹰展翅欲飞,旗手从她的身旁飞驰而过,带领着无敌的战士杀向敌人。

    这些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黑鹰军骑士,带来了家园的气息,使乏累一扫而空。霍去病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红雪彷佛也感知了她的战意,蓄力待发。赤火剑斜着挥起来,纵马就要随在黑鹰军后面赶过去厮杀。

    一只手轻轻地从旁边伸过来,挽住了她的缰绳,有人在她耳边柔和的说了句。

    “已经做得很好了,这次考试……打满分!呵呵!”

    春雷催开花蕊,光阴划过春秋,柔情漫延心海。远在异国他乡,再次听到这温暖的话语时,天山龙马背上的少女终于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这一刻,她不是杀王斩旗所向披靡的霍去病,她是师父身边的小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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