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逃出生天
野鬼稍停了一会儿,然后接着说道:“鲶鱼长老别担心,帮主大人没有别的意思,而是要把宝剑赐给你。至于鲶鱼头领吗,升为孤魂帮长老,另赏赐蒜条金三千两。”
我靠,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宋帝王为了得到我,还真的舍得下血本。更觉得宋帝王的可怕之处,他这一手软硬兼施,由不得鲶鱼兄弟不乖乖就范。毕竟这样一来,鲶鱼兄弟既有了面子,又有了里子,更有了天大的好处,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和野鬼对着干了。
于是,鲶鱼长老也笑了:“多谢帮主大人的厚爱,也多谢副帮主大人的好意。纳戒在此,我们兄弟愿意把它奉上。”
说着,他从口袋里把纳戒掏了出来,递给了野鬼。我终于可以看见光明了,但是我也知道,只要野鬼把我纳戒交给了宋帝王,那么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而且敖杰耽搁了治伤时间,也得嗝屁,所以我必须得想一个办法出来,怎么样才能留在这黑绳城呢。
可是我想了很多法子,没有一个管用的,毕竟我现在受条件限制,除了硬刚之外,根本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不过硬刚也得选择一个好时机才行,我耐着性子,等到鲶鱼兄弟领了赏赐,然后喜滋滋地带着人离开了,鲶鱼军一走,只怕一里之外的黑绳军也要撤回城里去了。别人不知道孤魂就是黑绳城的城主宋帝王,而我则是心里如同明镜一般。
等鲶鱼兄弟离开以后,野鬼并没有把纳戒放进口袋里,而是捧在手里不住的打量,嘴里还在喃喃自语道:“这么小的纳戒,谁知道里面还别有洞天呢?你说里面放一些物品倒也罢了,这一次竟然放了两个大活人进去,让我不得不感叹制作纳戒之人的神奇了。”
这厮真有意思,说着说着,还把眼睛对到了纳戒口,想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其实这也难怪,野鬼虽然贵为孤魂帮的副帮主,但是并没有见识过纳戒的神奇之处,别说是他了,就算是孤魂,手里也没有这样的东西。否则他会下这么大的血本嘛!
我在纳戒里,正好看到了野鬼的那只眼睛。哈哈,还真的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正想着瞌睡没枕头呢,这厮倒是送上门来了。
毕竟野鬼那可是七品巅峰的高手,如果正面硬磕的话,我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所以说就只能用碧玉虎弩和伤心小箭进行偷袭了,可是偷袭嘛,务必要一击必中,如果射不中要害的话,那么就很难有下一次的机会了,所以这第一箭,我是慎重再三的。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野鬼竟然会因为一时的好奇心,把眼睛送到了我的面前。这不仅仅是在射程之内那么简单了,而是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可以说,我根本就不带瞄准的,闭着眼睛射一箭,都能够准确无误地命中目标。
诚然,野鬼的实力够强,但是我有把握这一箭下去,就算要不了他的小命,最起码也得让他失去战斗力了。只要野鬼一倒下,他带来的牛头军一定会乱,那么我趁机出了纳戒,乘风而去,绕一个大圈子之后,再进入黑绳城,乔装打扮到美人鱼会所去找七巧玲珑手,给敖杰治伤就是了。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不戴犹豫的,摁了一下蹦黄,一支伤心小箭呼啸着钻进了野鬼的眼眶。
伤心小箭不单单能够伤心,照样也能伤眼!野鬼虽然是七品巅峰的高手,但是同为七品巅峰的敖杰就伤在我的伤心小箭之下,何况他的自身防御力比起变态的龙族来说,要差得远了。
所以,只听得一声惨叫,野鬼就倒下去了。不说别的,只听他咚的一下倒地的声音来看,伤的绝对不轻。
“副帮主大人,你怎么啦?”
“怎么副帮主大人刚才还站得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摔倒呢?”
“哎哟,副帮主大人中箭了,有敌人来偷袭,四下寻找,就算挖地三尺,也要把那个暗箭伤人的家伙找出来!”
最后发话的人,我也见过,就是牛头七号,修为和我差不多,但是我并没有把他放在心上,毕竟作为牛头人,力气大而笨重,他们想追上我,只有等下辈子吧。
眼看着他们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就在我准备冲出去的时候,好事又来了,因为野鬼伤的太重了,一下子就陷入了昏迷之中,再加上突然摔倒在地,本来还紧握的纳戒露出了半截在外边。自己还真的走狗屎运了,我心里一喜,学着当初在山寨版泡泡里面的经验,飞起来往纳戒边上一撞,纳戒就完全脱离了他的手掌。我又接连撞了好几下,纳戒就像长了两条腿似的,蹦蹦跳跳的,滚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可能是后来牛头七号看野鬼的强势太重,直接招呼人把他送进黑绳城救治去了,没有人察觉到纳戒的存在。毕竟,在那些不知道真相的牛头人心里,野鬼这个副帮主大人的安危,可比任何东西都要宝贵得多了。
牛头军的人来的快,去的也像风一样,不一会儿工夫,就全都消失不见了。
今天的事情真的非常有戏剧性,我本来以为要经过一场恶战的,谁知道我不但不费吹灰之力就脱了困,而且还重伤了孤魂帮的第二号人物野鬼。这真的是意想不到的收获呀!
我从纳戒里爬出来,先是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又伸了几下懒腰,再把纳戒装进了兜里,然后找了一个偏避的地方,坐下来调息了一个多时辰,彻底恢复了精力。
我没有想到,经过连番恶战之后,我竟然很顺利的就突破了,一下子达到了五品巅峰的境界,就像吃馍喝水那么简单。
眼看着天已近黑了,我就施展乘风身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就进了黑绳城。这里是宋帝王的大本营,所以我加倍小心,进了一所大宅子,偷了一身气派的衣服,换上了,然后洗了把脸,整了整头发,再照一照镜子,和之前在黑水河畔和孤魂帮战斗的时候,已经是大变样了。毕竟,那时候,我已经和敖杰打过了几场,仪表和形象上肯定受了影响。现在就算是面对面碰到鲶鱼兄弟,他们也认不出来我是谁,毕竟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我已经和纳戒一起,被野鬼带到黑石城了。
收拾停当之后,我就溜了出来,然后打听了一下美人鱼会所的方向,就屁颠屁颠地过去了。
黑绳城虽然属于冥界,特别是夜晚的时候,四下里的街道都是死气沉沉,黑灯瞎火的,不过美人鱼会所这条街是个例外,这里灯火辉煌,行人如织,做小买卖的应有尽有,但是两边的店铺大多都是搞特别服务的。我看了一眼之后,总算是明白了,原来这里如同人界的红灯区一样。
不过这条街上那么多的场所,要数美人鱼会所最为气派了,别的不说,只是那高耸入云的门头,还有豪华的灯饰,就已经让人目不暇接了,更何况大门口还站着两排莺莺燕燕的大美女,直接让人花了眼。
人靠衣裳马靠鞍,况且我李某人还是一个大帅哥呢。都说姐儿爱俏,我刚一走到大门口,就被团团围住了。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吗,对付这种场面,我有的是办法,只是从身上摸出来一把零碎金子,往地上一扔,那些美女就开始只顾着抢金子了,而我则大摇大摆地走了进去。
里面的设施更加豪华,但是我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我当初在五星级酒店工作了好几年,什么没见过。
进门之后是大堂,这个正是黄金时间段,大堂里的人不少,特别是西侧的酒吧里,更是人满为患。
我没吭声,悄悄等在旁边,后来见有人起来了,就过去占了一个位置,然后叫了一瓶红酒,几个小菜,自斟自饮起来。
不是我喜欢热闹,而是我想找那个七巧玲珑手,就得在人多的地方。所以,我虽然在欣然自得地喝着酒,但是一双眼睛并没有闲着,不一会儿,就已经将酒吧里的人看了一个遍,但是却没有发现那个右手中指刺着一朵玫瑰花的胖子。
但是我并没有灰心丧气,因为性子急吃不了热豆腐,既然七巧玲珑手的手上刺着一朵玫瑰花,那么就说明他是一个非常有情调的人,这样的人既然是美人鱼会所的老顾客,那么就不会一直躲在某个房间里,酒吧这个地方他肯定会光顾的。
还有就是既然鲶鱼兄弟已经失去了纳戒,那么他们再找七窍玲珑手也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我并不担心他们会抢走我的生意。
人上一百,形形*,鬼也同样如此。虽然说酒吧里或人或鬼还没到一百之数,但是却是形色各异,什么怪模样都有,什么磕碜的都有,但是这并么有影响到我的好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