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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派逆袭成攻[综] 作者:钧后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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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派逆袭成攻[综] 作者:钧后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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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叫阿飞,是您亲生儿子,惊不惊喜?”

    沈浪:“……”

    王怜花:“……”

    这哪是惊喜,完全是惊吓才是!

    沈浪手中白棋掉落在地,王怜花略微狭长的桃花眼微微睁大,视线在沈浪与阿飞之间来回巡视。随即,纸扇轻点桌面,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道:“好大的惊喜。”

    父子俩在屋中说着话,公子羽和王怜花在屋外言笑晏晏地对望。

    王怜花:“瞧你带来的麻烦。”

    公子羽:“人又不是我生的”

    王怜花:“……”

    这吐槽绝了。

    公子羽抬头望天,叹气道:“再过半个时辰,师娘就回来了。”

    王怜花既同情,又幸灾乐祸,道:“有好戏看了。”

    公子羽道:“师父对师娘情比金坚,怎么就和别人生了孩子?”

    王怜花道:“男人嘛,有几个把持得住自己的。”

    公子羽深以为然,不过……

    他摇头道:“师父不是那种人,即便美女倒贴,也会将柳下惠的精神贯彻到底。”

    王怜花:“……”

    细想徒弟的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虽然不清楚沈浪和白飞飞具体发生了什么,才搞出人命,但是他可以推测。他了解沈浪,沈浪这个人太能忍耐,美女光着身体站他面前,都能坐怀不乱,不然几十年前在他妈王云梦的引诱下,早就发生点什么,当上他的“爹”。

    白飞飞这个人,王怜花参照了自己。

    两人许多地方很像,不过白飞飞性格向来偏激扭曲,这一点和他大大不同。白飞飞既然喜欢沈浪,一定要得到他。沈浪估计是被下了药,两人才发生了关系。

    思及当初白飞飞不告而别,留下的字条,王怜花隐隐揣摩到了真相。以白飞飞的为人,喜欢一个人,必须得到他的身心,若是得不到,干脆毁了他。沈浪一颗心早早给了朱七七,白飞飞当日或许是想杀了沈浪,但因朱七七的点水之恩,便成全了两人。

    于是,王怜花笑着表扬徒弟,称他说得对,说得有道理。

    沈浪:“……”

    阿飞:“……”

    沈浪嘴角一抽,轻咳一声。

    这是被听见了?

    屋外俩人不约而同地远离此地,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继续八卦。

    阿飞的来临,果不其然刺激到朱七七。

    朱七七没有哭闹,即便她委屈,痛苦,还有嫉妒,也没有。与沈浪冷战了几日,朱七七便收拾好心情,接受了阿飞。她没有问沈浪与白飞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已经发生,她又能怎么办?她爱沈浪,只能接受丈夫唯一的血脉。

    在得知白飞飞早就抑郁而终,朱七七震惊不已,最终叹了一口气,彻底接受这个孩子。

    风波结束,公子羽终于能睡个好觉。

    日上三竿,睡得正香甜,结果被褥遭人掀开。

    “你年纪不小了,该去闯荡江湖。”说着,王怜花将徒弟赶出家门。

    “……”

    有这样当师父的吗?!

    公子羽不可思议地看着手中的半两碎银,起码给一两啊!

    作者有话要说:  [1]来自原著。

    这个故事不走剧情,公子羽与叶开不是兄弟,电视剧里是被改过的,这里遵从原著。这个故事和第一个故事稍微有点联系,我仔细想了下,这里王怜花的归属是和金无望,李寻欢和龙啸云倒是没确定。

    下一章,叶开出现。

    第261章 反派十号之传奇人物的徒弟们恋恋恋 三

    半两银子相当于半吊铜钱, 够普通百姓一家子用上小半年, 只要自己省吃俭用, 能用上半年足矣。然而, 公子羽花钱向来大手大脚,什么都要最好的,上辈子被天下第一宗的掌门千金看上之前, 日子滋润的羡煞旁人。来到这个世界, 虽然变成了一个小乞丐, 却好运的遇见了沈浪和王怜花。岛上生活无趣是无趣了点, 但是不愁吃穿。

    师公朱百万家财万贯, 怕女儿跟着女婿吃苦受累,隔一段时日便往蓬莱岛运送各种物资。作为师父唯一的弟子, 师娘对他爱屋及乌, 宠爱有加。他顿顿吃得是山珍海味, 穿得是绫罗绸缎。除了被满江湖追杀的那段日子, 公子羽两辈子就没吃过苦。

    所以,让他半两银子用半年,向来迷之自信的公子羽瞬间信心不足。

    公子羽叹息一声, 一脸愁容地带着半两银子上路。

    离这边两里远的树林, 十多个瘦黑的汉子埋伏在草丛中,动也不动。

    草丛中蚊虫绕在耳边, 嗡嗡直叫,烦人的很。

    容长脸的青年甩了甩脑袋,驱走讨厌的蚊虫。不多时蚊虫又来了, 他在心里骂了声,人不动,眼珠子随着蚊虫的飞舞四处转动,随之“啪”地一声,一巴掌帼在脸上,两只蚊子被拍死在他脸上,一肚子血挤出来,看着好不渗人。过了一阵,又飞来几只蚊虫,只听安静的树林中,时不时响起“啪啪”声。

    “艹!”容长脸青年骂道:“蚊子为啥子喜欢叮我?咋就不叮你们?”

    他右手边的汉子大声嘲笑道:“让你臭美爱干净,将自己洗得香喷喷的,蚊子不叮你叮谁?”说着,挪了挪屁股,离容长脸青年远了点,省得遭受牵连,为对方减轻负担。

    另一头,两个男人交头接耳,道:“这都大中午了,咋还没见个人影?”

    另一人道:“不如俺们换个地方打劫?”

    “再等等。”蹲在树上埋伏的矮个男人道:“这地偏僻是偏僻,但是只要有商队路过,准是头肥羊。咱耐心点,只要宰到肥羊,三五个月不愁吃喝。”

    在一干山贼的等待中,远处慢悠悠来了一个人,那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身着低调奢华的雪缎锦衣,左手向上抛着石子玩,右手五指间银光闪过,众人擦亮眼睛,仔细看着,原来那是一截指节大的碎银,这伙山贼对视一眼,笑了。不出意外,这是只小肥羊。

    少年玉面朱唇,乌黑的头发高高挽起,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斜飞入鬓的长眉下,是一双狭长凌厉的凤眸,眼角微微上挑,透着股漫不经心的慵懒。

    这伙山贼哪里见过这么好看的人,眼中纷纷闪过惊艳之色,回神后痛心疾首,长得这般妖孽,咋是个带把的!

    转念一想,带把的有啥关系,只要颜值够,就有市场,那些狗官富人不都喜欢附庸风雅,追求潮流,豢养娈童,玩点刺激的嘛。实在不行,还能将人卖到南风馆,凭少年这般模样,怎么着都是头牌啊。

    一想到即将大赚一笔,山贼们激动了。

    然而,他们碰上了煞星。

    公子羽早就发现前方埋伏了一伙人,然而并不畏惧,他可是活了两辈子的人,在两位师父精心教导下,武功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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