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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派逆袭成攻[综] 作者:钧后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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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派逆袭成攻[综] 作者:钧后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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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

    “早就过了啊。”

    “哦。”王怜花点了点头,意味深长道:“我知道。”

    银狐被他笑得狐毛直竖,“你知道什么?”

    “唉。”王怜花叹息一声,道:“养了几十年的狐狸要出嫁了。”

    “…………”

    银狐炸毛道:“谁要出嫁了?你说清楚!”

    王怜花抿了口茶,斜眼看向但笑不语的沈浪,道:“你来说。”

    银狐换个人盯。

    沈浪目露无奈,道:“你主人怀疑你和赤泽……在谈恋爱。”

    瞧这说法多委婉,什么谈恋爱啊,分明是有一腿。

    银狐脸上热乎乎的,幸亏有毛挡着,不然丢死个狐。害羞了片刻,他小声说道:“我和他才没有一腿,就是,就是狐爷我到了发情期,不小心将那只大狐狸给睡了……”

    王怜花静待下文,半天没等到,开口道:“然后呢?”

    银狐缩着脖子,低垂着脑袋,道:“我就跑了。”

    王怜花:“……”

    沈浪:“……”

    瞧他平日神气的样子,还以为他多能,不曾想遇到事秒变怂狐狸,还很渣。

    “你将人睡了就跑了,这种行为你自己说好不好?”

    银狐的脑袋越垂越低,最后磕在椅面上。

    他自我反省了一会儿,觉得王怜花的话没错,做人要负责,就像王怜花和沈浪,睡一觉就私定终身(并不是),作为一只狐狸,他还不如矫情多情薄情的人类吗?

    睡完就跑也太丢他们狐狸的脸面了,将对方勾搭回家才是正道!

    赤泽那个呆瓜要是以为被他抛弃,伤心失落怎么办?

    伤心失落是小事,万一被其他狐狸趁虚而入勾走了,他上哪儿找媳妇去?

    越想越可怕,银狐一脸严肃,道:“狐爷这就将他娶回家。”

    王怜花不经意道:“不是嫁吗?”

    “……娶!!!”才不是嫁呢哼哼!!

    银狐说走就走,怎么来的,就怎么走。

    王怜花和沈浪继续喝酒吃菜。

    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声,有人大声嘲笑道:“兵书?一个二十岁不到的毛头小子竟然大言不惭地说自己著出兵书?”

    被嘲笑的青年不知说了什么,想也不是什么好话,惹得对方雷霆大怒,揪住他的衣襟,一拳揍上那张小白脸。

    可惜,那个青年看着文弱,武功却很高超,滑的跟泥鳅一样,轻易从他手中挣脱。

    【叮,顾惜朝,男,十九岁,《逆水寒》小说中重要男配,身具风木双灵根,资质甚高,可作为双修对象……】

    话音突然戛然而止,只听沈浪淡淡一笑,道:“谁的双修对象?我的,还是怜花的?”

    【……】

    糟糕!说漏嘴了!

    突然犯蠢的系统抱着自己的数据瑟瑟发抖。

    不知道为什么,比起心狠手辣,心眼又小的宿主,他更怕宿主的姘头。整天笑眯眯的,似乎没有事情能够让他变脸,你打了他右脸,他还把左脸伸过去让你打,这样的人无疑让人看不透,猜不透。也不知道是否会在你毫无防备之际,突然放个大招,让人无力招架。

    眼见下面鸡飞狗跳,王怜花倚着栏杆,手中的酒杯微微荡漾,下一刻酒水飞溅而出,十滴圆润的酒珠每溅到一个人身上,那个人便停止动作,维持姿势僵住不动,只有眼睛可以眨动。

    楼下瞬间鸦雀无声。

    顾惜朝瞳孔骤然一缩,震惊当场。

    他从来没有见过武功这般高深莫测之人!

    出手帮他的人究竟是谁?

    “这位客官,二楼有位爷邀你过去一座。”

    顾惜朝抿了抿唇,思忖片刻,还是去了。

    如果他不去,对方有的法子“请”他去,不是么?

    待见到雅间两人后,顾惜朝愣了下,余光瞥见绯衣男子腰间的玉佩时,微微闪烁了下,而后恭敬行礼道:“草民顾惜朝拜见王丞相。”

    王怜花打量着风雅俊秀的青年人,道:“本相听闻你长于兵法,可当真?”

    顾惜朝心脏剧烈跳动了起来,想到自己著书四年,却投书无门,屡屡遭人讥笑。如今遇到最受皇上宠信的王丞相,若能得对方赏识,施展才华抱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

    顾惜朝是聪明人,聪明人最善抓住机会。

    在王怜花询问下,当即说起自己所著的书。

    不论如何,只希望王宰相是他的伯乐。

    第218章 反派八号之我欲成仙 四十二

    系统详细介绍了一下顾惜朝的人设, 最后做了个总结,说他有谋有才,就是为人做事手段阴狠了点。狠没事, 王怜花自己就不是个善茬, 顾惜朝正对他胃口。

    与对方交谈过后,王怜花对这个青年更加满意。

    像顾惜朝这样的聪明人用起来很是方便, 指哪打哪,办事干脆利索, 如此人才不可多得。

    王怜花褒扬了对方几句, 便将人收在麾下, 准备稍加调教一番,再外放当官。

    顾惜朝努力克制情绪,面上仍旧显露几分激动来。之后在王怜花麾下的半年, 他出谋划策,尽显才华,积极为主子办事。

    见火候差不多,王怜花兑现当初诺言, 飞快地将人调去当官。

    差事不好不坏,用来历练官场新人恰好。

    途中,顾惜朝偶遇现任小雷门的大总管戚少商, 两人一见如故,当场结为知己好友。

    顾惜朝本身才华横溢,而戚少商最重才爱才惜才,彼此又有许多共同语言。不过短短半日, 两人如同相识数多年的朋友心心相惜。

    顾惜朝觉得此行最大的收获便是结实戚少商。这么多年来,很少有人能够理解他的想法,总以为他在痴人做梦,而戚少商不仅理解他,对他的想法还很推崇。

    当晚,两个相见恨晚的男人秉烛夜谈,从人生到理想,从诗词歌赋到风花雪月,深聊到黎明。

    第二日,顾惜朝便与戚少商拜别,他要赶去上任当官,无论如何不可能在此多耗费时间。

    知己难觅,戚少商很不舍顾惜朝这个好知己,略微思索片刻,道:“吴县是一个景色秀丽的好地方,正好我许久不曾出门远行,不如与顾兄弟一道同行,前去欣赏一番美景。”

    顾惜朝眸中闪过一丝诧异,“你是小雷门大总管,这般离开是否不好?”

    戚少商爽朗一笑,道:“我早已准备辞去小雷门大总管一职,提前一些也不无不可。只希望我厚着脸皮上门做客时,顾兄弟别把我拒之门外。”

    顾惜朝神色略微动容,道:“戚兄能到在下府上做客,惜朝求之不得。”

    说出这番话时,顾惜朝并不知道自己在“引狼入室”。等他明白戚少商就是只披着羊皮的恶狼,早已追悔莫及,那时他已经被人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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